六十二
这里,简略记下湘西土家族自治州大庸县,年轻姑娘丁祖晓的被杀。
1969年,林彪、江青集团强行推动的“三忠于”造神活动,遍布偏远的湘西农村。那时,家家升起“忠”字旗,户户挂起“忠”字匾,村村建起“忠”字碑。过去村里安放神龛的地方,现在一律变成了“语录台”。许多地方还把“三忠于”的“早请示”、“晚汇报”等五项“宗教”仪式,称为“五个第一”,每天上班前,下班前,吃饭前,睡觉前,要求早晚必做。伴随着这些“宗教”仪式,出现了大批冤案。
回乡高中知识青年丁祖晓发现,有些不识字的老实农民,因为背语录漏字掉字,说错一句话,喊错一句口号,就要挨批挨斗,或者游乡戴高帽。对这些愚昧的做法,她想不通。于是,她向姐姐丁祖霞谈了自己的想法,并且把自己对“忠”的看法,写信给自治州委的机关报《团结报》。得不到答复,她又把信改写成七张传单,在1969年4月21日“九大”闭幕前夕,在大庸县城散发了。传单像一颗炸弹,震撼了县城。
忠诚、正直的丁祖晓在信中写道:
“首先,我要问这五个第一,是不是毛主席要做的,还是哪一级干部为了献媚而做的?我看这对毛主席没有什么好处,不但费工,而且是一种毫无作用的,多余的,甚至是害人的一种形式。”
“特别是现在,连吃饭的时候也要做五个第一,把饭菜盛齐摆上,做了五个第一再吃,……毛主席还没有死,就把他当死神来敬奉。这太不应该了。”
“门前忠字旗,像章多于人,菩萨石膏像,‘毛著’罗一层。这是当前中国政治空气浓厚的标志。”
“从现象看,这‘忠’字是地道的个人崇拜。……并非民心、民意。”
这封闪耀着正义光芒的信和传单,倾注着她对真理的追求,对祖国、对人民的热爱。但是传单却变成了罪证。7月5日深夜,丁祖晓被捕了。不久。她姐姐也被投入监狱。
1970年5月3日,她在最后一场审讯时慷慨陈词:
“我始终认为,忠应该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真理。不应该忠于哪个人。现在提倡的‘忠’字,是搞个人崇拜,是搞奴隶主义!”
1970年5月8日,24岁的丁祖晓,为捍卫真理,血洒鹭湾的沙滩上!
人民永远不会忘记这位英雄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