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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我是应广州商业电视台的邀请而去广州的。
    “王海现象”见诸报端之后,商业电视台的记者俎江涛就在他们的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这个邀我去广州打假活动的策划。商业电视台是刚创办不久的一个电视台,台长陈先生是个非常有魄力的人。用通俗点儿的话说,陈台长胆大,只要不违反政策,什么事都敢干。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俎江涛与我取得联系,并专程赶到北京来和我商谈去广州“打假”的日程安排。
    俎江涛到北京的时候,北京已经非常寒冷了。我去广电部招待所找他那天,足蹬一双千层底布棉鞋,穿一条肥大的纯棉布休闲裤,上穿一件大蓝格的绒布面棉袄,头上戴了一个尖顶羊毛绒帽,整个人活像一个大豆包。俎江涛一见我,先是对我这身打扮挺感兴趣,问我干嘛穿成这副样子。我说,天冷。而且北京的冬天十分干燥,到处都有静电。我因为被电怕了,所以只敢穿点儿纯棉和纯羊毛的东西,并非要刻意装扮得这般怪异。
    俎江涛一本正经地拿出他的记者证让我看,以证明他是货真价实的电视台记者。我也把身份证掏出来给他看,当他确认了我是王海后,就开始介绍他们电视台的情况,接着,又说起他策划的这次活动,并把台里早就拟好的一份合同拿了出来。
    合同的内容是,广州商业电视台承担我去广州的一切费用,商业电视台做为电视媒体,独家跟踪采仿,一方面对我的“打假”活动进行支持,一方面也扩大他们电视台的影响。
    而我之所以同意去广州,一则因对方热诚相邀,盛情难却。再则因我在北京买到的假货当中,有相当部分被告之来自广州,我很早就萌发过南下打假的念头。这刚好和商业电视台一拍即合。
    “狼来啦!”听说在我去广州的一个多月前,广州的商界已频频发出这一警告。还听说,广州的有关部门在我去的前几天曾召集商店开会,研究对付我的策略。
    1996年1月19日,我从北京飞到广州。
    虽值冬季,但广州的天气仍很暖和。以前我到过几次广州,我觉得广州是个温暖潮湿的城市。在我的印象中,那是个繁荣而又充满欲望的都市。
    到广州后,俎江涛等人把我接到电视台所属的招待所住下。当晚,《羊城晚报》的老叶等人也过来和我见面。原来,为使我这次到广州“打假”活动能在舆论上造成一定声势,商业电视台选择了《羊城晚报》做为搭档。
    由于得到传媒的鼎力支持,我这只来自北方的“狼”一下子成了南粤的新闻人物。
    “刁民来了!”“报告,王海杀到!”“王海来的是时候”“广州为何无王海”。一时间,广东的报刊对我进行了“狂轰滥炸”式的报道。商业电视台“追踪十九点”节目就“王海现象”的话题,邀请广州市民展开了讨论。《羊城晚报》记者在广州街头就“买了假货怎么办?”这个问题调查了102个市民,结果自认倒霉的占42%,认为能退就行的占41%,而敢于要求加倍赔偿的多了有5人。记者不禁慨叹:广州的消费者,您对假货太宽宏大量了!被调查者多数都受过假冒伪劣商品程度不同的坑害,然而绝大部分人不会投诉,而是自认倒霉,像我这样买假治假的广州人,至今还极为少见。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胡艳期望“王海现象”给广州带来的冲击波,将会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大觉醒。她介绍了这么一件事:有位香港女同胞在广州理发,店方“打死狗讲价”,多收了几十元。事后,这位香港顾客专门向省消委投诉说,这点钱自己完全出得起,但是如果不举报,这种欺诈顾客的违法行为就得不到遏止,就会有更多消费者受害。胡艳说,广州的消费者一般就不会为这区区小钱费神劳气。事实上,几年来,省消委还没有接受过这类的投诉。广东商业电视台连日公开征集“广州的王海”,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
    我的到来,成了广州市民街谈巷议的热点。人们对我的“打假”方式反对的和赞同的几乎一样多。有人说我居心不正,心术不良,也有人高呼“刁民”万岁!
    到广州的第2天上午,在电视台和《羊城晚报》记者的陪同下,我开始上街采购。我发现,随着经济的繁荣,广州的交通越来越堵,不但堵车,在人行道上走路有时还会堵人,空气中弥漫着汽车尾气的焦臭味儿,各种嘈杂的声音混合在一起,不分昼夜地让人的耳朵里总有一种呜呜的噪声在回响。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商家给人们的印象,是最先接受新生事物,最能适应市场经济,经营脑子灵活,商品质量意识强。我原以为,在广州购假索赔应当顺利些。
    没想到我所接触的广州商家,比内地的官商气还粗。这太出乎我意料了。正像《广东工商报》在《王海来得是时候》一文中写的那样:
    商家们呢,面呈赧色,绝无笑意,没一家敢说“欢迎”、“有请”。被索赔的商家无奈他说:“真是的,假货无孔不入,我们防不胜防啊!”
    在广州,我光顾了N大厦,G商城、X公司、Y商店等广州大商场,买了3万余元我认为有问题的商品。但索赔却出师不利。
    我在N大厦买了1条“万宝路”腰带,找到“万宝路”在广州的皮货专卖店和销售公司,证实不是正牌货,但书面证明要请示万宝路公司才能开具。于是,我又到N大厦买了7条“万宝路”皮带,然后向该商厦部门经理投诉,要求赔偿。经理不但拿不出任何这是真货的证明,反而奚落我一番。现在很多国营大商场都已出台比较好的打假办法,给消费者以奖励和赔偿。N大厦在我来之前曾在报上表示“欢迎王海来广州打假”,并宣布“凡顾客在本商厦发现有假冒伪劣商品愿以一赔十”。等真找到对方提这个要求时,却说以一赔十是个阶段性的公关宣传策略需要,己过期了。
    后与万宝路公司联系书面证明,被告知书面证明意大利才能出具,当时我十分恼怒:“你们既然不能对顾客。对你们的品牌负责,为什么要在中国市场上销售你们的产品?”
    我到Y商店,拿出一件前两天在这儿买的某名牌内衣要求赔偿。这种内衣包装袋上注有“100%纯棉”字样,但经广州市纺织纤维检验所检验:该产品为夹层针织品,两个面原料为纯棉,中间夹层为锦纶弹力丝,实际上含棉为89.6%,含锦纶为10.4%。我认为商品标识不符,误导消费者,是一种欺诈行为。商店的一位负责人开始态度很好,同意赔,当时就要点钱。还一再表示,没想到真货也有问题,由于商店没有检测手段,难免有漏洞,我们要举一反三,对消费者先行负责依法处理此事。但当我拿出17000元钱的发票时,那经理就傻了眼,推说这个他做不了主,得请示领导。
    下午再去Y商店,一位副老总接待了我,我反映标识不符误导消费者,他却拿出一份质量合格证明与我纠缠:“标识不符跟质量合不合格有什么关系呢?”最后我间:“对消费者负责依据《消法》,还是《质量法》那位老总当时表态:“《质量法》。”
    “王海竟捅到国有和大型百货商店来了!这不是有意出大百货店的洋相吗?”这种看法,代表了相当部分商界人士的心态。”读着当地报纸上的这段话,想起1月24日上午,我到广东省有关部门咨询有关索赔的法律依据问题时,一位领导对我说:“你不要把大企业搞垮嘛,大企业也是不容易的。”好像我能耐大的可以随便搞垮一个企业似的,他还说:“我们的办法是这样的,送一个牌于给商店,让他自己不好意思卖假货,不好意思坑害消费者。”这话令我吃惊,这么做有什么用?挂着牌子可照卖假货不误。挂牌子不是让消费者看的,而是让商店看的?
    进入2月,记不清从哪天开始,广东的媒体纷纷停止了对我的报道。我再去商店索赔时,负责人说道:“你的事现在不让报了,看你还能把我们怎样。”
    我曾给几家大商场发了传真,好几天了,调公司的答复是他们没有欺诈,不赔;G商城没有消息;N大厦拿不出任何证明,Y商店开始说写个东西就给你退,但是我写完后又不退货了。
    Y商店说这件事你己(向工商局)投诉了,我们不处理。我向工商局投诉的内容只是要求工商局调查并对他们进行惩处,而且工商局只是行政部门,它只能执罚,不能要求商家加倍赔偿。
    由于接近春节,我准备回家过年,只好委曲求全,要求退货再说,我只是没时间跟他们耗,想先退货,其他权利保留。不料各商家口径一致,俱不赔不退,让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结果,至今我买的东西还都寄放在广州朋友那里。
    在广州索赔的确十分不顺,一位跟踪报道我的记者,为此写了一幅对联:上联:冷脸难看冷凳难坐冷言冷语难耐下联:投诉难投索赂难索商家厂家雄斗横批:王海难当
    我到广州去了3个星期,每天早上8点起床,夜里12点睡觉,一大到晚索赔、整理材料、研究法律问题,很累也很苦。这次南下打假兵败羊城,全部收获仅仅是在个体户那里索赔得来的区区115块钱。
    1月29日下午,我携几天前在广州市日用工业品交易市场花35元钱买的一台“夏普EL一820”计算器,到了交易市场办公室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市场场长知悉后,马上热情地将我请入顾客接待室,找出示了夏普株式会社广州事务所的证明文件。证实我所购的计算机型号夏普公司根本不生产,是冒牌产品。出售计算器的摊档档主立即被召到办公室,档主在找出示的证明文件前无话可说。她提出想给我换一台类似功能的真货,但我表示只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要求退货并加倍赔偿。档主说,既然如此,我按此法照赔。当即,她数出70块钱给我。场长宣布,市场没收档主这台计算器,并封存货物等候处理,整个市场所有这种计算器也要马上清理。
    场长说,这个市场刚刚荣获“全国文明集贸市场”称号不久,发生这种事情,自然不光彩。一个“国家级”文明市场更应站在消费者一边,照例《消法》进行处理。她认为,我买假索赔,是教育全场业户学习、理解《消法》,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一次好机会。
    后来,我又在街上的个体户那里买过80块钱的假化妆品,也获得赔偿。
    羊城之行,虽大跌眼镜,但我并未对“打假”丧失信心。毕竟我去索赔过的商场,假货都从货架上消失了。至于我的索赔受阻,舆论自有评说。《南方日报》。《羊城睬报》、《粤港信息报》、《广东工商报》等多家报刊都对我的行为予以支持,并对广州一些大商家的行为和搞地方保护的部门提出批评。
    《信息时报》在《我们不能叶公好龙》一文中指责商家“有失风度”:王海这次来广州“购假索赔”,主要目标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而我们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对待王海的问题上,我认为是“有失风度”。
    商家一个突出的说法就是,王海为什么要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不针对个体户。这种观点说明我们的大商家对自己信心不足。一个国有大中型企业,号称是经历了平凡年的改革开放的洗礼,竟然会把自己摆到个体户的水平上去比、去衡量、去要求,这本身就大大地把自己降格了。
    我们早在一个月前就提醒过广州商家,“假如王海到广州来”,但广州的商家还是缺乏应有的气度。尽管当时气壮如牛,“叶公好龙”“龙”真的来了却手足无措:“我们当时的承诺是在一个广告上说的,那是一个阶段性的宣传策略的需要”。如此说来,保护消费者权益居然成了宣传策略,可见员工综合素质确实大有提高的必要。
    微音在《羊城晚报》撰文称,王海虽走,但“王海现象”不会消失:
    王海此次南下广州“疑假买假”。“买假索赔”的行动,其所碰到的困难,却有如关山千万重。看来,王海再呆下去,恐怕亦难以有所作为了,结果只有打道回府。然而,王海虽走,但他所留下的“王海现象”,却绝不会消失。
    王海在首都的境遇,为什么会是这样?而在广州,为什么叉会是那样呢?这就只能留待读者去思索了。“哗!特大喜讯,王海失败了!”有人会高兴得跳起来,而我作为一个广州市民,却为此感到羞愧。王海之受挫,并不意味着真理掌握在什么人的手里,它只能说明:王海目前尚无法冲破这股强大的习惯势力。然而不管怎样说,由于王海的受挫,很可能给某些人带来一股“胜利的喜悦”。然而,我看这并没有为广州增添什么光彩。有辨别能力的人,最终是会领悟到这个道理的。
    离开广州后,我想,广州的失败是难免的。既然我去广州之前,就有商场开会商量如何对付我,那么,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消费者又怎能抗争得过势力强大的商家联盟?俗话说,胳膊扭不过大腿,也许是吧。虽然我们有规定,有法律。
    几个月后的4月11日,俎江涛介绍一个袜厂的人来找我,在电话里,那人说他们的枫桦牌袜子在浙江被假冒得很厉害。我奇怪,他们的袜子品牌我听都没听说过,怎么也有人假冒呢?但那人越说越玄,说义乌的造假者威胁他们,要袜厂与造假的合作,共同使用“枫桦枫”牌子在全国销售袜子,否则的话就冒名“枫桦”的牌子,而且要用劣质袜子来冒名。如果袜厂不合作,造假的就一定会把“枫桦”的牌子搞臭。
    我听后半信半疑,这假货贩子也太猖狂了吧,造假不算,还要叫真品厂家跟他们合作,否则就砸人家牌子,这跟强盗拦路打劫有什么两样?真令人气愤。
    这个名叫广州百丰织袜制衣有限公司的袜厂,座落在广州黄埔区的一个工业区,是个香港老太太开的。由于生产的袜子质优价廉,在行内小有名气,一直供不应求。但造假的贼胆包天,在义乌造假在义乌销售还不知足,居然敢把假“枫桦”袜子大量发送到广州来卖,让老太太忍无可忍。
    老太太通过俎江涛打电话找我,希望我能帮袜厂查查假货的情况,也希望能借我造造舆论,灭一下造假者的气焰。
    我二话不说一口答应下来。
    4月15日,我来到广州,“百丰”袜厂安排宋堂务先生和一位来自上海的杭小姐配合我查假。当晚,我们便制定了查假计划。
    第二天上午,我与宋堂务、杭小姐及“百丰”袜厂两名女工一起,来到广州高第街市场“踩点儿”,购买假货样品。我和宋一组,杭小姐与另一女工拿来两只大书包买了一个行李车,操起外地口音讲话,扮做从外地到广州办货的小贩,在市场里一边走一边仔细观看谁家卖假袜子。我和宋则大老远盯着她俩,看看有什么动静。
    整个市场里卖假袜子的档口有十六七处,但均只摆出样品和少量的货。杭小姐她俩转第一圈的时候,买回来800块钱的假袜子,宋不大满意。于是我俩又去市场买了一整箱,还跟汕头人的一个档口走了十件货。档主说货在火车站附近的仓库里放着,约我们下午去一块儿提货。出了市场后,我安排一个人去跟踪那个档主,侦查一下仓库的具体位置。
    4月17日晚,宋说他们要和检察院一块儿去抓人。原来,“百丰”袜厂原销售人员一直与造假者勾结销售假“枫桦”袜子,听说厂里要打假,骗了厂里6000多元货款躲起来了。造假者还有内应,怪不得真的“枫桦”袜于没印,假的“枫桦”袜子倒把“百丰”袜厂里的电话号码印上去了。
    被我派去跟踪档主的人,发现了位于火车站附近的一个仓库。
    4月18日,我们与广州市打假办取得了联系,由“百丰”袜厂和我一起举报卖假的档口,打假办答应立即进行查抄。
    下午一点半,广东商业电视台、《羊城晚报》。《广州商报》、广州电台、岭南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记者齐聚“打假办”。两点十分,打假办的执法人员和我们一起出发,兵分两路,杭小姐等人带着几个执法人员去了高第街市场,我们和宋等去火车站。
    20分钟后,我们来到火车站附近那个市场,在E39档口,堂而皇之地摆着假“枫桦”袜子,被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五六个执法人员把档口封住,开始查档主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并查封假货。
    周围看热闹的人们“呼拉”一下子全围了上来,大多是周围的档主。趁着混乱,E39档口的两个男人溜掉了,而且还有个趁乱把两箱假货偷偷抱走了。邻档一个郭姓女人正搬了一箱假袜子准备走时,被我一把抓住。执法人员问她那箱货是不是她的时,她却矢口否认。E39档的女档主见状马上承认货与郭无关,是E39档的货。无奈,执法人员只好放开郭姓女人,我们刚一放手,她就立即不知去向了。这时从市场另一端转回来的宋说,刚刚那个女人正是“百丰”袜厂原来跑供销的业务员,昨晚去抓她的时候没抓着,不想今天又眼睁睁地看着她跑了。
    E39档档口的所有假袜子被我们翻出来搬上车后,打假办的执法人员命令女档主带我们去她的仓库。女档主装出很老实的样子,说她的档口才开了20多天,赚的钱还不够交租,哪有钱来租仓库,货都是人家直接送上门来的。但据调查,她的仓库就在附近的一所小学里。
    执法人员让我和宋带路,他们则不由分说地架起女档主就走。不料女档主被架到马路中间时,一边不停地大声喊冤叫屈,一边索性躺在地上撒泼打滚,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引来很多的人围观,搞得执法人员左右为难。
    怕女档主故意拖延时间,我和宋先带领两名执法人员一溜小跑直奔小学校。到了学校后,我们看了几个仓库,仓库里大部没人,有人的一个仓库里,几个打工仔正在造冒牌货,把别的牌子的假商标往袜子上贴。但由于没有被侵权的厂家出来指认,执法人员不敢冒失查办,因为查错了,“打假办”有可能要被送上被告席。
    20分钟后,执法人员终于把那个女档主用车押运了过来,我们让带我们找她的仓库。
    女档主一下车,见周围没有人围观,便不再往地上躺了,只是口日声声喊起冤枉来,反复说学校里没有她的仓库。
    学校校长和有关负责人这时赶到,校长说从来没见过这个女人,那女档主乘机又装起蒜来。
    又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调查员赶到,指出了存放假货的仓库。但校方人员说找不到该仓库的租户,没有钥匙打开仓库门。
    无奈,我们只好冒险强行将仓库的门撬开,如果仓库里没假货,那我们可就“栽”了。打开仓库的一刹那,我的心一直悬在嗓子眼里,甚至连虚汗都冒了出来。
    门开了,一眼就看见8箱假“枫桦”袜于放在仓库隔层最里面的一个角落里,另外,什么冒牌苹果、金利来、鳄鱼、FORTEI等名牌袜子应有尽有,整个儿一个假货仓库。但同样,执法人员对此也只能摇头,因为要确定一件商品的商标是不是假的,必须得由商标持有人来鉴定或指认。
    面对假货,女档主迫于无奈,只得承认说仓库是她与别人合租的,否则执法人员要把整个仓库查封。她说货是人家送来的,她并不知道货在哪里批发。可事实上,我方的调查员说他曾亲眼见到女档主去广源路周围的一个地方提了3箱假货。
    记者们忙着采访、拍照、摄像,我的心一下子放松下来。
    正在这时,我听见一片摩托车的轰鸣声,从仓库出来一看,只见周围停了七八辆摩托车,从车上下来十多个操汕头口音的男人,一个个气势汹汹的,手里还拿着大哥大。
    执法人员要查封仓库的时候,那些人开始阻挠,鼓噪。
    因为怕假货被抢走或引起别的麻烦,我们马上开车离开了小学。
    杭小姐那边在高第街查封了7个档口,但只查出3箱假货,不过弄得很多档口特别紧张,在她们和执法人员查假袜子的时候,档主们纷纷把闸门拉了下来。
    当天的报纸出来了,刊登的是我们大获全胜的消息,但我的心里却总不是个滋味。后来听宋说,那些假袜子在广州的确是销声匿迹了,但在广州以外的地方,依旧畅销不衰,而且货色越来越劣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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