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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回常玉岚深入终南
    常三公子骑在纪无情留下的马上,缓髻而行。
    从那两前两后的黑衣刀童身上,仿佛纪无情的影子并未离去,心中再也抹不去故友情深的无尽怀念。
    纪无情一代武林世家,绝世年轻高手,而今竟然身染无药可医的奇毒,昔日的豪情壮志,消磨于一夕风流之中。
    现在,又面临家庭变故,此番悄然赶回,形单影只,凄凉之状可想而知。
    从纪无情的遭遇,常三公子不由想到了自己。
    骏马美婢,遨游于名山大川,何等的逍遥自在。
    而今日沦落到受人驱策,虽然自己比纪无情有一个中毒与未中毒的差别,然而,几面做人的滋味,完全失去了往日潇洒飘逸随心所欲的自由,陷入处处小心,连一言半语也担心露了马脚的虚伪做作,造成的心灵落寞,甚至比纪无情还要痛苦。
    一叶知秋。
    从丐帮的事件,料想自己的名声,在武林之中,一定传言得非常狼藉,对未来的金陵常家,当然有不利的影响。
    最使常三公子自己无法解释的一个最大疑问,就是:是什么力量使自己陷于泥沼而不能自拔?
    蓝秀!
    心随意动,一念想到蓝秀,常三公子的双目之中,闪放出一种异样的光芒,脸上微微发热,霞发双颊,嘴内觉得发干,通身有说不出的异样感觉。
    “难道我真的为了蓝秀?她真的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她真的令人一见难忘?她……她……”
    常三公子奇怪的是自己的变化。
    原来对于美色当前毫不动心,美人在抱无动于衷的性情,为什么不能抗拒蓝秀那种说不出来的魅力呢?
    他真的想不通!
    最后,他无可奈何地想出—项不算理由的理由,那就是“缘分”。
    缘分?一个看不见摸不到的抽象名词,就这样把常三公子给牢牢套住,拉进了江湖的旋涡之中。
    此时,彩霞满天,归鸦数点。
    落口的余晖,洒满了终南山的古道,沿着山涧,无数株枫树,血红的枫叶,像是一幅豪华的大地毡,映目生辉。
    挥鞭驭车的莲儿,娇声喊道:“公子,这里近水倚山,枫红如火,我们就歇下明天再赶路吧!”
    终南山,常三公子是曾经来过的。
    “妙手回春”丁定一是住在盘龙谷深处的“锄药草堂”,约莫着尚有一天路程。
    因此,常三公子漫声应道:“好吧!”
    莲儿闻言,喜形于色,长鞭迎风—甩,勒住马缰一跃下车。
    她是常三公子最得宠的人,自己也以为深深了解公子的性情,投其所好地选择在枫叶红如二月花的山隈水涯住下,一定能使公子饱览山光水色,消除旅途劳顿。
    其实,她哪知常三公子内心真正的忧愁,乃是游山玩水不可忘怀的。
    莲儿跟随常三公子闯荡江湖已非一日,因此,篷车之内早已随带着荒山宿营的一应之物。
    众人七手八脚架好营帐,准备食物。
    翠玉私下已瞧出常三公子心事重重,见他独对夕阳,那般落寞的神情,走近了去,低声道:“公子,你在想些什么?”
    常三公子谈谈一笑道:“我在想……想百花夫人既在司马山庄安置了茉莉姑娘,要取司马长风的性命,应该易如反掌,方法甚多,为什么要派我们去做没把握的事?”
    翠玉叹了口气道:“百花门野心勃勃,意欲独霸武林,公子乃是聪明绝顶的人,难道还想不出其中道理吗?”
    常三公子道:“道理何在?”
    “一石数鸟。”
    “一石数鸟?是哪数鸟?”
    “要引起武林各门派互相残杀!”
    “她可以渔翁得利?”
    “要收揽像公子这种少年高手,以为她用。”
    “造成众矢之的,断了我的退路,对不对?”
    翠玉连连点头。
    常三公子咬牙道:“好恶毒的手段。”
    翠玉又道:“还有一事,可能是公子想不到的。”
    “哦!翠玉,你知道?”
    翠玉道:“百花夫人除了不择手段,来拉拢少年高手之外,也四下网罗美女,并且是多多益善。”
    “美女?”常三公子真的不解:“哦!我明白了,供做她散布奇毒之用,像对付纪无情与我一样。”
    不料翠玉摇摇头道:“这只是理由的一小部分,最大的用意,是百花夫人要以美色代替武力,用美的诱惑代替武功修为,她要以美女的魅力,统治天下武林,控制住整个江湖!”
    常三公子大感震惊。
    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想法。
    武林中人,任谁也没想到要以“美女的魅力”来统治江湖。
    假若在常三公子没遇到蓝秀之前,任何人说出这个奇妙的构想,他都不会相信,也不会去听。
    现在,他不但相信,而且认为这是绝对可能的,那将比武林中任何功夫都具有威力,比任何方法都要厉害千万倍。
    因为,世界上任何男人,都会在女性的魅力之下屈服,除非你没遇到你心目中认为满意的女人。
    这是人性的弱点。
    谁能掌握到人性的弱点,谁就会成功。
    翠玉见常玉岚久久不语,不由道:“公子,你在想什么?”
    常三公子这才回过意来,笑笑道:“亏她想得出,这实在是着厉害的一步棋。”
    他想起了自己与翠玉的一段事。
    实在的,翠玉也不是一般俗脂庸粉,怎奈常三公子经常生活在脂粉堆里,加上眼光特高,所以才能避免中毒。
    最重要的一点,是常三公子是在见到蓝秀之后,正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否则,人与生俱来的那点野性,可能也会爆发。
    翠玉不明白常三公子在想些什么,因此,她幽幽地道:“公子对我是否还有什么疑惑之处?”
    常三公子忙说道:“这是从何说起?翠玉,你冒着生命的危险,对我可说是恩人,我疑惑什么?”
    “近些天我们连一句话都没说!”
    “你寂寞?”
    “有四个姐姐陪伴,并不寂寞,我只是有些话要跟你说!”
    “哦!”
    翠玉张口欲言又止。
    常三公子道:“现在身在荒郊,你可以大胆的讲,放心的讲!”
    翠玉习惯的四下看看,才道:“有人盯着我们已经追踪下来了。”
    常三公子不由人惊道:“啊!谁?”
    “当然是百花门的人!”翠玉压低声音道:“将计就计,索兴点明,你就说是要斩草除根,先找司马山庄的下一代,对于来人,你千万别杀他!”
    “找少庄主司马骏?”
    “对!”
    “好……”
    “瞧见没有,山涧芦苇之中的两条人影。”
    果然,常三公子原先是背对山涧,经翠玉提醒,凝神望去,已隐隐看出了伏在草丛中的两个人影。
    于是,低声对翠玉道:“我先发制人!”
    话声才落,坐姿不变,双肩提时,人已向山涧射去。
    快如电掣,迅若风雷。
    埋伏之人也不是弱者,一见常玉岚弹身向山涧飞来,便知行藏已经败露,两人四掌相接,用力推拍,借势左右弹开,跃出三丈外。
    常三公子人在空中,一时无法折身转式,双脚落实,故作不知地喝道:“鬼鬼祟祟意欲何为?”
    两人并未逃跑,因为他们深知逃不出常玉岚快速身法和一流轻功。
    因此,一齐向前,含笑拱手道:“属下花狈马堂、青狼赵明,见过公子!”
    常三公于朗声一笑道:“哈哈原来是狼狈双绝,常某早已闻名。”
    “狼狈双绝”齐声道:“多谢公子夸奖!”
    常三公子料不到在江湖上恶名昭彰的“狼狈双绝”也已投入百花门,此时不宜揭穿,心中暗暗冷笑。
    于是,沉声道:“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二位一路跟踪,却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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