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不是他们大惊小怪,狼集团在台湾的知名度虽然不及在欧洲本部,但毕竟是外资挹注,每项投资资本额最少都在五千万美金以上,在台湾本岛资金干涸的大环境下,商业界对他们的一举一动自然颇多注意。
又另外这四匹狼个个英俊年少多金,对于花边新闻有嗜血症的记者更是枕戈待日,极其希望能挖出任何攸关这四个新贵的新闻。
为了避免不当曝光带来的麻烦,除了远在日本养病休息的晏伊容,其他四个人对媒体都是有多远闪多远。
“我说你们这两只吵个不停的花鸡,你们有被害妄想症啊,我不是记者,也不是什么可疑分子,我是来探病的。”
花鸡。花公鸡。
花公鸡除了招摇撞骗母鸡嘿咻嘿咻之外,别无他用。
她是这意思吧!
这是一种侮辱!阿曼眼姜浙东不可思议的互相对视,又互相摇摇头,两人难得同仇敌忾的面对入侵者。
至于百毒不侵的枚好整以暇的倒水喝,嘿嘿嘿嘿……
“先说好,我并不想来,是我爷爷说送佛要送上西天,好歹要我来看看人是救活还是死翘翘了。”亮亮圆润粉红的掌心摊开,一个手势,英姿爽飒的阻止了问话也表达了来意。
“你是送畿到医院的那个小姐?”
“人是我店里面几个员工合力送来的,我只是负责把他从百万名车里面拖出来而已。”她也不客气,不是她的功劳她不揽功,是她的,她也不客气。
“小姐真是英勇过人。”放电王子阿曼向前释出善意。
“果然百闻不如一见,我以前听过你,果然长得很骚包。”她对阿曼少有的绝色不仅不为所动,对他的孔雀行为还很嗤之以鼻。
姜浙东瞠大了眼睛。
阿曼的俊美无俦向来所向无敌,这女人,令人激赏啊!
碰了一鼻子灰的阿曼竟然没有生气,“你听过我?”
亮亮没有回答阿曼,眼珠转了转,又认出一匹狼。“你是姜浙东对不对,中学时出了名的玩家。”
既然要一起拖下水,枚也别想幸免,阿曼指了指。“那个家伙呢?”
“五英会中的老奸巨猾,濮阳元枚。”
“老奸巨猾……小姐好眼光,形容的好哇!”阿曼可乐了。“那个人咧?”他的手像圣经中的摩西分红海般指着袁畿。
“他啊……”亮亮竟然叹气。“死爱面子的家伙!”
“小姐,你如数家珍耶。”
“没什么大不了,她以前跟我们同读一所学校。”袁畿出声了。
“想不到一口气可以看到以前享誉学校内外的四匹狼,我探病真是来对了。”亮亮还沉浸在幸福中。
姜浙东可抓到袁畿的把柄。“听你的口气,你跟这位小姐可不只认识这么简单喽。”
袁畿迟疑了下。“她跟其他擦口红的妖怪没有什么差别。”
女人,在他心目中除了装模作样,没有别的本事。
“嗄!”这个女性公敌,幸好这里阳盛阴衰,要不然一人—口口水不淹死他才怪。
姜浙东还庆幸着,谁知道亮亮可不依。
她用手背擦掉口红,快步向前挤开舍秘书,迅雷不及掩耳的抓住袁畿的领子。“你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这口红要不是爷爷硬要我擦,我才不会把自己弄得像猴子屁股让你有机会嘲笑我。”
袁畿的眼光从他被捉紧的领子往上瞧,然后移向亮亮的脸蛋。
她不是什么精致的女生,可脸蛋却有着像婴儿一样粉雕玉琢的剔透感,布丁光泽的肌肤配上英气勃勃的眉毛,**般的嘴唇,虽然嘴角残留着刚刚她粗鲁擦掉的口红痕迹,还是不失可爱。
及肩的发尾带着漂亮的弧度软软贴着她修长的颈子,凭添了几分的性感。
她没有太大变化,不过身上的V领背心,清软飘逸的玫瑰花裙还真让她硬是挤出了几分女人味。
眼对眼,鼻子对鼻子,亮亮不自主的也把袁畿的模样摄进瞳孔。
转大人的他斜飞的剑眉不变,鹰眼跋扈、气质狂肆,虽然躺在床上,气吞山河的气势仍然叫人心惊。
他是上班族吧?怎么练就这么骇人的身材?
“你……好像忘记我是病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