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她身旁的福子,八爷,九爷,朱永乐,然后,护国公的人,当然更不可能和敌方人说。
“你胡说八道的话,谁会信!谁说我喜欢上护国公的胞弟了!痴心妄想!他哥和我爹是宿仇,我怎么可能喜欢他!”
“你说的话,你自己认为别人会相信吗?你说你为什么出现在北燕?再说了,这事儿,可是大明的皇上亲口告诉我们的,能有错儿吗?”
“你说我父皇?”朱琪眯紧了眸子。
“不信你可以问问你娘?她刚才不是都说了吗?当然,她的话,我一句也不信。”闻习元后面说不信任清惠刚才那些要射死朱琪的话时,却眼神不由自主往城墙下方瞟着。
见他的声音传下去以后,似乎,对方的阵营没有什么变动,朱隶没有出现。这让他冷哧一声:“原来隶王是夜叉的传说是没错的,连自己胞弟的女人都弃之不顾。”
“这是,我们高卑国内的政务,都说了,隶王不可能出现,不可能插手。你绑这个人,一点用处都没有。她是生是死都好,她不是我们高卑人,我们高卑人何必顾她死活。”高贞的声音平静地传回来。
闻习元简直不敢相信!
他那把架在朱琪脖子上的刀开始在对方的皮肤上擦出了道血痕。同时,清惠的箭更快,射出去的刹那,疾厉地破开了寒风。
闻习元尖叫一声,避开那箭风的同时眼疾手快推了手里的朱琪一把。朱琪这才侧身躲过了这支致命的箭,脸上则全都是雪白无色的了。那双饱满的眼珠子,俯瞰下去,是清惠那张没有一点表情的脸。
这刻,朱琪爆了:“你是我娘吗?你活该!你怎么不去死?!你想方设法得到我爹的爱,把他骗了。你这样的女子,丧尽天良的女子,本就不该生下我,更不该把我当你的棋子用。我爹应该把你杀了,而不是把你放出来!”
清惠冷冷声地说:“皇帝把我放出来,只是想借用你来威胁我恫吓我,让我回来杀我的国人。你认为我可能同意吗?”
“那也是你活该!”
“是。我让你选择,跟大明人,或是跟高卑人。你选择了大明人,选择了那个狗皇帝,当然我只能把你杀了。要我说的话,天下最蠢的,无非是你了。我从小让你看清楚那个狗皇帝做的一切事情,结果,你对他还是那样留恋。”
“他做了什么吗?他对你好,宠你,让你住进皇宫里,享尽荣华富贵。反而是你,费尽心机,为了你自己的目的,从小把我养成男不男,女不女的。”
“如果我把你养成女的。你看看,他如今膝下那些公主,一个个命运,比皇子还要凄惨。你以为他真的是宠公主吗?做梦!”清惠的嘴唇在北风里哆嗦着,散发着愤怒的紫色,“你以为五公主是怎么死的?还不是因为他断了五公主求生的念头。要是五公主不死,五公主的驸马爷怎么替他尽忠到最后。五公主,是为了帮他掩盖他的秘密死的。”
“你胡说——”朱琪的声音,在大风里好像逐渐变小了,“你胡说,五公主是自己寻死的,是因为皇后娘娘与淑妃娘娘之间的争斗——”
“这些事都是在皇宫里,他眼皮底下发生的,他能不知道?!他全都知道。所以,傻的人是你!我不是他后宫里唯一的女子,你同样不是他唯一的女儿。他女儿多的是,儿子多的是,缺你一个也没有什么可少的。他之前对你有点好,只是他认为你有点用处罢了。”
这些事,朱琪是不可能不知道的。在皇宫里耳濡目染之多,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可是,朱琪冷笑一声之后,迸出一句:“天下乌鸦一般黑,他不好,你能好到哪里?高卑国内之前不也发生了兴州之乱,国王把娘娘都给斩首了。”
“那是事出有因。”
“我看是你好自为之吧!”朱琪吼完这句,猛的掉头,冲那拿着刀的闻习元,“要杀就杀!快点杀。爷我还不想死在那个贱女子手里呢。能死在我父皇的计谋里,爷我深感荣幸!”
闻习元的脸蓦然涨的犹如猪肝红,手里提着的刀仿佛忽然不知道往哪儿放了似的。
他当然不能随意杀了朱琪。如果杀了朱琪什么目的都达不到,杀来干嘛。杀了,还深怕大明皇宫里的皇帝后悔呢。
啪啪啪。击掌的声音,从城墙上左侧的楼梯处响起。
朱琪等人闻声望过去以后,见的是一个东胡人打扮的大胡子猛汉。
此人倒也是朱隶等人认得的,是呼延部落里的头领呼延毒的叔伯呼延赞,此次带东胡大军,与高卑国闻家军结盟的东胡将领,正是此人。
“好气概。大明皇上养出来的公主,就是与众不同。鄙人,都为大明的皇帝深感骄傲。”说着这话的呼延赞,眯了眯小眼珠,冲朱琪鞠了下躬。
朱琪眯着眼看着他身上明显东胡人的服饰,只是在嘴角挂上一抹冷冰冰的笑。
呼延赞走到了闻习元身边,嘀咕了两句话。接着,两个士兵走上来,把朱琪从城墙上架了下去。
城门口的谈判,似乎到此告了一段落。城墙上的闻习元等人,都走下了城墙。
而既然,闻习元都表明了自己已经看穿了高贞出马的策略,高贞没有必要继续留在城门口谈判诱敌,坐着马车返回到军队的大本营里。
清惠骑着马,在后面跟随着。
等进了军队里的指挥帐篷,清惠冲高贞两膝扑通跪下,道:“国王,臣妾罪该万死!臣妾如果早知道自己那孽种心里面全是那个狗皇帝,还真不如一刀先把她杀了。”
耳听清惠语气里说的十分真切,宛如声泪俱下的悔恨。
虞世南在旁边看着,心里头都不禁微震。突然觉得,那个夹在两国之间的少女,是有点可怜。
高治则冷冰冰地看着这一幕。
在椅子上坐下歇口气的高贞,吃口热茶暖和了下身子,温声软语地对清惠说:“快起来吧。这帐篷里虽然说了铺了羊毛毯子,但终究是寒冷的冬天,跪着挺冷的。”
“国王——”
“好了。朕都知道,朕知道你爱女心切。如果你刚才不对着对方说那些话,到底那些人肯定会把她杀了。倘若对方把她杀了的话,只怕隶王后来回去的话,也不太好给万历爷交代,找借口是挺麻烦的事。当然,我军,是不可能因为她一个人,放弃对叛贼的围剿。”
言外之意,如果清惠不插手,他高贞,也会眼睁睁看着朱琪被杀。
清惠的脸刷的一下子白的,低着头,两行清泪流了下来。她这点小技俩,怎么可能瞒得过高贞?
“国王愿意饶恕罪臣小女一命,臣妾已经不知道如何说好了——”清惠嗫嚅的声音,断断续续在帐篷内回荡。
高贞对她这话,也只是说:“到时再看吧。”
清惠周身打了个抖儿。
这时,帐篷的军幕被撩开以后,朱隶带着公孙良生进来。清惠抬头的话,能清楚地看见眼前这个被传说为夜叉的男子的脸。
那样的,宛如深夜一般浩瀚深沉的五官,俊美得宛如传说里的战神。在大明皇宫里的时候,她曾经多次,站在皇帝后面,那样远远地目睹过这个男子。只觉得每次目睹,都会感到心头的一阵不寒而栗。
不知道,她女儿怎么想的,那样的天真,竟然想嫁这种人的胞弟!只能说这个女儿从小被她宠坏了,无法无天,根本不知道轻重。
朱隶当然也知道眼前跪着的这个女子是谁,淡淡的眸光在清惠脸上扫了下之后,转回头,对高贞说:“今晚地道能打通吗?”
“明日凌晨可以行动。”高贞平静的面色,微微弯起的丹凤眸,与他对视着。
“那我们的人,和你们的人一块行动。杀东胡人的话,我们北燕人,和你们高卑人一样,都绝对不会手软的。”朱隶说。
原来,今晚上围城,并且做出攻城的趋势,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吸引敌军的注意力,并且,让守城的敌军一整晚感到精神紧张。紧张的神经,能造成身体上最大的疲惫,恐怕到了白天,这些叛贼,反而会容易疏忽了防备,一直只是想,对方只会在晚上再来袭击。
兵不厌诈。是要周全谋划。
回到城内的闻习元,看着呼延赞跟随在后面走进他屋里,不悦地皱了下眉头:“呼延将军,还有事要说吗?”
“没有。只是末将看着闻大人这个屋里,貌似比我那屋里好。”呼延赞打量这大屋里四处的环境说。
那还用说。这屋子,是紫阳城内巡抚大人的家,能不好?
巡抚一家,已经在之前紫阳城被叛贼攻破大门那天,一块儿被他闻习元下令杀了。
“不怕闹鬼吗?”呼延赞直接坐在了厅堂里那把昂贵的梨花木太师椅里,恣意地拍着扶手。
闻习元一边诅咒东胡人野蛮不知道礼节,只会烧杀抢夺,全身肮脏无比,另一方面,却是不太敢对呼延赞直接发脾气。
两个人这样僵持着,屋外呼呼的一道冷风,似乎一股儿要把门撕裂开一样直接扇开了门。这让屋里的两个人同时受到了惊吓。
闻习元是惊魂未定,一张脸都是白的。
呼延赞低声说:“闻大人这般惊惶失色可不好,眼看,您的皇位都快唾手可得了。”
“皇位?”闻习元冷笑的声音里,倒是听不出什么兴奋的感觉。
那是他爹一生追求的东西,然后,他爹,如今已经人头落地了,被高贞斩的。所以,是时候了,清算闻家与高家的这个仇。
大概很少人知道吧。大部分高卑人都没有想到。他们闻家,其实正是之前,高家一直追杀的欲赶尽杀绝的伏鬼国余孽。
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一样。
胡二哥整理着出行的装备时,抬头看到这个天色,忽然想到:“那些人,经常说夜叉夜叉的,王爷是夜叉没有错,可是,谁知道王爷是什么时候的夜叉。”
孟浩明在他身旁,听到他这句话不禁失笑。不懂的人不知道。但是,跟随朱隶打仗的人,却都很清楚胡二哥这话的意思。
朱隶并不喜欢打夜战,更喜欢打凌晨的战。把自己的士兵夜晚养足精神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发起进攻,趁敌人守备最弱的时候动手。朱隶的这种动作,比起东胡人,更像草原上的动物本性。
看时辰差不多,是时候要进城了。他们这伙进城准备里应外合的人,处境最为凶险,所以被称之为敢死队。进到城里,基本是单独作战,或者是两三个人一组,兵力少,但是,有可能和城内最精良的部队打。携带的武器,又不能多。全靠自己体力和智慧。
最考验一个士兵的战斗力,在这里了。
说实话,胡二哥挺喜欢这种战术的。因为,在前线上,指挥官叫冲的时候,自己脑袋都根本来不及想怎么做,冲上去了,密集的箭射过来,活下来的,都是幸运居多。相反,这种巷战,考验的全是自己的本事。
朱隶提出让他参加敢死队的时候,胡二哥一口答应了。原因很简单,他有后顾之忧。
想着伏燕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他也不可能一直跟在朱隶身边。他如果回军队的话,别人之前立战功的时候,他却没有这个机会去做。等于升官的路上落后了人家一把。想追回来的话,就不能只在朱隶身边当奴才了。
他是良民出身,也想靠军队这个途径晋升,获得最后像孟浩明这样的一官半职,有自己的府邸,把全家人都接过去住,从此进入贵族的圈子。
孟浩民是他的奋斗目标之一,所以,当初,听说自己要被调去黑镖旗时,他是私底下贿赂过人的,才到了孟浩明底下当护卫。
朱隶呢,其实早都看出他的这些想法了。毕竟都是男人嘛。而且,看着胡二哥确实让人讨喜,朱隶就把这样的好机会,给胡二哥了。
孟浩明也能猜出朱隶的一些想法,所以,胡二哥在这次战役里回来到他率领的队伍时,他把胡二哥调到了自己身边。
可以说,主子想做什么,自己顺着主子的意思去做,绝对没有错。孟浩明很懂得什么时候该拍主子的马屁。
胡二哥在出发之前,拿出了妹子给他的香囊,放在嘴唇边上亲了口。接着,在看见孟浩明衣襟内没有藏仔细了,露出的那个香囊一角,嘿嘿笑道:“孟旗主,是不是春梅姑娘送您的平安符啊?”
孟浩明赶紧把露出的东西往怀里一塞,感觉心窝口都踏实了。
胡二哥是听说过魏香香的事了,见此,不由叹了一声道:“春梅姑娘,我从我妹妹口里知道许多,只是是个好姑娘。”
耳听有其他男人说她好,孟浩明的脸上稍显不悦。
可胡二哥好像没有看到他脸色,径直往下说着:“孟旗主应该是娶魏府的五小姐。五小姐我见过,其实,人也好。”
孟浩明对于魏香香这人,倒是真没有见过面,只是听他人说过。他人口里的魏香香,大多数也是道听途说,十分模糊。主要是因为魏香香深居简出的,没能给外人看到她神秘面纱下面的另一面。
现在听胡二哥一说,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胡二哥说:“那天,王府里办冬至宴,那五小姐坐着王爷的马车过来,我都看见了。”
“只是这样吗?”
“之前,刚好王爷有东西让我送去给五小姐。我送过去的时候,和五小姐说过几句话。感觉,这小姐一点脾气都没有,平易近人,实属难得。不愧是魏老教养出来的女儿。”
平心而论,魏香香为北燕做了那么多义举,牺牲了自己那么多,是个很好的姑娘。面貌或许不是最出色的,但是,如胡二哥说的,是个人品好的,品德高尚的,更重要的是性格温顺,娶过去的话,当然也是个贤妻良母了。
对此胡二哥很肯定:“五小姐是个善解人意的,而且,绝对不会做出昧着良心的事儿。”
孟浩明侧头看了胡二哥那张脸。这胡二哥,如果刮掉下巴那胡茬的话,倒也是英俊小生一枚。
想想紫叶那丫头长得水灵灵的一点都不差,可想而知这个胡家的基因并不差。胡二哥的几个兄弟都成家立业,唯独胡二哥,因为常年在军中,早年谈的媳妇忍不住寂寞都跑掉了,如今还是孑身一人。
“你想娶什么样的媳妇?”
胡二哥一惊,好像都不知道孟浩明居然会问这样的问题。想到自己的长官愿意和自己谈私事,谈感情,不是正好拉拢与上司感情,大展雄图的时候吗?胡二哥摩拳擦掌的,把心底的话儿全托出来了,说:“当然是自己喜欢的最重要了。”
“自己喜欢的?”
“是。这个银子啊,房子啊,马车啊,铺子啊,换不来自己喜欢的女子的。可这些东西,却是你努力的话拼命的话,就能得到的东西。看咱们王爷就知道了,王爷一点都不在乎金银财宝,但是,很在意王妃怎么想的。”
孟浩明愣了下,自己当然是从来没有想过把自己和朱隶比。和朱隶怎么能比?完全两个等级的。
可是,胡二哥说:“王爷娶妾的话,不是不可以。可是,王爷不要。王爷只要王妃。因为王爷知道,失去王妃的话,那这辈子,唯有抱憾终身了。何必娶一个不喜欢的女子,让自己遗憾终生?各人一生的念头就不同吧。看看我们大明皇宫里的皇帝,后宫女子应有尽有,可是,高卑的国王说的很对,皇上好像都从来没有真正开心过一天。”
孟浩明的一只手,不知不觉中摸到了胸口放香囊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