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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与丹尼很少说话。我在屋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一遍接一遍地听《村上春树爵士印象》。
    它是一个我认识的酒吧老板自制的CD,在一些酒吧有卖,一张40块。在他还是书店老板的时候,想像叶子和柏油路面相撞的情形,他听见Miles Davis小号的颤音,一个女孩踏雨而来,买了一本村上春树《青春的舞步》,如叶在雨中消失。几年以后,他听着《Nuit Sur  Les Champs-Elysees》,想做一些关于爵士和村上的事情,就有了这张CD。
    那个酒吧有个很灵魂的名字,叫“麦田吧”,时常有摄影家、画家和作家在那里聚会,偶尔也放巴洛克风格的电影,我从未碰上。酒吧在不起眼的一个小区里,所有去过那里的人都有过迷路的经历,千菩说她迷过四次,我迷过三次。
    在格调相近的酒吧会时常碰见似曾相识的人,似曾相识久了,会成为熟人。比如在Blues Republic见过的人,他会在水边吧、麦田吧、甚至玄鸟吧出现。可在Take Five出现的很少,可能因为它有老外弹钢琴,长岛冰茶卖到40块一杯,没有扎啤出售。但它也卖《村上春树爵士印象》,这是我喜欢去的酒吧共同的特征。
    又是礼拜天下午,我照常来到Take Five,这一次的电影是《男性女性》和《女收藏家》,容器没有来,我设想他去了沙面,无动于衷地看完电影。
    我想自己大概可以忘记容器,可三天后,我的呼机上显示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正是容器。他不知我是Lolo,我在登记卡上留的是真实名字。他告诉我国庆期间停放电影,两周后继续。那时我正和公司的人去Take Five附近的一座大厦见过客户,听到这个消息,决定独自去 Take Five坐坐。在电话里,我没有透露Lolo与我的关系,简单地“嗯”了一声,表示知道有这么一件事。
    我要了一杯芝华士,并打了一个电话给橙子:
    “我在Take Five,我要了杯芝华士。”
    “我只喝这种威士忌。”
    “很小的一杯。
    “可以多喝几杯。“
    “这里的芝华士比别的地方都要贵。”
    “你发烧好了吗?”
    “好了。”
    “这么快。”
    “没有吃任何药。”
    “酒吧里人多吗?”
    “很少。”
    “你一个人?”
    “我会在这里写些东西,在靠窗第二个位置。”
    “那你写吧。”
    侍应给了我一枝蜡烛。我开始虚拟一个故事,讲一个女孩喜欢在路上跑,跑着不肯停下来,因为她相信一直跑着的人停下来便死了。她跑,是因为她要找寻一些东西,找寻能让她最终停下来的东西,然后为此而死去。她其实不知那是什么东西,许是一个人,许是一间屋子,许是一场车祸,许是一个山洞,也许什么都不是。她跑,跑到最后都没找到那个东西。这时她已奄奄一息。她终于明白,那个东西就是时间,她在时间里死去。
    写完后,我朝四周看看,人确实很少,但有一个单身男人,坐在我前面,他一直在打电话,酒吧里弥漫轻淡的爵士乐,在这种背景中打电话应该很惬意。他不像要约会女人或者男人,就想没完没了地打电话。他聊完一段,按一下手机键,继续拨号,打另一个电话,如此重复下去,脸上始终保持温馨的笑容。他电话的对象应该不是同一个人,因为他时而在谈生意上的事,时而在问家里的花瓶怎么打碎了,打碎了就再买一只。
    还有一个单身女人,三十五岁光景,坐在另一面玻璃靠窗的位置,她像在等待什么人,因为她不停抽烟,不停看表,可是整整两个小时,没有任何人在她对面坐下。她也许已经等不到她要约见的人,但她也不走,继续抽烟,神情凄然,也许她在等另外一些人,男人或者女人,熟悉或者陌生的。她也许应该随便打一个电话,以至不那么孤独,因为她不像我那样有事可做。如果她没有手机,可以借酒吧的电话,哦,酒吧的电话有人占着,那么她可以向我前面那个男人借,反正他那些聊天无关紧要。要么她,或者他,坐到对方的桌子,自我介绍并开始交谈,跟许多酒吧里的人那样。
    我在假设酒吧里的人际关系,甚至把侍应们也纳入其中。想像他们通过何种途径来到酒吧工作,接待过哪些神秘或普通的客人,有没有收过小费,是否懂得每天所放的爵士乐,喜不喜欢,还有他们单薄的工资如何应付凌晨回家的打车费。  甚至酒吧与它周围环境的关系,它旁边有个待建的工地,杂乱无章,怎能和酒吧协调;还有那个士多店,看起来很窄,放着一部20寸的电视,吸引许多民工围看,他们知道两米之外就是这间富有情调的酒吧,但他们绝对不会来。
    在假设中不知打发了多少时间,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是酒吧里最孤独的人。于是决定在离开之前,打一个电话,打给容器,让自己感觉整晚其实是有所期待的。   酒吧的电话还是占着,我决定到士多店去打。
    “你在干什么呢?”
    “找书,家里刚搞过装修,该死的,书都找不到了,在哪,在哪呀。”
    “你那边很吵。”
    “音乐,我也不知道是什么音乐,不听音乐要死人。”
    “是你吗?你像喝了酒,没有平时严肃。”
    “是我,我是谁?”
    “我打错电话了。”
    “没有,但,你打给谁?”
    “我不能说。”
    “你在弹钢琴。”
    “是电视的声音。”
    “哦,你在哪?”
    “Take Five.”
    “跑那儿去了。”
    “你过来吗?”
    “我得先把书找到,我可以去见见你。”
    “你怎么不问我是谁?”
    “哦,你是谁?经常有女孩打电话跟我开玩笑,我听她说三句话就能猜出来,你例外。”
    “我以后不会再给你打电话。”
    “哦,不,不。我只是先要找到书。”
    “我挂了。”
    我很满足地回到Take Five。素来喜欢玩捉迷藏的游戏,想玩得潇洒,但通常玩不到最后。因为我真实,真实到自觉地站出来,告诉找我的人,我就在这里。童年时,就是这么玩这个游戏的,总让人说我犯规,不好玩。我说游戏玩到最后,都是要结束的,藏得太久,好辛苦。他们不同意,说这样找的人就会没兴趣。我固执,一直这么玩捉迷藏的游戏。
    离开Take Five后,回到了华西街44号602号房。丹尼不在,他不习惯待在一个没有人可以说话的地方。打开音乐,仍旧是《村上春树爵士印象》。看到了电话,我拨了容器的号码。
    “我给你打过电话。”
    “你要说什么?”
    “我刚才忘记告诉你一件事情。”
    “关于什么?”
    “我在一个月以前喜欢过你。”
    “哦,我有什么好,很简单一个人。”
    “我不这样认为。”
    “你是长头发的。”
    “多长,到腰上吗?”
    “不是,齐肩。”
    “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
    “我喜欢你的时候,不敢告诉你,太沉重。”
    “……”
    “我是否太直率。”
    “我喜欢直率的女孩。”
    “我明天可以见到你吗?”
    “可以。”
    “在哪里。”
    “Back Street,我每周会去那里几次,跟家一样。”
    “我明天给你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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