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我之前的大力推广起作用了,当晚我看到整个体育场全是一片浅紫色的时候,我才终于放了心。毕竟是我的第一场海外演唱会我也是格外地卖力,一直都是蹦蹦跳跳的,当然也还有一些吸引眼球的招数,比如说什么淋湿全身啦、什么现场换装啦,都是得来尖叫一阵嘛。不过我没有想到的是,东方神起五个人突然现身现场给我打气,他们出场后,那个尖叫声还真是让我体会了什么叫呼天抢地,我实在是又感动又气愤,这不是明白白地抢我风头嘛,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前一天在上海宣传了他们的演唱会,为了给我一个惊喜,也没有通知我就悄悄地赶到了重庆,结果我看是惊吓还差不多,我看公司应该公开说东方神起要来给我加油,那不是票房就更不用担心了。
既然他们来了,无论如何也得唱一曲,导演通过耳麦让我下去换衣服,他们在台上表演,看着工作人员一个个递麦克、放音乐配合熟练的默契,我怀疑只有我不知道他们会来我的演唱会。导演还通知我,下一首歌是我和昌珉、在中的《街角的人》,本来是打算我一个人唱的(当然可能是我的一厢情愿,他们早就知道了—金启亨),现在就改成合唱了。
不过,我在下面换衣服的时候,终于想到了一个扳回眼球的办法,那就是模仿金希澈的招牌动作……
等我再上场和他们用韩语互相调笑了一段以后,允浩、俊秀和有天就下了场,《街角的人》背景音乐响起,我们台上的三人就开始表演。在演唱的时候我分心两用,选择好时机,转身捧住在中的脸,一个吻就下去了,心里默数到了五秒就马上分开,我看在中呢,现在还处于迷朦状态,没有搞清楚状况。当然全场的fans一起起哄,不过是表演嘛,昌珉没有什么惊讶,异常镇定地唱着自己的部分,我在心里一边自得,面上还得继续表演不停,这下还不能抓住版面。
等演唱一结束,他们俩谢了幕下去,这个尖叫还是不断,我心想啊,所以说还是组合好呢,搞个暧昧,牵个手什么的就联想半天,在网上热闹个不停,我一个solo歌手,要上个新闻还得自个儿跟自个儿策划半天,还得找个人配合,没劲儿。你说我为什么选择在中,难道我选昌珉?你说我会选择这个在中国fans心目中跟冰箱CP了不止一两年、在节目中自爆喜爱动影像还跟团员同享、身高跟我一样(比我纤细一些—金启亨)、浓眉大眼、效果出来毫无美感的家伙,还是豆花饭遍布中国、人气持续走高、在韩国他的CP也有很大市场、虽然看起来并不女性化但fans就爱把他这么搁着抬着、公司最开始的定位与现在的实际出现了偏差但效果还不错、况且我还和他滚过床单与实际情况也一致的金在中呢,而且这还是东方神起的队员第一次在公众面前与同性嘴对嘴的初吻呢,我在仙后中的地位会想坐火箭一样直线上升吧(我看anti的数量也会如你所愿直线上升—作者),我这样美滋滋地浮想那个联翩,脑海里开始幻想那翻滚的人气,记住不是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