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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远远望过去,蓝色的塑料椅子, 鳞次栉比, 排得密密麻麻。
    场子的中间是一块用钢丝网围出的空地。这块地方, 比四周的平地高了有二十公分, 像个凸出的小擂台。
    而参加比赛的犬只在上场前, 都会在钢丝网两侧焊着铁门的犬只宿舍中休息。
    临近比赛,狗的饲养员会交叉用水将对方的斗犬淋湿。这么做,一来是为了确保双方都没有在犬只身上涂麻药,二来,也是为了激发犬只的斗志。
    在来斗狗场的路上,沈听带着楚淮南听了一路黄承浩和徐凯的彩虹屁。
    他一边油嘴滑舌地和两人周旋,一边暗自观察着周边的环境。
    这个地方相对僻静,路边停着好几辆行迹可疑的suv。在靠近斗狗场的正门入口处,还分散着七八个拿着无线对讲机的放风小弟。这俨然是个有组织、有规模的赌博基地。
    楚淮南本来是约了沈听一起看电影的。但在知道对方要跟朋友一起聚会后,便欣然接受了邀约,一同前来。
    江沪市对赌博一向查得很严。近年,在刑侦、治安、巡防等多个部门的联合查办下,敢光明正大聚众赌博,还开设赌场的人已经很少。
    沈听猜,这个斗狗场大概是邀请制度的,对内不对外。
    否则,以徐凯说的那个涉赌资金规模,不太可能不引起附近查处部门的注意。
    而和沈听并肩的楚淮南,则从来没有到过这种类似地下赌庄的地方。他以前倒也常和几个生意伙伴一起打桥牌,但赌注通常不是钱,而是某些项目的股权配比。
    还没进门,便听到了场子里鼎沸的人声。
    今日的首轮比赛已经开始了十来分钟,观众席上挤满了赌徒。
    斗狗擂台上激战正酣。两只颅骨巨大、眼凶鼻宽的比特犬正在互相撕咬。暗色的皮毛上渗出一团团赤色的血浆,细看双方都已浑身是伤。
    有人曾说,比特犬是为了打斗而生的天生杀手。因为这个犬种的表皮没有感知疼痛的神经,且肌肉群丰富,咬合力惊人。
    虽然这句专业的评价,一度受到许多爱心人士的强烈抨击,却也让比特犬在斗犬市场上,愈发身价不菲。
    就算没有丁俊领着,黄承浩对这儿也是熟门熟路。进了场子,见到一高瘦的看堂仔,便立刻冲对方招了招手。
    那个负责维护场上治安的年轻人显然认识他,小跑着过来作陪,态度特别热络谄媚,“承浩哥,什么风把您吹来了。”他极力寒暄着,话里话外是盖不住的阿谀趋奉。
    考虑到沈听和楚淮南都是第一次来。黄承浩便让这个叫作“阿焕”的年轻人给新朋友介绍一下规则。
    阿焕一边点头哈腰,一边领着他们往vip包厢走,途中语速颇快地简略描述了一遍斗犬及下注的规则。
    包厢虽在高处,但离擂台并不太远,视野很不错。在这里,视力极好的沈听仍能清楚地看到斗犬们流下的哈喇子,在擂台的地砖上蜿蜒出的一道道水痕。
    虽然场子里已是沸反盈天,但黄承浩和徐凯却对比赛并不上心,两人的注意力仍旧都在楚淮南身上。
    他俩理所当然地把沈听和楚淮南安排在了同一张软皮沙发上。
    楚淮南“不负众望”,刚坐下就自然地揽过沈听的肩膀,一副亲密无间的样子。
    见平日里怼天日地的宋辞,像个小媳妇儿般地被楚淮南搂在怀里。黄承浩和徐凯在内心发出了狂笑,面上却只心照不宣地对视了一眼。——主母就是主母。曾非常猖狂叫嚣自己是纯1的宋辞,大概再也纯不起来了。
    被楚淮南掐着肩膀的沈听很是无语,面上却没表露。倒是半点都不客气,舒舒服服地往后一靠。权当楚淮南的臂弯也是这张软皮沙发的一部分。
    楚淮南并不介意被他恶意“施压”。笑意盈盈地搂住怀里的肩背,任凭沈听再怎么试图压痛他,也都没有抽手。
    沈听不动声色地用力往后靠了半天,却也不见这个用臂弯环抱着自己的资本家有什么反应,只得作罢。
    赌局已开,黄承浩却好像并不着急下注。
    沈听勾着嘴角问他:“还等什么呢?一场也就四十分钟,这都过去一半了,你怎么不换码?”
    “金毛狮王”眉头一扬,一脸得意地娓娓道来。
    原来,他和普通观众不同,并不只是单纯的下注的赌客。
    在这个斗狗场里,黄承浩的角色更类似于庄家。他每月花费近百万,在这儿养了几条顶级的斗犬,还配着几位从海外聘回来的专业训犬师。
    “单押注,赌别人的狗,那多没意思。”黄承浩端起手边的茶,露出玩味的笑容,“放自己的狗出去咬别人的,还咬得好、咬得赢,能帮咱咬出钱来,这才好玩呢!”说罢,用力啜了一口杯子里的茶。
    这茶是刚上市的新茶,嫩绿的叶子漂浮在陶瓷杯中,口感清香却过于清淡。对习惯牛饮的黄承浩来说,更是几乎没什么味道。他皱着眉头咂了咂嘴,突然想喝点滋味浓重的。
    黄承浩最近交了个新女友,小妮子长得不错,又纯又欲,是江沪某艺术高校的在校学生。小姑娘平日里没事儿就爱点奶茶、果茶。受她的影响,黄承浩近来也喝果茶上瘾。
    于是,转头吩咐一直陪着笑的阿焕,让他立刻点几杯外卖的水果茶来。
    “这附近有家果茶蛮好喝的。”
    他话刚说完,徐凯就立刻起哄,鸡蛋里面挑骨头地嘲笑他娘兮兮的,居然爱喝水果茶。
    沈听也顺着话题,开了几句不痛不痒的玩笑。几个人你来我往,场面十分热闹。
    楚淮南在一旁笑而不语,却一直关注着沈听。——这个嬉皮笑脸的青年人一直极具技巧性地问东问西,有意无意地在套着黄承浩的话。
    被压着的肩臂略略发麻,楚淮南却仍然没有抽回手的打算。含笑的眼神落在沈听耳后那块翅膀形状的刺青上。
    接触越多,他就越觉得眼前这个人真的很有意思。
    假设世界上,认识宋辞的人一共只有一百个。那这一百个人一定都觉得,宋辞是个标标准准的纨绔子弟。
    楚淮南心想,这人满嘴都是信手拈来的混账话,和朋友在一起时,更是原形毕露,什么玩笑都敢开,什么场子都敢玩。一句纨绔的评价,倒也不算是冤枉了他。
    可尽管全世界都觉得,宋辞是块最最普通的烂泥料。
    但别具慧眼的楚淮南直觉,这个青年人肯定不简单。而且是各种意义上的不简单。——他精通军中格斗术,随身会携带军用望远镜。
    甚至,连刚刚那些看似随口开的玩笑,都让深谙话术的楚淮南忍不住怀疑,这是不是预先精心设计好的说辞。——这个吊着眼梢、勾着嘴角的青年人,仅凭三言两语的玩笑话,就非常精准地将黄承浩的人际交友圈摸了个遍。
    有沈听在,楚淮南又没端什么架子,从头到脚都是一副脾气很好、十足亲民的模样。
    放松下来的徐凯,胆子便大了一些,放肆地讲了个荤段子。沈听一脸秒懂地跟着乐,笑得连肩膀都略略上下起伏。
    他见牙不见眼的笑容,让楚淮南顿时觉得,自己是真心喜欢这个人的。
    喜欢到,有那么一瞬间,甚至会宽容地想,就算这个轮廓如刀削斧凿般分明的年轻人,真的只是宋辞。好像也没什么关系。
    他从未尝试真诚地爱过谁。一向喜欢神秘的人,喜欢有挑战的事情。
    但面对这个眉梢眼尾都是戏,一脸风流不自抑的青年人。
    冻了多年的胸口,总时不时泛出一种热气腾腾的暖意。
    宽容或放纵,猜疑或摸索。爱人的过程,就像拼puzzle,不到盖棺,未见结局,谁都不知道,谜底究竟是哪一个你。
    楚淮南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双重标准的人。
    他的交友标准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他最讨厌无赖,讨厌纨绔,讨厌浪费时间做无聊的事情、却无法创造价值的少爷秧子。
    可他就是喜欢眼前这个言谈肆意,神采飞扬,却唯独跟风度优雅沾不上边的青年人。
    对方眉眼间偶尔泛起的、那股教人捉摸不透的冷淡,像个留了几辈子的烙印,烙刻在心上。用不着触碰,只无意间的对视,便能牵扯出一段酥麻、酸楚的痒。
    楚淮南是个琢磨人心的天才。早年失去双亲的经历,让他比近龄人更懂得如何与自己相处。
    他了解自己,因此一天比一天更明白,这个人于他,是个与众不同的存在。
    譬如,他并不喜欢纹身,却单单觉得怀里人纹在耳后的那个小翅膀,形状迷人,适合亲吻。
    又譬如,他最讨厌油嘴滑舌的说嘴郎中。可这个人,连胡说八道的样子,都让他觉得充满了活泼丰富的生命力。
    楚淮南暗暗期待着,期待有朝一日,自己能够亲手摘掉这个青年的面具。吻一吻他蜷缩在面具下,真实的灵魂。
    第52章
    包厢里的其他几个人, 正天南地北地聊着天。谁也不知道被他们奉为上宾的楚淮南已经就“喜欢”这个议题, 在心里写了篇小论文。
    而作为论文主题的沈听, 眼尖地瞅见观众席的沙发区站着一名特别狂妄的看客。
    身材矮胖的男人不顾后排观众的死活, 特别没素质地站在沙发上,狂舞着手臂, 像棵在台风天气里左歪右扭、即将被连根拔起的树。
    沈听眉毛一掀, 指了指站在第一排正疯狂冲台上咆哮的人问:“那个胖头鱼是谁?”
    这个被沈听称作胖头鱼的矮胖男人, 穿了件黑白花纹的皮夹克,在人群中非常显眼。一颗加大号的脑袋,架在肩膀中间, 脖子短得可以忽略不计, 大脑袋的前额像被人用锅铲打过似的扁,稀疏的头发,服贴地贴在白色的头皮上。
    而在两颗小小的眼珠子中间,那管塌得一马平川的鼻子上, 还架着一副圆圆的框架眼镜。凹陷的鼻小柱底下, 是一张很不协调的大嘴——确实像条头大、嘴大的花鲢鱼。
    不知道自己在沈听这是金毛狮王的黄承浩, 直接笑喷了, “辞哥, 你这起外号的水平真的绝了!”
    徐凯也被“胖头鱼”这个诨名,逗得前仰后合, 捧腹解释道:“那个‘胖头鱼’就是丁俊啊, 这儿的老板。”
    宋辞和丁俊本来就不熟, 资料里没有的人, 沈听认不出来也挺正常的。但他很快就注意到,胖头鱼身旁坐着一个长得挺帅的年轻人,看起来比徐凯还要再小一点。
    正当沈听寻思着,这人好像有点儿眼熟时。徐凯瞄了眼楚淮南,又偷偷朝他使了个暧昧的眼色。
    沈听立马想起来,这个在胖头鱼的衬托下五官显得格外端正的青年人叫作丁朗,是丁俊的堂弟。
    资料显示,这个丁朗是目前世上最常见的那种富二代。二十岁出头,心肠不坏,品行一般。除了喝酒、社交、彬彬有礼以外啥也不会。而他的父母也都才五十几岁,并不想放权。
    双亲的婚姻早就已经出现问题,但因为财产的缘故,不能离婚。于是,名存实亡的一家三口,便只好继续捆绑在同个户口本上,貌合神离、各怀鬼胎。
    从某种程度上说,像丁朗这样的富二代,其实连农村的留守儿童都比不上。
    虽然同样一年只能见父母几次。但留守儿童好歹见到的都是父母温情的一面。
    可丁朗的父母都是事业心很重,对自己和身边人要求很高的企业家。
    丁朗每次见自家爹妈,都跟面圣似的。在秘书或司机的陪同下,战战兢兢地等上半天。见了面还要被他们挑毛病。
    他从小到大见到的全都是父母特别严肃、挑剔的那一面
    当然,关于丁朗的信息,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个丁朗曾经热烈而疯狂地追求过宋辞。
    然而,宋辞虽然混账,却深知:找床伴这种事儿,要找些旁人来,怎么玩都可以。但玩弄的对象绝对不可以是家世相当、对待感情还非常认真的丁朗。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
    这个丁朗和宋辞的社交圈有不少的重合之处。俩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宋辞不想惹这个麻烦。
    因此,这场轰轰烈烈的追求,以丁朗的惨败告终。
    在下一场比赛里登场的比特犬,是黄承浩的心肝宝贝。这只凶狠的斗犬与主人同名,花名“皇城号”。
    “皇城号“刚满两岁,正处在犬只最最年轻力壮的年纪。它脾气暴躁、蛮力也大,横起来两三个训犬师才能拉得住,是斗狗场里出了名的烈性子。
    而作为斗犬,它的爆发力和持久力也相当惊人,是个当之无愧的常胜将军。
    临赛前,有个小弟打扮的人趁添茶水的空档,附耳对黄承浩说了几句话。
    黄承浩立刻站了起来,连声说着失陪,而后跟他一起出了包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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