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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
    唐辉煌倒抽一口冷气,他很想笑,但是扯到某个部位,那感觉很不美妙。左右想了想,脑中灵光一闪,唐辉煌嘿嘿笑,“我给你讲个竹马和老竹马的故事……”
    下午起床到时间,沈柳这边嘿咻完,还没来得及穿衣服,小孩就跑过来敲门,满脸兴奋,“爸,我听到一个新故事……”
    作者有话要说:
    新故事就是:
    从前有一只小胖狗,很胖。
    以上,并不是唐辉煌讲的故事。
    第89章
    由于昨天晚上户主大人特地强调,不许房东大人晚上登堂入室,行使羞耻之事。于是房东大人乖乖躺在床上,一夜好眠。然而血气方刚壮的像头牛一样的身体,不如来一发让身体酣畅淋漓来的舒爽。
    中午好不容易把小孩打发走,逮到独处的机会,肯定要好好享受一番。
    这种不敢叫太大声,生怕隔壁的听到,跟车那个震完全不同的刺激体验让身体更加敏感,两个人都很尽兴,一不小心折腾的时间有点久,等到小孩睡醒一觉,跑来拍门时,两个人刚清理完毕,纸团扔了一垃圾桶,还没来得及穿衣服。
    “你去说。”沈柳拉被子盖住自己,伸出长腿踹房东大人的后背,声音慵懒略微带一点沙哑。
    “你继续休息,晚上我去厨房就行。”封靖哲嘿嘿笑,抓了衣服快速穿好,回头压住户主大人来了个湿吻,这才精神抖擞打开门,继续忽悠小孩。
    刚巧沈二哈叼着乒乓球蹿上来,狗头扭来扭去找沈凌衫,看到小孩站在门口,赶忙跑过来,蹭蹭。封靖哲打开门看到小孩和沈二哈,立刻三言两语不着边际的忽悠。沈凌衫很快把睡前听到的新故事忘到脑后,按着沈二哈的狗头下楼,玩扔球游戏。
    “汪汪。”小胖狗很忧伤,牛牛和贵妃到菜馆外面溜达,它自知自己狗腿太短,跟不上趟,便趴在楼梯口仰起圆乎乎的脑袋往上看,等着跟小孩玩。台阶太高,对于小胖狗来说是不可跨越的天堑。
    “豆虫。”沈凌衫咚咚咚跑下楼,抱起小胖狗,“今天郝叔叔没来,我送你回家。”晌午沈柳交代过,如果下午豆虫还在自己这里,就给送去。
    郝立强就住在建材城里面,离沈家菜馆不远,先前沈柳领着小孩去过一趟,所以小孩知道路。跑去厨房跟封靖哲说了一声,沈凌衫抱着小胖狗,领着牛牛、沈二哈和贵妃离开菜馆,往建材城居住地走去。
    小胖狗认出来这是回自己家的路,一路扑腾着小短腿非常兴奋,惬意地躺在小孩怀里,软乎乎的小短尾巴摇啊摇。
    郝立强家的别墅外面有个小院子,门铃远离地面,有点高,沈凌衫仰起脸看了看,抬脚踢踢大头狗的狗腿,“沈二哈,站起来,按一下那个粉红色的按钮。”
    “嗷呜。”沈二哈尾巴飞快地摇晃,两条狗腿站立着扑到门框上,抬起狗爪拍门铃。
    等郝立强听到门铃声出来,就看到自家大门外站着三只狗狗,还有一只躺在小孩怀里的小胖狗,笑道:“哟,这是哪家的胖狗?”
    “汪。”小胖狗扭头,拱进小孩怀里,屁股朝外,来的不是男神主人。
    “郝叔叔。”沈凌衫笑眯眯,举起怀里的小胖狗,“我来送豆虫。”
    进了别墅没多久,朱满楼从厨房里出来,端着一小盆水果,沈凌衫坐在沙发上,跟男神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两个人一聊就聊到晚上,期间沈二哈领着贵妃四处溜达,牛牛淡定地趴在毯子上,小胖狗趴在牛牛的软肚子下面呼呼大睡。
    到晚上,沈柳拎着炒好的菜来按门铃,笑道:“送外卖的。”
    “哟,菜馆生意这么好,都有外卖业务了。”郝立强嘿嘿笑,他知道外卖服务只有自己享受得到,这还得占小胖狗的光呢。
    菜馆那边已经准备好晚饭,沈柳没多聊,领着小孩和三只狗狗离开,小胖狗留下。嗯,沈二哈学会拍门铃,以后郝立强家的门铃肯定不会再寂寞。
    沈家菜馆,饭桌上的菜大多数都是高大壮和高寒两个人炒的,自己人吃,可以用来练手。沈柳只做了一道菜,宫爆杏鲍菇,差不多是是宫保鸡丁的变种,把鸡丁换成杏鲍菇小块,炒制手法有些区别,杏鲍菇外面裹着汤汁别有一番风味,麻辣咸香,回味无穷。
    最近沈凌衫开始学着吃辣,菜椒之类的能吃一点,也敢吃一点点辣椒,用小孩说的话解释,就是自个儿不敢吃辣,要错过好多美味的菜。
    封框和封钰两个人这段时间的表现,沈柳都看在眼里,也暗中嘱咐其他人注意观察。总觉得这俩兄弟跟娃娃脸和苏宁宇不一样,直觉上,沈柳不放心教给他俩厨艺。
    “封框和封钰老家是山里的?”回家的路上,沈柳揉着眉心问。
    “恩,我查过那个地方,很不发达,不过那里盛产野生菌菇。”封靖哲看了后视镜一眼继续说道,“我看咱们店里需要的菌菇量挺多,要不让封框或者封钰回家一趟,给咱们带点?”
    “店里人手不够,让封易明去吧。”沈柳笑笑,“他不是你的头号小弟吗?”
    “那我回头让他去一趟。”
    平时没有时间待在家里,只有早晨晚上很短的时间。阳台上的发财树和仙人球有一段时间没浇水,花盆里的土都变得干硬。沈柳把家里的灯都打开,舀子舀满水,浇到花盆里。
    仙人球的花盆最小,水份早就蒸发干,但是最顽强。沈二哈看着户主大人把仙人球端下来浇水,嗖一下跑出老远。绕了个圈跑到发财树后面,露出狗头往这边看。
    由于中午刚刚那个啥过,身上的痕迹还没有消失,沈柳不能跟小孩一起洗澡,于是换房东大人领着小孩洗澡。
    “封叔叔,我帮你搓背。”沈凌衫拿着澡巾,鼓鼓的腮帮子紧绷着,挺严肃。
    “好。”封靖哲赶忙蹲下,背对着小孩。
    澡巾上打上肥皂,沈凌衫一手扶着封靖哲的肩膀,一手搓洗,脖颈往下,一路搓洗到后腰部位。搓洗完那花洒冲水,再打一遍沐浴露,小孩很认真。
    后背沾到沐浴露,钻心似的疼,封靖哲身体一僵,想起中午他厚颜无耻地要求尝试做那个爱新姿势,户主大人不太乐意,在他背后抓了几下发泄,这才同意,当时没感觉到疼,现在看来应该是抓破皮了。
    小孩眼尖,泡沫洗干净,一眼看到封靖哲后背上的伤口,凑近研究一下,脆生生道:“封叔叔,你背上怎么弄的伤?”
    “咳……咳,我不小心抓的。”封靖哲赶忙站起来,“好了,我帮你洗头。”
    沈凌衫点头,准备抓自己后背试试,看看能不能抓到那个地方的念头跑到脑后,乖乖爬上小床躺着。
    房东大人暗搓搓松了口气,趁着小孩不注意,偷偷观察自己修长结实的身体,看看还有哪里有痕迹。腰上有一块被户主大人拧出来的淤青,大腿上有指甲掐过的痕迹,是午休的时候户主大人掐的,咳咳,爱的印证。
    “封叔叔,你腿上有指甲印。”沈凌衫歪着头,刚巧看到封靖哲大腿上明显的痕迹,好奇地问,“你自己掐的吗?”
    “恩,是我自己掐的。”房东大人厚着脸皮,面不改色,“我闲着没事就喜欢掐自己。”
    于是等晚上沈柳单独洗完澡,换上包裹严实的睡衣上床,小孩翻滚到他怀里,神秘兮兮地说,“爸,我发现一个秘密。封叔叔喜欢抓自己的后背,还喜欢掐大腿。”
    “哦,你不要告诉别人,这个秘密对你封叔叔来说很重要。”沈柳忍着笑,把小孩塞进被窝里,“来拉钩。”
    “恩。”沈凌衫绷着包子脸,特别严肃,深觉自己发现一个了不得的大事。
    父子俩分享完小秘密,关灯睡觉。
    隔壁卧室,房东大人拉上窗帘,关门落锁,从柜子里搬出笔记本电脑,暗搓搓打开其中一个叫《民族大和谐》的文件夹,津津有味地观摩起来。下次一定要尝试新动作,就是胳膊被掐青也特别值。
    早晨依旧做点心。
    晚上睡前和好的面团,前几天搓的玫瑰花酱,做鲜花饼。等沈柳起床,刚好吃刚刚放凉的鲜花饼,再喝一杯牛奶垫垫肚子,去菜馆开店。
    菜馆生意已经步入正轨,有相当一部分市里的市民不嫌远,经常开车来吃饭,这部分客户的喜好可以代表市里一些人,如果在市里开一个分店,效果应该差不了。
    “我的那个铺子正好在开发区和市区之间,按地区划分客户群的话,市里的确需要开一家分店。”封靖哲拿起一个小笼包,一口塞嘴里。
    沈柳帮小孩夹菜,“有空去市里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铺子。大壮,我教你的刀法要每天练习,不要怕浪费食材。”
    “老板,俺知道了。”高大壮嘿嘿笑,吃完一笼小笼包,拿起手抓饼继续啃。
    最近这段时间,沈柳除了教封靖哲,就是有意培养高大壮,做一些精细的需要刀工的大菜。高大壮这个徒弟比别人省事的多,从来不会自己偷懒,也不会试图在菜里多加东西,基本上等于是沈柳的复制版。
    守成有余,创新不足,高大壮这样的人适合踏实做事,不适合当领头人,以后适合做主厨。
    不动声色地安排一番,吃完饭,沈柳单独把封框和封钰两个人叫道一边,“我很看好你们俩,以后跟着高大壮两兄弟好好干,等开了分店,如果你们干得好,我会考虑让你们俩独当一面。”
    “老板,我一定努力。”封框脸上掩饰不住的惊喜。
    “厨房每天需要的菜都有点不够,老板能不能加大采购量。”封钰嘴唇动了动,干巴巴地说了这么一句。
    沈柳拍拍两人的肩膀,“我最近没有时间每天出去买菜,店里其他人又离不开,这件事就交给你们俩。”
    这是沈柳信任两个人的表现,采购这一块水分很大,只要做好了,能从中拿到不少好处。封框率先道,“老板,你尽管放心,我们一定做好这件事。”
    “是啊,前些天封框拉着我逛遍这附近的大型超市,还有农贸市场。”封钰赶忙说,“农贸市场里的菜最便宜,还能拿到批发价。”
    “啊,我们得去厨房洗菜。”封框横了封钰一眼,拉着他快步走开。
    封靖哲就站在不远处,等封框和封钰回到厨房,才走过来,疑惑道:“他俩不可信?”
    采购这种活,最好交给信任的人做,沈柳这么做显然不太符合常理。而且封框和封钰两个人看上去并不像亲兄弟关系,有时候跟陌生人似的,有时候却又喜好一致,很像一家人。
    作者有话要说:
    沈二哈新技能:拍门铃。
    第90章
    “我觉得,他俩其中有一个不是好的,两个人看上去怪怪的,好像是一个人模仿另外一个人,再观察一阵。”沈柳拍拍房东大人的肩膀,“你跟封易明说了?”
    “恩,他今天早晨已经出发。”封靖哲跟沈柳并排站着,不远处,沈凌衫抱着沈二哈的狗头,嘴里嘟嘟囔囔地说着什么,大头狗尾巴飞快地摇,不知道在兴奋啥。
    从现在起到十点钟都可以休息,左右没自己什么事,沈柳干脆到三楼睡觉。
    最近每天一来就上三楼趴着修养的唐辉煌终于不用那么惨,今天早晨一来就生龙活虎,还能劈个叉。也许是唐秋鸿压抑这么多年的感情终于化为谷欠望释放完,肯每天减少做那个啥的次数,不再一夜七次什么的。
    终于变成正常人的唐辉煌为了庆祝,头脑一热,几个电话叫来一群吃货狐朋狗友,在二楼要了个单间,准备大吃一顿,还要不醉不休。如今跟把他养大的老男人确定关系,某方面的生活终于和谐起来,的确值得庆祝,唐辉煌点了一些招牌菜,和店里卖的最火的家常菜,确保这群吃货能够满意。
    “唐少,这里的菜确实好吃,不过我前些日子去李氏传家菜吃饭,那里的药膳很不错,味道很好,还有药效。”一个带着无框眼镜的青年见唐辉煌脸上并没有不高兴的神色,继续说道,“那个李氏最近在临城上流圈子里很火。”
    “你去吃的药膳有什么作用?”唐辉煌嘿嘿笑,凑到眼镜男耳边小声道,“不会是壮阳的吧?”
    “额,还真被唐少说对了。”眼镜男大大方方的承认,同样压低声音,“我去吃了几次,感觉效果很不错。”
    原本调侃一下对方,看眼镜男吃瘪,大家都是交情很深的吃货朋友,私下里说说八卦什么的无伤大雅。只是没想到对方脸皮这么厚,这下轮到唐辉煌无语,只得打了个哈哈,“来吃菜、吃菜,喝酒。”
    自从沈柳去了一趟李氏,吃了几道菜,那边也弄了赵海山两兄弟跑来整幺蛾子,被沈柳弄到抛(pai)出所,李氏就消停下来,一直没动静。不过沈柳知道那一胖一瘦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现在沈家菜馆在开发区是第一,生意最好,李氏走的路线再高端也不如沈家菜馆挣钱多。
    在沈柳开店之前,开发区就没有正儿八经的饭店,沈家菜馆也开业,迅速收拢大部分固定食客,这是一个极好的开端。
    李氏据自己吹嘘,说是传承几百年的老菜馆,相传是从清朝宫中的御医传下来的一些药膳方子开始。沈柳听着这话直接笑道:“要真是御医传下来的方子,我敢保证,李氏只要正儿八经的开店,不出一年就可以直接开到京城,火遍大江南北。”
    祖上传下来的好东西,经过这么多年的积淀,只会如陈酿一般,越久越香醇,药膳方子出来的效果会越来越好,而不是李氏那个名不经传的小店,让几百年传承看上去越来越落寞。
    御医开的药膳方子,是做给天潢贵胄吃的,几乎代表当时最高水准,效果肯定极好。而现在有钱人最怕什么,最怕病,因为病是有钱也防不了的,如果李氏的药膳真的这么神奇,那些有钱人还不天天去,早把李氏捧上天,不至于现在还默默无闻。
    “沈家的菜谱是御厨开始的第一代,我开小摊的时候,就有很多回头客,他们后来一直跟到菜馆,现在生意越来越好,这都靠老祖宗留下来好东西,那些菜谱很重要。”沈柳摸着下巴缓缓说道,“那天咱们去吃的药膳,有一些食材我尝不出来……”
    一楼沈柳和封靖哲讨论李氏,二楼唐辉煌一伙人也在说李氏。
    “唐少,我、我跟你说个秘密。”有个年轻人喝多了,拿着酒杯直摇晃,一边往嘴里倒酒,一边慢吞吞地说。
    唐辉煌不动声色,在这群人中,他地位最高,背景最大,现在还有个极其厉害的亲爹,他说自己不喝酒,就没有人敢过来敬酒,倒是其他人自己喝得很嗨。其他喝醉的也跟着起哄,先前矜持着不说话的也都大着舌头说起李氏,这些人都去过李氏,毕竟对于美食,他们肯定是要去尝尝的。
    又是一圈酒喝完,那个什么秘密也终于说清楚,其实就是一个八卦。唐辉煌自己琢磨完八卦,二话不说关了单间的门让大家自己醒酒,赶忙跑下楼。
    “老板,我打听到一件大事。”唐辉煌屁颠屁颠地跑到厨房,爪子伸进纸袋里拿出一个鲜花饼,把沈柳拉出来,嘀嘀咕咕说了一番。
    李氏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请一些上流圈子的人去吃药膳,几次下来那些个“对症下药”的药膳真的有作用,一些身体不太好的经过一段时间调养,竟然变得生龙活虎,前所未有的健康。李氏的名气很快打出去,有一些得到消息的有钱人自己跑来吃药膳,可谓是一掷千金。
    八卦的主角是有一位公子哥,上流圈子里有名的娘娘腔,不但外表娘,身体更娘。他十几岁的时候飙车出车祸,命根子被撞伤,从此以后便再也举不起来。多方治疗无用,还落下个娘娘的“美名”,那公子哥脾气相当暴躁,一言不合便会大打出手。
    不知道怎么的,这公子哥来李氏吃了几次具有壮阳效果的药膳,命根子竟然有了反应,公子哥一高兴,直接闯到李氏厨房,想拿到药膳方子回去自己做着吃。
    许多人都很好奇药膳方子,但李氏捂得严实。不过这公子哥脾气不好,问了几次,厨房的人都不说,直接把一位大厨拉出来狂揍,那大厨挨不住,说药膳的方子并不复杂,但是需要药引,非常重要,药引是一种汤,异香扑鼻,掌握在老板手里,别的厨师都不知道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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