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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7章:下辈子别惹我
    第0027章:下辈子别惹我
    大漠上的黄昏来得好象特别早,吹了一整天的寒风终于累了,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下来,就连雪花也不再飞舞,整个大漠一片宁静。
    茫茫的雪原之中,有一片靠近河流的平坦地方,星星点点地搭建着一万多座帐篷,还有数不清的牲口棚子。每个帐篷里都往外冒着炊烟,看来鲜卑人正在为自己准备晚餐。
    这里就是鲜卑人槐根木部落集居的地方,每当风雪来临之前,他们就会转移到这个地方来,度过寒冷的冬天,慢慢地等待冰雪融化。
    槐根木神色忧郁地坐在火堆旁边,不时地扭头看一眼帐篷卷门。他一直在等待二儿子槐根齐的归来,每天这个时候,巡戈的队伍应该早就回来了,可是今天天快黑了,还是没见到巡戈队伍的影子。
    “这个狼崽子,发什么疯去了?”
    对于槐根齐,槐根木可是又疼又爱。长子槐根于休弱多病,性情温顺,根本不适合继承部落首领,而槐根齐虽然不是长子,可是他骁勇善战,孔武有力,槐根木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继承人。然而他脾气暴躁,争强好胜,常常闯祸,也让槐根木很不放心。
    “这个狼崽子,回来定要狠狠地惩罚。”
    巡戈这么长时间不回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想想也不可能啊,附近几乎没有比自己强大的部落,谁敢到老虎嘴边来摸须?就是有麻烦,他也可以派几个传令兵回来报信啊。
    这时,帐篷的门突然打开了,大儿子槐根于神色慌张、气喘吁吁,急匆匆地跑了进来。由于跑得太急,一脚踏空,差一点摔到在火堆旁边。
    “父亲,大事不好,槐根齐可能出事了。出去巡戈的战马跑了一百多匹回来,浑身是伤。”
    “走,快去看看。”
    从槐根于的慌张,槐根木就断定槐根齐肯定出了事,要不然一向体弱的槐根于不会跑得这么气喘吁吁的。想都没想,他披起一件袍子就冲出了帐篷。
    那一百多匹马战马已经被关在马棚里,槐根木仔细地查看了一遍,发现这些战马几乎都是伤在马蹄和马腿,而身上的伤肯定是因马蹄和马腿受伤摔倒而擦伤的,并不是很严重。
    “不好,槐根齐一定是中了埋伏。这些马都是被绊马索、绊马桩、绊马钉、铁夹子之类的东西弄伤的,看来有人早就在我们周围活动,好象是专门来对付我们的。”
    “父亲,我们天天巡戈,没有发现有人在附近啊。布置这些陷阱,短时间之内如何完成?”
    “汉人,一定是汉人,肯定是那些贩马人的同伙。赶快集合人马,我要出去看看,说不定槐根齐正在苦战。”
    “呜……”
    低沉的牛角号声在槐根木部落里突然响了起来,凄历而悠长,整个部落的男人们立即穿上皮甲,带上头盔,抄起刀枪,往帐篷外面跑去,女人们则睁大眼睛,竖起耳朵,惊恐地看着自己的男人打马离去。
    游牧民族的部落战争就象家常便饭,从来也没有间断过,女人们也习以为常。这也是游牧民族男子数量大大少于女人数量的主要原因,一旦男子战死,他的妻子就归了他的兄弟,如没有兄弟,则归他的堂兄弟,反正在他们看来,女人和马牛羊一样,不过是他们的财产而已。
    槐根木部落的人口虽然已经超过五万,然而男丁则只有二万多人,除去老人和孩子,能上阵的男子也就近万人。被槐根齐带出去六千多人,集合起来的男子只有四千多人。
    “槐根于,留下二千人由你带着守护部落,我带二千人去增援槐根齐。”
    在离鲜卑人槐根木部落不远的一个土坡上,永久和颜良、文丑、高顺等人站在一起,在明亮的月光之下,遥望着鲜卑部落方向。也许是站得久了,颜良活动活动双腿,又欣赏起他缴获的那把鲜卑马刀来。
    “永大哥,这可真是把好刀啊。”
    永久接过那把鲜卑马刀,认真的端祥着。这种骑兵专用的马刀属于宽背薄刃,刀身比较沉重,有利于增大砍劈的力度,马刀线条流畅,刀柄略向刀刃方向弯曲,这样带弧度的刀柄更利于骑手掌控,不易脱手,主要是利用马的速度形成的强大冲击力带动马刀完成劈砍等战术动作,刀刃锋利,带有刀尖,具有削、劈、砍、刺、戳等功能。
    “确实是好刀,不过也有不足,如果加上血槽,那就更完美了。”
    “永大哥,你再看看这鲜卑长枪,比我们用的长矛、长枪可是长多了。”
    文丑笑嘻嘻地递过来一把鲜卑长枪,永久接在手里,认真地看了看,枪刃为常见的两边开锋的长刃,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枪杆为普通的木柄,掂了掂,并不重,笑着还给了文丑。
    “鲜卑人的长枪除了长之外,并没有什么可取之处。”
    “永大哥,鲜卑人的弓如何?”
    听到永久评价鲜卑人的兵器,高顺也来了兴趣,连忙递过来一把弓。还别说,这弓还真让永久赞叹,这种弓臂用木、角、筋、丝、骨、胶等多种材料,制作弓臂的主体,多层叠合。用牛角,制成薄片状,贴于弓臂的内侧。用动物的肌腱,贴博于弓臂的外侧。筋和角的作用,都是增强弓臂的弹力,使箭射出时更加劲疾,中物更加深入。用丝线将傅角被筋的弓管用丝线紧密缠绕,使之更为牢固。
    “我对他们的长弓倒是很感兴趣,你看这弓臂用多层材料叠合而成,制作精良、威力强大,特别适合马战骑射。”
    “大哥、大哥,你快看看这是什么弓?”
    李虎也拿着一把弓递了过来。永久接过来一看,发现这弓比普通弓臂要长,永久用劲拉了拉,发现不是一般的强大,突然发现弓臂上画有一个独角兽,不由得脱口而出。
    “角端弓,这是角端弓!这可是鲜卑人的宝贝啊,那持弓人肯定是个部落首领之类的人物。这种弓是用稀有的角端牛角和筋制成的,唯鲜卑人独有,威力特别强大,鲜卑人也以此为豪。”
    “呵呵,还是个宝贝啊。”
    这一仗真是收获不小,战场已经清理完毕,六千多个鲜卑骑兵无一漏网,全部被射杀在陷阱里。按照永久的要求,连前面两个陷阱里的鲜卑人的装备都被扒了个精光。所有的战利品捆绑在一起,让缴获的已经受伤的鲜卑战马驮着。
    然而只有一千多匹马没有受伤,还有三千多匹马受伤较轻,伤好后还可以使用,其他的马匹恐怕没有用处了。不过鲜卑人的皮甲倒是结实,绝大多数完好无损,极少数皮甲被**个洞,照样可以用。
    难怪鲜卑人能称霸草原,原来他们确实有一定的实力。如果让他们统一了鲜卑部落,恐怕他们又要给大汉民族带来灾害,还是早点想办法解决的好,决不能象曹操那样试图同化他们,再次上演农夫和蛇、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
    “永公子,鲜卑人正在集合人马,已经有二千人马出了鲜卑人的营地,朝着这边来了。”
    不知什么时候,陈安悄悄地来到永久身边,小心翼翼地对永久轻声提醒。其实永久已经注意到了,只是和兄弟们谈论鲜卑人的兵器,被鲜卑人的精良装备吸引了,一时没有注意。
    在正西方向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条细长的黑线,就象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一群臭甲虫。慢慢的,地平线上那道黑线变得越来越粗,往前蠕动的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那群臭甲虫也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甲虫大军,快速地朝前方扑来。
    不一会,那些鲜卑人已经冲过来了。那些逃回鲜卑人部落的一百多匹伤马,身上流着血,留下了一路血迹,把它们跑回来的方向清楚地告诉了槐根木。鲜卑人顺着血迹,一路狂奔着。
    “啊……“
    突然,正在飞奔的鲜卑人嚎叫起来,战马被绊到,重重地摔在地上,而马背上的骑兵被摔了出去。有的被当场摔死,那些没有被摔死的,或者被马压着,则发出一阵阵地哀嚎,
    “吁……”
    槐根木可不是槐根齐,他已经过了冲动的年龄,立即意识到他的骑兵队伍冲进了陷阱,连忙命令骑兵们停下来。可是正在奔驰的骑兵不是想停就能停的,还是有不少的骑兵在惯性的作用下继续往前冲。
    “退回去。”
    骑兵队伍终于停了下来,他发出了简单的命令,虽然损失了几百人,但是他不知道前面的陷阱还有多远,只能选择后退,这么大的雪原,就不相信你能全部布上陷阱。
    “杀……”
    永久把手中的长枪指向天空,发出了战斗的命令。三千多人同声发出呐喊,猛地催马上前,向着从陷阱退回的鲜卑人冲去,决不能给他们任何喘气的机会,必需把他们斩尽杀绝。
    永久的战马向前飞弛,很快就冲到鲜卑人面前。一个高大的鲜卑骑兵就在面前,那鲜卑人嚎叫着,朝着永久杀来。这鲜卑人也是太不讲卫生,远远的,永久就闻到了他嘴里的口臭,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噗﹗”
    永久顺手用长枪一刺,那锋利的长枪就穿透了鲜卑人的胸膛,直刺到他的后背上去了。都说胡人从不洗澡,皮泔甚厚,看来此言有误,这长枪不就轻轻地**去了?
    失败,真是失败。由于双方速度太快,那鲜卑骑兵竟然把他的长枪夹在心脏里带跑了,致使他第一次上阵就丢了兵器。好在他的右手够快,顺手把他的马刀抢了过来,一根长枪换一把马刀,好象没吃亏吧,这才是生意人的风格。
    正在他顺手抢夺马刀的时刻,一个凶狠的鲜卑骑兵冲了上来,手中的马刀扬到半空,那片闪亮的刀光就要从空中滑落。几乎是本能,永久左手的马刀迎住了那马刀的亮光,“当”的一声巨响,震痛了永久的耳膜,他没有停留,右手中的马刀恶狠狠地刺出,捅进了那鲜卑骑兵的腰胯。
    猛回首,一个鲜卑骑兵的马刀已经快到他的咽喉,那片寒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想都没想,身体向后一仰,那寒光就从他鼻子尖上刮过。而他的左手顺势回刀,钢刀齐齐从那鲜卑骑兵腰部斩过。那骑兵的座骑继续朝前跑着,而背上的骑兵则已分为两半,从两边掉落下来。
    凶神恶煞般的张飞怒吼着,手中的长矛就象索命的无常,那矛刃过处,头颅翻滚,浊血横流,那些所谓的鲜卑铁骑在他眼里不过是群待宰的羔羊。
    典韦的凶恶那是从骨子里透出的杀气,他的两把大刀就象是切割机,收获着一个个鲜卑人的脑袋。面对不断冲上来的鲜卑人,他从来不用第二招,那些头颅好象是自己送上门的,只听到“咔嚓”、“咔嚓”、“咔嚓”一片响声而过,一具具鲜卑人尸体从马上摔了下来。
    冲在前面的许褚,在人群中格外显眼,那些纷纷向他涌来的鲜卑骑兵,在他身边又一批批倒下,他身上沾满了鲜血,不知道是他的,还是他的敌人的。然而他并没有在意,似乎杀戮才是他的乐趣,继续向前撕杀。
    在赵云的眼中,撕杀恰似一门艺术。战阵中,赵云的长枪上下翻飞,枪花朵朵,寒光闪闪。那枪刺似随人心,恰好从鲜卑人的咽喉处穿过,绽放出绚丽的血花。而赵云则似一条游龙,在阵中穿梭往来,如入无人之境。
    那些冲上来的鲜卑骑兵也是悍不惧死,他们久经战阵,杀人如麻,也毫不吝惜自己的性命。即使同伴不断地倒下,他们也不会退缩。然而他们今天遇得了真正的克星,颜良的大刀之下已无完魂,那冲上来的鲜卑骑兵在他的刀下难过一击,只见他挥刀轻轻划过,就有一棵棵的头颅滚落在地。
    一个壮实的鲜卑骑兵竟然挥舞着狼牙棒朝文丑砸来,看似力大无穷,以至于他的身体大幅度前倾。急速前冲的文丑猛地侧身,让过飞速砸来的狼牙棒,反手一刀,那鲜卑骑兵的脑袋和狼牙棒一同飞走了。这可是个鲜卑勇士,不知道杀死过多少敌人,只不过他死也不明白,究竟是谁,仅仅一个回合,就让他就彻底玩完。
    有两个鲜卑骑兵朝高顺夹击过来,那扬起的马刀一左一右,只取高顺的头部和腰间。高顺不动身色地一夹马腹,一柄短刀从左手飞出,正中左边的鲜卑骑兵的面门,右手中的大刀向上一抬,“当”的一声挑起鲜卑骑兵的马刀,然后手腕翻转,切向那鲜卑骑兵的咽喉。
    眼看着鲜卑人成片成片的倒下,槐根木怎么也不明白,无敌于草原的鲜卑铁骑怎么在这些汉人手中不堪一击,他发疯似地挥舞着马刀,刚好迎上杀过来的永久,已经杀红了眼的永久左手一抬马刀架住了槐根木的马刀,右手一刀捅进了槐根木的胸脯,恶狠狠地盯着槐根木。
    “下辈子别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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