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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章 战争的祖宗
    赤嵌城内虽然防御森严,可谁也不知道城外已经潜伏了一群像饿狼一样绿着眼睛的家伙。望着城头的灯火与不断巡弋的哨兵,刘国轩握紧了手中的短刀,心中也是紧张,第一次指挥战役,早年他虽然已经以智计闻名家乡,可现在这是真正的战争,和以往的争斗都不同。
    他的脑海中全都是几天前福州吉王府中那一幕,他受福建名士林欲揖邀请,到达了吉王府。想他一个十五岁的半大孩子,能有多大名气?就算有林欲揖这样曾经的高官大臣推荐,可一方藩王又那里会将自己当回事情,可令他想不到的是,吉王朱慈煃居然立即接见了他。
    更让他惊讶的是,吉王朱慈煃看起来和他一样,年级都很轻。他很清楚的记得当时和王爷的每一句对话,那是让他这么多天一直睡不着觉的一番话语。
    “刘国轩?”
    “草民正是。”
    “传闻你异常聪明,很有军略。”
    “那只是乡间误传,当不得真。”
    “真不真,只有事实来说话。”
    “王爷但有差遣,草民定当效力。”
    “不,本藩不要你给本藩效力,而是要你为整个大明效力。”
    听完前半句和后半句,刘国轩的心情也是大起大落,还以为这位传说中的废物王爷看不上自己,自己也省的受他的气。可这后半句却一下上升了一个高度,几乎压的他喘不过气来。少年之时,谁不渴望建功立业?谁不渴望名垂青史?
    “草民随时听候调遣。”
    “一年前,你带乡民消灭武夷山土匪严弘兴,打的很精彩。”
    刘国轩呆住了,这么小的事情,王爷都知道了?自己有那么有名吗?那严弘兴不过是八十多人的土匪而已,自己带了五百精壮汉子,这在打不赢,他也枉称聪慧了:“那一仗,谁带领都是可以打赢的。”
    朱慈煃却摇头:“一只绵羊带领一群狮子也不能成事,可一头雄狮即便带领一群绵羊也是恐怖的,现在本藩需要雄狮。”
    望着朱慈煃的眼神,刘国轩热血沸腾了,雄狮之名,何人可得?士为知己者死,他刘国轩年级虽小,可骨子里的任侠却不下于任何人,即便是王爷让自己造反,他也愿意为这位赏识自己的王爷效死。更何况,要是这位王爷造反,那林欲揖可不会帮助他。刘国轩相信林老大人的眼光。
    “草民愿为王爷前驱,刀山火海,只凭王爷一声令下。”
    “很好,不愧是我八闽之雄狮,看这,是那里?”
    刘国轩顺着朱慈煃的手指在地图上一看:“台湾。”
    “不错,正是台湾。台湾之上有我大明无数移民,其中大部分都是我八闽子弟。可现在他们不好,很不好,红冒荷兰人作威作福,视我大明朝廷如无物,当我炎黄威风若细雨;肆意欺压杀戮我炎黄子孙。现在本藩需要雄狮,露出爪牙,发出怒吼,让所有敢于欺压我们炎黄子孙的人知道我们的威风。”
    炎黄子孙,这四个字深深的打入刘国轩的脑海,眼前这位藩王的身形在他眼中无限放大,这才是民族的脊梁,什么时候都在考虑我们民族的兴亡与生存。刘国轩当即下跪磕头:“王爷胸襟,草民拜服。愿为王爷麾下爪牙,旌旗所指,万死不辞。”
    “很好,本藩没有看错人。去吧,露出你的爪牙,发出你的咆哮。让世界知道,敢于冒犯我炎黄子孙是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让这些外夷们知道,谁才是战争的祖宗。”
    刘国轩热血沸腾的跟着萧无出去,激动的他完全没有听到萧无嘴巴里轻声的念叨:“又被他欺骗了一个热血青年,可怜的娃…………”
    刘国轩这次带领的,是吉王亲自训练的一批精锐。在出发前他也考验过,他也认为这些士兵完全可以完成这次任务,看过这些士兵们操练之后,刘国轩不由叹息,若是地形合适,指挥只要不出现失误,这五百人可以轻松消灭数倍于己的敌人。什么叫精锐?这就叫精锐。
    所有人都可以从号角声暗号声中听出自己该干什么;所有人都有那种漠视生死的眼神;所有人执行命令丝毫不打折扣,哪怕前面是悬崖,只要命令向前冲,他们也会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填满深不见底的悬崖。更可贵的是,这些人上马是骑兵,下马是步兵,钻进山林就是幽灵,拿起刀能砍杀,取出火器可操作射击。
    正面列阵厮杀、暗杀、侦查情报、布置欺骗敌人这些人都干的有模有样。这让刘国轩惊叹,要是自己麾下都是这样的士兵,不要太多,有个十万八万他就能扫平天下。可惜这支部队只有五百人,而用吉王朱慈煃的话来说,这些小兔崽子不过是初级特种兵,还差得远,差得远。
    刘国轩不知道这特种兵是什么军种,可他知道,他要带领这样一直强兵去台湾,去收拾那些欺压杀戮自己同胞的红毛鬼。有这样一支队伍在手,几百个红毛鬼,他根本不放在眼中。哪怕这些红帽人占据着优势,固守着要塞。
    “队长,时辰到了。”
    刘国轩点点头,行动的时辰到了,送这些红毛鬼上路的时辰也到了:“发出信号,按计划行事。”
    随着刘国轩的命令,一阵夜枭的鸣叫之声在黑夜之中响起,一道道身影如幽灵一般在夜色的掩护下迅速移动。这些暗夜中的幽灵利用一切掩护迅速接近了城墙,在哨兵巡弋的空袭之中,抛出手上的飞爪,迅速攀爬上了城墙,而后又消失在灯火的死角之中。
    布克是一名新兵,他很厌倦在夜晚跑出来巡逻这件事情,在他的印象中,这些黄皮猴子是很好统治的,只要有口吃的,他们基本不会反抗,指挥官也是小题大做了。敌人的舰队还遥远的和什么一样呢,他们这些士兵就要受苦了。当官的躺在热被窝里搂女人,只有他们这些士兵才会被当成牛马使唤。只是看到老兵拉纳德一副戒备的样子,他好心的问起了问题,想让拉纳德的表情舒缓一点。
    “拉纳德,刚才那是什么声音?是怪物吗?”
    听到布克的话,拉纳德将肩膀上的火枪推了一下说到:“那只是夜鸟,别担心,这里没有什么怪物。”
    有了这个定心丸,新兵们的心也安定了下来:“你在这里服役多久了?”
    “很久了。”
    “你想家吗?”
    “当然想,我离开家乡已经二十年了,哪像你们才离开家没有多久,真羡慕你们。我是很想回到家乡,我想我的孩子差不多和你一样大了吧,呵呵。怎么样,孩子,你想家吗?”
    布克摇头:“不想,他们说远东这里有无数的黄金珠宝、丝绸瓷器,我来这里服役,同伴们都很羡慕的,都祝福我能发大财呢。”
    发财?拉纳德一阵苦笑,他们显然对你少说了一些。这里不但有无数的黄金珠宝、如云霞一般的丝绸、比牛奶更白的瓷器。这里更有凶悍的军队,武装到牙齿的战舰,庞大无比的明帝国。
    十一年了,这十一年中他无时不刻的想起以往在战友,1633年那场料罗湾海战,是所有参战的荷兰官兵的噩梦。那铺天盖地的舰船、丝毫不亚于他们的火炮武器、以及那些不知死亡为何物的明军如潮水一般的冲锋。
    当时的他们天真的认为,凭借亚洲舰队的全部战舰,是可以轻松击败明帝国的。五十九艘战舰,十一支最新锐的战舰,这样的力量,即便是当年的西班牙无敌舰队也不能匹敌的。可惜料罗湾一战,他们败了,败的十分惨,十一支新锐战舰被击沉六艘,其余战舰损失一半有余,大量的官兵战死,荷兰的亚洲舰队一下被抹平了。
    他作为料罗湾海战的幸存者,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如山呼海啸一般的明军。所以听闻有明军的舰队出现,他很赞同指挥官们的小心姿态:“小伙子,打起精神来,这些远东人也是很难对付的哦。”
    刚说完这句话,拉纳德忽然感觉脖子一凉,全身的力气都开始消失,想叫也叫不出声。他努力想看清楚情况,可他只能看到旁边的一个黑衣人捂着布克的嘴,一把雪亮的短刀切断了布克的咽喉。自己应该也是一样的待遇吧,战友们,我来了,十一年后,我还是遭遇了和你们一样的事情,死亡原来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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