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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节
    “九黎族共分九族,分别是鹿族、龟族、佩、狮族、蛇族、鱼族、鹰族、虾族、狗族,每个族有一个带头的族长,九个族长统称为‘九老会’,相当于九黎族的首脑集团。凡是九黎族里的重大事宜,都是由九老会投票决定!”
    “在这九个部落里面,每个部落都有各自的特色,我是鹿族的人,能解百毒的鹿魂丹就是我们鹿族珍宝,每十年结一颗,而鹿族的特长是驱魔。
    龟族擅长招魂,我们曾经在黄河洞窟里碰见的招魂师就是龟族的人,你后来在秦皇陵碰上的就是龟族里面的佼佼者,司马云信,招魂术出神入化,甚至能够转移灵魂。”
    我点点头,当日要不是蒙恬出手,我们还真的很难降伏司马云信。不过那狗日的最后还是没有死,灵魂附体在了徐博身上,现在估计在天牢里关着呢。
    “佩是近年来实力最强的一个部落,其部落里最有名的人才就是虫姬,你们应该领教过虫姬的厉害了!一支六指魔笛能够驱使全天下的毒虫,而且还能炼制各种可怕的毒虫,以及丧心病狂的人体毒虫!”
    想起之前在迷瘴谷碰见的人体毒虫,我们忍不住一阵恶心。
    “六指魔笛?为何叫做六指魔笛?”我好奇地问。
    “因为那支魔笛跟普通笛子不一样,很奇特,需要六根手指才能吹奏!而虫姬天生异禀,正是那个拥有六根手指的人。所以放眼整个九黎族,也只有虫姬拥有驱使毒虫的可怕本领,谁都不敢轻易招惹她!”古枚笛说。
    我咋了咋舌,六根手指?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
    “那狮族呢?狮族有什么本事?”厉亦风问。
    小果果说:“狮族屁本事都没有,因为狮族的长老都被乌鸦干掉了!”
    “狮族的本事可大了!”古枚笛说:“狮子乃兽中霸主,狮族最擅长的就是驭兽,能够操纵各种野兽!”
    “操纵野兽?!”我蓦地一惊,和小果果对望一眼,同时想到了一个名字:“苏泳堽!”
    我们在凤仙村的时候跟苏泳堽交过手,那小子很邪也很厉害,能够召唤野兽帮忙作战,想必他就是来自狮族的高手吧。
    古枚笛微微有些惊讶:“你们跟苏泳堽交过手?”
    “对!”我点点头:“不过被他跑掉了!那家伙混蛋之极,诱骗了不少女孩的贞操,就连小果果也差点被他……”
    小果果一下子涨红了脸颊,伸手捂住我的嘴巴,一个劲地使眼色:“别说!别说!真是丢死人了!”
    古枚笛说:“看来那个混蛋又外出害人了!你们知道那个混蛋多大了吗?”
    “不就二十来岁吗?”我说。
    古枚笛摇摇头,竖起大拇指:“最少六十岁出头!”
    “啥?真的假的?”我和小果果睁大双眼,惊讶得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
    在我们的印象中,苏泳堽不是那个翩翩美少年吗?怎么会是一个六十岁的糟老头子?不可能吧!
    古枚笛说:“你们都被他骗了!那混蛋会一种邪术,以女人的贞操来滋养面容,永葆青春,所以他需要不停地夺取少女贞操,这样他就会变得越来越年轻,永远都不会显得苍老!”
    我日!
    我一下子握紧了拳头,重重地啐骂道:“妈的!”
    然后我看了一眼小果果,幸好小果果没被这个变态的糟老头子玷污。
    “死变态!”小果果双目喷火,怒骂道:“别让我再碰见他,否则我一定切下他的小丁丁喂小莫!”
    呱——
    小莫叫唤一声,浑身打了个哆嗦。
    再看乌鸦,整张脸都绿了。
    “蛇族最厉害的人小孤也见识过了,几乎算是九黎族年轻一代里面的翘楚,那就是巫妖!蛇族的蛊术天下无双,而巫妖更将其部落的蛊术发扬光大。上次若不是我拿出鹿魂丹,估计整个河子村的人早就惨遭毒手了!”古枚笛说。阵史阵亡。
    “对于这件事情,我一直想跟你道谢的!谢谢你,救了那么多人!我代表全村父老乡亲感谢你!”我紧握着古枚笛的双手,充满感激。
    古枚笛笑了笑:“能够帮助别人,其实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不是么?”
    “鱼族呢?鱼族又有什么变态本事?”宇文槿问。
    古枚笛说:“鱼族的本领传承于最古老的九黎巫术,演变成出神入化、预测生死的占卜术!最厉害的占卜师你们已经见识过了,他叫江语生!还有个风水大师叫徐博,记得吗?徐博是鹰族最厉害的人物,鹰族的风水术也是冠绝天下的!”
    怪不得之前古枚笛对于两人的神技都非常熟悉,原来他们全都是九黎族的人。
    “再说说虾族吧,虾族最擅长的是五行召唤,人称召唤师,能够召唤五行元素,战斗力超强,是个极难对付的人物!她的名字叫做赵俊玲,是个女人,年纪虽小,实力却很强!以后遇上她一定要加倍小心!”
    “好了,最后再说说最是作恶多端的狗族吧,狗族的高手又称人草师,最爱养尸和下毒,害人不浅,其中最厉害的佼佼者名叫吴思霖!”
    狗日的!
    我握了握拳头,之前在黄皮子岭出没的养尸人,会不会就是吴思霖呢?
    这个害人不浅的东西,总有一天我要抓住他!
    第三百四十二章 为自己活一次!
    听闻古枚笛对九黎族的讲述,我们又惊又怒。
    惊的是九黎一族不愧为蚩尤后裔,能人辈出,而且技艺惊人。
    而怒的是九黎族人行事大多狠辣无情,祸害苍生,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
    古枚笛看着我:“知道我为什么当初要选择背叛九黎族吗?”
    这个话题问的我有些不好意思,我低下头,羞赧地抠着小手指:“不是因为我的缘故吗?”
    古枚笛笑了笑:“我承认,我刚开始只是想接近你,然后利用你,最后完成肩负的使命。但是后来跟你相处久了,我发现你这人热心实诚,心底很善良,经过那么多的生死冒险,我确实对你产生了很深的感情。唔,我不否认,我真的爱上你了。所以我不惜为了你牺牲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你相信吗?你这是我这一生第一个爱上的人!
    在认识你之前,我不懂得什么叫莋爱!
    从一出生开始,我的命运就是被注定的,我是高高在上的圣使,被族人们像神灵一样供奉着,没有人能够随意接近我,就连小伙伴都不敢跟我一块儿玩耍。我很孤独,那时候我经常一个人坐在熔岩湖边上发呆,一坐就是一整天。后来无意间救下了小果果,小果果才成为我唯一的伙伴。
    当然,因为爱你,所以我放弃了任务,这只是感性的一个方面。而从理性的方面来讲,离开九黎族才是我真正想要的生活。
    从小耳濡目染九黎族的很多丑恶事情,我早就对九黎族充满了深深的厌恶。我一直都想离开九黎族,过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我虽然贵为圣使,但充其量也不过是整个部落的傀儡而已,是族人用来解除蚩尤封印的工具!我不要做傀儡,我更不想当工具,我想做一个人,一个有着自主权的人!我要自己掌控自己的灵魂,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
    而且现在国泰民安,人民安居乐业,没有战争没有杀戮,这样宁静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吗?如果放出蚩尤龙魂,到时候江湖又将掀起腥风血雨,战争一起,百姓流离失所、生灵涂炭,这并不是我想要看见的结果。
    所以,我选择了背叛!
    我觉得九黎族人不能再怀揣着这样扭曲的信仰存活下去,这都二十一世纪了,黄帝文明已经延续了整整五千年,难道还想颠覆这五千年的华夏文化吗?如果真的颠覆了,那华夏何在?中国何在?到时候又是怎样一番风雨飘摇的光景呢?阵史布圾。
    我一直都想摆脱九老会的控制,去他妈的什么圣使吧,老娘不稀罕!
    所以应该这么说,我的心中其实一直存有“背叛”之意,而拓跋孤你的出现正好点燃了我的内心渴望,所以我就那样去做了,无怨也无悔。
    至少,我不再是一个傀儡!
    至少,我有了爱的人!
    至少,我可以为了自己的灵魂再活一次!”
    古枚笛的这番自我剖析感人肺腑,我们从中也听出了她的无奈和辛酸。
    对于九黎族而言,古枚笛是他们不能容忍的叛徒。
    但是对于古枚笛而言,她只想为了自己好好活一次。
    难道,这也有错吗?
    原来这个世界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各自的喜怒哀乐。所以当你看见有流浪汉在街边椅子上打盹的时候,不要以为他不快乐。当你看见有长腿美女坐在宝马车里的时候,不要以为她很快乐。
    命运就像一条河流,而我们就是河流里的鱼,有的鱼逆流而上抵抗命运,有的鱼顺流而下顺从命运,然后各有各的归途。
    人生虽然苦痛,虽然无奈,虽然太多的曲曲折折,但至少我们要证明自己,我曾璀璨地活过!我曾骄傲地活过!我曾对抗命运!我曾是自己的英雄!
    这,就足够了!
    晨风轻拂,云海翻涌,众人默默回味着心事,谁都没有说话。
    “怎么着?都在这里感慨人生吗?”七七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我们身后。
    “参见总捕头!”我们回头看见七七,赶紧抱拳行礼。
    七七微微一笑:“我刚才听说古枚笛醒了,所以过来看看!还阳的感觉怎么样?没事了吧?”
    古枚笛行礼道:“多谢总捕头关心,已经没事了!”
    厉亦风上前道:“总捕头,古枚笛她也想要加入我们六扇门!”
    “哦?”七七看了古枚笛一眼,微笑着说:“能够从阴间回来的人,那必定不是凡人!六扇门能有你这样的猛将,那可真是一件幸事!待会儿亦风把他们全都带到聚义厅,我会给他们分配入门任务。只要通过任务考核,你们就能正式成为六扇门的捕快了!”
    “是!”我、古枚笛、小果果三人齐声道谢:“谢总捕头!”
    “谢我没用,还是凭本事说话吧,一会儿来领任务,再见!”七七潇洒地一甩长袍,信步离开。
    我悄悄拉过厉亦风:“风哥,我有个疑问,七七究竟有什么厉害的本事,我看她年纪轻轻的,又是个女孩子,居然能够领导六扇门,实在是有些好奇!”
    厉亦风笑了笑:“能够坐上总捕快这个位置,除了过硬的本事以外,还要具有领导才干,总捕头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邪灵案件,还要分派不同的任务。除此之外,还要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和作战战术,这都是很费脑子的!”
    “那她的身手有没有苏堇夏厉害?”我轻声问。
    厉亦风想了想:“只高不低吧!给你讲一件七七最辉煌的战绩!七七十六岁那年,曾经独闯南疆,以一己之力,斩杀南蛮八十二洞洞主,名动天下!”
    我暗暗咋舌:“牛逼!”
    “岂止呢!”苏堇夏不知什么时候走了上来:“七七二十岁那年独自一人杀入塞北沙漠,半月之后,从沙漠里骑着骆驼走出来,骆驼后面拖着整整一百零八颗鲜血淋漓的人头,那是作恶多端的一群沙漠土匪,号称沙漠一百零八秃鹫!”
    顿了顿,苏堇夏说:“斩杀八十二洞洞主也许我能做到,但是斩杀一百零八秃鹫我可能很难办到,所以七七的身手绝对在我之上!”
    厉亦风挠了挠脑袋,嘿嘿笑了笑,原来刚才苏堇夏听见我们的谈话了。
    听了七七这么多英雄事迹,我不由得对这个年轻女子佩服万分,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拓跋孤在六扇门也要干出一番成绩,不会辱没了黄帝传人这个英名!
    半个时辰之后,我们回到六扇门总部,进入聚义厅。
    昨天没有进入聚义厅,今日走进聚义厅,才发现聚义厅很大。
    中央有个案台,上面放着一个青花香炉,香炉里插着香线,冒出袅袅白烟。
    香炉的后面挂着一个巨大的铁牌,这是一个生铁打造的捕快令,黑黝黝的,看上去又重又沉,就像一个巨大的标志,悬挂在聚义厅正中,上面的那个“捕”字显得格外清晰。
    七七负手而立,面容肃穆:“先洗手,再上香!”
    我这才看见门口放着一个金色小盆,里面装着清水,赶紧过去洗净双手,然后捧着三根香线,单膝下跪,对着那巨大的捕快令拜了三拜之后,将香线插入青花香炉,然后退后一步,垂手而立。
    七七背负着双手,来到我们面前。缓缓说道:“要入六扇门,先要过三关,名曰天地人。所谓天,就是天梯,这关你们已经通过了。地,指的就是斩妖,你们需要完成一次降妖任务!最后是人,也就是帮忙为百姓做一件好事!这三关是老祖宗立下的规矩,从六扇门成立之初就存在,成为入门考验的一个标准!你们有没有什么问题?”
    “没有!”我们三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好!案台上面有一个竹筒,里面有不同的任务签,随机看运气,每人抽到的任务都不一样!”七七说。
    我看了看古枚笛,又看了看小果果,三人点点头,同时走到案台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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