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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这孩子刚才看着笨,现在又这么娴熟,怎么回事?
    萧可不知于母心里泛起了嘀咕,只专注手头的食材。
    他取过一只砂锅,将经过缠刀处理的两条黄瓜放进去,又拿了一小盆鸡块码好,末了洒一撮盐,又浇上半勺鸡汤和一点点鸡油。整个过程流畅之极,但把锅端到煤气灶上,他却犯了难:“阿姨,怎么开火?”
    被他一系列行云流水动作看呆了的于母这才恍神:“要这样点火……”
    滚烫的鸡汤很快再度沸腾。默默数了几息,萧可试着关火:“成了。”
    新摘的黄瓜鲜嫩清脆,经过短暂的焖煮,那股特有的清爽香味不减反增,和土鸡浓郁的鲜香相交相融,中和了原本的油腻感,使得鲜者愈鲜。绿色本身是种清爽的颜色,与莹洁微黄的鸡块放在一起,无需再加什么佐料,便足以让人食指大动。
    于母深深嗅了一口,不由自主说道:“能让我尝一块吗?”
    ☆、蒸馅桔果
    听于母说想尝尝,吃惯了“独食”的萧可一愣,险些脱口拒绝。
    皇家规矩,每道膳食入口前都需先由太监试毒。偏偏萧可小时候好奇,偷偷溜去新太监净身后必住的蚕室看过。少了某个部位的太监连带着某些功能也不好使,满屋的尿骚味薰得他当场背过气去。从那以后,他坚决不吃太监试过的剩饭。
    天长日久,这习惯渐渐变成了不吃别人动过的饭菜。在医院时,于小岳都是把饭菜一分为二,迁就他的“新习惯”。
    现在于母说想尝尝……萧可在心内默念了几遍我是平头百姓,拿小碗单独装了一份:“阿姨,请试菜。”
    试菜的话他勉强还能接受。浑然不觉这不过是换了个说法,纯属自欺欺人罢了。
    于母没想到自己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小要求,能让萧可心里生出这么多弯弯绕绕。咬了一口黄瓜,鲜香清甜的汁液顿时充斥口腔。蔬菜的清爽和乡下土禽的浓香结合得恰到好处,让她忍不住把剩下的一口气全吃光了。
    她以为这道菜的精华全在黄瓜,便不太想动碗里剩下的那几块鸡肉,但剩下的话浪费又失礼,只得勉强送进嘴里。不想舌尖刚碰到鲜嫩的肉丝,原本的意兴阑珊突然统统化为惊喜。
    土鸡的确很香,但对顿顿有肉的现代人来说,再好吃也是脂肪。于母属于不怎么喜欢肉食的那类人,平时吃几口就不碰了。但口中的鸡块却只有鲜嫩,没有油腻感。蔬菜的清香巧妙中和了油脂,却又保留了土鸡特有的鲜香。于母细细品尝着,不知不觉,小半碗鸡肉全下了肚。
    直到饭碗见底,她才意识到自己吃相太急,又出了次丑。索性老着脸皮装得若无其事:“小萧,你这手艺真是绝了,怎么把鸡肉炖出这味儿来的?”
    “下锅之前我处理了一下,以便入味。不过,主要还是食材新鲜。”七分食材三分手艺。说到这个,萧可不免奇怪,同样是鸡和黄瓜,怎么在外头吃到的口感要差得多?
    这时的他还不知道,什么叫饲料鸡和散养土鸡,蔬菜也有化肥催熟和农家肥之分。
    于母依依不舍地放下碗,瞅瞅那一小锅黄瓜焖鸡,再看看案板上的青花椒,突然走出厨房向瓜棚架奔去:“小萧你等会儿,我去把黄瓜全摘来,我们今晚不吃花椒鸡了。”
    临时改菜,耽误了些时间。在客厅坐不住的于小岳到厨房来催,听说不做自己最爱的花椒鸡,赶紧巴着老妈哀求:“好歹做一碗吧,我在b市天天想着它。”
    没办法,于母只好从焖鸡的份额里匀出一碗,当面做好给儿子端走。
    到了用餐时,一开始于小岳还美滋滋地吃着他的花椒鸡,对老妈劝他尝尝焖鸡的提议毫不理会。当了两年室友,他从没见萧可下过厨。老妈为了客气非要按头强夸萧可的试验品,就让她自己去吃吧。
    等下了半碗饭,见其他人都向焖鸡频频伸筷,他的最爱却无人搭理,不禁纳了闷。想了想,试探着也挟了一小块。
    没想到这一尝就停不下嘴。花椒鸡虽然够辣够爽,吃完了却没什么回味。这盘黄瓜焖鸡看似简单,却因保留了食材的原香,余味绵长,吃完后从胃一直舒服到心。
    一顿饭下来,几个菜都有剩,唯独萧可操刀的那份被扫荡干净,甚至连汤汁都被于小岳抢去拌饭。于父还说,明年开春一定要多种些黄瓜。于母则已决定,明天摘完桔子就去老乡家买小鸡仔来养。
    一家三口将萧可的厨艺夸上了天,让他窃喜不已。前世他被无数人奉承过,但那些人都是冲着他的身份,靠自己的实力获得赞美,对萧可来说新鲜又受用。
    他以前做的菜都是自用,至多会让老御厨尝尝是否够味。因为御厨总说好,萧可便把这话也当做了奉承,潜意识里觉得自己手艺纵然好也有限。
    今天做了个简单家常菜,却收获一致好评,萧可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也可算是有手艺的。不知这个时代厨子收入如何?年轻人进了酒楼是不是还按打杂拜师熬资历的老一套来?萧可决定改天打听打听,如果合适,等离开果园就去找份厨子的工作。
    对生活竖立了信心的萧可,这一夜睡得很踏实。
    第二天,于家人起了个大早,剪收剩下的那片桔子。
    萧可也起了床,起先还在屋里就着新华字典,翻看出院时有人强塞给他的《从沉寂到雄起:xx男性医院患者口述情感历程绝无删节》。看了几页觉得不对劲,想到自己不该在朋友举家忙碌时袖手旁观,便下楼帮忙。
    如今农村青壮大都外出打工,乡下劳动力严重不足。这一带都是果园,老乡们都先顾着自家的园子,于家根本雇不到帮手。见萧可主动帮忙,虽然觉得有些失礼,但为了尽快收完果子,还是把劳工手套和剪枝刀拿给了他。
    说是帮忙,其实主力还是于家夫妇。萧可和于小岳一样,动作生疏,效率低下。于小岳原本正为速度赶不他爹躁眉搭眼,见萧可加入,顿时大喜,以照顾指点为由,为自己的龟速找到了好借口。
    两人一边收拾果子一边聊天。听萧可说想趁这段时间学学历史人文乃至社会方面的知识,学渣于小岳顿时肃然起敬:“我大学时为了跟女神套近乎,找她拷贝了不少科教片,都还留着。我家还有套百科全书,等桔子送厂了,我回家拿东西时一起给你带来。”
    萧可在心里默默给于小岳晋了个爵,从侯爷升到公爷。二十多年的皇家生活习惯不能从外在表现,那就在心里表现吧。虽然,如果在大德真这么干了,一定会有言官弹劾他结党营私必有异心。
    忙活到中午,众人齐心协力把装好筐的桔子搬上小型卡车。草草用过午饭,于小岳跟着他爸一起去工厂。做为果园少东家,他得去认认人,探探路。
    于母刷好碗,出来见萧可坐在电视机前看得有滋有味,连忙招呼他:“小萧,忙了半天,来尝尝你亲手摘的桔子。”
    说着,捡了满满一盆端上来。
    这种桔子是本地的老品种,个头略小,表面还有黑色纹路,卖相不够好看,但味道却是真不错。咬下去一包甜水,口舌生津。
    萧可觉得这桔子其貌不扬,但味道比贡桔差不了多少,不由多吃了几个。见于母一个都没碰,不禁奇怪道:“阿姨,你怎么不吃?”
    “我在这儿待了两三个月,从刚挂果吃到现在,早吃腻了。就等着开春草莓、杨梅熟了,换换口味。”于母指了指墙角的竹篓:“送完亲戚朋友还剩下两筐,就看你和小岳的了。”
    那竹篓堆得冒尖,至少一筐得有三十斤——唔,换算成现在的公制是多少?刚背的比例又记不清了。昨晚他认完了阿拉伯数字,但只能记住单个,一旦组合起来又抓瞎了。
    看看那一堆,再看看手里刚剥好的,萧可突然没了胃口。
    于母看懂了他的表情,惋惜道:“要是我会做罐头就好了。”
    罐头?住院时有护士请他吃过,完全没有把水果的特色保留住,只是一昧甜到发腻。如果让他来做的话——
    忽然想到一道点心,萧可问道:“家里有藕粉、豆粉吗?”
    “都有,还有些干花。你想吃什么?”于母以为他想吃豆面裹汤圆和桂花藕粉。
    “还有干花?太好了。我想用桔子做道点心。”
    昨晚就尝过甜头的于母,闻言顿时眼前一亮:“我来帮你。”
    厨房里的设备不算顶级,但诸如微波炉、烤箱、电压力锅之类的基本小家电都有。趁于母帮忙,萧可不动声色间弄明白了它们的用途。
    他要做的这道点心费时又细致:将藕粉、豆粉分别加料拌好做为馅料,将洗净的桔子削出一个小盖,掏出完整桔瓣撕去筋络,再取出一半果肉,用馅料将空隙撑满。完成之后,按内馅不同,再将桔瓣间隔码回桔皮里。末了将小盖盖上,用牙签固定好。
    一连掏坏了两个桔子,于母便自觉地去做码桔瓣这个难度相对小些的步骤。她有点急性子,一开始还觉得好玩,做了几个便开始嫌麻烦,不想再动。
    但见萧可还是那么认真,惭愧之余她不禁暗暗咋舌:二十岁的小伙子能有这份耐心,实在不简单。儿子说他演艺事业不顺,肯定只是一时。单凭这毅力,他早晚能有一番成就。
    萧可的耐心毅力都是在病床上熬出来的。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因养病不被允许下床,也不能看书,不能抚琴,连听清客相公说评书都不行。每天唯一能做的,只有喝药,吃饭,然后眼睁睁看着日影一点点从东向西。熬到星野四合,明月高升,功德圆满。
    从那之后他才发现,原来可以做事就是幸运。意识到这点,自然也就有了毅力耐心。
    花了三四个钟头,萧可在于母的帮助下做出二十个填馅的桔果。蒸笼放不下那么多,只能分几次上锅。
    随着水开,桔香顺着蒸气飘散出满室甘冽芬芳,原本昏昏欲睡的于母顿时精神一振。
    掐准时间,萧可把桔果撤下,垫着棉布一个个捡进盘子,又另换了冷水继续蒸剩下的。
    等做完这一切,蒸好的果子也凉了些许。萧可揭开顶上小盖,用筷子挟出一瓣试了试,觉得尚可,对于母说道:“还可以。”
    于母早准备了小盘子,听他这么说,连忙盛过一个,如法炮制填进口中。软软的瓤皮入口即化,桔子肉和豆面早就融合在一起,被蒸成清甜的浓汁,口感有些像豆沙,却没那么甜,更易入口。汁液中点缀的金桂碎瓣,让香味更加馥郁。
    她连忙再尝另外一种,比起豆面又另是一种滋味。藕粉特有的黏弹,加上桔肉就像一块软糖,但却没有商店货掺了无数色素糖精的千遍一律,舌尖触感柔滑细腻,下肚后余香久久不散,回味无穷。
    两块下肚,于母认为今天花的时间值了,直后悔怎么没多做几个。
    刚准备再挟一瓣,手机忽然响了。于母只得不情愿地放下盘子,去接电话。
    是还没回家的于小岳打来的,声音里带着疲惫:“妈,拍节目的小孩跑丢了一个,我和爸帮忙找了一下午也没影。现在准备搜山,不知几点才能回去。你和小可不用等我们,吃了晚饭先休息吧。”
    ☆、小狗?小孩
    昨天于母打酱油时听老乡说星二代们已经到了,还约她有空一起去看拍节目。没想到才过了一夜,就突然出了变故。
    刚刚得知电视台要来当地拍摄那阵,她特地找了前两期来看过,觉得小孩们一个个白净可爱,看着就让她这个年纪的人喜欢。当下听说出事,不免多问了几句。
    得知失踪的是那个小名叫粥粥的男孩,和哥哥一起独自参加节目,是唯一一对没有父母陪同的兄弟。爱心泛滥的于母不免叹惜了几句,让儿子尽力帮忙。
    于小岳早知道老妈会这么说,应了几声挂上电话,三两口吃完剧组分来权充晚饭的面包。见被当成临时指挥中心的宿舍楼里有人出来,一副准备交待事情的样子,便站到前面,听听这人怎么说。
    这人叫做何伦,模样文质彬彬,一张娃娃脸,乍眼看上去像个还没毕业的学生,实际已在韩氏供职多年,是董事长韩熙林的助理。孩子是在韩氏旗下的果园走丢的,剧组在当地人生地不熟,便由他来帮忙协助搜找。
    “多谢大家帮忙,我代表董事长感谢各位,只是孩子还没找到,还请大家再辛苦一下。一旦找到孩子,除了直接找到的人有奖金之外,各位帮忙的老乡、工厂职工都有五百块辛苦费。现在乡里增援的警力已经到山下了,警方会安排你们协助搜找。请大家马上过去,同警方汇合。”
    五百块不算多,但在村里却足够舒舒服服过上一个多月。而且何伦态度诚恳客气,让人听了心里舒坦。忙活了一下午,工人老乡们原本都有点疲了,听到何伦的话,顿时重新打起精神,纷纷往山脚赶去。
    何伦原本也要跟去,却被一名工人拦下。接过对方递来的东西,他微露喜色,立即返身走回宿舍。
    这幢楼只有五层,是工厂专为时不时过来视察的集团领导修建的干部宿舍,装修颇为洁净。《我家小弟》开拍前,剧组派人过来打点细务,找了一圈也没个像样宾馆,索性与集团商量,借了这幢小楼当临时住处,一干参演者兼工作人员都被安排进来。
    走过剧组人员居住的一到三层,第四层起是星二代和随行员工的房间,楼梯口还特地新换了把电子锁,以免有人乱闯。
    掏出门卡还没刷,何伦便听到一把女声,隔着防盗门也不掩其斩钉截铁不容置喙的坚决:“小孩子在一起玩玩怎么了?我家小望今年才四岁,什么也不懂,能对梁叶舟做什么?他跑丢了只能说你这当保姆的没看好,怎么能怪我家小望?”
    认出那声音,何伦扶了下眼镜,同时皱起了眉头。
    那是张婉鸣,十一二年前的电视剧黄金女配,嫁做商人妇后息影多年,近年忽然又重新露面。
    大名叫梁叶舟的粥粥走丢前,和她儿子罗望一起在摄像机之外的地方玩耍。前前后后十几分钟,再没接触过其他人。
    用官腔一点的话说,罗望是最后一个看到粥粥的目击证人。梁家随行的保姆少不得要找罗望问问情况。偏偏张婉鸣是那种把儿子当命一样疼的人,觉得这么做委屈了她的宝贝,在何伦替老大下去说话时,双方已经口角了几句,看来现在还未消停。
    虽然张婉鸣的话不无道理,但只是问几句话而已,而且保姆询问时的用词都很温和,没有责怪。张婉鸣的反应却这么激烈,不免让人暗自摇头。
    何伦识趣地没同她们打招呼,径自走到电脑室,向临窗远眺,身形颀长挺拔的男子说道:“韩董,已经让人配合警方展开第二次搜寻,您要的东西也找到了。”
    说罢,他取出一个新款手机。
    男子闻声回头,斜映的夕阳穿过窗前高树照出他半边面孔,另一半则隐在暗处。光影交错,树影明灭,愈显得他五官深峻,神色清肃。
    “让梁家的人过来,看看这手机是老大的还是老二的。”韩熙林吩咐道。
    何伦只得硬着头皮到休闲室,从火药味渐浓的修罗场生生劝出正准备挽袖子大干一场的保姆。没办法,粥粥的哥哥梁叶帆为了第一时间得到弟弟的消息,在另外两家明星爸爸的陪同下待在现场,远水不解近渴,只能找保姆确认。
    余怒未消的保姆过来看了一眼,确认道:“是小帆的。呃,就是老大。”
    梁家夫妇为了方便随时联系,特地给两个儿子都配了手机。只是兄弟俩经常混着用,梁叶帆又在事发时慌慌张张把手里那个弄丢了。刚知道粥粥失踪时,韩熙林便尝试通过手机定位来寻找,但两个号码里却只能追踪到一个。顺着信号找到了老大的,接下来该全力追踪另外一个。
    “另外一部手机应该还在梁叶舟身上。”性格使然,韩熙林不像其他人那样自来熟地喊孩子的小名,而是连名带姓地称呼:“小何,马上联系通讯公司的老段,让他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定位到。这里位置偏僻,刚才不成功也许是信号不好。”
    何伦连连点头,立即打电话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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