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甜蜜而又幸福的笑
罕见的,直播间里一边倒,没有争论李定安放着钱不赚,反而全赞他干的好。
小姐姐:“我怎么越想就越觉得那胖子讨厌?”
“何止是讨厌,简直是恶心人,那眼神看什么都像是在看垃圾。”
我钻巷子:“往前推,十年以前的港人到了内地基本上都这样,以为现在已绝了迹,没想今天又碰到了一个?”
“长着中国人的脸,赚着中国人的钱,却看不起中国人,纯粹是王八蛋……”
营养快线:“各位,我怎么有一种预感:那胖子要倒霉?”
“你别开餐厅了,去天桥底下算命吧!”
输出小能手:“你们别不信,想想那位任老板……”
“不一样的,任老板在潘家园,说碰上就能碰上。那胖子可是美国人……”
营养快线:“好吧……”
……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
秋风寒,泪已干。欲笺心事,独语斜阑。
幸运者,恭喜你,伱再一次做出了正的选择。
任务:世态炎凉,人心更凉!
完成度:100%。
奖励:是否学习技能?
这还带每回都要问一问的?
废话真多!
李定安点了“是”……
……
1930年!
九月的沪上依旧燥热,忽来一场秋雨,天气才凉了许多。
二楼的窗后,纤纤嫩指夹着一支眉笔,或勾或描,柳叶儿似的细眉渐渐展开。
眼前放着一口箱子,四周画着游鱼图,活灵活现。箱子开着盖,镜子中映出一张娇艳的脸,略带着些风情。
画完后,她左照一照,右看一看,薄薄的红唇勾了勾,似是非常满意。
可惜,为什么要下雨呢?
不然,又能见到他了……
她透过窗外的绵绵细雨,眺望着远方,神情怅然若失。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不知为何,她想起了这句诗,心情说不出的失落。
随但即,不远处传来脚步踩着雨水的声音,一把油纸伞转过街角,映入眼帘。
她又高兴了起来:他应该回信了吧……
不多时,穿着朴素的保姆进了小楼,换了鞋,又上了二楼。
“夫人!”
“胡先生回信了?”
“我……我去的时候,江夫人正好也在……”
啊,他没有回信?
她的心情又不好了。
这个胖女人,不是要回北平吗,怎么还在沪上?
恼了一阵,她又抬起头:“那信呢,交给胡先生了?”
“胡先生见到我,悄悄摇了摇头,又对江夫人说,我是楼下卖菜的姆妈,来取菜金的……所以,我就没敢拿出来……”
姓胡的,你的胆子敢不敢再小一些?
气死了,真的要气死了……
女人用力的将花露水瓶往下一摔。
“嘣……”
玻璃瓶碎了一地,箱盖里的镜子四分五裂。
她不管不顾,依旧发泄着情绪,眉笔、胭脂粉盒、雪花膏……满地都是。
保姆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
“哼,以为这样我就没办法了?”
砸完了桌子上所有的东西,她喘着气坐了下来,取过墨水瓶和蘸笔,“就像以前一样,我写英文,胖女人怎么看的懂?对,就写英文……”
说写就写。
她伏案疾书,随着“沙沙”的轻响,笔尖下流淌出漂亮的英文字体:
我已整整有五天没有见你了,两天没有音信了。
我想你,止不住的想去见你,但我知道,你肯定会说我。
所以,我终于还是破戒写信给你了。
你觉得如果我去看你的时候,她刚好在家会有问题吗?请让我知道……
我的字很像男人写的吧,我想她看到这些又大又丑的字不会起疑心的……
………
你永远的玫瑰媚娘……
最后,她又用红笔,将ROSE(攻瑰)中的“O”涂成了红心……
……
保姆小心翼翼的看了她一眼,轻手轻脚的收拾着狼籍。
“全扔了吧,箱子也扔了!”
她冷不丁的出声,保姆打了个激灵。
“啊……夫……夫人,这上面,还有徐先生写的诗?”
“不让他写,他非要写,白白的糟蹋了好东西?”
一听“徐先生”,女人更加烦燥,“快扔了,看着就烦……他这么喜欢写诗,从北平回来后,我让他写满一面墙……”
保姆不敢多嘴,轻轻的应了一声:“是!”
“等等,里面还有老胡的信……”
她快步奔了过来,在箱子里一阵翻腾,取出了厚厚的一沓信封。
还好,全在……
“剩下的扔了吧,扔远一点……”
撵走了保姆,她又勾起了嘴角。
桌上摆着十余只信封,全是她和他的爱情见证。
“哈哈!”
女人轻轻的笑了笑,一一拆开。
“我这几天很担心你,你真的不再来了吗?我希望不是,因为我知道我是不会依你的……”
“你已经两天没见你最亲爱的眉娘了,你不想她吗?”
“不是你让他去的北平吗,他都走了,你却不来了?”
“五年前,他去了欧洲,托你照顾我的时候,你为什么来的那么频繁,天天都来!你现在是不是烦我了……”
每一封信的上半篇,都是类似的言语,或是英文,或是汉字,都写的非常漂亮,而且极见功底。
这当然是她写的。
下面或是钢笔字,或是小楷,字亦遒劲,又是另外一种风格。
全是些互诉衷肠的甜言蜜语,这些,当然是“胡”写的回信,而在写在了同一张信纸上。
她挑出其中一封,仔仔细细的读了起来。
上半篇,依旧是她的字:
“不要在乎别人的眼光,更不要在乎别人的风言风语,你爱我,我也爱你就够了……也不要活的太认真,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吧……”
他没有直接回应,而是写了一首诗:
不是怕风吹雨打,不是羡烛照香薰。
只喜欢那折花的人,高兴和伊亲近。
花瓣儿纷纷谢了,劳伊亲手收存。
寄与作心上的人,当一篇没有字的书信。
……
“《瓶花》……这不比‘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胜凉风的娇羞’写的好?”
“也不只有姓徐的会写诗,他也会写……”
“嘻嘻……”
她将信搂在怀里,好像搂住了写信的人,脸上露着甜蜜而又幸福的笑……
二合一,今天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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