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纪峣所料,他似乎真的并没有那么惦记纪峣——纪峣是消失了四年不是四天,还是个劈腿被抓现行的前男友,他就是有再深的感情都淡下来了——可是,有很多东西,却是于思远极力想忘,却仍旧忘不了的。
这大概就是旧情人做不成朋友的原因。他们曾经相濡以沫、耳鬓厮磨,见过彼此睡眼惺忪从床上爬起来,头发乱的像个鸡窝,眼屎糊在睫毛上抠都抠不下来;一日三餐吃喝拉撒,抠脚打屁,那层男神的皮被剥下来后,谁都不还是个凡夫俗子。
于思远第一次去纪峣的公寓过夜后,第二天去卫生间洗漱,出来后他震惊地对纪峣说:“你用完厕所后居然是臭的!”
那时纪峣面对思远时,还是多才多艺通透坦荡男神人设,换言之就是不太接地气——闻言,他笑倒在沙发上,往于思远身上砸了一个抱枕:“当老子是貔貅,只进不出的啊!?”
还有次,同样也是刚确定关系不久时,两人爬山回来,浑身大汗淋漓,纪峣一个劲念叨着要吃刺生,遂两人去了家很有情调的日料店——用拉门隔着,脱鞋上榻榻米的那种——然后就悲剧了。
……总之,他们默默与对方对视一眼,然后各自穿好鞋,安静如鸡地撤了菜单,谁都没提这茬,闷头往小吃街吃大排档去了。
后来很久之后,两人某次健完身出来,大夏天的,就着彼此的一身臭汗抱着西瓜啃,于思远撩起衣摆擦汗,没防备汗馊味儿把自己熏了个够呛,见纪峣还在旁边吃西瓜吃得津津有味,于思远错愕地问你闻不到味儿?
纪峣就挨在他旁边,腿贴腿坐着,同样满头是汗,一身酸臭味儿,闻言眼皮子都没抬一下,说我早习惯了。
这种初时尴尬,却随着互相了解愈久的私密小事在他们的生活中层出不穷,这是彼此在曾经的情感经历中从未有过的。
他们见证过对方最邋遢狼狈的样子;他们曾那么亲密。
一碰到这个人,哪怕只是气息,哪怕只是背影,哪怕只是脚步声,跟他相关的记忆便纷至沓来,将人按在过往的泥沼中窒息,笑也好,恼也好,光鲜也好,糗态也好,闲聊也好,欢爱也好……每一丝每一毫,每一分每一寸,全都是,他。
这样怎么还当得了朋友?当不成的。
于思远闭了闭眼,不愿再想。
这四年,他已经想得够多了。
大概纪峣对此也是心知肚明,所以连寒暄都不愿有,只礼貌又客气地问:“于先生还有什么事么?”
这是在下逐客令,于思远当然懂,可他假装没懂,仍旧直勾勾看着纪峣。纪峣被他看得有些毛了,到底还是相熟,假装客气也有限,直接翻了个白眼扭头就走——然而没走成,他的手腕被男人握住了。
纪峣这下是真有些恼了。
“于思远,你是不是有病?”
他实在觉得对方不可理喻且莫名其妙。
他们早分手了,也早断了联系,甚至身边的伴儿都没断过。对于彼此而言,他们存在在脑海中的意义,不就是“ex”而已么?
他拿得起放得下,自认为对于思远毫无亏欠,所以对视的目光毫不心虚,足够理直气壮。然而他却忘了,不是所有人,都像他这个渣滓一样,劈了腿还能这么理直气壮的。
于思远握住他的肩膀,力道之大让纪峣怀疑自己的骨头是不是要被捏碎:“纪峣——”他的表情像是恨不得食其骨寝其皮,从牙缝中挤出来的的声音却温柔到让人心惊肉跳,“这几年,你都没想过我?”
纪峣坦然道:“没有。”
于思远确认:“一次都没有?”
纪峣实话实说:“一次都没。”
他不是赌气也不是强撑面子,他是真的没想过于思远。想于思远干嘛呢?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去回顾,去遗憾,去怅然若失,都是很没意义的事情。
“…………”于思远松开手,深深看了他一眼:“你狠。”
纪峣耸了耸肩——意思是我也不想的,是你非要自讨没趣——然后利落走了。
……他的心里并不如表面那么平静。
几年不见,于思远内敛深沉不少,看起来已经很有样子了。从前他曾经打趣,说于总整天不务正业,脸上就写着桃花泛滥四个字,公司交到他手上肯定得垮。
于思远便懒洋洋地说怕什么,他还年轻,再等两年,他肯定是小言里的标准霸道总裁。
四年下来,果然如此。
他背着于思远大步往外走,脑海中走马观花似的,到最后,竟然忍不住笑了一下。
……看到于思远不像温霖似的几乎变了个人,也不像蒋秋桐似的没了一丝活气儿,好像还过得挺好挺意气风发,他其实……还挺开心的。
这时,忽然的手机振动打断了他那点思绪,他拿出来一看,是温霖的,对方声音带着笑:“要我来救场么?”
于是纪峣也不自觉笑了起来,声音带着轻快:“已经处理完了,你在哪?我过来找你。”边说边往外走。
他这个样子过份有烟火气,那是种曾经只在于思远身边待着时才有的感觉,纪峣跟别人,哪怕是同学朋友在一起时,都有几分游离,可在于思远身边,他就那样轻松愉悦,像归巢倦鸟。
这似曾相识的一幕,让立在他身后的男人看着,居然觉得难过了起来。
“思远?”女伴温柔的呼唤在耳边响起,像是在担忧。他回过神,熟练地伸出手臂让对方挽住,同时微笑道:“没什么。”
身后的目光火辣辣的,如芒在背。纪峣走的快了点,想把对方甩开。
在快迈出门口时,他的脚步忽然顿了一下。有那么一秒,他竟然有点想回头,不过他忍住了。
那一瞬间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仔细想想,大概是……
难受吧。
第92章 chap.10
晚上纪峣去温霖那过夜,第二天是周六,两人都不用去公司,美美地赖了个床。温霖醒来后,也没急着起来,反而抱着纪峣理直气壮地赖被窝。纪峣还在睡,他端详着对方的睡颜,觉得很可爱。
昨晚两人搂得太紧,一晚上愣是没动过,现在温霖的半边身体已经麻透了,可他仍然不想动,只想这么静静看着纪峣。
没过多久纪峣就醒了,被危机感唤醒的。有个玩意儿一直顶着他,粗硬而热烫,就算是在睡梦里他也本能感到危机,一醒来就看到温霖安静凝视他的双眸。
纪峣:“………………”
他无言了片刻,从温霖怀里钻出来,姿势僵硬而缓慢——他也麻:“你刚才好特么吓人。”
温霖动了动被压了一宿的胳膊,换了个平躺的姿势,唇角带笑:“因为我在想一些很吓人的坏事。”
纪峣瞟了眼他胯下因为躺平,而被被子顶起来的帐篷,心里咋舌,没好气道:“看出来了。”
温霖低笑:“不用管它。”
他习惯了克制和隐忍,哪怕大餐唾手可得也会禁欲,这是纪峣最奇怪,也最不能理解的一点。
纪峣不是不懂温霖追求的是灵肉合一,可在他看来,男人的肉体和精神是分开的,他完全可以惦记着一个,跟另一个滚上床。
可温霖绝不,如果温霖不能确定上床时纪峣心里只想着他,他宁肯憋死也不要碰对方一下。
纪峣简直无可奈何。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闲话,纪峣又不知不觉睡过去,醒来时,身边的位置已经空了。他趿着拖鞋打着哈欠下楼,在花房找到了对方。
和公司上市了还窝在十年前买的小别墅里的纪家人不同,温霖家发迹后购置了不少房产,温霖也搬出来单过很久了。这栋小楼就是温霖的,他开辟了一个花房,养花养草,平时请了花匠打理,闲暇时,就自己换了衣服,拎着水壶铲子,慢悠悠地伺候这些宝贝儿。
哦对了,除了养花,温霖还喜欢练毛笔字,喜欢茶艺,兴趣来了还会弹两首曲子,反正,是个兴趣爱好都十分风雅不接地气的男人。
此刻他似乎心情很好,唇角带着笑,口中哼着歌,脸上沾着泥,和平时端正雅致的样子截然不同,看起来有点傻乎乎的。纪峣看着,吹了声口哨:“你在哼什么?”
温霖惊喜地回头,看到他,眼睛又不自觉地弯了弯。纪峣只穿了条裤衩,头发凌乱,一副没睡够的模样,没他西装革履时那么帅,却让温霖心动得要死。
他每分每秒看纪峣,都觉得看不够,无论何时,都像是在看初恋——不对,他确实是他的初恋。
痴痴看了半晌,温霖才反应过来:“我没哼歌呀。”
温霖有个特别好玩的缺点:这人五音不全。
大概是天生的,他明明会拉会弹,可一旦亮嗓子开唱,就不行了,无论怎么认真,调子都要拐到别的地方去。
他一半悻悻,毕竟他是真的喜欢音乐,要不也不会学这么多乐器;一半则是要面子,十分忌讳在外人面前一展歌喉。
从前高中那会儿,纪峣就对温霖的歌声好奇得不行,他觉得温霖多才多艺,又有副动人的嗓音,他的歌,怎么也得跟他的长相一样吧。
结果,本来那时候温霖都被纪峣撺掇软化了态度,一听纪峣捧他的这番话,立马把两瓣淡粉色的唇抿紧,死活不肯开口了。
过了那么多年,等他们俩在一起,温霖才吞吞吐吐坦白了原因。纪峣听了以后没吱声,只叹了口气,温霖被他这一叹搞得心都提起来了,忐忑不安地问是不是嫌弃他了。
没想到纪峣托着腮帮子说:“哪来这么重的偶像包袱啊温霖,哪怕你唱歌不好听,我也不会怪你——谁还十全十美了咋的。”
温霖低头,笑了笑,没说话。
没人十全十美,可他却怕,如果自己有哪个不会,纪峣就不再会要他。
他心惊胆战,总觉得自己只是第一个逮到了纪峣,是再一次的趁虚而入趁人之危,他像是偷了珍宝的贼,只觉得纪峣这么个大宝贝,如果他没看好,就回从他眼皮底下溜走了。
所以他必须十全十美,要什么都会,要什么都懂,要让纪峣一直觉得新鲜,让纪峣不会厌倦。
不过从那天开始,他倒是没那么介意在纪峣面前唱歌了。偶尔开心了,小声哼哼几句,大概他自己都不知道。
就像这次一样,看到他那副傻乎乎的样子,纪峣忍俊不禁,懒洋洋走上前,撸狗头似的揉揉他的头发,笑:“傻。”
温霖好脾气地任他揉,微微侧过头,去吻纪峣的手背,然后张开口,若有若无地舔他的手指。
纪峣“嘶”了一声,昨晚的应酬让他们心力交瘁,两人没做——他们这周都没空做,现在被挑起了火,顿时不想再忍,火急火燎地将男人推倒在花丛里。
温霖轻笑,很快反客为主,将纪峣压在身下,裸露的皮肤接触到新鲜泥土,凉凉的,他笑着叫了一声,勾住温霖的脖子和对方深吻。
两人幕天席地,揉碎了一地花枝。纪峣气喘吁吁,断断续续道:“你的宝贝花儿都被我弄烂了……”
一滴汗顺着男人的下巴落下,滴到纪峣的胸膛上,温霖俯身去吻,惹得身下人又是一声半是爽快半是崩溃的低叫。温霖笑:“那你让我把你弄烂了当赔礼……”
纪峣眼角滚下一串泪来,喘息着紧紧攀住男人的身体。
两人胡闹完,烂摊子还是得温霖收拾,纪峣刚才被折腾狠了——温霖是条不叫的狗,平时闷不吭声,做爱时却花样百出,刚才居然捏着花枝插进进他的后面,笑着谓之“花壶”……花你妹啊!直男都有毒。
此刻他懒洋洋的趴在太师椅上,看着温霖清理现场。
温霖养花不是为了跟人攀比斗富,他就是喜欢,这花圃里,几块几十块一株的贱花贱草有,几万几十万的名株奇葩也有。在他眼里,它们只有习性不同,没有贵贱之分,都很漂亮,都很好看。
他此时正在挖一株兰花的根茎,神色专注认真,眼睛闪闪发亮,纪峣看着,觉得他比这满院子花花草草好看多了。
纪峣对温霖,是有愧疚的。
哪怕到了现在,他仍然觉得温霖应该过那种琴棋书画诗酒花的生活,找一个和他志趣相投,温婉娴静的姑娘,一起伺候花花草草,弹琴下棋。而不是被他拉进泥沼里,跟男人上床,出入最肮脏的地方。
他简直不敢想,如果被温霖他爸妈知道了这件事,他们会怎样想。
他问温霖:“诶,跟我在一起,你后悔不。”
温霖抬眼看他,良久后,轻轻一叹,又笑了笑:“求仁得仁,何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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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洞。(等正文完结了我会写古代版的无责任番外,微博上已经发了三章,找我的头条文章就行,有兴趣的可以去看)
在温侍读还不是温侍读,而是温举子的时候,皇上曾偷偷出宫,过来找他。
那会儿他还求而不得,甚至连心意都自以为藏得很好,皇上溜进他书房中时,他高中会元,正在准备几日后的殿试,期望能一举夺魁。
“哟,还在读书呢?”
一个声音冷不丁从背后响起,他猝然回头,便见到皇上微微含笑的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