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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章、局长亲自办黑案
    刘长沙:我是1997年10月花5万元钱,从罗会家手里买到的副局长。我当时是东城派出所长,他到向阳分局当局长不久,找我谈话,说能够帮我升副局长,不过需要花些钱。我当时就送了5万元给他,不久局领导班子重新任命,我真的升为了副局长。我分管治安工作,我也知道罗会家与我手下的人收保护费,但他们每月有一到两万块钱分给我,我也就装聋作哑,不做声了。后来,我让自己的侄儿在万福公安分局旁边开办了一家赌场,我也过去帮帮忙,从1998年到今天,我侄儿的店子从来没有被重罚与取缔过。我入股经营赌场,收入每年大约有100万。
    陈家林:我是1993年从刑侦大队长升起来的副局长,一直分管刑侦工作。1998年春节前的一天,我一个旁系亲属的儿子与同村5个青年人犯了拦路抢劫罪被抓,求到我,我没有办法,就去找罗会家求情,他说是你的亲戚好办,你让他家里人交2万块钱吧,我们放了他以后,你让他出去,我们说他在逃,办个手续就行了。我带着这个亲戚交了钱,释放了他儿子,这是我的第一次犯罪。后来罗会家把我叫去,给了我四千元,说你得两成,我才知道他收的这些钱没有上交,而是私分了。从此以后,我也加入了他们的团伙,我们全力投入抓赌扫黄禁毒破案,以收钱为中心,只要对方肯出钱,我们就放人。连杀人案、重大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我们都释放了,只要对方肯出钱。
    1999年的5月1日,我们侦破了唐昌河、唐昌江两兄弟杀人案,也将他们兄弟两抓获归了案,可是他们的家属出面来求我,我发现这两个女人都十分艳丽,于是就起了*荡之心,把他们带了出去。让他们成了我的女人。我得知他们家经营有一个木材加工厂,是地方上的首富,我给他们出主意,让他们出钱改材料,他们前后给了我50万元,我才把这两个女人介绍给了罗会家,并分了10万块钱给他。此案就被我们以证据不足,将两唐释放了。后来受害方为这个案子告了多年的状,可我们公安这边一直说证据不足,谁也没有办法,现在两唐一直在地方上称王称霸,欺压乡邻,谁也不奈他们的何。而我每年都要从他们那里收到2至3万元的保护费。我与那两兄弟的女人的关系一直没有中止。
    以罗会家为主,我也同意放人的案件,这些年来,我自己也无法记清楚有多少起了。每次放人,我能分到一到两成的释放费,这几年下来,我已收到了`200万。至于讲吃喝玩乐的事,我已经讲不清是怎么一回事了。这么说吧,我对自己的女人,一个月平均一次都还不到,四年来,除过年那几天在家吃过几餐饭以外,我从来就没有回家吃过一餐饭。玩女人,我比罗会家绝对少得多,大家玩的我坚决不玩,不上档次的我坚决不玩,我怕得不治之症,怕不得好死,更怕早死。
    黄明第:我是1999年底花10万元,从罗会家手上买到的副局长。我原来是万福公安分局的法制办主任,我知道罗局长搞钱厉害,我请求他也给我一点机会,他对我说,你不能坏我规矩,你给我10万块钱,我帮你活动活动。我知道解决了职务问题,就解决了来钱渠道问题。可是当时我手上没有10万块现钱,与妻子商量她也拿不出,只得找亲戚借,凑足了10万块钱后给了他,他也守信用,一个月就帮我把副局长一职办下来了。我当了副局长,释放犯罪嫌疑人所得的比例得到了提高,我每一个都有了上万元的额外收入。
    我知道分管治安、刑侦弄钱时多,可是刘长沙把持着治安、陈家林把持着刑侦,我没有办法抢他们的位子,多弄钱。罗会家却告诉我,你为什么不可以变聪明一点?我说怎么过聪明法?他说你可以让亲人出面开黄赌毒店啦。我说没有钱啦。他说你让你的亲人到一个宾馆里开个房间,你自己出一次面,你抽一成的水银子,钱不就来了么?我真的让我哥哥、侄儿去看别人的赌场,然后让他们也组织人员参赌,由我出面维持秩序,协调与治安、派出所以及其他各部门的关系,这样以来,我去年收入了100万元,今年也收到了67万元。
    李册:我是2000年4月以14万元,从罗会家手上买到了副局长。我原来是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于我们分局整体工作总是排名全市最后一名,我这个办公室主任当得十分窝囊,我也听说好多案子都被他们办了业务弄了钱,也知道有办法的人个个经营黄赌毒,可我就是不得具体而知。罗局长对我说你拿15万块钱来,我帮你弄个局长当当,一年包你弄回来50万。我想尽一切办法,也只凑到了14万,2000年过年后上班的第一天,我到他办公室给了他,并讲明少了一万,等自己以后有了钱一定补上。他笑逐颜开地收了。去年四月,我的副局长区里下了文。他让我分管了办公室与后勤工作。
    我与黄明第的关系比较好,我当了副局长以后,他邀请我一起办赌场,并把他了解的情况全部跟我说了,我这才恍然大悟,他们是那么搞钱的。于是我让家人也想办法开了两家发廊与歌厅,做起了皮肉生意与销售毒品的生意。我还利用分管全局财务工作的便利,利用罗局长送红包的机会,开了20万元的吃饭发票,为我的买官付出冲了账。去年以来,我从他们那里分到了6万块钱的赃款,自己的涉黄店生意也算兴隆,已赢利30多万元。
    曾善勇:我是万福公安分局的治安大队长,罗会家到来之时,我在这个位置上已干有一年多了。罗局长到来后,他对治安工作异常关注,天天喊我一起到辖区看店子、场子,当着我的面,对那些老板与经营承包人说,你们大力抓经济发展,我们公安机关为你们保驾护航。只要是关系到公安处罚的事,一切都由我说了才算数,工作由曾大队长负责抓落实。那些头脑带电的老板马上给我们送了红包。我发现罗局长的胆子比天大,收了钱的这些店子场子,他们公开经营黄赌毒,也不会被查处,就是上级有行动,区里市里反响特别强烈,罗局长与市里的曾局长、储副局长都能摆平,后来陶局长当了市公安局长,他们就更加玩得活了。
    我们在长期的合作中,制定出了五二二一、六三一等固定的分赃模式。有治安、派出所参加收的保护费,一般安五二二一的比例分配。即罗局长拿五成,我与派出所长各拿二成,相关办事民警拿一成。由我一人经手收钱的,局长得六成,我得三成,其他局领导按月分一成。我们治安大队主要掌握辖区内的各大酒店、宾馆、发廊、洗浴中心、娱乐场所的涉黄涉赌收费,而派出所则对其管区的一切活动都进行管理。当然根据罗局长的意见,我们有明确的分工与信息联系反馈,很少发生冲突。那些与公检法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有关系的场所,就由我们治安大队直管,没有什么靠山的就由派出所分管。这主要是指收费管理,对于不肯交保护费的则严查重罚,让其关闭。跟着罗会家干了四年多,我到底收了人家多少笔保护费,因没有统计无法知道了,可以肯定的是,万福辖区内的所有属于服务性质范围内的店子、场子、堂子,我们都收取过保护费,这些年我的收入大约有一千万吧。
    顾红舟:我是万福公安分局的禁毒大队长。在这个位置上一干就是10年。曾是全国禁毒英雄,1992年破获过万克海洛因特大案件。可是看着别人一个个发了财,我心里就不平衡了,1993年一个贩毒分子被我查获了2300克海洛因,他的家人在我还没有将犯罪嫌疑人押到局里,就提出了给我一百万,要求放人,我收了人家的钱,将海洛因换成了面粉,我与办案民警,将这笔钱存到1994的春节才平分了。从此以后,那些贩毒集团纷纷给我们送钱,我们一般就只抓吸毒人员,进行打击处理。罗会家来当分局长后,公开搞钱,派出所也参加到了抓吸贩毒人员的行列,进行罚款与收费放人。在罗局长的调处下,我们采纳了他制定的五二二一、六三一分赃制。大头进了他的腰包,不过收费基数快速增大,我的收入也猛增了。
    我手下有20个一级毒犯,126个二级毒犯,只要在万福区,他们就是被其他部门抓获了也会没事,我们会给他们办一个另案处理或在逃的手续,就能让他们逃避打击。但我们告诉他们,不要到别人的辖区去交易,在别人的地盘上被抓的话会没命的。我们还要求他们不要在公开场所交易,不要在我们上班时交易,他们大都能遵守约定,没有在别人手里犯事,而我们万福区也成了江南地区的毒品批发中心。一些外地公安机关查到上线是我们这里的毒贩,要求我们配合打击,若是我们保护的毒贩,我们绝对想方设法帮他逃脱,一些新的贩毒成员,只要出钱,我们也适当发展,万福区有一批无业人员因此而成了百万富翁。
    我虽然收获了大约四五百万元,但除修了一栋别墅、买了一台车以外,其余的钱基本上都被我在赌场上输掉了,这些年,我总共输了300多万元钱。我有十多个性伙伴,她们都有自己的家庭与事业,这些人我就不想说出来了,为了她们的家庭生活稳定,我也不必因为自己的倒霉而去打扰她们,我没有给她们什么钱,只不过是将钱在打麻将时输给了她们。
    李言明:我是万福公安分局的刑侦大队长。比罗会家早两个月任职,但1997年底我还是给他送了2万块钱,保住了自己的位置。罗会家会搞钱,他从案子上大把大把捞钱,我跟着罗会家、陈家林也从案子上学会了捞钱放人。因为放人的大头是局领导的,我也只好与人家合伙开办了一家酒店与宾馆,办了一家洗浴中心,自己亲自搞起了黄赌毒。这些年,我们刑侦大队基本上没有办成一件像样的案子,只有那些根本拿不出钱的穷人犯了罪,才被打击处理,有钱的人甚至可以花钱请人替他们坐牢。我们为了钱,什么冤假错案都敢办。这几年,我收黑钱有过百来万吧,自己经营黄赌毒,收入大约有了2000万元。
    明力利:我是万福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长。1997年10月从罗会家那里花5万元,接了刘长沙的位,我原来就是东城派出所的副所长,对这里的情况了如指掌,罗会家与曾善勇到各宾馆酒店、洗浴中心、大一点的发廊、院去收保护费后,为了不起冲突,把我也带了进去,然后详细地划分了各自的管辖范围,总体原则就是治安管大,派出所管小,我们想尽一切办法抓钱,罗会家在东城的那些保护费、差不多都是我与曾善勇为他收上去的,当然,我也在所长这个位置上得了不少好处,近四年来,我分到了340万赃款。
    郑一州:我是万福公安分局万富派出所长。2000年2 月,从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赴任的,当时花了2万元,在罗会家的办公室用局里的信封装着给他的。因为在刑侦大队我发现陈家林、李言明他们把抓到的人差不多都放了,而我一个副大队长与一般民警完全一样,一个月只分得几千块钱,于是我要求离开了刑侦大队。到了派出所以后,我马上了解我们辖区的所有特种行业、服务场所,我到万富洗脚城收钱,收不到,我就带人抓他们的卖*-色*情服务,可是当我一抓到他们的六对卖女及嫖客,还没有带到派出所,就被罗局长叫了去,他狠狠地批评了我,为什么这么大的清查行动不向他报告?我说是接到举报去的,人已被我带上车了。他说你把人放了,以后让他们向你们交管理费。我说不行,我已抓了人,也录了相,你让我这样放人,我这个所长一点面子也没有了,这个案子我不可能放弃不管的。他说你这个所长就不用当了。我说就是这身衣不穿了,我也要搞了再说。
    罗会家想不到我这么坚决,他自己知道我若坚持到底,一定是两败俱伤,他于是转了一个弯,让万富洗脚城的老板拿了一万二千元,给我们派出所,把这12个人保了出去。我收了钱,罗会家明确告诉我,哪些地方是治安大队管的,哪些地方才是派出所管理的。我当面答应他,背后我搞我的,最后把治安大队的业务基本给收回了派出所。我们每次行动都录了相,有证据在手,罗会家看到我态度强硬,才同意与我重新划分了利益比例。我这个人是搞刑侦出身的,重视抓证据,不怕事,我们收到的钱也并不是我一个人独吞,我们私设了小金库,给参加了这些工作的民警造加班补助费,最先收到的那一万二,我们也是平分了的。我们所里的工作很齐心,我到任后不久,大家就把过来的所有情况跟我说了,我说我们以后更要严格依法办事,可是看到罗会家他们那么疯狂捞钱都没事,我的心理也发生了变化,我在到所半年后与他便同流合污了。不过所里应得的部分,我与大家一直是平分的,我自己从来没有多拿他们给我的那两成。
    三、我们市纪委的调查情况
    我们市纪委收到的举报信中,有一封是万福区委的秘书曹芳龄实名写来的,她反应在2001年3月11日,也就是曾立祥灭门案发生的那天晚上,万福区委办陈主任邀请了几个老板,在金苑大酒店的1216房间内打牌。罗会家深夜带治安大队长等人突袭查房,发现房里有四男三女,称他们有卖嫖**、打牌赌博的嫌疑,然后对他们及房间进行了搜查,共收出现金11.6万元。在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陈良序的一再请求下,他们才没有带人进行审查与关押,却将钱全部拿走了。
    我们找到了陈良序、曹芳龄、罗会家、曾善勇及当天金苑大酒店12层的服务员,证实举报情况属实,于是决定立案进行查处。我们从3.11黑案中那11.6万元的去向入手,顺藤摸瓜,基本查明了自1997年以来,罗会家及其同伙,涉嫌收受保护费共计1.6亿元、私放涉案人员、犯罪嫌疑人1万多人次,还涉嫌贪污、妇女、嫖宿妓*女、毁灭证据等罪行。
    例如,1999年5月4日,李言明协助曾善勇、明力利查处东城大米加工厂赌博案,共抓获涉案人员57名,收缴赌资34万元,当庄家的多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关进了看守所。
    案发后,涉案人员家属纷纷通过公安内部的熟人等各种关系,找到李、曾、明等人分别行贿,最后,所有涉案人员都通过行贿和交纳保证金,获得取保候审,这一案件前前后后共计收缴现金96万元,罗会家一人私吞了40万元,李言明、曾善勇、明力利各分了10万元。该案没有一个涉案人员被依法打击处理。最后,案卷被罗会家下令彻底销毁。
    储少良案发以后,在市纪委正式调查之前,早已听到风声的罗会家,为了掩盖违法犯罪事实,指使属下销毁、藏匿案件卷宗1300多件。多年来,万福公安分局办理的赌博、卖、打假等案件涉及近万人,卷宗5000多件。这些案件中,无一件转为刑事案件,涉案人员家属只要通过关系,给罗会家送了钱,交了罚款,涉案人员就会获得自由,很多案件因此根本没有案卷。其混乱执法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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