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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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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低端玩家
    作者:金呆了
    文案:
    酒吧灯光昏暗,人影攒动,音乐动感得恰到好处。
    我举了杯酒,走到一身着抹胸的陌生美女旁边,表情夸张,小指偷指了他方向:“那人一看就是渣男,我刚看见他踮脚俯视你那儿了。”
    美女气鼓鼓,惊讶地捂住嘴巴,护住胸,不敢相信眉来眼去的帅哥竟这般低俗。
    半小时后,我在角落与人调情,一只手擒住我后颈,力道不重,满是酒渍,他恶狠狠地在我耳畔磨牙:“你这叫哪门子wingman(泡妞拍档)?特么坑队友啊!”
    非玩家误入玩家局,游戏开始!
    #大白话叙述,vr第一人称
    #任意“雷点”读者慎入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吻,韩彻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立意:友善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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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二十二岁那年我独自来到了m市,一个全然陌生的二线城市,和生长的北方城市与念书的南方城市不同,这儿四季分明得刚刚好,就像他一样。
    我和他是通过社交网络认识的。那时的豆瓣还是个文青网站,约|炮这词儿尚算新鲜。
    豆邮了一阵,好感正盛,和他唠嗑的日子消解了我对于陌生城市的恐惧,而对一个男生的期待值蹭蹭冲顶。
    他太棒了,年轻、帅气,甚至还多金幽默。每次聊天结束,我总耐不住躁动的手指,上滑到聊天的顶端,回味字里行间的趣味,揣测他对我有几个意思。
    我的相册里放了一张宿舍合影,四个姑娘,他问哪个是我,我让他猜。
    他说最左边的,我问为什么?
    他说,左边的那个最好看。
    我佯装不开心,憋了30秒回复他,我不好看咱两是不是就不能聊天了?
    他说,没,不影响聊天。
    我说那影响啥?
    他哈哈两声,插科打诨了过去,那天说完晚安后半小时,我刚回味完聊天记录,拉到最底下,他难得没立刻睡,发了一条消息给我:没说完,不影响聊天,但影响见面。
    完了,我抱着手机,彻夜未眠。
    后来他告诉我,原来他在评论区里看到了我和其他豆友的回复,确认最左边那个就是我,“不过没看评论区的时候,我一眼看过去就觉得那是你?”
    “为什么?”
    “特灵气,就像你发的影评一样,会发光。”
    不是没恋爱过,艺术生感情课开得都比旁的孩子早。
    我高一就会给男孩递情书了。高二开始,小树林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恋爱就去那里打啵儿,单身就去听墙角,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听人接吻,听女孩嘤|咛,听男孩喘息,就像现在有人喜欢用软件听风声雨声听海螺声一样,我喜欢那些黏黏糊糊的欲罢不能。
    自然,我也喜欢暧昧期的欲罢不能,而这个男人给我的欲罢不能是我开化来最凶猛的一次。
    我认为这是丘比特的张弓声,是幸福在我耳朵边敲门。
    他的豆瓣名儿叫“zach”,一个英文名,我加了他的qq,昵称也是这个。
    他是路桥设计师。我装白痴,问这是什么,在当时我应该就是白痴,确实不知道。他告诉我,说不定某次经过的道路可能就是出自他设计公司之手,说不定我仰头看见的某排路灯就是他画稿的一角。
    我追问是吗,你公司叫什么名字,我以后每走到一条路我就百度谁设计的。
    他卖关子,这个......当面告诉你。
    我每天的心跳都被他调戏得像撞钟,一是“duang”得大力,二是时间固定。
    他每天上午九点上班准时登q,晚上五点下班吃饭准时下q,不加班晚上九点准时睡觉,像个幼稚园宝宝一样规律作息。好在他们这行经常加班,吃完饭有时候会再次上线陪我聊会,后半夜加班的时候也会靠我这个夜猫子提神。
    我们大概聊了三个月,这期间我和新同事把m市兜了一圈,我发现这个城市的晚上特别好看。
    同事有车,穿行在高架上时,繁灯像燃放的仙女棒,将我那点儿想念也点燃,想到他,同事持续吐槽老板的负能量也被我忽视了。
    网聊的那几个月,我最喜欢q上“叮咚”的消息提示音,那简直是我的起搏器,叮咚一下,心跳便能上百,我每天就靠这点儿肾上腺素维持对陌生城市的热情。
    我本孤僻,但全然陌生的人和事放大了我粘人属性,晚上一个人回出租屋特没劲,室友整日早出晚归,我和她住了两个多月,连五官都没看清。
    所以我无比感恩,谢谢自己大学混了两三年豆瓣,积累了一定的小热度,谢谢可以在豆瓣上遇见他,是老天搁在m市的礼物。
    我们聊到第三个月的时候见了面,出门前我卸了两遍妆,淡了清寡,浓了太俗,我甚至还把宿舍合影揣摩了一遍,最后还是日常妆出门。
    我不想显得太隆重,搞得我好像很在意似的。
    他说他来接我,从他说出发了那刻我的膀胱就像憋了几天的尿似的,跑去尿又只有两滴,就这么来回几趟,一卷纸都被我擦光了,终于,q上来了他的消息:在小区门口了,你下来还是我上去?
    我飞快带上房门,捧着一颗心,飞奔下楼。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罗曼蒂克药丸》,欢迎收藏!
    程伊(女主)视角:
    分手的时候全世界都黑了,她怀疑太阳不会再次升起,怀疑长夜会一直持续。
    后来太阳升起落下循环千次,她突然发现,自己还是太年轻了,没有什么能影响日升日落,时间甚至把他的名字都从生活里带走了。
    经年重逢,她第一反应是他叫什么来着?
    三秒后,那个熟悉的名字在舌头上打了结。
    十分钟后,她反应过来,气到捶方向盘,狗男人,光顾着端形象,忘了抽他了!
    祁深洲(男主)视角:
    当初提分手是想让她冷静冷静的,就知道作!他不明白,为什么穿过人声鼎沸,经历过遥遥异国恋,却在日夜厮守时一刻不停地战火纷飞。
    结果冷静完了,特么的她居然处对象了,后来就换他自己去冷静了。
    【穿过人声鼎沸,以为是地老天荒,才发现,不过是空中花园。】
    第2章
    知道我第一眼见他什么感觉吗?
    一种自卑感,强烈的自尊心让我把嘴巴合拢,娇羞地抿了抿西柚色的唇瓣。
    初入职场,大家都是搬砖的,我已经算公司里每日最花功夫在打扮上的人了,可见了他我才知道,有些东西靠打扮是不够的。
    直男自拍要另加20%的分是近几年才流行开的知识点,那天我懵懵地想,他比豆瓣相册里长得还要精神,昏暗的车厢给他的轮廓打上一层神秘的光,手扶在方向盘上,姿态像极昨晚台剧的富二代男主。
    当然,可能有车加持,凯迪拉克那冷峻的方屁股性感极了。
    我走向车门的那几步,徒手打破网络与现实的壁垒,都说见光死,他简直见光重生。我承认,那一刻真的很花痴。
    二十九岁,开五六十万的车,之前聊天中了解他本地人,独居,那便是至少拥有一套房。我非常市侩地想,他应该算时下最流行的“高富帅”吧。
    他由内替我推开的车门,“嗨。”我摆摆手。
    “这里堵,没法下车为你绅士开门了。”他不着痕迹地打量我一眼,很快直视前方。
    那一眼像是四六级考试时,老师拿着准考证身份证和我的脸比较真实度,冷冷抬眸,没有感情,机械撇开。
    考试我生怕哪天妆浓了不像了,今日我生怕五官哪里不入他的审美。
    “我们去哪儿?”
    “想好吃什么了吗?”
    我和他同时发声,他像利剑,我如软缎,看似势均力敌,实际我毫无承受之力,指尖都抠皮垫子里去了。
    他轻笑着回答我:“你选,日式韩式中式法式都可以,我都定了位。”
    “全部?”我十分讶异。
    “当然,昨天问你,你没决定好,我不能让你饿肚子等位吧,这是毛小子才会让美女受的苦。”他趁着等红灯的功夫,侧脸朝我骄傲地一挑眉,又嘚瑟又他妈叫人中意。
    说实话,这表情这话换个人来做,都显得装逼。偏偏他,一个土掉渣的“美女”都能戳进我心坎,让我放下那一眼打量所带来的不安。
    我面对生人有些局促,何况还是陌生的心上人,这感觉很奇妙,挠得我心慌。我完全没有网络上的伶牙俐齿,假装自在地回答:“那吃韩式吧。”
    “行啊,我很喜欢那家的部队锅,”他说话时又看了我一眼,我很想像网聊时那样,直怼怼地问他,我这么好看?看那么多遍?
    我知道自己长得不赖,也不是什么无辜少女,不会把自己不是主角的照片挂到网上,尽管大家素不相识,但虚荣心还是有的。
    那张合影必然是碾压性的好看,然校园里出来的好看总是脆生生的,禁不起太高级的审度。
    我不知道的是,自己的羞涩稚嫩恰是他中意的。
    那顿饭挺难吃的,我吃不惯芝士,在嘴唇上拉扯不美观,再加上状态并不松弛,三两口便顶住了。
    他见我搁下筷子,牵起嘴角:“你们北方女孩不应该很能吃吗?”
    “你这是刻板印象!北方也有小鸡胃的!”
    他刚含了口水,噗嗤一声从两侧嘴角滴落了下来,我忙抽纸,他笑得不能自已,用纸巾挡去半张好看的脸,刚好掩在鼻峰处,癫笑不止,两眼聚着光向我放电:“你太有趣了。”
    在鼓励式地聊天下我渐渐放松,说话恢复点网络状态,主动挑起话题,聊他主页被我翻烂了的那些电影,试图凸显我在电影上的独到,但他似乎对这个没什么兴趣,三两句拨弄至让我臊脸的男女之事上。
    他问我上一次恋爱什么时候,两眼直勾勾的,正经得像问我大学绩点。
    我将长发挽至耳后,特矫情地反问他:“你问这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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