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厢的灯光经过人为调暗,朦胧的光影模糊了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凭空生出几许暧昧跟迷离。沈让挑得眼花,懒懒散散地征求着身边人的意见:“老张,你觉得谁留下?”
张三瞅着哪个都好,犹犹豫豫地问:“要不,都留下?”
李四插嘴道:“沈总问这个问题,肯定是想挑最好的。”见沈让低头品酒,没有反驳,李四大着胆子自作主张道:“经理,把你们这儿最好看的带过来。”
经理点头应是。
不多时,经理就领了个人过来,只是跟之前见过的那些衣着光鲜的少男少女相比,这个人明显没怎么打扮,倒像是临时拉来凑数的,头发凌乱,睡眼惺忪,脚上居然还拖着人字拖,此时两只白.嫩的大脚趾正无处安放地动啊动。
张三一脸怀疑,“他就是你们这儿最好看的?”
经理笑容谄媚,道:“是啊,我们老板当初捡他,就是因为他有一副好皮囊。”
沈让被勾起了好奇心,“捡?”
经理见他有兴趣,便滔滔不绝地道:“这小子当初不知怎么地昏倒在我们会所门口,把他送去医院,醒来居然什么都不记得了,老板就把他扔会所里了……”
沈让本来都后悔来这种地方了,这种纸醉金迷的场合,怎么可能有一场美好而浪漫的邂逅,然而现在听经理说对方失忆了、身无分文、举目无亲,这种英雄救美的桥段,身为霸道总裁的沈让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停。”
沈让惜字如金,成功让经理停止了说话。
张三跟李四也将目光投向沈让,却见沈让慢悠悠地起身,闲庭信步地走到低着头的男孩面前,语调不急不缓,却带着令人不容拒绝的气势,“抬起头来。”
男孩顿了顿,然后慢慢地仰起脸。
即使光线昏暗,沈让还是一眼就看出,面前的男孩有一张近乎妖孽的脸,凤眼薄唇,尖尖的下巴,五官都往尖里收,这张脸搁女明星脸上,注定当不了女主,因为太具有攻击性,看着就不是善茬。
张三跟李四倒吸了口凉气。
沈让极慢极慢地皱了皱眉,在他设定的剧本里,他的小娇妻不需要长得多么好看,只要清秀,性格乖巧可人,像朵小雏菊一般惹人怜爱就行了,眼前这个少年的相貌绝对不是他的理想型,不过——
对上男孩天真懵懂又难言好奇的眸子,沈让心头一软,“就他了。”
身为霸道总裁,做事一定要雷厉风行,当天晚上,沈让就把小娇妻领回了家。小娇妻看着瘦,其实身材特别好,一身肌肉肌理分明,宽肩窄腰大长腿,个子比沈让还高出了几公分。当时在会所,光线昏暗,小娇妻又耷拉着肩,没看出他居然这么高。
沈让郁闷地吐出一口浊气。
小娇妻套着白色宽松睡袍,腰带没系紧,就这么松松垮垮地别在腰间,稍微倾个身就春.光乍.泄,而他本人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依旧一副懵懂茫然的模样,正四下张望着什么。
“在找什么呢?”
听到沈让的声音,小娇妻跟受到惊吓一般瞠圆了眸子,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摆,好半晌,才小声道:“找吹风机。”
这是沈让第一次听到小娇妻的声音,音质低磁沙哑,跟外貌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沈让轻拍了下身边的位置,“过来。”
小娇妻迟疑了一瞬,光脚踩在铺着厚厚波斯绒毯的地面,缓步来到了沈让的身侧。男孩的听话让沈让满意地勾了勾唇,下一刻,他一把将对方带到了怀里,两人用的是同一种沐浴露,闻着对方身上传来的好闻的薄荷清香,沈让的心情极为放松,随意问道:“你失忆了?”
“嗯。”
沈让慢悠悠地拿干毛巾帮男孩拭去头发上的水珠,仿若聊家常一般问:“那你还记得什么吗?”
“我只记得我叫顾景行。”
“顾景行?”
嘴里默念着这个名字,沈让飞快在脑海里联想有没有哪家集团的公子叫这个名字,逐个排查一无所获后,他露出一个安抚人心的微笑:“什么都不记得没关系,你只要记得我就好,我叫沈让,是你的丈夫。”
“丈夫?”
似乎有些疑惑,顾景行在口中轻轻咀嚼着这个对他而言有些陌生的词汇。
沈让含笑点头,“是的,丈夫。”
剧本已经想好了,就叫《霸道总裁跟他的失忆小娇妻》。
作者有话要说:小攻精分,这个人格是傻白甜少女攻,小受说啥小攻都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