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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妈,我回来了
    当常胜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拉着一个有他半人高的皮箱站在路边的时候,他甩了甩左手。
    旁边的艾薇儿也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啊,大叔……一不小心就攥得太用力了……”
    常胜继续甩手:“没事儿没事儿,你不用一直道歉的。”
    “那不行的,我这人爱憎分明!”
    “和爱憎没关系,艾薇儿……”常胜无语了。
    然后他抬起头来看着街对面的那座大门。
    当他看到这座大门的时候,他有些出神恍惚。
    和他记忆中十二年后的大门不一样,这座大门更新,光洁白色的瓷砖外墙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着太阳光,有些刺眼。
    十二年后的这座大门已经明显破败了,瓷砖掉了很多,看上去就好像是这座建筑上一个个烂疮一样,剩下那些还没掉的瓷砖也好的有限,泛黄发黑,再也如今这般光彩。
    这座大门除了新旧程度有区别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变化了。
    常胜知道就是这里。
    他是按照前一个常胜留在他心里的记忆来到这里的,所见和他的记忆完全融合了。
    这就是他的家,也是常胜的家,是那个已经离开了的哥哥的家。
    他们两个人共同的父母就住在这里。
    “这是你的家,大叔?”艾薇儿见常胜一直盯着大门的方向不吭声,便出声问道。
    “是啊,这就是我家。”常胜回答道,眼睛继续盯着大门。
    ※※※这是一家国营企业的家属大院。并不算是一个太大规模的厂子,但是这家属大院中也住了两万多号人的。
    他在这里出生,在这里上的小学,上的初中。在初中毕业之前,对于他来说,这座家属院,以及周围的一切,就是他的全部世界。
    父母所工作的这家国营企业就像任何一家国营企业一样,拥有一切完备的设施,自己的幼儿园,自己的学校,自己的医院,自己的邮电局,自己的派出所,自己的电影院……俨然就是一个独立的王国了。
    家属大院中的人们并不用离开这里太远,就可以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
    所以常胜一直到上了高中,对于自己所处的城市才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这样的家属区在这个北方的重工业城市里还有很多。可以说这座城市就是一个又一个国营大厂的家属区组成的。
    因为大家都是一个企业的职工,又住在一个地方,互相之间难免会认识,所以谁家有点什么事情,基本上都藏不住,很快就传的世人皆知了。
    就像当初他一样,因为没出息,总是被其他孩子的家长拿来教育自己家小孩。
    所以自己在这个院子里恐怕也算得上是一个名人了。
    这也导致了自己的父母经常会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来。
    做父母的,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孩子。如果孩子没出息,做父母的就会觉得低人一等。
    这是很正常的想法。
    前一世常胜没有能够改变这一切,他依然浑浑噩噩的,让自己的父母越发抬不起头来。
    但是这一次……他要改变这一切!
    ※※※拉着皮箱,背着大背包的常胜一走近大院,就引起了众人的关注。
    实际上还没等他走过来,他就已经吸引了大量的眼球。
    谁让他身边站着一个“鬼妹”呢?
    艾薇儿算得上是漂亮了,不过就她现在这装扮,放到2000年的中国,很多人还真不觉得她有多美……也就是网络时代之后,大家见多了,接受能力强了,有容乃大,兼容并蓄,才觉得各种奇形怪状的外国女人其实都是美女……对于老常家的孩子,在这院子里可是名人。
    说是去国外当什么足球教练,当初出国那么不容易,老常家两口子借钱把孩子送了出去。
    如今这都八九年过去了,也没听说国外有哪个足球教练姓常的。
    所以他是不是真的在外面做教练,谁也不知道。
    有人觉得常胜一定是在外面做其他的,而且说不定还是什么见不得光的工作。
    因此在这个大院里,有关常胜的传说有很多。
    但都不是什么好传说。
    造成这种局面,除了人们对他先入为主的印象之外,也和他的神秘低调有关。
    常胜曾经回忆过自己的哥哥在这一世的情况,发现他真的低调的可以。
    那个时候的他全身心都扑在了足球上,再加上来回机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那个时候常胜其实是很少回家的,一年一次,那是做梦,基本上能够两三年回来一次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所以出去八年多,常胜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一只手就能够数过来。
    就算回来,也非常低调,从不和别人谈起自己在国外的生活。
    曾经有亲戚朋友到家里来玩,很好奇地向常胜打听在国外的事情,想听听是不是国外的月亮真的要比国内圆。
    常胜却对此毫无兴趣,要么闭口不谈,要么就随便敷衍几句。
    所以搞得大家对他在国外是个什么生活状态都不清楚,也难怪会有那么多人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出了国,或者出国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足球教练……虽然常胜在这个大院里算是“名人”了,不过这一次大家关注他,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大家基本上没认出这人是谁呢……他们的目光全都在艾薇儿身上。
    随便谁带着这么一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眼圈黑的跟吸了毒的一样,穿着打扮特别诡异,皮肤白皙的外国女人,都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的。
    在大门口的时候,门卫拦住了常胜,问的他,却看向了艾薇儿:“你们找谁?”
    不只是艾薇儿让人觉得奇怪,常胜自己也让人觉得陌生。
    如果有人说这男人是常胜,很多人都会感到奇怪和疑惑。
    因为这个常胜和他们印象中的常胜实在是完全不一样……为了这次回来,常胜专门换了一身行头。他按照2012年的审美观的打扮,在现在看来,让人眼前一亮,与众不同。
    一条修身牛仔裤,和修身的polo衫将常胜做过专业足球运动员的身材衬得很完美。这也是两个常胜最大的区别。前一世的常胜身材有些发福,毕竟成天做宅男,想不发福也难。而这一世的常胜因为经常曾经做过专业足球运动员,并且到现在还经常要到球场中去进行示范训练,所以身材保持的相当好。
    头发剪成了精神的短发,然后戴了副墨镜。
    这身打扮都还是其次的,最重要的是气质。
    两世为人的常胜融合了两个人的记忆之后,整个人气质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他绝对不再是之前那个低着头快不走回家的低调常胜了。
    他虽然不说话,可是任何人只看他,都会觉得他浑身上下散发出了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
    这或许和他重生之后对自己有信心有关,也或者与他经历了一次激烈的保级大战有关。
    总之,这么一个人,和大家所认识的常胜绝对不一样,所以也没有人会把他当常胜。
    当然,更重要的是,谁也不会认为常胜会带一个洋妞回来!以常胜那每次回来都特别低调的出息,中国妞儿都找不到呢,别说外国妞儿了。
    ※※※面对门卫的盘问,常胜显得很淡定:“我住在这里。”
    门卫上下打量了艾薇儿一番,就跟看稀奇一样,然后又瞥了常胜一眼,眯着眼睛,怀疑道:“你住在这里?小伙子,我在这里做了二十年了,我可没见过你这号人。”
    可我认识你。
    常胜在心里说。
    虽然他不知道这个门卫叫什么名字,但是每天上学放学,上班下班,都得从这里过,看都看熟脸了。
    常胜注意到身边已经围满了不少人。
    今天是星期六,大早上吃了早饭的人才刚刚回来,还有些人则打算去外面的菜市场买菜,大门口人来车往的,很热闹。
    艾薇儿本身就足够吸引人眼球了,再加上他和门卫两个人的对话,那就更引人注目了。
    于是他直接报出了自己家的详细地址。
    “十五栋三单元六楼……二号……咦?”门卫重复了一遍,“这不是老常家吗?”
    他猛地反应过来:“你是常胜?!”
    常胜对他展颜一笑:“没错。”然后将墨镜摘了下来。
    人的打扮可以改变,气质也可以发生变化,但是长相总归是变化最小的。摘下墨镜来之后,门卫认出了他。
    “那个……你从国外回来了?”
    常胜点点头,不愿意和他多说,听说他是常胜,围上来的人更多了。
    那些人在听说这小子竟然是常胜之后,纷纷发出了惊呼,常胜甚至还听到了吸气声。
    他们窃窃私语的声音更大了一些。
    对艾薇儿指指点点的,还好艾薇儿听不懂中文,否则她的感觉一定不会太好……常胜可不想和艾薇儿两个人做动物园里的猴子。
    “现在我可以进去了吗?”他问道。
    “当然,当然……”门卫似乎还想问点什么,不过见常胜没兴趣多说,他也就只好退开了。
    常胜拉着皮箱,在众人的注视下略有些尴尬地和艾薇儿走了进去。他几乎可以想象一天……不,是半天之后,整个家属大院就会传什么新闻了。
    艾薇儿对那些围观的中国人倒是挺好奇地,她不停地看着他们,大部分国人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纷纷退避,不过还是有人跟着他们一起朝常胜他家走去。
    大家总是喜欢看热闹,看稀奇的。如今这里就发生了一件特别稀奇的事情。
    那个低调的常胜竟然高调地带了一个外国女朋友回来!
    这太阳从南边出来了吗?
    虽然他女朋友长得有些……诡异……※※※下楼来倒垃圾的李玉华看到一大群人向她所在的单元走来,她还觉得奇怪,不知道这么一大群人来干什么。
    于是她扭头去看热闹。
    然后看到了领头的两个人,穿着打扮和大家完全不同,男的背着大背包,拉着手提箱,还戴着墨镜,倒映着天上的阳光。
    女的就更夸张了,一头金色倒是挺好看的,但偏偏左边染了好几缕红色的。两个眼圈黑得跟熊猫差不了多少,衣服穿的也很怪异,上半身是T恤配领带,怎么看都觉得像是神经病穿法,下本身就更不用提了……简直不忍卒睹啊!一条短裤几乎刚刚能够包住屁股,露出了大段大段白如雪的大腿小腿,让李玉华都不好意思去看了。
    然后那个男人加快了脚步向她走来。
    看着眼生啊……来问路的?李玉华心里猜测着。
    可身后那么多人……她把目光望向了身后,看到了很多熟面孔,都是街坊邻居啊。
    这些邻居们看到她也手舞足蹈地大喊起来:“玉华!你儿子!你儿子回来啦!!”
    他们一边喊,一边用手指着前面那个小伙子。
    这个时候,那个戴着墨镜的小伙子也走到了她的面前。
    她愣愣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大小伙子,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常胜站在李玉华面前,上下打量着,内心激动。
    没错!
    就是自己的妈妈!
    长相一模一样,名字也一模一样。
    但……却要比他最后记忆中的母亲年轻许多。
    那个时候的妈妈,因为自己不争气,从单位下岗之后还要出去打工,希望可以为孩子买一套房子,这样他就不用和他们两口子挤在这个不满六十平米的小房子里了。李玉华一直认为自己的孩子找不到合适的女孩子,是因为他们没有一套拿得出手的房子。
    现在哪个女孩子愿意和公公婆婆们住在一起呢?
    没房子,人家连面都不见的。
    所以她下岗之后就到处去打工,就像很多普通的中国妇女一样,她竭尽所能为自己的孩子贡献一切。
    奉献完了他们的青年、奉献他们的中年,奉献完了中年,又奉献他们的老年。
    大半辈子都耗在了孩子身上。
    那个时候,常胜记忆中的妈妈脸上皱纹犹如沟壑,皮肤粗糙,常年穿着廉价的衣服鞋子,从来不会用任何化妆品、护肤品,一双手布满了粗糙的老茧。
    只看她的样子,有谁知道年轻的时候妈妈其实也是一个美女呢?
    如今的妈妈站在他面前,还有些风韵犹存,不像日后那么苍老。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曾经是多么的不懂事。
    穿越之后差点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父母的常胜,这个时候看着呆愣愣的妈妈,突然鼻子一酸。
    他摘下墨镜,用了一个他前一世从来都没用过的动作——一个熊抱,将妈妈紧紧抱住。
    他把头埋在了妈妈的肩膀上。
    “妈,我回来了……”
    就站在他身后的艾薇儿饶有兴趣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本来就自然上翘的嘴角翘得更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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