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的日子很不好过,每天都有奇怪的事在他的身上发生,这让他,以及身边的人都难以忍受。无休止的怪事,不间断的发生。
羞愧,这是亚瑟现在的唯一感觉。任谁在大厅广众之下衣服瞬间被烧了精光,只留光屁股在众人眼前,都会是这样的感受。这个金发男孩反应的还算快,在露出屁股的瞬间遮蔽自己的隐秘。在大家善意的哄笑声中,亚瑟红着脸躲避着镇子上那些无聊大妈的火热目光,一遛烟的跑了出去。
今天上午刚好给酒馆中的聚会送些肉食,没想到就发生了这样的事。亚瑟知道大家还在议论他的怪事,不过他除了有些难为情的羞涩意外,并不感觉什么。毕竟十几年的日子,这种事发生了不知道多少次了。正在亚瑟跑出去的同时,一个镇子里的守卫也从酒馆外面走进来,亚瑟向外跑的急,砰的一声,人高马大声穿铠甲的守卫刷的飞了出去。在地上滚了几圈一时间晕头转向起不了身子,而只到守卫胸口高的亚瑟却一点事也没有,亚瑟在撞到的时候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守卫刚一落地,亚瑟便跑了过来,伸手就想扶起守卫。“抱歉,约瑟大叔,我并没有看见你!”
“真神!亚瑟,别碰我!”守卫眼见亚瑟的手伸来,惊叫一声,来不及躲避,亚瑟的手已经按在他的肩头。只见一道湛蓝的雷电从亚瑟的手上冒出,顺着守卫的半身铠甲窜了进去。
“噢!”守卫只来的及叫一声,雷电闪现,便被雷电击晕。
这下,亚瑟又傻眼了。街上的人们也发出了惊叫声,不住的议论着,都往亚瑟看来。
“就是这小子”
“怪人……”
“糟糕,抱歉了约瑟大叔。”亚瑟挡住下身,来不及看约瑟大叔怎么样了,只得灰溜溜的在众人的诧异眼神与议论声中逃走。
并非亚瑟不负责任,而是亚瑟这种事情发生的多了,他十分清楚自己身上放出雷电的威力。击昏人而已,不出一会儿,约瑟大叔又是一条活人,只是说话大舌头而已。
镇子的酒馆在镇子东边,而亚瑟的居处在镇子的南边,亚瑟好不容易躲过来往的人,悄悄的回到自己的小木屋。
亚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不知道父母是谁,亚瑟这个名字是一个远行的游吟诗人在路过小镇时为亚瑟取得。而在此之前,亚瑟没有固定的名字,“怪小子”是亚瑟在小镇人口中的代称,那年,亚瑟七岁,游吟诗人正在酒馆歇息,亚瑟把自己从镇子旁的永歌森林中捡到的一株植物送给诗人,游吟诗人在感谢后帮亚瑟取了这个姓名字。这时候的平民是没有姓氏的,亚瑟也只能有个称呼。
亚瑟没有朋友,镇上的小孩子都是普通的小孩,他身上的能力让小孩们不敢接触他。他大多时候只自己在一起的。
回到自己的小屋中,亚瑟有点发愁,家中的衣服已经没有了,在镇子上,亚瑟的衣服最多,几乎一个月就要换好几件,像其他这般岁数的孩子一年也就几件,可是再多的衣服也经不住这样三天两头的烧个一干二尽。
虽然镇子里的人会好心的给他在不久送来衣服,可这几天不能不穿衣服吧。没办法,亚瑟想了想,只好进永歌森林里捕些东西来,像他这般大小的孩子,镇子是不允许他们进永歌森林的,就连大人们进去都是在镇子里执法官带领士兵一起进去的。
但是亚瑟却是个例外,他八九岁时自己就曾进去过。当然也走的不远,那时候就是在森林中的一棵树下的下面找到的那一株植物。植物当时是由几个熊地精在看护着,大概是等植物成熟了,那时亚瑟年纪还小,不懂得害怕,径直就走了过去。现在想来,那几个熊地精肯定很郁闷,他们都是地精部落的勇士,每个人的实力都相当于人类的初级战士的实力,没想到一个屁颠的毛孩也敢靠经近。几个熊地精互相看了看,拿出平时最凶恶的表情,举起残破的斧头。就要上去把面前的小毛孩撕碎,可谁也没想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还没等冲到亚瑟的身前,只见一道雷电从亚瑟的脚下袭出,正中当先的熊地精,浑身雷电迸窜,叫也没哼一下就当场到地,毛发焦黑抽搐不停。举起的斧头……砸到自己脸上。
而剩下的俩个熊地精当场愣住,这是??魔法。对于类人生物而言,魔法及斗气都是他们难以接触的东西,尤其是魔法,这是他们尊敬以及敬畏的神奇事物。这眼前的小孩怎么能发出!在他们小小的脑袋这是不能理解的,不能理解是一码事,可是接下的事更让他们眼睛掉到地上。
亚瑟当时没有见过熊地精,并不知道他们是多么凶残的生物,并不是那些矮小胆怯的地精可以比拟的,但是亚瑟却把熊地精误以为是那矮小的地精,一样的弱不禁风,要知道亚瑟一挥手就把一个地精打的昏头转向,虽然亚瑟他自己的力量控制的不怎么好。亚瑟当时向其中一个打出了拳头,碰的一声重响,俩个亚瑟高的熊地精飞了起来,他那毛毛的脸上还是带着僵硬的狰狞以及……铁青。同样的动作,又是一拳头,那一个熊地精也随着兄弟的后尘,以一个难以达到的扭曲,翻转着飞了出去,没了响声。那株植物也就此取走,当然,那株植物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只是一个魔药材料,少但不罕见。
镇子的南边的不远就是永歌森林。亚瑟也不用准备什么,赤手空拳就可以了,实际上在咏歌森林的外围也不会有什么魔物,只是一些低级的生物,对付一些个普通人还行,对上亚瑟,作用不大。
过了镇子设立的围栏,走了俩百多米就是永歌森林,上午时光的森林很清朗,镇子里的人大多是收集永歌森林里的药材,只有少部分的有武技的大人才会有组织的进入森林捕捉地精等物种以及猎取魔兽。实际上能采的药材都被人们采的差不多了,亚瑟这次进去就是想要去捉一个地精,或者是几个小魔兽。有很多魔兽是没有等级的,他们即不会什么有害魔法,也没有凶暴的习性。这样的魔兽往往被人称作零级魔兽,也并不是零级魔兽一直是零级,随着年龄的长大或是什么原因,血统什么的,有一些零级魔兽也是很厉害的。
一路走来,亚瑟并没有发现待采的药材,只得进入林子的深处,一路走来竟没有发现魔兽的身影,不对呀,按理说现在的季节正是零级魔兽繁殖的时候。可是周围却没有看见活蹦乱跳的身影。亚瑟年纪不大,并没有读过多少书,也没有和大人学习经验的机会,因为他总是在接触中给人带来麻烦,他的森林常识都是自己观察的。这种事情从没有发生过,亚瑟也没办法判断。
“嗯?”
正在亚瑟迷惑时,一个阴冷的眼神也在观察着他。这是一个个头不高的地精。他的周围围着十多个地精,有俩个熊地精,剩下的都是地精,这个地精没有其他地精的破烂衣服,竟然穿着人类的灰色亚麻衣服,拿着一个镶嵌着小拇指指甲盖大小晶石的树枝,带着一个树枝做的头环。不用怀疑,这是地精一族的审美情趣。
人类不少见,可是光着身子的人类,在永歌森林里普德·铁棒却是第一次见,看见人类那花白的光洁皮肤,普德再看看自己那看了不舒服的粗糙绿色皮肤,他做了个令他后悔很久的决定,普德要抓住这个人类小孩,然后拔了他的皮,再披在自己的身上,那该是多么美好!普德心中想着自己披着白色皮肤回到部落的时候,很……怎么形容呢?反正是很美好。他这样想着,举起手中的树枝,这树枝是大部落的长老派人送给他的魔杖,因为他是咏歌森林的智地精。智地精是地精的一种,如其名,生来具有掌控魔法的力量,当然对人类的法师而言,他们的魔法很落后也很弱小。用魔杖指着林子里的亚瑟,以一种缓慢,沉吟,飘渺的声音念颂着咒语,为了不伤皮肤他选择了昏睡咒。
魔杖上升起一道光芒直扑亚瑟,亚瑟还未察觉,但情况不像普德想的一样亚瑟瞬间倒地,在触及亚瑟身体的一瞬间一阵魔力的波动从亚瑟身体弥漫而出,昏睡咒在魔力波动的反击下以更大的魔力反弹出去,向着普德一伙,普德放出的魔法只是单人而反弹的却是大范围。在感受到亚瑟魔力波动的时候普德就心惊了,那魔力波动,十个自己绑在一起也不成啊。果不其然,在看到反着过来的魔法。他那大大的嘴上,裂开了更大的尖叫声,“活见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