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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提斯酒店
    .    提斯县,明亦影的酒店里。
    店长余天成最近过得很是滋润,不知怎么的,这段时间以来都没有黑帮来找麻烦。甚至有一次,提斯县驻营的几个士兵在酒店里喝酒闹事,没过多久就有一个小队长带人到现场把闹事的士兵给抓起来。
    正当余天成想向小队长“意思”一下,表示感谢的时候,那位小队长竟然很客气但坚决地把塞到手上的银币给退了回来:“余店长,你把兄弟我当成什么了?这么点小事,还要搞这套?这不是看不起人吗?”---------搞得余天成很是吃惊:这家伙吃错药了?送到嘴里的肉都不吃?打死余天成他都不信,平常如城管般的小队长是一个不收贿银的人。
    不仅如此,事后还有士兵奉命送来一袋银币,说是赔偿士兵闹事给酒店带来的损失。啥时候提斯县开始如此关心照顾他们这些毫无地位的商家了?搞不清楚原因的余天成,心里有点不安:俗话说,事不寻常即为妖。
    很快,更“妖”的事情就来了。
    这天下午,一群衣装华丽的客人进了酒店。为首的一人英俊不凡,气质儒雅,可后面跟着的一个大汉却满脸厉色,还有一道斜斜的刀疤。这样两个外貌感观差距巨大的人走在一起,令人啧啧称奇。
    那位英俊的人余天成不认识,但后面那位刀疤男余天成可是看得心惊:那是提斯县有名的黑帮大佬,外号叫“混天狼”(老规矩了,黑帮大哥一般都有一个很威风的动物绰号,虎啊蛇啊什么的一大堆)。这位老兄可是提斯县响当当的地头蛇,想要在提斯县做生意,多多少少都要看他点脸色。
    余天成不敢怠慢,赶忙迎了上去,却看到那位英俊青年回头向刀疤男说:“就是这家酒店,以后你要帮我照看一下。”
    “混天狼”点头哈腰陪笑道:“长官吩咐,小的一定留心。”看那神态,哪像一头狼,简直就是温顺的绵羊。
    余天成暗暗吃惊,但大概也弄清楚了,在提斯县能让刀疤男这样讨好的,估计也只有那个人了----提斯县驻营营长百里傲云。
    别看军士长,士统官这一级别的官员在军部里只能混个打杂,勤务兵之类的苦差事,但在地方县市里,特别是在平民眼中,一个营长士统官可是了不起的大人物。------士统官已经是县级官员的最高军衔了。对于一些士兵来讲,直接管他们的小队长们,甚至比帝国的皇帝陛下还要可怕得多。
    弄明白了最前面的年青人才是这群人中真正的领头人,余天成上前热情招呼:“这位长官,请楼上雅座。本店酒菜物美价廉,包你满意……”
    百里傲云打量了下余天成,扬眉道:“你们老板呢?是不是已经在楼上等我了?”
    余天成愣了一下:“老板?我就是本店的店长,有什么事长官请尽管吩咐….”
    百里傲云皱了皱眉,打断他说:“你们林老板没跟你交代过吗?今天他约我过来喝酒。”
    余天成马上明白了,百里傲云说的是林语风。最近一连串的事情一幕幕从脑海中闪过,原因现在很清楚了:八成是林语风和这位营长攀上交情了。
    可林语风确实没有事先跟他说过今天喝酒的事情,余天成只好先请百里傲云到楼上包厢,先上几盘开胃菜和好酒,“稍作休息”。百里傲云也不客气,动手就吃喝起来。几道菜确实做得都很美味,百里傲云心想:林语风这小子很会享受嘛,肯定平时没少过来改善伙食,军中的饭菜早吃腻了,看来以后自己可以常来这里白吃白喝了。
    大概过了一小时,林语风才姗姗来迟。百里傲云早等得不耐烦了,听见林语风在外面喊道:“百里兄,让你久等了!”
    包厢门一开,百里傲云就准备开骂:“林语风你这个王八蛋!老子都在这里等半天了!你自己说,你要罚几杯酒?告诉你,今天不喝个几十瓶,你别想混过去。我…”
    这话都到嘴边了,百里傲云刚骂道“林语风你这个…”他突然愣住了,进来的人不只有林语风,还有两个陌生的人。于是他赶紧换成一副笑脸,口气立马转变:“林兄,这两位是你的朋友吧?还不快给我引见引见?”
    这另外两个人是明亦影和唐纳凡。一起干走私,以后打交道的机会多得很,所以林语风叫上两人来和百里傲云认识认识。
    于是一桌人你来我往,互相敬酒,喝得不亦乐乎。百里傲云和明亦影都不是孤僻内向之人,再加上林语风从中穿针引线,两个人也颇谈得来。由于在座的都是现役军官,黑帮大佬“混天狼”此时倒成了配角,不断在一旁倒酒劝酒。
    期间,混天狼还提议去招几个美女过来陪酒。这种事情用来讨好军官向来屡试不爽,官员们平时道貌岸然的,但一旦喝了酒,那啥本性就都显露出来。或许他们还有所顾忌不好主动提出要求,但由混天狼来提议,那是正中他们下怀,往往半推半就就接受了。
    不过这次混天狼的提议意外地遭到了拒绝,百里傲云瞪了他一眼:“没事瞎搞这些乱七八糟的干什么?”林语风使了个眼色,百里傲云顺势道:“混狼你出去一下,我们有些话要谈。”
    知道几位长官有要事相商,混天狼识趣地离开了。百里傲云看着林语风,林语风却没啥表示,于是百里傲云明白了,明亦影和唐纳凡都是可信任的人,接下来的事情不必瞒着他们。
    然后两个人就开始分钱。上回从提斯县运来二三十车的货物(百里傲云通过本地商人收购而来),林语风通过石豪村的兽人出售出去。那些货物在帝国境内出售的话,顶多也就只能换个几斤黄金,但在兽人境内出售就换回来数倍金币。------这就是利用地区的差价来赚钱了。有接触商业圈的人都有这个经验:经常走南闯北的商人特别容易致富,就是这个道理了。
    分完钱,财迷百里傲云满心欢喜,本着财不嫌多,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他提出今后的贸易不能局限于同行们经常干的盐肉蔬菜等老掉牙的把戏,要把一切可以走私的物品都列入计划中。明亦影立即赞同,于是一群人躲在包厢里叽里咕噜,把门一关就是老半天。最后确定的有“潜力”的货物种类可谓五花八门,不仅人用的,连隔壁邻居那条狗吃的饲料都包含了在里面。不过,唯独没有武器和魔法装备。虽然这玩意利润巨大(军火向来如此),但大家都知道,这是不能触犯的禁区。
    告别了百里傲云,林语风和明亦影回到了兰口县营部,刘理的勤务兵跑来通知:营长召集所有中队长开会,请两位队长立即前往营部大厅参加。
    进了门,刚要向其他同僚们打招呼,平时和林语风走得较近的营部后勤官李爽军士长就走上前来,满脸笑容地说:“恭喜两位队长!今天接到军部士官处的传令公文,我营第一中队和第二中队正式转为帝国正规军编制了。从今天起,两位队长就算是脱离了预备役行列,成为现役的正式军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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