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政府一直是不同程度地信用儒生的,并是不要“坑掉”他们。秦始皇一直到死,身边都聚集着很多儒者色彩的“博士”。这些儒者色彩的博士常在御前议事,跟丞相、皇帝一起交互发言,可见其地位满高。
秦政府的文件中,也并不是一味强调刑罚,它也注重伦理秩序的建设,非常强调儒家的“忠”“孝”道德观念,某些刑罚条款中格外体现了奖励“孝”的原则,而政府布告上则突出了“忠”,要求官吏“宽容忠信”“宽以治民”(秦简《为吏之道》),这些都是儒家的学说字眼。当秦始皇巡游泰山琅琊等处的时候,留下的刻石文字也有“专隆教诲、男女礼顺”字样,与儒家观点相合。总之秦始皇和后代许多君王一样,属于实用主义者,并不专采一家,他是儒法并用,当然以法家为主。
秦二世胡亥发言说话时,甚至也反复显示自己奉行“忠、孝、义、德”这些东西作为做人的最高原则,而这些东西无一不是儒家学说的核心观念。后来扶苏、蒙恬被赐死,罪名竟也分别是“不孝”和“不忠”。看得出来,秦王朝的整个统治集团的内部,是或多或少染有儒家的价值观与教义的。秦朝廷有博士官,《李斯列传》记载:“秦既焚书,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余人。”郎是可以贴近皇帝的官。而孔子九世孙孔鲋,通六艺,秦始皇甚至将他召封为“文通君”,是封君级别的高爵了。
后来,到了秦二世时代,陈胜吴广起义了,对于这样的大事胡亥需要召人来询问对策,被召来的人竟也是一帮“博士诸儒生”!人数多达三十余人。可见从秦始皇到秦二世时代,儒生们一直不同程度地参与到秦政府的高级决策层中。
所以,说秦王朝专意迫害儒家,这是错误的。“坑儒”的说法更是后人的讹传。
《史记》里原本说的是“坑术士”。《汉书》说道也是“杀术士”。同一时期另一个汉朝人“伍被”则依旧说是“杀术士”。至于后代司马光、苏东坡这些比较严谨的文人,也都是说“屠术士”。
当然,有些史料上(比如《史记》)也说到坑“文学方术士”,或者“诸生”这样的字眼,似乎被坑者也含有一些儒生。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史记》上很关键的一句,经过在咸阳排查,“议论不合者”460人,才被坑掉。也就是说,坑的实际是政见不合者,而不是以“学儒”作为排查出来坑掉的标准。“议论不合者”、政见不合者,这近乎于反对政府者,在专制时代永远是要挨坑的,不管是落在什么朝代,落在哪个皇上手里,也不管他是学儒还是学法,这么做固然不是好事,但也似乎不必对老秦的这么做就过分大惊小怪,而且是区区460人。
事实上,儒家向来柔顺,儒学最核心就是强调崇君和等级,哪个皇帝不知道这是好事。秦始皇会不知道对此可以加以借用?!历史上有非跟儒家过不去的皇帝,我不相信。
另外,坑杀460人,这个数目并不大,它只是偶然一次杀戮行动,而不是一场广泛的政治打击运动。史家和学者不应该对此事大惊小怪。只是史料上没有把这些被坑者的“错误言行”记载下来,使得大家似乎觉得这是完全无辜的人。当然,他们用现在眼光来看,是无辜的人。但在那个时代呢,如果他们的言行被记录下来了,恐怕换了后代的100个皇帝,90个都得说杀!
最后还要罗嗦一下。
儒者虽然一定程度进入了秦统治班子,但毕竟没有太受重用,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这跟儒术在当时尚不完备有关系。先秦儒家在伦理方面的学说还比较发达,演习起礼仪来也很带劲,但涉及政治和治国领域,其主张就含糊朦胧,苍白凌乱,更多是《春秋》书里夹在字缝中的“微言大义”,体系凌乱,遮遮掩掩,欲语还休,远没有法家体系来得翔实严密自成一套而且可操作性强。一本《论语》,也是“修养的意味极重,而政治的意味极少”(顾颉刚)。这样的东西,自然不可能成为统治者的核心利器。事实上,一直到了汉朝建立七八十年,儒学都没有得到政府的采用,就是因为它不足用。
直到董仲舒出来,把传统儒学做了极大的发展,吸收引入了法家、道家、墨家、阴阳家的很多重要观点,比如赏罚、兼爱什么的,健全丰富了儒家学说在治国体系方面的原始不足,终于杂糅百家,成为了“新儒学”,才得到汉武帝的信用,抬举它作为治国的主要学说,从此成了中国官方的主流意识。
所以,在董仲舒的“新儒学”推出之前,秦始皇也好,汉初几个皇帝也好,往儒冠里尿尿的刘邦也好,都没有太尊用儒家,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这与其说是皇帝们的不对,不如说怪儒家自己尚不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