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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才色倾城命多舛
    第二天一早,艾高醒来时,发现自己正猿猴一样紧紧攀住林黛,一只手竟然还伸进了人家的睡衣、按在了人家的胸上,就赶紧松开林黛,将那只禄山之爪抽逃出来,用另一只手打了一下,心里笑道,操,这只色爪,怎么比你主人还不自觉,简直就是在破坏你主人禽兽不如的形象嘛!
    这个动作幅度有些大,把林黛给搞醒了,她大睁开眼睛,盯住艾高,有几分茫然,又似有几分哀怨。[www.guan m.com]
    艾高不失时机地凑上去,“你可是与俺有过肌肤之亲的人了,俺得对你负责到底。说吧,到底有什么难事逼得我们的美女诗人要寻死觅活的,非要一头扎进这么冷的海水里不可。”
    见林黛还在犹豫,就又加了句,“说出来嘛,说不定也许我恰好就是你命中的贵人,能帮上你呢”。
    林黛在昱城小有名气,是昱城为数甚少的美女诗人之一。在她的老家福安县,更是家喻户晓的名人,当年她与丈夫的传奇婚恋经历,曾被视为活着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在县里轰动一时。
    林黛原名林晓薇,自幼体弱多病,时常会突然昏厥过去。父母曾带她四处求医,到过北京、上海的大医院,也试过各种千奇百怪的民间偏方,但病情始终未见好转。从父母背着自己擦眼抹泪的神态和医生闪闪烁烁的言辞中,林晓薇隐隐明白自己可能患了什么不治之症。
    同龄人上学读书的年纪,林晓薇只能躺在家里或是医院的床上,无助地看着窗外一年又一年的柳絮飞花。还好林晓薇的父母都是中学教师,林晓薇无法上学读书,父母就慢慢教她学一些字,读一些书,借以打发无聊的时光。林晓薇天资聪颖,识字出奇得快,八、九岁时,就能自己读大部头的书了,《西游记》、《水浒传》也能磕磕绊绊地看下来。
    父母就在心里叹惜,这孩子不上学真是可惜了。唉,可叹她没有上学的命啊。
    到了十三、四岁,也就是林黛玉初进贾府的年纪,林晓薇喜欢上了《红楼梦》和诗词歌赋,后来,《红楼梦》和美国女诗人艾米莉·狄金森的诗就成了她的枕边书,陪伴她度过了充满幻想的少女时代。精神好的时候,就拿起来看两页《红楼梦》;疲乏的时候,就歪在枕头上,默诵几句狄金森的诗。
    几年下来,林晓薇对于《红楼梦》的熟悉,虽没达到文学大家茅盾倒背如流的水平,但也几可成诵,对里面的诗词歌赋更是如数家珍,一本《狄金森诗选》也全部背诵了下来。
    有时候,林晓薇恍然觉得自己就是《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和一生羁留于马萨诸塞州那个小镇的狄金森,在韶华如歌的年纪,被命运囿于一方天地,饱受不公正命运的白眼与戏弄。
    自古英才多磨难,从来幽怨出诗人。无以排遣内心烦恼和对不公命运的愤懑,林晓薇就将内心情感诉诸于文字,学着写下了一些诗作,抒发内心感受。
    做语文教师的母亲看到女儿的诗作,大为赞赏,就怂恿她向杂志投稿。
    林晓薇选了两首诗,取了林黛玉的前两个字作为自己的笔名,托母亲邮寄到《诗刊》。
    母亲楞了一下,她可压根儿没想到女儿会选择《诗刊》,女儿的诗作虽然不错,但一上来就投大家云集的《诗刊》,未免也太有些不自量力。可能是女儿长期与外界隔绝,太不谙人情世故吧,就劝女儿先投别的刊物试试再说。
    不想林晓薇不答应,就投《诗刊》,发就发,不发就算了,反正我写诗也主要不是为了让人看的。
    母亲拗不过她,只好按照她的意愿将两首诗作寄到《诗刊》,心里还是觉得发表的希望很渺茫。
    没想到,这两首诗竟然就刊登在了新一期的《诗刊》上。
    全家人过年一样高兴,父母激动地跑到县邮局,将这一期《诗刊》全部包圆,买下来分发给亲朋好友。
    林晓薇的诗写得更起劲了,一首接一首发表出来,她也渐渐成了福安县与昱城市小有名气的美女诗人。
    后来,她干脆将名字也改为林黛。但多舛的命运似乎仍不想就此放过她,二十三岁那年,一场莫名的高烧突然袭击了林黛,高烧持续不退,白细胞急剧减少,医院里各种手段都用上了,也无济于事,医生断言林黛怕是凶多吉少,可能没有多长时间了。
    眼睁睁看着花样年华的女儿将不久于人世,父母悲痛欲绝,心如刀绞。
    林黛倒是出奇地平静,她是早就谋划和想象过死亡的,死神巨大的羽翼曾不止一次掠过她的梦境。在她的诗歌里,对于死亡表现出的更多的是一份淡然与从容:
    最后的时刻到了
    我避开死亡的追捕
    来到佛前
    进上最后一柱香
    双手合十
    在蒲团上
    静默等候
    闭目不语
    林黛唯一的遗憾是上天太过吝啬,她还没来的体验到自己曾在诗歌里无数次憧憬过的美好爱情,就要在这个芳华如梦的年纪告别这个世界。
    等你
    在莲花盛开的季节
    蝉鸣声声
    响自内心最深处
    去了天堂之后,与她缘定今生的那个人还听得到她内心最柔软处埋藏着的深情吟唱吗?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林黛最渴望的是一份如鲜花般艳丽浪漫的爱情。在这样韶华初开的年纪,对于神秘爱情的憧憬已远远超出了对于生命本身的留恋。
    作为一个俏丽如花的美女诗人,林黛身边其实从来不缺乏仰慕者,但在了解到林黛的病情后,这些仰慕者都一个个知难而退了。林黛就似一个陶瓷美人,秀外慧中,但却异常脆弱,需要无微不至的时刻关怀与呵护。在当下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多少爱情与婚姻都沦为了交换的筹码,谁会愿意去背负这样沉重的包袱呢?也许缠绵悱恻的诗意爱情只是灰姑娘的传说,永远在黑夜的梦境中飞翔,一俟午夜的钟声响起,一切都将回归血淋淋的残酷现实?
    不知是林黛的如水柔情打动了上苍,还是生活本就充满了际遇巧合,也从来不乏奇迹,在县医院静候死神的日子里,一个手捧一大束鲜红玫瑰的小伙子找上门来。
    他叫沈鹏,是一家银行的信贷员。沈鹏高中没毕业就托关系参了军,是转业到这家银行的。可能是因为自己肚里墨水有限的缘故吧,沈鹏十分仰慕文化人,他是从行里的阅报栏看到林黛的诗与林黛的个人介绍的,觉得自己的魂魄仿佛瞬间就被林黛攫走了一般,照片上林黛忧郁的眼神仿佛一口幽幽的古井,他整个人一下子全部掉了进去,他认定自己就是那个能听得到林黛“响自内心最深处”的声声吟唱的人。
    他多方打探林黛的消息,福安县城不大,林黛又是小城的名人,这事倒没费多少周折。听到林黛因病,一直无人愿意迎娶,心下竟有几分欣喜。不过,最新打探到的消息却几乎让他心碎:林黛已被医生判了死刑,正在县医院住院。
    他一分钟也不能耽搁下去了,立即骑着摩托车冲向县医院,在门口买了最大的那束玫瑰,到护士站查询到林黛的病房号后,直奔而去。
    沈鹏找到林黛病床的时候,林黛正在昏睡,陪床的母亲也临时有事外出了。第一眼看到林黛,沈鹏的眼角不觉就湿润了。
    病床上的林黛是那么柔弱无力,面色苍白,眉头微蹙,不知是身体不舒服还是梦里遭遇了什么不如意的事儿。林黛的五官很清秀,嘴角下方有颗淡淡的美人痣,让面部显得更加温柔生动,眉宇间仿佛凝结着很重的忧郁,确有几分林黛玉弱不禁风的样子。搭在床沿上白皙的手臂犹如嫩嫩的藕节,上面有一块块的青紫和密布的针孔,是常年点滴留下的印记。
    看到这里,沈鹏不由感觉到一阵揪心的疼痛,仿佛林黛手臂上密布的针孔每一个都扎在了他的心上。
    沈鹏叹息一声,将那束玫瑰放在床头,找把陪护椅坐下,静静等待林黛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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