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梦澜的感觉里,张家村只是父亲和二叔的故乡。
张家村在乡政府以北三十公里外的一个深山老林里,村子与外界的联系就是村人们用脚板在杂草与黄土地上踩出的那条曲曲回回的羊肠小路,这路有时是绿涛之中黄丝巾一样的一抹土黄,有时则是蒿草丛中的一段下凹,懒懒洋洋,断断续续,好像随时都准备要在人们的脚底下消失一样。千百年来,它将外面的世界与张家村连在一起,松松散散,断断续续,时有时无,让张家村既与外界相连,又孑然存在。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中国,有着千千万万个这样的张家村,不管外面的社会改了哪一朝换了哪一代、法律修了哪一堆制度订了哪一叠,张家村们只奉行自己的法则,那些没人制定没人颁布没人强制执行的习俗就是张家村们恒古不变的法,有着至高的权威,村里人都自觉自愿地遵守它,即使张梦澜那个强硬至极的二叔回到村里也会温顺地对习俗低下头去。
张家村里,男人们统治着村里的白天。他们撅着屁股伺弄土地,沾着口水坐在地头卷纸烟,生生把自己变成一片夹在天地三明治里的黄色人肉馅。男人们在村庄里可以大摇大摆,可以大吆大喝,可以随意采用任何一个姿势将自己摆放在村庄的任何一个角落,村庄对他们永远都是纵容的宽厚的。他们对女人如牲口,对牲口如女人,一天到晚眯着女人们难得一见的温柔眼尽心尽力地伺候心爱的牲口,对老婆孩子却根据自己的情绪喜好随意打骂,村庄不会谴责这种暴力,套用后来的时髦话说那叫“教育家人”。
张家村们的夜晚是属于狗的,狗是村庄夜晚的王。村庄的狗们不是宠物,它们没有名字,它们的名字经常被孩子们占用,村里人管自己的孩子叫“阿狗”、“二狗”或者“狗弟”,真正使唤狗却是随便的一声“啰”,狗们从来不会嫌弃村庄,包括愚昧、贫穷与落后,即使后来的村人们用自己的力气和青春杀出一条出村的血路,它们仍然忠实地守卫着村庄,从不流浪。狗最重要的存在方式之一就是狗叫,乡人夜归,最先迎接必是狗叫,陌生人进村,老远一定被湍流一样的狗叫吞没,用旺盛的吠声一次次将睡死的夜晚叫醒。偶尔会有一只狗会在月下无声无息地游荡,用女人一样温柔的目光抚摸着夜晚的村庄,那是一只垂死的老狗。
每个张家村,都有一个神,不是这个神就是那个神。神仙们掌管着村庄的梦和村人的未来。神千变万化,不拘于形,可能是一个气宇轩昂的汉子,也可能是一个面目凶猛的恶煞,可能是温婉柔和的仙子,也可能是一个放浪形骸的和尚。它们的存在方式可能是一个泥塑,也可能是一尊瓷像,可能是金银所铸,也可能只是一块木牌子或一个小石堆。神们不做任何事,村人们却一致认为是他庇护了村庄,村庄的存在数他贡献最大,所以村人们总是心甘情愿地供奉着他们的神,即使不领情,也无怨无悔。
在张梦澜十七岁之前的记忆里,张家村把白天给了男人,把夜晚给了狗,把梦与希望给了神,却把所有的规矩留给了女人。这些规矩不是法律,但从来没有一部法律可以让女人们像遵守村庄规矩一样去执行它,尽管这些规矩在现在的我们看来是如此的荒诞不经,如此得没规没矩,比如,供晾晒衣服的竹杆,不许女人的衣服同时吊在上面,说是为了护卫男人的魂魄;女人的裤子特别是内裤绝对禁止晾在过道和高处,说万一男人不小心从下面经过,就意味着女子从男人的头上跨过,那是张家村男人的耻辱与不幸;又比如扁担,如果女人不注意坐在上面或者抬脚从上面跨了过去,不但用扁担的人要骂她,连她家里人也是要齐声训斥的,触犯了扁担神,再用这扁担挑东西肩上会生疮;还有石磨,妇女的衣服要是放在上面,就玷污了石磨神,会招来不祥的事情……反正张家村给张梦澜的印象是:规矩千万条,条条都是冲着女子,似乎女人天生就是不洁就是污秽,所以年龄稍大,她就拒绝回张家村,除了二叔结婚那年。
那天早上,土坡上照常有几条狗在上面撒欢,溪涧的草地上照常有几头牛在不紧不慢地吃草,早晨的露珠照常在睡梦中被人们的脚步惊动,吓得一翻身滚落进了草丛里。所有的一切都和平常一样,和千百年来的这一天都一样,上千年的时间真是很长了,什么东西都腐朽了,只有村庄依然生生不息,和它的炊烟一样。这是多年以后的一天,中年张梦澜重回张家村时的感慨,而当年的那个少女张梦澜从村头独木桥上走过时,听到的却是涧水、露珠“咯咯咯”俏皮清脆的笑声。
那一天,再婚四十二天的二婶于婉,艰难地沿着那条细细弯弯若有若无的小道爬上了一千多米海拔的天灵山主峰,绕过村头的破庙,踩着一路的狗吠鸡鸣进了村,枣红色短呢上衣里包藏着一颗不安的心,那是村庄冷冰冰中的一丝清洌。
于婉嫁给张梦澜二叔前,已经孀居一年多。她的儿子浩轩才住进她的肚子,她那个当体育老师的丈夫在出差去福州的班车上碰到两个穿着花上衣喇叭裤的光头青年在割一个妇女的包,车上的人们要么眯着眼装睡,要么躲开眼锋装作没看到,血气方刚的体育老师却冲上去制止,在与歹徒的搏斗中,那刀罪恶的刀刺进了他的心脏,还没到医院,就断了气。当时并没有见义勇为基金,学校推说刑事案件不构成公伤,只派人送了几千块抚恤金和丧葬费过来。于婉刚用那些钱埋葬了丈夫,汹涌的妊娠反应就席卷而来,才两个月大的孩子似乎也感受到了失父的痛苦。可要不要把孩子生下来呢?娘家和单位里的人都劝她放弃,毕竟她还那么年轻,未来的日子太长太长,体育老师有一个哥哥在家务农,两个弟弟也尚未成家,婆家人谁也没有底气要求于婉把孩子生下来,就任由她自己拿主意。于婉左摇右摆地做不出决定,就去寺庙抽了一签,将孩子的宿命交给冥冥中的神,她想既然是神,肯定知道丈夫的意愿,因为这一签,后来的张梦澜就多了一个小堂弟张浩轩。
也就在浩轩爸爸出事那年,张梦澜原来的二婶在张家村暴病死亡,中年丧妻的二叔,生命中的豪情壮志被削去了一大截。要在今天,少年得志、中年丧妻和老年得子被侃成男人的三大幸事,但在那年头,这事就是一个家庭至深的悲痛,是无底的黑暗,是会把人吸进无望惶恐的黑洞。一年后,二叔为了照顾孩子和母亲就转业回了市里工作,他和于婉一个丧夫一个丧妻,就有人从中撮合。那时候的人特别热心作媒,个个都是义务红娘,民间里还流传着一种说法,说人在阳世的时候,如果没有牵线搭桥成就一对鸳鸯,到了下一世就要从事赶公猪四处交配的职业。这当然是笑谈,不过是人们为自己热心作媒给出的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但却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一个幽默,虽不好笑,但每次都能把人逗笑。
按说张梦澜的二叔比于婉多了十五岁,人又长得矮墩粗糙,与长得苗条水灵的于婉并不般配,可作为一个带着一个孩子的小寡妇,又能有什么其它选择呢?年龄合适的都想娶大姑娘,谁会要一个寡妇?年龄稍大点的,哪个不是父逼母催地成了家?那时的人们普遍将离婚视为一件丢脸的事,是宁肯被婚姻煎熬死也不会活着走出家门的,小城市里中年丧妻的男人终归不多,而张梦澜的二叔除了年龄大点外表难看点,其它方面的条件都无可挑剔,再加上于婉这人对婚姻的要求和期待值都不高,对丧偶的二叔又多了一份同病相怜的疼惜,就同意一起把日子过下去,也就成了张梦澜的二婶、堂弟浩伟的继母。
二叔和于婉结婚,受到了张梦澜家人的抵制。首先是张梦澜的奶奶,在张家村这样一个远离市区一百多公里的山沟沟里,村民的孩子想要改变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就只有两条路,一是读书,二是当兵。令村人敬服的是,张家两个孩子一文一武,一个考学一个从军,真和堂屋墙上那张红红白白的年画画得一样,鲤鱼跳龙门了。张梦澜的父亲张有德如若不是因婚姻不畅无心事业,凭他那张大学文凭早该有个一官半职了,二叔张有才考试落榜,就把所有的狠劲韧劲全用在部队里,很快成为典型,在一次立功之后被提了干,反倒成为村子里的第一能人。作为张家村第一能人之母、又一辈子生活在张家村的奶奶,就想当然地认定以二叔这样的富贵之身,即使是纳妾也该是个黄花老闺女而不是个小寡妇。在张家村,所有在四十五岁之前死亡的男子,只要他的妻子还健在,人们就一律将此推定为被命硬的女人所克死的,这样的女人有哪个好条件的男人敢娶,除非是声名狼藉欲火熊熊的老光棍,更何况于婉的前夫死于血光之灾。
其实张梦澜的奶奶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张梦澜的爷爷去世的时候,父亲和二叔还一个读中学一个读小学,奶奶心气儿高,不肯低头嫁给村里的老鳏夫,咬着牙把自己变成了一头牛,硬是从地里刨出了两个儿子的口粮和学费,用一辈子的辛劳与孤寒换来了张家村人的敬重。按理说,同样受过失夫之苦,奶奶应该同病相怜应该更加容易接纳于婉才对,但这样的想法都是那些没有经受过这种苦难的人隔靴搔痒的混帐理论,只有把一个人放到那无边无际无可言说的滚油之痛里过一过,让她在那种非议那种咒语一样的流言那种对夜半窗外声响的惊惶和对突然拦在眼前浑身散发着荷尔蒙味道男人的恐惧中走一遭,再把她捞出来,她才会明白无论之前是多么柔软的心都会在那种痛与怕与苦与累的厮磨中变得粗糙变得麻木变得干巴变得强硬。而这些有着相同大不幸的人很少会互相同情,她们是彼此的一面镜子,谁都会在里面照出一个同样不堪的自己,于是她们就本能地逃避对方,她们有多讨厌别人就是有多讨厌自己。从这点来说,男人相对会好一点,而天性喜欢攀比又嫉妒心强的女人就时常会有极端表现,所以说不幸的女人比不幸的男人更加不幸,因为她们的敌人不仅来自比她们幸福的外界还来自同样不幸的女人之间的轻贱与刁难。当然,这并不是说张梦澜的奶奶秉性不好,这个在以女人来暗喻污秽暗喻不洁暗喻不祥的村庄生活了七十几年的女人自然会奉行男为尊大女为轻贱的准则,况且她与张梦澜死去的二婶相依为命十几年,虽然支持儿子再婚但在内心里还是会有点对不起死去儿媳之感,特别是二叔转业回市里任职并分了一套公房,更让她为前儿媳叫屈,用一句老话说,就是辛辛苦苦栽种了一辈子,到头来却让别人给掐了尖。她反对的另外一个潜意识里的因素是同样为寡妇,自己熬了一辈子,而于婉才一年多就坐享其成地掐了别人的甜日子,她要是掐上了别家男人也无所谓,可气的是找上的是她最为心爱的儿子,她当然不愿接受。
第二个反对的人是张梦澜的堂弟张浩伟。虽然浩伟当时也才是个十一岁的小屁孩,但他母亲一生把所有心血都倾注在他身上,对他极尽宠溺,母子感情自然深厚。现在,母亲尸骨未寒,父亲就带回一个丑女人回家来取代他的妈妈,于他来说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其实于婉的身材娇小,烟眉凤眼,有着南方女子特有的温婉细腻,而浩伟的妈妈虽然长得粗眉大眼五大三粗,脸色却很腊黄,倒显出一副病恹恹的模样,就算再美上十倍也追不上于婉,可在任何一个十一岁孩子的心中,妈妈永远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想取代妈妈的除了丑女人就是白骨精。于婉既然没有漂亮到浩伟眼中白骨精的级别,就只能委屈她当丑女人了。浩伟对于婉的抵抗,自然延伸为对父亲的无情与昏庸的不满,好在那时不像现在,孩子个个都是小皇帝小祖宗,人们再怎么宠孩子,长幼尊卑的教育还是非常严格的,所以纵然浩伟心里有千个万个不愿,也不敢公然阻止于婉做他的继母。
而张梦澜的二叔不顾家人反对娶了于婉也并不全是出于对于婉的爱。在军人二叔的眼里,他母亲的那些观念都是腐朽之极的无稽之谈,邓小平同志“不管是白猫黑猫,能抓老鼠的就是好猫”的理论同他的婚姻实践结合起来,就是“不管寡妇不寡妇,乖乖过日子的就是好媳妇”。至于浩伟,二叔认为他一个小小屁孩能懂什么,哄几天就好了。对于婉二叔是真心喜欢,就冲着她那温顺的性格,也看得出是个相夫教子的好女人,更何况这个好女人还很年轻还很漂亮还很让人心动,于是这个前军人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拿出了他在部队里的钢铁作风,一巴掌就把事情给定了下来。
那是二叔第一次带于婉回乡。依照张家村习俗,婚姻大事必须回村举办,只有祭拜过了张家的祖宗,得到祖宗的认可与庇佑了,这个新人才算是张家村的人。十五年前,张梦澜的二叔和浩伟妈妈就是在张家祠堂里成亲的。这一次因为是再婚,主要也是奶奶反对,再加上族人们也没应对这种事例的经验,两个人也就在城里办理了结婚登记,请作媒的人吃了一顿饭,就算结了婚。
张梦澜以为,于婉从小生活在城市,肯定跟她一样与张家村格格不入,且不说村子里无处不在的规矩,单单就晾衣服一事就让人难以忍受。在城里,她们都已经习惯了把内衣裤挂在太阳底下暴晒,用紫外线来杀菌,现在一回村就得把衣服晾在阴凉的地方,收下来一摸永远都是潮润的。她家晾衣服的地方是北屋靠山墙的角落,离厕所仅十来米,农村的厕所说白了就是粪坑,那个味道令人作呕,更不要说无数在空气中跑来跑去的细菌了。可回家几天,张梦澜发现于婉似乎天生就是在张家村长大的小媳妇,她对这里的规矩照单全收没有半句非语与不适,很多事情张梦澜的奶奶眼风还没刮到,她就手脚利索地赶上前去做了,居然也没怎么受到奶奶的挑剔和指责。
于婉倒是平静,二叔的心却高高地悬了起来。他知道像母亲这种天生就是来人间受苦的人,要么软弱一点被生活淹没,要么刚烈一点被自己淹没。多年的寡居生活,炼就母亲坚韧刚强的性格,她除了学会忍耐与承受,还学会了发泄与调整。为了于婉,她老人家连自己的儿子都气上了,所以在她这种表面的平静之下就必然在暗暗积蓄着风暴,平静越久,风暴的摧毁力就越强劲。他根本没想到他的担心会因一场意外而土崩瓦解,还让母亲随他去了城里同住。
腊月二十八早上,张梦澜的奶奶突然跌倒在堂屋地板上,两眼上翻,白多黑少,气息逐渐变弱。村医束手无策,推辞说他医术不深,另请高明吧。在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村子里,根本就没有第二个医生,他这么说通常是因为不想说出难听的话,意思跟“没救了,准备后事吧”差不多。
张家村的人们奉行生死有命的天理,认为一个人的寿命在他呱呱落地的那一刻就已经让阎王给批注好了的,你再怎么折腾再怎么挽留也是徒劳的,谁能跑得过命?老人们一旦有了头痛脑热或者得了其它什么病,就请村医来看看,拿几片药打两针,能扛得过就活,扛不过大家也不会太过追究,生老病死本来就是人之常情,老了不死才是怪事。至于大张旗鼓地将一个上了七十的老人送到城里医院去救治,那是想也没想过的事,一来山路遥远没有通车,可能人还没抬到医院就断了气。二来是就算抬到了医院又能顶什么事,搞不好让人割一刀,最终连个全尸都保不住,还不是落了个人财两空。老都老了,还折腾什么,叶落归根,死也要死在自己家里,不能撂在半途中。再说,七十一岁,在村里也算长寿了。
于是开始商讨后事。族亲们放下手头的事情,挤在张梦澜家小小的堂屋里,低声而严肃地谈论着后事的具体分工与安排,一桩桩一件件地指定负责人。首先是轮流守夜,老太太还躺在床上,要精心服侍到她停止呼吸为止,这可不是一两个小时的事情,说不好得要十天半个月,年头四爷也这样,结果在床上歇了七天才仙逝。其次是丧事隆重的程度,老太太辛苦了一辈子,没享过什么福,这事绝对不能亏待了她,所有的排场都得照规矩来,不能有丝毫简化。再有就是墓地的选择,须得由张梦澜的父亲和二叔一起去请个地理先生来好好盘盘,这事外人可不敢乱插嘴,张梦澜爷爷下葬的时候,就有明白的老人看出那地偏二房。结果呢?果然!
村医给老太太打一针后,老太太就缓了下来,并陷入了昏睡。于婉和张梦澜守在老太太床边,于婉拧了热毛巾,给老太太擦拭了脸和手脚,很不安地叫了两声妈,看老太太没有一丝反应,又对张梦澜说你叫一下奶奶。张梦澜喊了两声,老太太仍然没有反应,于婉急了,在屋子里慌乱地转了两个圈,自言自语道,不行的,这样子不行的,得马上去医院。她说着,走到门口朝堂屋里张望,她不知道自己的丈夫这个时候还呆在堂屋里干什么,难道和村人们说话就能把老太太救过来?她转过身子,回到老太太床前,探手摸了摸老太太的额头和鼻子,又看着张梦澜说,刚刚不还是好好的一个人嘛?她就那样无比困惑地盯着张梦澜,似乎想在张梦澜的眼里盯出答案。张梦澜也困惑,就说,是啊,不还是好好的一个人嘛。于婉说,怎么可能呢?怎么不赶紧送呢?张梦澜呆呆地看着这个新二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这两个没头没脑的问题。于婉再次走到门口,又转回来走两步,终于下了决心说,不行,我得去催催他们。
二婉走进堂屋,听到几个人在商量后事,就有点生气,她直直地对着一屋子人说,人还活着,快送去县医院吧。她这么说倒不是因为她有个性或者有主张,事实上她从来就不是个有主见的人,只是前夫的意外死亡吓着了她,平常儿子浩轩但凡有个感冒发烧的,她就抱着往医院跑,她发现不管她多么心慌多么害怕多么茫然,只要那个穿着白大褂带着白口罩的人对她说一声“没什么事”,她惶惶跳动的心就会安定下来,似乎那个陌生人已经替她儿子的生命拿定了活的主意。刚才,她被婆婆吓着了,一个人慌慌张张地在屋子里进进出出,不知道要做些什么事,直到老太太昏睡过去,才猛然想起送医院。虽然她和这个婆婆之间还没建立起什么深厚的感情,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丈夫的妈妈自然也是她的妈妈,突然失去亲人的巨痛还记忆犹新,她怎么也无法接受放弃抢救坐等亲人死去。她这人生性单纯,打小受过的教育都是生命可贵,又从未在农村生活过,再给她几个脑子也不可能理解农村人听天由命的生命观和宿命论。
一屋里的男人全都静了下来,并不是因为认可于婉,而是不满和不屑,这个无知的目光短浅的不知礼教的女人,要不是因为她第一次回张家村和为了给张家老二留点面子,他们早就出言责训了。包括张梦澜的父亲和二叔在内,所有人都认为他们这是远见是在未雨绸缪,有哪个人家是等人断气了才手忙脚乱地准备丧葬事宜的,不让人笑掉大牙才怪?再说,谁老了不是这样呢?就那架式,一眼就能看出是大限到了,那就顺其自然吧,他们的父母亲是这样,爷爷奶奶是这样,太爷爷太奶奶一代一代都是这样,这是乡村对待生命的规矩,所谓天命不可违也是这个道理。/>
于婉看着大伙无动于衷的样子,急了。她慌慌地跑回婆婆房间,婆婆的心脏还在跳动,鼻子里还有气息,她望着张梦澜,说,走吧?语气里有犹豫有征询,仿佛想在这个十几岁的少女身上取得主意和力量。张梦澜也没多想,就站了起来,跟着说了句,走吧。于婉俯下身子,示意张梦澜帮忙把婆婆扶到她背上,一大一小两个女子头也不回地向村外走去。张梦澜跟在后面扶住奶奶,忽然对这个漂亮年轻的二婶充满了崇拜,那是她第一次在张家村里看到一个女人对男人说不,少女的她当然不可能懂得,于婉本人没有一丝的女权意识,她的举动完全是出于女人柔软的同情心和初为人母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尊重,根本没有什么反抗习俗挑战男权之类的初衷,张梦澜的崇拜完全是会错了意,来源于青春期少女对张家村男尊女卑习俗的愤慨与反叛,当她看到二婶竟然敢违逆威严的二叔,就自然而然地将之归类为战士,并满怀豪情地追随左右。
还没到村口,父亲和二叔就追了上来,他们虽然无法理解于婉突如其来的倔犟,但也在城里生活了多年,对于医学还是相信的,于婉的行为更多的是唤起了他们对寡母的孝心,所以一听说于婉和张梦澜背走了母亲,东西都来不及收拾就赶紧追往村外。三个人轮换着将奶奶背下了山,拦了一辆拖拉机搭到乡里,二叔去乡政府叫了一辆车赶去了县医院。
张梦澜的奶奶在医院里住了一个多月,花去了一万多,出院后居然又活了十几年,至八十八高寿,但这已经是后话了。倒是从这件事后,一家人对于婉很是敬重,奶奶出院后也没像以往坚持要回张家村,就在二叔家里住了下来。二叔和于婉婚后一直和和美美相敬如宾,于婉确实是个极为温顺的女人,再没在什么事情上违逆过二叔,对待浩伟浩轩更是一碗水端平,甚至对浩伟还要稍为地好一点,毕竟是没了妈的孩子。二叔也改了以往的急躁性格,没事的时候还会收起他的大男人主义,挽起袖子帮忙洗碗,这一类张家村人眼里专属于女人的活计,奶奶看到儿子做了也没去责怪,不论如何,这个和和美美的二婚比起大儿子那一对数十年怨偶的一婚来,真是太幸福太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