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红着脸跑走了,却又忍不住回过头来问道:“那个拼命学本事的人,叫什么名字?”
少女道:“你为什么要问?”
孩子道“因为我要学他,所以我要把他的名字记在心里。”
少女眨着眼,柔声道:“好,你记着,他姓万,叫万世遗。”
孩子们终于全都走了。少女伸了个懒腰,靠在树上,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正在瞟着万世遗。
万世遗在微笑。
少女眼波流动,悠然道:“你得意什么?我只不过叫一个流鼻涕的小鬼来学你而已。”
万世遗笑道:“其实他应该学你的。”
少女道:“学我什么?”
万世遗道:“只要看见好东西,就先拿走再说,管他有没有人来抢呢?”
少女咬着嘴唇,瞪着他,过了很久,才慢慢地说道:“但若是我真喜欢的东西,就算有人拿走,我迟早也一定要抢回来的,拼命也要抢回来。”
万世遗叹了口气,苦笑道:“可是丁大小姐喜欢的东西,又有谁敢来抢呢?”
少女也笑了,嫣然道:“他们不来抢,总算是他们的运气。”
她笑得花枝招展,全身的铃裆也开始“叮铃铃”的直响。
她的名字就叫丁灵琳。她身上的铃裆,就叫丁灵琳的铃裆。
丁灵琳的铃裆并不是很好玩的东西,也并不可笑。非但不可笑,而且可怕。
事实上,江湖中有很多人简直对丁灵琳的铃挡怕得要命。
但万世遗却显然不怕,这世界上好像根本就没什么是他害怕的。
丁灵琳笑完了,就又瞪起眼睛看着他,道:“喂,你忘了没有?”
万世遗道:“忘了什么?”
丁灵琳道:“你要我替你做的事,我好歹已替你做了。”
万世遗道:“哦?”
丁灵琳道:“你要我冒充路小佳,去探听那些人的来历。”
万世遗道:“你好像并没有探听出来。”
丁灵琳道:“那也不能怪我。”
万世遗道:“不怪你怪谁?”
丁灵琳道:“怪你自己,你自己说他不会这么早来的。”
万世遗道:“我说过?”
丁灵琳道:“你还说,就算他来了,你也不会让我吃亏。”
万世遗道:“你好像也没有吃亏。”
丁灵琳恨恨道:“但我几时丢过那种人?”
万世遗道:“谁叫你整天正事不做,只顾着去欺负别人。”
丁灵琳的眼睛突然瞪得比铃铛还圆,大声道:“别人?别人是谁?你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到现在还帮着她说话?”
万世遗苦笑道:“至少她并没有惹你。”
丁灵琳道:“她就是惹了我,我看见她在你旁边,我就不顺眼。”
别人还以为她在为了路小佳吃醋,谁知她竟是为了万世遗。
她对路小佳说的那些话,原来也只不过是说给万世遗听的。
她的手叉着腰,瞪着眼睛,又道:“我追了你三个多月,好容易才在这里找到了你,你要我替你装神扮鬼,我也依着你,我有哪点对不起你,你说!”
丁灵琳跺着脚,脚上也有铃铛在响,但她说话却比铃铛还脆还急,万世遗就算有话说,也没法子说得出来。
丁灵琳道:“我问你,你明明要对付马空群,为什么又帮着他的女儿?那小丫头究竟跟你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
万世遗道:“什么关系也没有。”
丁灵琳冷笑道:“好,这是你说的,你们既然没有关系,我现在就去杀了她。”
丁大小姐说出来的话,一向是只要说得出,就做得到的。
万世遗只有赶紧跳下来,拦住她,苦笑道:“我认得的女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个,你难道要把她们一个个全部杀了?”
丁灵琳道:“我只杀这一个。”
万世遗道:“为什么?”
了灵琳道:“我高兴。”
万世遗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吧,你究竟要我怎么样?”
丁灵琳眼珠子转了转,道:“第一,我要你以后无论到哪里去,都不许甩开我。”
万世遗道:“嗯。”
丁灵琳的大眼睛眯起来了,用她那晶莹的牙齿,咬着纤巧的下唇,用眼角瞟着万世遗,道:“还有,我要你拉着我的手,到镇上去走一圈,让每人都知道我们是~是好朋友,你答不答应?”
万世遗又叹了口气,苦笑道:“莫说只要我拉着你的手,就算要我拉着你的脚都没关系。”
丁灵琳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身上的铃档又在“叮铃铃”的响,就像她的笑声一样清悦动人。
烈日。
大地被烘烤得就像是一张刚出炉的面饼,草木就是饼上的葱。你若伸手去摸一摸,就舍感觉出它是熟的。
马劳铃打着马,狂奔在草原上。
草原辽阔,晴空万里。
一粒粒珍珠般的汗珠,沿着她纤巧的鼻子流下来,她整个人都像是在烤炉里。
她根本不知道要往哪里去。直到现在,她才知道自己是个多么可怜的人,她忽然对自己起了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悯。
她虽然有个家,但家里却已没有一个可以了解她的人。
沈三娘走了,现在连她的父亲都已不在。
朋友呢?没有人是她的朋友,那些马师当然不是,万世遗……万世遗最好去死。她忽然发觉自己在这世界上竟是完全无依无靠的。这种感觉简直要令她发疯。
第二十四章 烈日照大旗
“关东万马堂”鲜明的旗帜又在风中飘扬。
你若站在草原上,远远看过去,有时甚至会觉得那像是一个离别的在向你挥着丝巾。
那上面五个鲜红的字,却像的血和泪。
这五个字岂非就是血泪交织成的。
现在正有一个人静静地站在草原上,凝视着这面大旗。
他的身形瘦削而倔强,却又带着种无法描述的寂寞和孤独。
碧天长草,他站在这里,就像是这草原上一棵倔强的树。
树也是倔强、孤独的。却不知树是否也像他心里有那么多痛苦和仇恨?
马芳铃看到了他,看到了他手里的刀;阴冷的人,不祥的刀。但她看见他时,心里却忽然起了种说不出的温暖之意,就仿佛刚把一杯辛辣的苦酒倒下咽喉。
她本不该有这种感觉。
一个孤独的人,看到另一个孤独的人时,那种感觉除了他自己外,谁也领略不到。
她什么都不再想,就打马赶了过去。
傅红雪好像根本没有发现她——至少并没有回头看她。
她已跃下马,站着凝视着那面大旗。有风吹过的时候,他就可以听见她急促的呼吸。
风并不大。烈日之威,似已将风势压了下去,但风力却刚好还能将大旗吹起。
马劳铃忽然道:“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傅红雪没有听见,他拒绝听。
马芳铃道:“你心里一定在想,总有一天要将这面大旗砍倒。”
傅红雪闭紧了嘴,也拒绝说。
但他却不能禁止马劳铃说下去。她冷笑一声,道:“可是你永远砍不倒的!永远!”
傅红雪握刀的手背上,已暴出青筋。
马劳铃道:“所以我劝你,还是赶快走,走得越远越好。”
傅红雪忽然回过头,瞪着她。他的眼睛里仿佛带种火焰般的光,仿佛要燃烧了她。
然后他才一字字道:“你知道我要砍的并不是那面旗,是马空群的头!”他的声音就像刀锋一样。
马芳铃竟不由自主后退了两步,却又大声道:“你为什么要那样恨他?”
傅红雪笑了,露出了的牙齿,笑得就像头愤怒的野兽,无论谁看到这种笑容,都会了解他心里的仇恨有多么可怕。
马芳铃又不由自主后退了半步,大声道:“可是你也永远打不倒他的。他远比你想象的强得多,你根本比不上他!”
她的声音就像是在呼喊。一个人心里越恐惧时,说话的声音往往就越大。
傅红雪的声音却很冷静,缓缓道:“你知道我一定可以杀了他的,他已经老了,太老了,老得已只敢流血。”
冯芳铃拼命咬着牙,但是她的人却已软了下去,她甚至连愤怒的力量都没有,只是恐惧。
她忽然垂下了头,黯然道:“不错,他已老了,已只不过是个无能为力的老头子,所以你就算杀了他对你也没什么好处。”
傅红雪目中也露出一种残酷的笑意,道:“你是不是在求我不要杀他?”
马芳铃道:“我……我是在求你,我从来没有这样求过别人”傅红雪道:“你以为我会答应?”
马芳铃道:“只要你答应,我……”
傅红雪道:“你怎么样?”
马芳铃的脸突然红了,垂着头道:“我就随便你怎么样,你要我走,我就跟你走,你要我到哪里,我就到哪里。”
她一口气说完了这些话,说完了之后,才后悔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些话,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些话是不是她真心说的。
用这种方法来试探,岂非太愚蠢、太危险、太可怕了!
幸好傅红雪并没有拒绝,只是冷冷地看着她。
她忽然发现他的眼色不但残酷,而且还带着种比残酷更令人无法忍受的讥诮之意。
马芳铃的心沉了下去。这无言的讥消,实在比拒绝还令人痛苦。
傅红雪看着她,忽然道:“我只有一句话想问你——你是为了你父亲来求我的?还是为了你自己?”
他并没有等她回答,问过了这句话,就转身走了,左腿先跨出一步,右腿再慢慢地跟了上去。这种奇特而丑陋的走路姿态,现在几乎也变成了一种讽刺。
马芳铃用力握紧了手,用力咬着牙,却还是倒了下去。
砂土是热的,又咸又热又苦。她的泪也一样。
刚才她只不过是在可怜自己,同情自己,此刻却是在恨自己,恨得发狂,恨得要命,恨不得大地立刻崩裂,将她埋葬!
刚才她只想毁了那些背弃她的人,现在却只想毁了自己。
太阳刚好照在街心。
街上连个人影都没有,但窗隙间,门缝里,却有很多双眼睛在偷偷地往外看,看一个人。
看路小佳。
路小佳正在一个六尺高的大木桶里洗澡,木桶就摆在街心。
水很深,他站在木桶里,头刚好露在水面。
一套崭新的衫裤,整整齐齐地叠着,放在桶旁的木架上。
他的剑也在木架上,旁边当然还有一大包花生。
他一伸手就可以拿到剑,一伸手也可以拿到花生,现在他正拈起一颗花生,捏碎,剥掉,抛起来,张开了嘴。
花生就刚好落入他嘴里,他显然惬意极了。
太阳很热,水也在冒着热气,但他脸上却连一粒汗珠都没有,他甚至还嫌不够热,居然还敲着木桶,大声道:“烧水,多烧些水。”
立刻有两个人提着两大壶开水从那窄门里出来,一人是丁老四,另一人面黄肌瘦,留着两撇老鼠般的胡子,正是粮食行的胡掌柜。他看来正像是个偷米的老鼠。
路小佳皱眉道:“怎么只有你们两个人,那姓陈的呢?”
胡掌柜赔笑道:“他会来的,现在他大概去找女人去了,这地方中看的女人并不多。”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立刻看到了一个非常中看的女人。
这女人是随着一阵清悦的铃声出现的,她的笑声也正如铃声般清悦。太阳照在她身上,她全身都闪着金光,但她的皮肤却像是白玉。
她穿的是件薄薄的轻衫,有风吹过的时候,男人的心跳可能要停止,她的手腕柔美,手指纤长秀丽,正紧紧地拉着一个男人的手。
胡掌柜的眼睛已发直,窗隙间、门隙里的眼睛也全都发了直。他们还依稀能认出她就是那“很喜欢”路小佳的姑娘。
谁也想不到她竟会拉着万世遗的手,忽然又出现在这里。
就算大家都知道女人的心变得快,也想不到她变得这么快。
丁灵琳却全不管别人在想什么。
她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别人,只是看着万世遗,忽然笑道:“今天明明是杀人的天气,为什么偏偏有人在这里杀猪?”
万世遗道:“杀猪?”
丁灵琳道:“若不是杀猪,要这么烫的水干啥?”
万世遗笑了,道:“听说生孩子也要用烫水的。”
丁灵琳眨着眼,道:“奇怪,这孩子一生下来,怎么就有这么大了。”
万世遗::“莫非是怪胎?”
丁灵琳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忍住笑道:“一定是怪胎。”
门后面已有人忍不住笑出声来。
笑声突又变成惊呼,一个花生壳突然从门缝里飞进来,打掉他两颗大牙。
路小佳的脸色铁青,就好像坐在冰水里,瞪着丁灵琳,冷冷道:“原来是要命的丁姑娘。”
丁灵琳眼波流动,嫣然道:“要命这两个字多难听,你为什么不叫我那好听一点的名字?”
路小佳道:“我本就该想到是你的,敢冒我的名字的人并不多。”
丁灵琳道:“其实你的名字也不太好听,我总奇怪,为什么有人要叫你梅花鹿呢?”
路小佳道:“那也许只因他们都知道梅花鹿的角也很利,碰上它的人就得死。”
了灵琳道:“那么就该叫大水牛才对,牛角岂非更厉害?”
路小佳沉下了脸。他现在终于发现跟女人斗嘴是件不理智的事,所以忽然改口道:“你大哥好吗?”
丁灵琳笑了,道:“他一向很好,何况最近又赢来了一口好剑,是跟南海来的飞鲸剑客比剑赢来的,你知道他最喜欢的就是好剑了。”
路小佳又道:“你二哥呢?”
丁灵琳道:“他当然也很好,最近又把河北‘虎风堂’打得稀烂,还把那三条老虎的脑袋割了下来,你知道他最喜欢的就是杀强盗了。”
路小佳道:“你三哥呢?”
丁灵琳道:“最好的还是他,他和姑苏的南宫兄弟斗了三天,先斗唱、斗棋,再斗掌、斗剑,终于把‘南官世家’藏的三十坛陈年女儿红全赢了过来,还加上一班清吟小唱。”
她嫣然接着道:“丁三少最喜欢的就是醉酒美人,你总该也知道的。”
路小佳道:“你姐夫喜欢的是什么?”
丁灵琳失笑道:“我姐夫喜欢的当然是我姐姐。”
路小佳道:“你有多少姐姐?”
了灵琳笑道:“不多,只有六个。”难道没听说过丁家的三剑客、七仙女?“
路小佳忽然笑了笑,道:“很好。”
了灵琳眨了眨眼,道:“很好是什么意思?”
路小佳道:“我的意思就是说,幸好丁家的女人多,男人少。”
丁灵琳道:“那又怎样?”
路小佳道:“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杀女人的”丁灵琳道:“哦?”
路小佳道:“只杀三个人幸好不多。”
丁灵琳好像觉得很有趣,道:“你是不是准备去杀我三个哥哥?”
路小佳道:“你是不是只有三个哥哥?”
丁灵琳忽然叹了口气,道:“很不好。”
路小佳道:“很不好?”
丁灵琳道:“他们不在这里,当然很不好。”
路小佳道:“他们若在这里呢?”
丁灵琳悠然道:“他们只要有一个人在这里,你现在就已经是条死鹿了。”
路小佳看着她,目光忽然从她的脸移到那一堆花生上。
他好像因为觉得终于选择了一样比较好看的东西,所以对自己觉得很满意,连那双锐利的眸子,也变得柔和了起来。
然后他就拈起颗花生,剥开,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