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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商会(一)
    率归效率,印象不错归印象不错,萧清琳的真实想法这家伙明天再来,那该多好。
    白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太让人烦躁,现在的天色似乎也太晚了些。从有朋客栈出来之后,他们五人在林雪鸿的带领下,转战了半个映阳城,这才赶到这家新的客栈,客栈名为悦来,很俗的名字。
    匆匆的吃过了晚饭,又接受了巡抚衙门里官差的几番盘问,再给李秀才接断骨,萧清琳记得,不久之前打更的才在街上敲过凌晨的。
    她实在没有心思在这个时候谈什么生意。所以她没有立刻回应马松的要求,只懒洋洋倚着门框,瞟了下天上的那半弯月亮,暗示这马松,现在很晚了,您明日一早再来吧。
    其实她大可直接提出自己的想法,拒绝马松,但她内里有些怯意。这人很有可能是自己行商路上的第一个师傅,刚见面就把人家赶回去,会不会把这黑老鼠给得罪了。自己先磨着吧,看看这人机灵不机灵。
    马松知道她心里的想法。
    他行商二十载,阅人无数。像萧清琳这种年纪的女孩儿,在肢体语言上对他根本没有秘密可言。可他偏偏不走,啥事没发生一样恭恭敬敬的垂首守着。看咱们谁能耗吧。
    萧清琳是他的希望,是他在商道上东山在起的希望,他不能放过。他必须第一时间震住这个女子,取得他的信任。这样他才能大展拳脚,以秀水山庄为根基,将害过他地人,统统打落尘埃。
    曾几何时,他是这映思州数得上号的大富巨贾,经营的项目包括丝绸布匹,木材家具,粮食。食糖。茶叶。这几样生意虽然都属小利商品。但不论以上的哪一样,他都是映思的龙头老大。
    在他商业生涯的巅峰时期,甚至已经垄断了映思州的这五项生意的批发市场。二十年里,被他击垮地商家不计其数。
    他是这些商家地偶像,也是这些商家共同地仇敌。偶像可以供在家里膜拜,却不可以放到桌上当饭吃。所以某些被他打压得快要饿肚子的人联合了起来,设了一个局。将他引到了一条死路上。
    那时候马松正在考虑要不要进军盐业。食盐是百姓的必需品,盐业的收入占了大魏国库每年收入的三成。假若他能垄断映思州的官盐批发,那他很有可能成为映思的第一大商。
    在某些人地怂恿下,他给映思盐业漕运司送去了五十万两的贿赂,顺利的得到了漕运司衙门的承诺。让他进军食盐业,并且让他成为唯一的代理商。
    代理协议签好之后,他去漕运司大仓领取了第一批食盐。五天后,映阳巡抚衙门的官兵包围了他的宅子。查封了他的盐库。理由是。贩卖私盐。
    那批食盐价值仅仅一万两,实在少地可怜,可怜到依照大魏地律法。将将只够抄光他家底,再斩他满门。
    马松最终活了下来,因为他的钱多的超出了某些人地预料。他们家一共三十五口人,他按照每口人三万两的价格给映阳巡抚送去了贿赂,最终保住了全家的性命。
    每个大商都懂得一条真理,那就是官商必须要勾结起来,生意才会做得顺利。马松一直觉得他在这方面做得不错,映阳城有可能跟他打得上交道的官员都收过他不少的的好处。
    可私盐一案,他却一败涂地。映思州地处偏远,官府用的又是雷霆手段,他甚至连越级上告的机会都没有。
    后悔没有把女儿嫁给巡抚老爷做小妾,后悔没有娶个巡抚老爷的私生女做小妾,后悔……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哇,否则的话,他怎么会不给自己找一个后台靠山呢。官商勾结,始终比不过官商联姻啊。
    现在他的机会终于来了,秀水山庄是郡王府邸,萧清琳只是个不满十七的黄毛丫头。他弟弟马树在给他的信里写的很清楚,这个年轻丫头是山庄的管家,在主子的授意下,开始为山庄开辟财路,她是一个有点主意,却完全不懂得经商的门外汉。
    掌握住萧清琳,他就有大展拳脚的机会,而秀水山庄乃是郡王的家业,应该不会再有被人陷害的可能了吧。
    两盏茶的时间过的很快。马松眼皮上翻,偷偷的瞟了萧清琳一眼。那丫头满脸矛盾之色,看来是熬不住了。刚才安静等待的时候,他已经想了好几套法子,无论萧清琳打得什么主意,他都有信心让她在十句话之内就乖乖带她去看货。
    “马掌柜,”萧清琳吐了口浊气,幽幽道,“货,我没带来。”
    妨,柳小姐可将货物的资料口述给老夫。”马松不
    “那也不必,”萧清琳展颜一笑,看这老掌柜决绝的样子,她就知道今天自己跑不了了。“我带了两件样品来。走吧,我的房间在地字丙号房。”
    出乎预料的顺利呢,马松拱手一诺,让到旁边。萧清琳转身把门关好,领着他去了。
    所谓的样品,乃是一只丝织的绸袋,一个方便面大小的木桶。两样东西,底色都是红色。绸袋分为正反两面。反面印花,用得是几丛盛开着的稻子,稻叶翠绿,稻花雪白。正面当中是黄色四个大字,秀水米王。大字的左下是几个小字,至尊珍珠香米。正面左右两边及正上方是三条绿色的长条花边,花边里写着三句小广告词,左边是,粒粒圆润。右边是,颗颗透亮。上方是留香十里,回味悠长。
    那木桶的设计,与绸带的类似,只是木桶还有个盖子,因此又多了一副稻熟压枝低的图画。本来萧清琳还想了些诸如,郡王家业,御赐稻种之类醒目又响亮的广告词,但都被林雪鸿否决了。他的意见是,什么都可以卖,但不能提到任何关于郡王或者皇家的讯息。就连秀水米王这个牌子,都是萧清琳争取了很久才让他点头的。原本的名字是秀水米皇,王皇虽然意思类似,区别可大。但林雪鸿这胆小鬼生怕米卖的不好折了秀水山庄的名声,硬是不肯。
    绸袋和木桶里都装了一斤今年新出的大米,马松没去碰那绸袋,只把桶盖揭开,倒出新米来看,只见那大米颗颗饱满,盈盈透亮,虽无珍珠珍珠之实,也有珍珠之形,那色泽更比珍珠还要漂亮一些。他抓起一把米来,细细抚摸,完了把那大米扔回桶里。笑道,“很好。”
    只是很好吗?萧清琳秀眉微皱,有些失落的问道,“马掌柜的就不闻闻吗?这米很香很香的。”
    她不晓得,按照马松的眼光性格,说一句很好,已经是寻常人口中的很好很好,太好啦,真不敢相信有这么好,之类的夸赞了。马松呵呵一笑,从手边顺过茶碗,抿了一口,说道,“不用闻了,我怕醉。”
    这句话中听,萧清琳会意的点点头。也端起手边的茶碗,笑道,“那我们以茶代酒,预祝生意兴隆。”
    马松错愕一愣,旋即拍腿哈哈大笑起来,这个女娃娃,真是个急性子啊。他摇摇头道,“生意兴隆,言之过早。敢问柳小姐,郡王老爷吃的大米,跟这个可以一般?”
    萧清琳用拇指与食指比划了个捏蚂蚁的动作,眼珠子转着,轻道,“有那么一点点区别。”
    “这区别可是在于,眼前这米,郡王老爷吃的还要更香?”
    萧清琳啊了一声,眼里全是不可思议的讶色,这老黑鬼真厉害啊,连这都知道了。这米的确比南大院小厨里用的大米更香,是因为米上撒过闲云特质的药水,这药水可以催发稻香,对人体却没有害处。如此好用的香料,萧清琳不会放过。
    马松拱了拱手,诚恳道,“实不相瞒,老夫十年前做的便是这大米生意。”
    原来如此。
    萧清琳正准备询问他对这包装的看法,忽然想起他说的那个十年,心里咯噔一声。这句话的内涵丰富着呢,十年前,可以理解成十年前是卖米的,后来没卖了。也可以理解成,他已经有十年没做生意了。
    马松看她的脸色,心里已明白了七八分,继续道,“柳小姐,老夫确实是十年没有做过生意了。”他摆摆手,示意萧清琳不要打断他的话,又道,“敢问小姐,这些所谓的包装润色的主意,出自何人之手。”
    看他郑重其事的样子,萧清琳心里咚咚打鼓,万一这老家伙说她的主意都是扯淡,那她怎么下台。她腼腆着脸,不好意思的小声答道,“都是我的主意。”
    “你很好!”马松双手抱拳,对她又是一诺。这老家伙,好像特别喜欢对人行礼啊。萧清琳慌慌张回了一礼,尴尬道,“马掌柜,你不用这么客气,老对我行礼的。”
    马松内有怨意,表面却不动声色。他是爱行礼,却是只对佩服之人,才会用行礼的动作,代替那些华丽丽的褒赞辞藻。这小丫头要跟自己做生意,怎么连他的基本习惯都不懂得打听一下。也罢,看她年轻,先原谅她吧。“柳小姐,敢问你可有兴趣,听老夫讲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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