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正清和余道长已经打包好了行李,看到他们回来,急冲冲地来问:“什么时候走?”
胡澈不知道两位先生竟然对北地那么向往,只能让他们失望:“不知道,任命还没下来呢。”
白正清把脸一拉,包袱一扔:“朝堂办事如此拖沓,可见尽是尸位素餐之辈!”
卧槽!先生您这句话可把我们林胡两家人都给骂了啊!
但是自家先生,又是要陪自己去北凉县,林淡和胡澈只能把这口气给咽下了。但是该准备的还是得准备。
这事情毕竟没有公布,胡澈就当什么都不知道的一样,照旧日日去翰林院点卯。林淡就在家里,除了准备各种行李之外,还派了家人去北凉县早做安排。
若是时间再拖得久一些,恐怕他们到北凉县的时候,就已经是冬天了。到时候这日子恐怕更加不好过。而且前任县令的死,总让他觉得有些蹊跷。
过了两天,蔡国公府给他递了一封信,内容倒是很正常,讲的是关于加订兔皮褥子兔皮裘的事情。送信的人,却是蔡崇。
蔡崇现在算是真的进入了蔡国公府的班底了,他的脸上也稳重了许多,等林淡看完信,才笑道:“本来送信这事情,是甄慢要来的。不过国公爷说他性子太慢,恐怕说不完,就让我来了。”
“甄兄大度之人,定然不会为了这等小事生气。”林淡把信重新折好,“劳烦蔡兄稍待,我这就写回信。”
“嗯。”蔡崇点点头,“听说北地一个县令押送物资的时候,被野兽给咬死了,尸骨无存。北地不太平啊……”
其实两个人都知道,这送信只不过是个幌子。
既然蔡崇起了一个头,那林淡也就顺着接了几句话。两个人三言两语的把大概的事情给说了一通,林淡的回信也写好了。
林淡等着墨迹晾干的功夫,和蔡崇继续说道:“蔡兄还帮我带一句话给大人,让他不必担心生意的问题。”
蔡崇听出林淡要跟着去北凉县,不由得噎了噎:“你自己这身子骨……你倒是想清楚了!”站在蔡国公的立场,其实他是希望林淡能去北地看看的;但是他也不希望林淡真的就倒下,至少在老国公看来,林淡的身体情况在冬天去是不合适的。
蔡崇作为同窗好友,也是一样的观念。不过他的私心里,林淡还是留在京城的好,舟车劳顿的,可不是说笑的。好不容易养回来一点的身体,就这么折腾来去的,小命还要不要了!
林淡等他气头过了,才微笑道:“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这一次去北地,余道长也会跟着一起去。余道长的医术,你是知道的。”
“医术是医术!医术再好,能……”能把死人救活吗?蔡崇一阵火气刚压下去,一阵火气又窜了上来。
林淡倒依旧云淡风轻的样子,露出一个略显缥缈的笑容,把晾干的信纸折好了塞进信封里,说道:“我就是知道的自己的身体,就算是在京城这么养着,又能有多少时日呢?还不如陪在澈哥身边。”
蔡崇一噎,眼眶瞬间就红了:“可你也不必……唉……”他赶紧接过信,头也不回地走了。再待下去,他恐怕就要泪洒当场。这可不行!
没一会,胡澈回来了,他看林淡的表情正常,有些莫名其妙道:“刚才进门的时候碰到了蔡崇兄,看到我还瞪了我一眼,这是怎么了?”
林淡拿了个水杯出来,给胡澈倒了一杯茶:“没什么。我跟他说了我要和你一起去北凉县,他大概觉得不妥。”
胡澈一听就知道这小坏蛋又在使坏了,自己还给背了锅。
结果他们两个人都没想到,调令竟然来得如此之快。就在蔡崇到访的第二天,胡澈就接到了调令,让他半个月内到北凉县。
林淡没有二话,接到调令的第三天就收拾了东西,和胡澈两个人带上几个护卫仆佣,轻车简从地去往北地。
临行,除了林胡两家人之外,还有他们的好友,和一些受过两人恩惠的人来送信。大部分人都觉得林大郎这一次去,必然是没有命回来了的,纷纷想劝他留下。
林淡白着一张脸,握着胡澈的手,微微笑道:“我知,可我们两个能相依的日子能有几多呢?”
胡澈默默无语,低头把林淡的披风拢紧,回过头的时候眼眶微红,对众人长揖到地:“保重。”
第113章 兵分两路
胡澈一行离开京城,送行的人极多。相形之下,他们带的行李,却显得有些少。
三辆马车,六辆牛车,三两骡车,看上去倒是浩浩荡荡,不过牛车骡车拉得有一多半是炭。北地严寒,眼看着要入冬了,好点的炭火根本就买不到。林大郎如此体弱,多带一些好炭是应该的,否则被那些一点就烟雾缭绕的炭火一熏,恐怕还要把林大郎给熏坏了。
林蛋蛋不知道京城人士们担心他变成一只熏蛋,高高兴兴地一路向北。
朝中有人好办事,他们提早知道了消息,虽然并没有早上多少时间,但是早早就做下了准备。跟着林和诚去往北地的车马,其中一小半是林淡和胡澈的东西,只要稍作表面功夫,就能运送到北凉县内。后面还陆续有一些东西会送过来,都是根据之前林和诚和阿乐的经验。
通常意义上的北地,距离京城并不远,普通速度的话四五天就行,赶一赶时间只需要三天左右。但是北凉县位处边界,普通走走也要十天左右。调令上限了半个月到任,如果算上准备行李的时间,还是非常赶的。
京畿地界的官道修筑得很好,车马一路顺遂。不过到了北地就不一样了,虽然谈不上年久失修什么的,到底没有京畿那么平整,马车稍微跑快一点就开始颠簸。考虑到林淡的“身体因素”,车队分成了两路,一路胡澈带着先行前往北凉县,林淡则压后慢慢走。
这样的行为落在有心人的眼里,也是应有之意。
在胡澈和林淡两个人的距离拉开到一天的行程时,胡澈被人给截住了。
为了赶路,胡澈身边就带了一个护院一个随从,行李都没有多少。
现在截住他们的人,足有二十人,甫一接触,就迅速合围,将他们三人圈在中间。
护院刚想动作,一支利箭就擦着他的手臂插到了地上,只露出一个箭尾。机括轻微声响,这才传递到耳边。
箭枝并没有碰到护院,然而被擦袖子破开了一道口子,露出来的皮肤也显出一抹红,显然是被擦伤了。他原本是在胡家做事,不是护院头子,也是副手。虽然功夫只不过勉强二流,但是见识不少。他立刻就认出这种弩箭的来历,脸上不显,后背的冷汗瞬间就浸湿了衣服。
这样的弩箭,不过巴掌大小,甚至能够藏在袖子里,但是箭头用的都是上好的精钢,射程还一点都不远,整个大商能弄到这种弩箭的人,一个巴掌都数的过来。
胡澈扫视了一眼,看到抬起的蓝汪汪的箭头,将目光投注在一个看上去别无二致的骑手身上:“不知道诸位拦住在下,有何贵干?”
那个被盯上的骑手心底微微一突,难道这人竟然能够看出他是首领?不,不可能。他们这二十骑,所有衣着打扮使用的武器都一样,别说是个外人,就是他们主人也不能够轻易区分。
胡澈看对方没有回答的意思,说道:“我看诸位也没有为难我的意思,不知道能否有人解释一下这个误会?”
首领还是没有说话,其他人自然也不会说话。
北地荒凉。和京畿不同,官道上半天都不会来一个人。
胡澈被围了一会儿又问道:“不知道几位壮士能否给个准信,到底要阻我到什么时候?本官还得赶路,一会儿错过了宿头可不好。”
首领还是不说话。他得到的命令,是围住胡澈,并没有想要拿胡澈怎么样。毕竟胡澈是朝廷命官,杀死朝廷命官那叫造反,是要诛族的重罪;和杀掉几个普通人不能相提并论。
胡澈倒是不介意首领不说话,反倒显得十分好脾气,用一种商量的口气说道:“正好我们骑了大半天的马也累了,不知道我们可不可以下马休息一下?”
胡澈他们三个人骑的都是好马,首领也担心,要是他们真的拼上性命的话,说不准还真能让胡澈给逃了。但是下了马就不用担心了,两条腿跑的速度怎么都赶不上四只蹄子。
首领想了想,点了一下头,朝后面比划了一个手势。弓箭全都对准了三人,显然是告诉他们,下马可以,但是不能做其他小动作。
二十个人围成一圈,哪怕有马匹的阻隔,三个人的任何动作都没法逃过他们的眼睛。
胡澈他们也很老实,长随将马匹拴在一边,就走到一边,指了指挂在马匹上的水囊,小声问了一句:“这位……壮士,我们能喝口水吗?”
首领看了看长随。
长随久等不到回答,垂头丧气地走到胡澈和护院的身边。
护院还在戒备着,胡澈却招呼他们都坐下:“过来我看看伤口。”除了去吴州的时候,他还没试过连着几天骑马。大腿内侧有点磨破皮,这会儿休息一下也好。可惜他家林蛋蛋不在,不然能让蛋蛋给他上药,顺便再……嘿嘿嘿。
护院完全不知道胡澈在这种情况下,脑子里还能跑马,只是看他的表情一点都不着急,心里面也略微松了口气,嘴上说道:“不碍事,就是擦伤。”
胡澈装模作样地看了看,点了点头:“有点渗血,还是包扎一下。一会儿等他们走了,我的行李里有金疮药。”
护院觉得胡澈这样有点小题大做:“就这么一个小口子……”
围着的二十骑同样这么觉得,心里面一多半都在鄙视:这么一点连伤都不能算的破皮,竟然还要包扎,真不愧是京城娇养大的少爷,说是自幼习武,恐怕也就是耍个花枪看着好看罢了。
其实打从胡澈习武开始,他学的功夫就和花拳绣腿不沾边。甚至于,他的功夫是这里最高的。但是他敢表露吗?他不敢,只能在心里面嘀咕:敢拿箭指着老子,一会儿就弄死你们!
他早就料到有人要对付他们。毕竟上一任的北凉县令死得蹊跷,蔡国公府也传过消息给他们。果然他一和林淡分开,就等到了人,可是眼前这些人却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本以为来人会对付他,现在看来,竟然是要对付林淡?他心念电转,其实内心远没有脸上表现得那么平静。
过了一会,他张口向首领要水和食物:“水囊和干粮就在那包裹内,麻烦首领派人递给我们,反正一时半会儿的,我们也走不了。”
首领一时琢磨不准胡澈到底是真的镇定,还是故弄玄虚。不过他的任务是要围到天黑为止……
首领冲着距离他们马匹最进的一个人抬了抬下巴:“去拿给他们。”手下仔细检查过包袱和水囊,把其中的干粮和水囊丢了过去。
胡澈那边被拦住,林淡这边同样也被拦住。拦住他的人还多了一倍之多。打一个照面就能一眼看出,这可不是普通的劫匪,而是一支精锐里面的精锐。人数虽然不足半百,但是所形成的气势,让对危险敏感的牲口先不安躁动起来。
在这种情况下,驾车的车夫们经验再怎么丰富,也没有什么用。他们自己都被吓软了手脚,有几个甚至还从车上掉了下来,哪里有什么余裕去安抚牲口?
这些车夫们大部分都是给林淡跑商的,南来北往这么多年,手上也有几分拳脚功夫。要是碰到普通的盗匪,他们根本就不会害怕。但是眼前的是盗匪吗?这完全就是一支军队,还是能够以一敌十的军队!他们车队里的人虽然多,但是能有什么用,说不定还不够对方一轮冲杀的。
林淡做的事情,其实触动的一些人的利益,但是他现在就是个刺猬,后台硬,声望高,偏偏又是个病猫子,还是因为天家才变成的病猫子。很多人都看他不顺眼,不过也不至于去动他,不是动不了,而是动他的代价太大,反正放着拖上几年,他自己就会魂归西天,何必多此一举?
可是,那些都是普通人的想法,而作为一个普通人,林淡其实不太理解不太普通的人的思路。
他挑眉看着拦住他们车队,慢慢走出来的青年男子。北地猎猎的秋风下,脸色苍白的林淡更加显得身形单薄。
青年穿着式样考究的衣袍,同色的暗绣在阳光下显露出来的图案,宛若活物,一派京城贵门子弟的打扮,轻佻蔑视的眼神在林淡身上扫了一遍,冷笑一声:“倒是命长。不过你何时见过,本少爷想弄死的人,没弄死过?”
林淡心里面难免讶异,完全不知道自己竟然会在这个地方碰到这么个蛇精病,他甚至都没有得到过消息,说这个人出京了,要知道盯着他的人可不少。
“不知道谢大少爷此番前来,是……活腻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小谢╰(*°▽°*)╯:哟西!坐了好久的冷板凳,终于轮到本大爷出场了!
蛋蛋(≧?≦)?:嗯,你可以去死了。
小谢(〃>皿<):wtf!
胡扯(/≧▽≦)/:嗯,你去死吧。
小谢(〃>皿<):就算你们是主演,也不能这么对待一个配角!
蛋蛋(≧?≦)?:你想多了,你最多就是个炮灰。
第114章 一举成擒
谢思兴从出生到现在,从来都是无可指摘的天之骄子。哪怕他文不成武不就,他也一直都觉得,那是因为对比的对象不对。
他爹那种变态,根本就不是人。外人说他虎父犬子,那也得他爹是头老虎,可他爹根本就是虎妖,他就算是虎子,能比么?
再说他娘,好端端一个妇道人家,在闺中的时候明明很正常,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鼎鼎有名的才女;结果嫁给了他爹之后,竟然玩起了打铁……把他往宫里面一扔,他在宫里面能打铁吗?铁锤都摸不到一把。
至于在太傅面前,他敢表现得比他的二表兄优秀吗?没看到他大表兄都韬光养晦了吗?他虽然不是皇子皇孙,但既然在一个课堂里,同一个先生教着,哪里会不明白天家的忌讳?
实际上,曾经的二皇子的才学,当然是谢思兴拍马不及的。但是对自己拥有迷之自信的谢思兴可不这么认为,没看见最后他二表哥也被他背后捅小刀子弄死了吗?
现在区区一个林淡,不过是之前没扫清的一点手尾罢了,摁死这么一个小蚂蚁,哪里需要他动一根手指头?
至于这只小蚂蚁竟然敢冲着他叫嚣……“呵呵,临死前总该让人说点大话发泄一下。”谢思兴对林淡的话一点都没有动怒。一只蚂蚁跳着脚要咬死一头大象,难道大象会真的生气?
林淡的脸色很难看,全身都在微微发抖,身形在寒风中更是显得摇摇欲坠,似乎他刚才说的话,真的不过是临死前的口舌之能。但实际上,站在他身边的人才能看出来,林淡的身形站得极稳,他只是气得发抖。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他在谢思兴眼里不过是一只随时可以摁死的小蚂蚁,更或者是看到就会让他恶心的苍蝇;然而在林淡眼中,谢思兴不仅是他大哥的杀身仇人,更是上辈子毁了他一家的始作俑者!
若不是谢思兴的心血来潮,他们林家哪怕被二皇子记恨,却未必会落得那样的下场。若是迟上几年,他大哥能够长成,他们家虽然未必能够像这辈子一样保全,或许也可以避走他乡;甚至于这辈子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如履薄冰。
这一切,全都是因为谢思兴!
“二皇子死了,你们素来兄弟情深,今日我送你去陪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