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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第九章 "情"何以堪
    我和顾奇依然只是两个不相干的人,我们做到的充其量叫朋友。我知道我这么说显得很牵强,也没有说服力。因为我对他的人格以及行为还有几分的不肯定,所以在感情交流方面,我对他偶尔还有所保留。而我和李仁雅除了班上的事偶尔有点联系外,再无任何的“瓜葛”,更没有什么大的冲突或小的矛盾。但那个小气鬼袁瑞却时常在我耳边提醒我,叫我要提防着李仁雅。
    我不解,我问她为什么,她却只告诉我说因为我是她袁瑞的好朋友,独一无二的。朋友之前本应该如此有人格的共鸣偶尔亦有剧烈的冲突。
    李仁雅毕竟是个漂亮女生,就算泼辣,霸道,虚伪,深谙男人的心还深得男人喜欢不得袁瑞喜欢还招人嫉妒……但是这一切也不能够抹杀她的极好外观以及男人缘。对任何一个人,我都会极其理智的客观的承认对方的优点。亦是我自己的优点。
    刚入学不久,李仁雅就有男朋友了。一点也不值得稀奇更不应该是茶余饭后的闲谈,毕竟她是漂亮女生。
    她的男朋友比我们高两级,与其问他长得帅不帅,还不如问“那人丑吗?”或者问那人恶心吗或者其它一些别的反面语言或许会让人好受一点。虽然没有非洲难民的狼狈不堪和瘦骨嶙峋,但他那金发下一脸的坑坑,红红的小点儿以及比斑点狗的毛皮还要花哨的衣服,让丑女们看了都觉得恶心,更何况是一向心高气傲,自命不凡自认清高的美女,李仁雅呢?美女呢!!
    但她似乎相反,别人眼中的草,而在她却是宝。毕竟她的官开始实行是否辉煌还得依仗他呢。谁叫人家有权还有有势呢?她几乎运用所有的空余时间到院学生会的办公室才好不容易的混了个“脸熟”,然后再花些功夫诸如美人计或许“主动”才钓到的这个楷子,最后不出几天就公然的勾肩搭背畅游于校园。情形有点窝心。据知情人士说此人也是成都的,而且家里面特别有银子还有面子,有背景,以至于让李仁雅很快就有了趾高气扬,母仪天下的嚣张气焰,根本不把我们这些小人物放在眼里。
    于是李仁雅不出三百六十五天的一半就坐上了某部副部长的位置。对于这个头衔我就觉得可笑,可怜更可悲。亲爱的读者,你可以说我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允许我发誓,我压根儿就没想到要以这种方式吃到这颗葡萄。因为种种原因让我觉得世界上最甜的葡萄应该在最高的树梢,想吃还得废一番周折或者至少得象征性的努力一下吧。
    我对她这样的super美女会处心积虑千方百计不惜运用一切“姿本”而得到这个职位真的深表不解。不光是我,所有的人所有有大脑的人都会不解。请读者充分的发挥你的聪明才智设想一下,美女与丑男就像是与狼共舞一样有谁会认为是单纯的,即便真的单纯。是爱情有成份远远大于权欲吗还是放在这里的权欲更真实?
    有人预言,他们的爱情结果一定很黯淡。
    我不敢发表任何过激的议论,毕竟我不能预知未来。未知的结果下我说什么都是徒然,管人家是欢愉还是权欲,只要自己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路才算坦然。
    但不管怎么说,李仁雅还是从此官运亨通,犹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他们所承受的不管是不是假惺惺的爱情还是真正的海盟山誓,但是很高兴,至少是因为我们没有成为情敌,因为一旦这种女人把你视为她情敌的一个活动要素,那么你的生活可能会因此而变得很麻烦。毕竟女人对付情敌往往比男人更狠更快更准。虽然我们也没有友谊,毕竟友谊的前提是理解。但总之更或许……反正我就是高兴……不管什么或者是多么拙劣的理由??
    同为成都人的袁瑞,却让我有着不同于要仁雅的看法和态度。
    袁瑞,她在我心目中却似乎天生就很聪明,就很开朗,就很善于交际。而她的“开朗”一点也不含蓄,所以不经意间我们俩成了最好默契的朋友,最铁的哥们儿。
    我想我和她,永远,一定是永远,最铁的朋友!!
    完全是一种直觉。
    像袁瑞这种够开朗够爽快耿直够真的女孩子,身边的朋友肯定像成群的鱼儿,川流不息。而事实亦正是如此。在我有事情或者有会要开或者有活动的时候,她就会和她的那帮朋友出入于各种饭局,以及像无业游民一般闲逛在街头,网吧里,酒馆里,很多不属于学生应该存在的地方。虽然我们有着不现的兴趣和爱好,但是我们却成为了朋友。因为“以天属者,迫穷祸害相收。”谓之挚友。虽然道不同不相为谋,但是我们可以为友。
    面对生活我总是抱怨,虽然抱怨并非我的性格,但是我真的好怕自己在这样的环境里越来越平庸,越来越坠落,我一起以为自己坚持搞好班上的工作,保持沉默保持与是非的距离就可以使自己不陷入流俗。但我还是做不到,我要选择另外的方式努力。毕竟努力可以超越。沉默只让人怯懦。
    我们都在努力,不管是袁瑞还是顾奇或者其它的什么人,而他们只是选择了另外一种方式而已。
    每天起床的时候,我总会对自己说我是优秀的。这几乎成了我的必修课。
    我没有继续分辨生活中我本不应该分辨的谁对谁错谁美谁丑谁是谁非,因为根本没必要,更何况我还有很多事要做。袁瑞和我的关系在无形中已发展到“黄金搭档”的级别,所以我俩总喜欢“勾结”起来,好像两个无事儿人一样,总喜欢对身边的人品头论足,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一笑一颦。但确切的说,这种行为发生在我和袁瑞身上应该叫观摩吧。
    读到这里,无论你怎么想我们,请不要嘲笑我或者攻击我,因为每个人总应该有点独特的嗜好吧。毕竟有个性才有了特殊,有了特殊才可以得到别人的欣赏。
    偶尔我们也会有一搭没一搭的议论,对别人的头发发表一番高谈阔论,色是不是染得太重了,皮肤是不是太黑或太白或太黄或粗糙或光滑或干燥或油腻或刚好合适。某某和某某一对是不是不配或绝配……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替别人担心双方家长是不是允许之类的无聊话题。
    我们除了谈美女帅哥外,偶尔也谈到“德克士”“麻辣烫”之类可以“进口”的东西,但我们却从来没有谈论过李仁雅。我就是纳闷儿,李仁雅身上有那么多值得我们观摩的地方,而我们却从来没有好好的利用,这简直是浪费资源嘛。
    但天知道,这完全不是我的过错,错都错在那该死的袁瑞,因为只要我一提到“李仁雅”三个字,她就和我翻白眼。所以我的欲望就在袁瑞的残酷镇压下渐渐熄灭,此事也不了了之。
    当然,捡不好听的说是因为袁瑞的残酷镇压,捡好听的说那是因为这种事情根本不值得我把自己给弄得头昏目眩,天昏地暗,弄得心头的矛盾慢慢的激化甚至肆意的宣嚣。
    其实袁瑞老翻白眼其实也不只冲我,她还和李仁雅翻,和那群捣蛋鬼翻。但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她居然出言中伤李仁雅,而一直被认为以“张扬”出身的李仁雅却从来没有丝毫要“反抗”的意思。这我就闹不明白了,偶尔我也会鸡婆的想知道为什么,但不敢问袁瑞,怕她说我“一大女孩家家的那么鸡婆干嘛?”
    于是,我只有慢慢观察她们生活的细节以及偶尔会有的小磨擦或者小意外,希望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发或者提示。
    我就不信你会瞒住我的慧眼?我邪着眼,暗暗的说。
    后来我才发现,当看到李仁雅飞扬跋扈或者是嗲声嗲气的说话或者乖巧楚楚可人的时候,袁瑞就会指桑骂槐,出言中伤,而言词也相当恶劣,完全可以用“不堪入耳”来形容。
    “臭女人,长得一副清纯无辜的样子,美丽的外貌真他妈纤秀细致,漂亮动人啦,只可惜背后隐藏的却真他妈一颗蛇蝎的心肠……”袁瑞像在跟自己说话一样对李仁雅指桑骂槐。我真有点佩服她,说这些话时,她居然也能镇定自若,还有点气宇轩昂不可一世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样子。
    李仁雅刚开始的时候听到这些恶劣的语言还会把袁瑞给盯着,眼神里流露的有一种无处宣泄的气急败坏,但没有想到她越恨越气反应越大反面成了袁瑞的催化剂,她骂得越是来劲儿,根本就是目中无人。
    “骂你了,不服气啊?怎么着,就骂你,臭女人!有种的就和我对骂,单挑啊。在这群莱鸟面前总装得像一只待宰的羔羊,你算什么意思啊?”袁瑞得寸进尺,不给李仁雅好脸色。虽然她是我的好朋友,但是每到这个时候我就觉得这女人的嘴脸怎么这么丑陋啊,怎么可以随便骂人还至人于死地一点情面都不留真是赶尽杀绝啊。
    刚开始的时候,我看到她俩这种“敌动我不动”的战争,还真有点替李仁雅叫屈的,但时间一长,我觉得这里面肯定有文章,否则袁瑞也不会这么无中生有的得意忘形了,于是我也没有再管她们这档子事,更对这里面的是非曲直毫无兴趣了。
    当然,李仁雅也是自讨没趣,因为她老是缠着那几个令人生厌的讨厌鬼,虽然自己也是有夫之妇的人了。尤其是顾奇,我估计这跟顾奇长得挺有前途的外貌有关吧。
    而事实上,我是有点讨厌那帮家伙,对他们曾经对我的态度很不感冒的,所以很快的李仁雅连我这个无形的精神支柱也给失去了。我想我真有点讨厌她了吧,当然讨厌一个人跟爱上一个人都是没有理由的,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个理由来的话,我估计是因为她的性格吧,因为她的性格恰巧是我不怎么喜欢,甚至叫厌恶。与我理想中的性格完全背道而驰南辕北辙。
    而事实上,任何一个有点常识的人都可以看出来,李仁雅老缠着四个讨厌鬼还不是别有所图。她肯定是红杏出墙喜欢顾奇了。果然!因为不也多久也就是她顺利的坐上部长宝座甩掉错人的时候这便属于公开化的东西了。她看顾奇的那眼神总是深情款款,暗送秋波往往会让那些把持不住的人久久的余热尤在。总之不过就那回事儿。里面的那丝怜爱足可以让无数英雄折腰。
    而顾奇那小子居然不识抬举,老对人家李仁雅不领情,还不紧不慢,不理不踩。他好像丝毫没有要和李仁雅在一起的意思,甚至对她有好感都谈不上,搭不上边儿。天底下居然也会有不喜欢美女的男生。我就不信!!
    我真有点佩服他了,在美媚面前,竟然也把持得住。男人能够在美女的主动攻击下也能坐怀不乱也算是达到了英雄不“折腰”至高的境界。
    可是顾奇却有很多女孩想接近他,这人就是不一般,因为他总是回避而顺利的脱身,估计金庸笔下的“乾坤大挪移”就可以这样演译了。
    但有时我也会怀疑自己看到的都是些假象,我甚至怀疑顾奇在感情面前是不是有点冷血?但都是怀疑,没有证据,仅此而已。
    后来我差点恋爱了,太突然了,让我几乎忘了自己的辛酸史。
    恋爱这种事在袁瑞的眼睛里全是些“无谓的牺牲”,因为她是一个感情冷血的人,至少在当时。而在我却完全不一样,因为暗恋了也是一种美,可以让我忘乎所以而为之心动而行动。老祖宗传了几千年的矜持在我这一代就被扼杀了。
    那个人很有风度,而且又高又帅,和惯用的校旱男主角差不多的体型和外貌,只可惜他没有当上男主角。
    他高他帅,至少在我昏头时候是这么认为的。也许是因为他的够高的海拔也许是因为他的风度更也许是因为他的声音,和顾奇一样动听的声音,所以我对他一见钟情。
    都什么年代了,还相信一见钟情这玩意儿,偶尔我也会这样劝自己,但暗恋的人都是傻气失去理智的,所以我也成了世界上再一个验证一见钟情的在成功率指数上的实验品。但值得庆幸的是我对这份感情收放自如,所以等那三分钟的热度过后,我又鲜活了。
    在这分感情刚刚萌芽的时候,袁瑞那种感情冷血的动种都对我说她愿意举双手双脚的支持我,我很感激,毕竟难得。因为冷血动物的血终年都是冷的,要热可能也是时来运转微乎其微的机率罢了。
    可能是因为歌词有说“暗恋也是一种美”,所以我一开始我便把自己整个儿给融了进去。正所谓“给了点颜色,就当是开了染坊”。他叫苏磊,是我们学校其它学院的。和他认识完全是一种阴差阳错,喜欢他更是荒唐可笑。直到今天合家欢乐的今天回想起当那些举动让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太孔雀以至于一时失去了内佥。不信你继续往下看。
    恋爱总得有条红线吧,可是我们这条红线却不是月老牵的,而是“雨都”多变的天气让人讨厌的雨,所以这种有违天理不顺外人意的爱情只能以失败而收场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这似乎一开始便注定了的结局,而我却不自知。
    我在烦人的雨水世界里,慢慢的知道这个城市为何会用“雨都”来冠名,以及出名。我算是开眼界,长见识,醒大脑了。但我也烦了,因为这隔三刹五的大雨小雨,晴天霹雳,空中飞泪总会让人郁闷让人胸口堵得慌。
    周末的傍晚,天空竟下着冷冷的雨,行人的伞尖滴答着从伞脊上流下的雨水。以前我一直是喜欢雨的,尤其这是久负盛名的“雨都”的雨,因为它没有大工业的污染以及极好的花花绿绿和山山水水让我觉得这雨也清澈,通透,晶莹,以及被雨水洗过后的清香以及清草的味道,湿着的树叶子,洋溢着芬芳的雨后大地,整个世界的元素都闪烁着水色的光芒,而且下雨之后,那种格外的舒畅有心情,别提有多惬意。可是如今我却很讨厌,太多的温存让人觉得太烦太腻。
    而如今,毫无防备,没有带雨具的今天,我却用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态度去厌恶它,去仇视它,恨不得把天给戳一个大窟窿,让水都倒大海里去或者让天自食其果的饮恨败北得了。
    我抬起头,让雨水狠狠的打落在我的脸庞,居然不痛。我毫不顾忌周围的人大声的说:“下吧,下吧,反正你是打定主意玩儿我。我豁出去了。” 我喘了喘气,用手擦去脸上的雨水。还真没想到这雨不下则下,一下就是惊天动地呼天抢地。
    雨似乎就打定主意给我好看,让我出丑,成为落汤鸡了。
    于是我恼火无助向前,但虽然很恼火,却无能为力,六神无主。此时,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冒雨前行,因为我在雨下得不是很大的情况下是从来没有习惯要找个地儿躲雨或者趁机看美女帅哥的在雨水中的样子,也许可能会让美丽打折扣。
    我豁出去了。竖竖了衣领,任凭头发被雨水无情的淋湿,湿湿的搭在我的双肩上。
    风,凉馊馊的,好冷啊!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在秋天。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一点也不顾及形象而在路上乘雨狂奔去,因为此时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心里只想到,管他妈那么多的形象,那么多风度,我真他妈通通抛之脑后。于是我抱着书包小跑在校园的马路上,报到也让我难看的马路。
    我估计那时的我一定像一个疯子,刚从疯人院跑出来的那种。
    “同学,给你伞啊。”当我一心一意拼命前行的时候,前面的路被一个天外飞音给挡住了。与其说是天外飞音,还不如说是天外音乐,因为对方的声音实在很好听,有一种让我以为是错觉的错觉。
    我抬起头,发现自己的前方伫立了一位友善的handsome boy。虽然是大雨天,但我依然把他看得很清楚,我断言,他是一个帅哥。仅凭他的声音,他伫在那里似一防风墙的感觉就足矣。他很有诚意的把伞递给我,而我却没有伸出手去。
    当然,在他面前我根本没有必要故作矜持,而事实上我也没有。因为我分明看到他只有一把伞,我这人就不爱莫名其妙的接受别人的好处,当然不是怕只是不忍。
    “谢谢你,不用了,你还是自己留着用吧。”我礼貌的谢绝,不识抬举的吐出了几个字。眼看就要到手的好事就这样飞了,心里难免有点舍不得却又无可奈何。
    不管当时的他会以为我这是在故作矜持,还是为了充分的“怜香惜玉”,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强忍着自己想要的欲望,然后逃掉。
    “没事,我一个大男生的,淋湿有什么大不了的。”他说,态度诚恳。
    可他的这么一说,却让我真有几分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了。因为我根本没想到这男子气慨在他的身上居然会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天衣无缝还帅气十足。
    当时我就在想,如果是那四个捣蛋鬼看到我这副似人非人似鬼非鬼的尊容,不笑破肚皮才怪呢。更不用说送伞给我了,我估计他们逃跑的那速度比当年那个黑人短跑冠军还要厉害百倍。
    “那我们一起走吧。”我说。因为故作矜持不是我叶枫,更何况人家伞的主人都如此有诚意了,我又怎么好拒人于千里之外呢?不就是打个伞么,我有必要吗我?再说了假装矜持害苦的却是自己,而也伤了别人的自尊心,损人不利己的事还是少做为妙。
    “你大一的吧?”他撑起了伞遮住我代替了那个简单的“行”字。
    “是啊,我大一的,你呢?大二的吗?”我很有礼貌的问。虽然我一看就知道他是大二的,但我还是问了。因为这样可以体现我的礼貌外,同样也是出于“礼尚往来”的必要。在潜移默化的思想里,大一的男生一向都是小肚鸡肠,没几个像他那么慷慨的。所以我想都没有想便知道他的年级。
    “是啊。你是哪个院的?”
    “……”
    “……”
    就这么他一句我一句的闲聊,宿舍区的大门很快就在不远处向我招手。此时的我真有点感慨什么叫光阴如剑,什么又叫度日如年了。在他的保驾护航下,我没有成落汤鸡,相反,先前湿去的衣服几乎已经干了,很是感激!在聊天的时候,我们互留了电话号码和姓名。这几乎是习惯性的动作,谈过几次过相互留下一个电话号码然后永远都不再打对方的电话或者日子久了就干脆的懈下号码以清除空间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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