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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书到用时
    会大元帅府的路程才走了一半,我也不忙,反正布拉姆斯叫我听纳兰吩咐的,什么时候回去都无所谓。现在还早,我正好看看奥兰多城,以前是没有那么多自由可以晃荡的。屁股下面这匹好真是匹好马,听话不说,坐起来还稳稳当当的。马背上面的我拿出布拉姆斯那封信,心里面想只好明天拿给纳兰了,刚刚居然看美女看得把这个事情忘记了。还有纳兰看上我哪里了,为什么要让我继续做奴隶呢?难道……我心里面嘿嘿地淫笑起来。
    当我想的正高兴,我发现身后有个东西砸了过来,我伸手一抓,把一个布包捞在手中,包不重也不厚,里面好像是本薄薄的书。
    一个声音说道:“想什么美事呢?笑成那样!”
    “阿拉琼斯!”我认出了声音的主人。
    “大元帅府我再也不想回去了,等你那么半天才从丞相府中回来。包裹里面是我答应你的东西。”
    这时的阿拉琼斯一身旧麻布衣服,看着是个四十多岁的普通汉子,这样的人放在大街上一抓一大把,谁又能想到这个邻家大叔会是那个黄金狮子呢?
    我笑了,因为阿拉琼斯的这身装扮,打开包裹里面的书,有的地方字被印在了一起,显然是墨迹还没有干透就被压过,这本书看来是阿拉琼斯连夜写好的。
    我知道是什么了,也不多说,想想把手中的剑扔给阿拉琼斯:“这把剑劈树砍柴还行,还可以卖两个钱,你拿去,你们路上用!”
    阿拉琼斯接剑看看,笑笑:“哈哈,这种公子哥做样子的剑你也用,出去不要说是我的学生。”
    然后剑又被他扔了回来。他神秘地笑着说:“钱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保证把沙迦养得白白胖胖的!”
    咦,看来阿拉琼斯也有我很多不知道的地方。
    ……
    我在城中晃荡了大半天。直到天要黑的时候,我才回到大元帅府,老远就看见舒图在我的小屋子门口等我。
    看我回来,他急急忙忙地说道:“你怎么才回来?再晚回来一会,就赶不上了!”
    我正在奇怪,什么赶不上了,舒图已经拉着我跑。来到早上那个偏厅,刚刚看见布拉姆斯要出去的样子。他又恢复了昨天晚上分手后的那种类型的打扮,不过今天换了一套米黄色的。
    见到我来了,他也不问我吃饭没有,纳兰叫我干了什么,只说道:“正好,你来了,一起去,一起去!”
    和早上那两个侍卫一起走,我发现我们去的地方越来越热闹。要到地头时,我已经知道布拉姆斯要去哪里了——莱茵河边的梦摇乡。
    梦摇乡是奥兰多城中繁华奢靡的一个缩影,是奥兰多一种光彩也不光彩的标志。这里有挥金如土的豪客,这里有风雅的歌辞,这里有霓裳的舞,这里有纸醉金迷的笑,这里也有卖儿卖女的哭……这里其实很符合布拉姆斯这样的公子哥身份。昨天他也是来这里了吗?我暗想。
    梦摇乡临河开满了大大小小的妓院,有的档次高,有的档次低,旁边一望无际的莱因河上,也泊满了几十条精装的花船,只要你有钱总能找到合适的地方去。布拉姆斯选择了一下,最后在一家冷清的但档次很高的妓馆门前下了车,马上有小厮过来招呼我们的车辆和马匹。
    进了门,早有一个貌美非常的艳妇上前迎接布拉姆斯,没有“公子你好久没有来了,小红想你了”之类的话。在布拉姆斯对艳妇说了句“招待好我的人”以后,艳妇就带着布拉姆斯消失了。其实布拉姆斯那个话有些多余,和我同来的侍卫舒哈、舒达显然对这里熟悉无比,舒哈还悄悄告诉我:“到时候你说找那个叫曼琳的!”
    艳妇回来的时候,舒哈、舒达早已经自己找老相好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艳妇眯眼笑着:“舒特侍卫,你第一次来,男爵阁下已经打过招呼了……”
    看来到了哪里脂粉都是一样的,无论是迪兰还是奥兰多,既然布拉姆斯放过话了,我也不等她啰唆完,想起舒哈临走时的叮嘱,我道:“我今天就要那个曼琳。”
    艳妇格格大笑,让人把我带到了大厅后院的一个房间。这个房间倒也做得精致,墙上有些我看不出好坏的字画,桌子上面摆着薰香,看来这个曼琳在这里也是有些分量的人。
    我正打量墙上的字画,有人推门进来。
    “看不出,‘魔鬼兰’也喜欢字画!”刚刚的艳妇走到我身边。
    我看了看没有别的人进来,有些疑惑地道:“曼琳呢?怎么还不过来!”
    我的话让艳妇再次格格笑起来。
    “是你?”这时我再重新打量这个艳妇,其实她年纪不大,也就和布拉姆斯差不多,比起三十多的我来小了许多。只是打扮得很成熟,刚才的妆化得很浓罢了。
    ……
    第二天,舒哈发现我从曼琳的房间里面出来,嘴巴大得可以同时塞五个鸡蛋进去。
    后来出现的布拉姆斯把我拉到一边,才问起昨天纳兰那边的情况来。我照实说了,包括忘记送信件的事情。他也没有怪罪,只是说:“那今天重新送一封!”说着从怀中拿出五六封信来,然后把我那封收回了。
    把信收回去以后,布拉姆斯对我说:“你去纳兰那边吧,如果今天回来得早,自己来找我,我们再一道出来。还有,如果纳兰问起来,我在哪里过的夜,你照实说,不必有隐瞒!”我私下想,你未婚妻未必会生气。
    ……
    见到一身劲装的堤堤娜时,我发现她暗暗皱眉。我有些疑惑,哪里不对了。她把我带到纳兰屋后的院子,那里十分宽敞,的确适合练习剑术。
    今天,纳兰没有像昨天那样,而是早早地在等我。在我来之前,她已经在那里自己练习了。
    我怕犯昨天的错误,见到纳兰先先把布拉姆斯的信交上:“尊敬的纳兰小姐,这是我主人的信。”
    纳兰接过也不打开,直接扔在了一边,然后说:“我们开始吧!没有其他外人的时候,你可以直接叫我纳兰!”
    我没有答话,看了看旁边的堤堤娜。纳兰接着道:“她不算外人!你先把你最好的一套剑法演练给我看看!”
    我一下子为难了,在做角斗士之前我是根本不会用剑的,做了角斗士以后,我用剑从来就是砍,再砍,没有多少套路,顶多是根据对手的招式临时应变。她让我表演,我却没有什么好表演的。
    纳兰见到我在哪里没有反应,问道:“怎么了?你随便来一套就可以了!”
    “我不会!”我难得地有脸发烧的感觉,想起怀中阿拉琼斯送我的那本书,说不定把它学会了我还能表演一下套路。
    “哼哼,还摆臭架子!”没有等纳兰开口,堤堤娜先说话了,今天我感觉我似乎得罪到她了。纳兰没有说话,斜眼看着我,显然和堤堤娜一样的想法。我只好硬着头皮忽悠:“我的剑法都是用来杀人的,表演的一套都没有!”
    我的优势就是脑域开发以后惊人的反应速度与远超一般人的力量,虽然我没有系统地学过这个星球上面的任何武技,但是凭着这些优势我往往能够轻松战胜对手。阿拉琼斯那样的高手,在我变成傀儡状态不好的时候也能战胜,哪怕他那种将源力运用到剑击的方法,在我外放源力的时候也能轻松应对。何况阿拉琼斯教授我的技巧真是一种搏杀的技巧,没有花哨的。所以我说我的剑法只是杀人的剑法一点也不算过分。
    堤堤娜对我的话不服气,抽出长剑来就说:“哼哼,我来试试看。”
    纳兰也不阻止堤堤娜,只是对我说:“你不要下重手,赢了就可以!”看来他也想给小丫头一点教训。我连连称是,我哪里会和小丫头一般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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