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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杀人如麻
    “没想到是个毛头小子,你是什么人?”东瀛海见房顶上的人只不过是个俊俏的弱冠少年,有些吃惊,口气就有点惊疑不定。
    “我是过路的,看这里风景不错,就上来瞧瞧。”徐福挠挠脑袋,心中暗暗叫苦,自己这点微末本事可不够用,连几乎是半个神仙的元霞真人都被他们杀了,自己还不得被这些人打成肉酱。眼下只有东拉西扯,希望可以转移他们的注意力,放过我也说不定。
    东瀛海听得大皱眉头,黑灯瞎火跑到万丈高崖的玄机峰看风景,就是傻瓜也不会相信,这小子定然来路不正,这里的事情不知被他看到了多少,传到江湖上恐怕大大不妙。如果被其他的十五派得到风声,以后想要得手就难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他算了,也省得麻烦。
    “既然你不肯说实话,休怪我们心狠手辣。”东瀛海一挥手,五个大汉就把徐福围在了核心。
    徐福料想,自己可以轻松地对付其中的两人,可要是五个人一起上,自己就算不死也要脱层皮。更何况旁边还有一个看不出深浅的家伙,这个假扮元霞真人的家伙,看起来贼眉鼠眼,但双眼光华内敛,修为要比这五个家伙高得多,自己就算单打独斗也不一定能够胜过他。可眼下已经没有退路了,自己就算不想打也不成了。
    “铮”的一声龙吟,徐福拔出背后的宝剑,一边嘲笑道:“你们这么多人欺负我一个,算什么江湖好汉。”他也知道这些人根本不会讲江湖道义,要不然白天的时候也不会那么多人围攻一群弱女子,只是希望能拖得一时是一时,或可有解救之法。
    “不要跟他废话,杀了他。”东瀛海惯走江湖,怎么会不明白徐福的校恒盘,自不会上当,单打独斗,那是傻瓜,他东瀛海喜欢的就是以多欺少、以众凌寡。况且这少年手中宝剑寒气逼人,刃锋上隐隐有青光流转,知道这口宝剑定非凡品,不由起了贪婪之念,断不肯放走送到嘴边的肥肉。
    徐福展开师父所传的“雪梅剑法”,剑走轻灵,与那五个大汉交上了手。数招一过,竟是迭遇凶险,这五人虽都是赤手空拳,但招招隐含内劲,势大力沉,确实不是庸手。而且“雪梅剑法”虽然精妙,与玄机派的“玄心剑法”有异曲同工之处,那就是这样的剑法适合体微力弱的女子,适合与人游斗,男子使来却有些格格不入。这一会的功夫,徐福就已经落在了下风。
    只是对方忌惮宝剑锋锐,不敢轻缨其锋,徐福仗着身形灵活,每每关键处得以化险为吉,所以还没有受伤。但像这样打下去,丧命也只不过是早晚的事。
    东瀛海见自己的手下稳稳占据上风,也乐得看猫抓老鼠,逗逗这小子玩,站在一边袖手旁观。只是他看似站的随意,实际上把徐福可能逃走的路线也给堵上了。
    那五人见徐福每每死里逃生,打得焦躁,下手愈来愈狠,其中一人忽地向徐福心窝处抓来。徐福身子扭转不及,眼看这一抓就要抓实,电光火石间徐福无路可退,只好拔身而起,想要飞出五人渐缩渐小的包围圈,却不妨站在一边的东瀛海随着飞起来,一掌拍在了徐福的腰间,瞬时徐福喷出一口鲜血,整个人如同断线的风筝,直落下深不见底的万丈悬崖。
    东瀛海摇了摇头,只可惜没有先将那把宝剑夺下。
    晴天碧海,沙儿正缠着屈夜天教她武功,以后也可以和阿福哥一起行走江湖,做一对神仙眷侣,省得自己变成阿福哥的累赘。没来由的心中一恸,险些晕倒,不安的感觉潮水般涌来,阿福哥,都已经好几天了,你怎么还没有回来?
    刘邦出了骊山,一路迤逦向东,直往泰山方向而去。在周王室的秘密典籍上记载得很清楚,泰山是中原龙脉之所在,得龙脉者得天下。只可惜故老相传,谁也不知道龙脉一说缘自何方,龙脉到底指的是什么。多数人都以为山川河流的走势即为龙脉,只要在适当的宝穴埋上自己的祖宗就可以坐拥天下。对此一说,刘邦不屑一顾。几乎所有的名山大川都被帝王相中,可也没见哪一个帝王可以将基业千秋万世地传下去,所以这龙脉可能别有所指。反正时机未到,自己现在也不可能有什么作为,不如到泰山上去勘察一番,说不定会有意外之喜。
    虽然体内真气充盈,但刘邦也不是很清楚自己究竟到了一个怎样的境界,前世的他倒是有一身功夫,招式精妙可惜是绣花枕头,那时的他耽于美酒佳人,根本就没时间练功。现在有了真气配合,在武功方面差不多可以独步天下。按说他可以以武入道,很快就可以御物飞行,但没有修炼的法门、口诀,他自己是无法办到的。而且,对于一个帝王来说,打天下凭借的是绝对的武力和绝世的智谋,会飞有什么用?
    没用上一天的功夫就到了徐福收服屈夜天的小城,三年的时间并没有给小城带来多大的变化。刘邦上辈子花钱如流水,现在身上婵娟所赠的钱还不够打一顿牙祭,这小城看起来还很繁华,不如想办法弄点钱,要想得到天下,首先就要有钱可以收买人心,再说,这天下本来就是我的,以后仍旧会是我的,所有的百姓都是我的子民,子民家的钱不就是自己的钱吗?
    想到了这一点,刘邦就留心打听这小城中的富裕人家。城南的赵家在这小城里算得上首屈一指的富豪,宅院宽广,房屋鳞次栉比,自然逃不过刘邦的眼睛。他已经打定主意,今天晚上入夜以后就来这里做第一笔买卖。
    夜色已深,更夫已经敲了子夜的梆声,街上的人早已经散尽,刘邦一个人踟蹰在大街上。他讨厌身上的白衣,颜色干净的有些虚伪,如果不是别无选择,他一定不会选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在漆黑的夜里,白色成了醒目的标志,讽刺得很。
    赵家确实很富有,亭台楼阁,水榭歌台,丝毫不亚于王侯之家。虽然没法与他前生所住的宫殿相比,但作为平民百姓,这样的奢华有些太过了。
    刘邦进了赵府,那些蠢笨的护院根本就发现不了他,但不知为什么,刘邦决的手很痒,痒得像要杀人,于是他秋风扫落叶般解决了所有的护院,每个人都被捏爆了咽喉,鲜红的血花一次次盛开在夜空中,落下的血液四溅开来,染红了刘邦的白衣,染红了刘邦平庸的脸,染红了一双嗜血的眸子。
    杀人也会上瘾,刘邦无法遏止捏爆所有人咽喉的冲动,他根本就停不下来。闯进所有的屋子杀光所有的人,可惜他们都在睡梦中,来不及发出最后的悲鸣,只能开出更多的血花来装点这个世界。
    只剩下最后一间屋子,刘邦看到了躺在床上熟睡的赵高,刘邦伸出手去捏住了赵高的咽喉,只要轻轻一使劲,又一朵绚丽的血花就会盛开。刘邦的手渐渐捏紧,可是他捏到这里就无法再捏下去了,一股庞大的力量护住了这脆弱的咽喉,赵高的脖子周围散发出淡淡的金色光芒。
    作了一千年的幽魂,刘邦自然明白这金光的来历,只是没想到人间真的有这种傻瓜存在。做一件好事不难,难得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更匡论十辈子。因其难得,上天冥冥之中会在这种人身上设下一层禁制,这禁制不到危急时刻不会显露,只有当威胁到性命的关键时刻才会引发。
    有意思,一个杀不死的人。刘邦玩味得想着,既然杀不死就让他活着吧,不过也得留下点纪念。刘邦看着床上青年清秀的样子,邪邪一笑,还是一个好看的男人,既然长得那么好看,不如就别做男人了。
    慢慢伸出手去,凌虐别人的时候,前奏也是一种享受,只为了期待那一刻快感的来临。距离实在太短了,尽管刘邦的手伸出去的速度、角度可以与鲜花绽放的美感相比,但还是很快的到了他要去的地方。
    握住了赵高的命根子,刘邦残忍地加大了手劲,剧烈的疼痛让赵高立刻从睡梦中醒来,只见面前一个人,浑身上下都是鲜红的血,那些血迹还没有凝结,一滴滴落到地上。那吧嗒吧嗒的声音在静谧的夜里格外清晰,赵高瞪大了眼睛一点反应也没有,竟是吓得傻了。
    无趣,被虐待的人不知道反抗真是一件无聊的事,刘邦没耐心再玩下去了,直接捏碎了赵高的命根,凄厉的惨叫划破了夜空,令人惨不忍闻。
    将因剧烈疼痛而晕倒的赵高扔回床上,刘邦开始四处搜刮宅子里的财物,金银珠宝实在太多了,根本就拿不了。刘邦不得已将所有值钱的珠宝放入怀中,而那些笨重的金银之物就在宅子里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埋了,以后有机会再来取。
    离开的时候,刘邦眉头一皱,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走了,好像太对不起自己了。于是找了一支笔,在墙上写下了这么几句话。
    国破城犹在,
    月落无二心。
    壮士守城中,
    夜半闻咳声。
    第一句表达自己家国破灭之恨,后三句隐含“周”字,也算是给自己的丰功伟绩留个记号,写完之后,把笔一扔,就接着上路了。刘邦怎么也不会想到,就这么一首牵强的歪诗在他以后的争霸大业上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应了那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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