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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风采服装设计公司,设置于台北市敦化北路一栋隶属于“蹄金集团”的双并大楼,三十五层的超高大楼像双子星般耀眼伫立,内外新颖而高科技的设计,是出自展昭云一时的“心血来潮”。
    而蹄金集团的总公司并不在这里,展昭云偏好位于仁爱路椰林大道上的另一座商业大楼,总公司便设在那一边,他的办公室当然也在那儿。
    这些于欢早就经由展昭云的母亲柳虹红的口中,知道的一清二楚了。因此今天她第一天上班,一点也不用担心会遇上展昭云,她搭乘着快速电梯,来到三十五楼,风采总经理的办公楼层。
    “展妈妈,我来报到了。”秘书小姐得到柳虹红的指示,使于欢在第一时间便被迎进总经理办公室。
    “欢欢,路上辛苦了。”柳虹红放下正在签署的卷宗,高兴的站起来拉着于欢,在一旁的米白色牛皮沙发落坐。
    “不会,只是有些不能习惯台北市的道路规则,多绕了点远路。”她一想起先前下交流道,在每个路口看到的禁止左转路标,竟一时不能适应的直走了好远,才找到可供回转的路段。
    “本来是该让昭云去接妳的,可那小子居然也没告诉我一声,就跑到花莲去了。”抑虹红一说到那个越来越冷酷的儿子就有气,像个独行侠似的,连她有时候都找不到他的行踪。
    害她连于欢回国到风采上班的事,也都还没有机会告诉他。
    “展妈妈,别生气,昭云不是小孩手了,他行事自有他的理由,妳就别为他担心了。”于欢软言相劝道。
    “谁担心他来着?”柳虹红赌气的哼了声。
    于欢但笑不语,不管孩子长得多大,永远是父母眼中的小小孩,这是她出国这些年来,父母亲常常去看她的原因之一。
    于欢在风采有自己的设计室,同样在三十五楼,在了解公司的一切运作情形后,她马上开始着手进行有关在法国开店的设计图稿和企画案。设计衣服对她是轻而易举的事,但企画案就让她有些慌忙,要如何让设计出的服饰,一举攻占对知名品牌已有根深蒂固情结的法国市场,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接连几天,于欢总在公司忙到很晚,才回到她在台北租赁的公寓。
    投注了全部的心力在这件她独立执行的企画案上,于欢想对自己证明,在法国所学的七年不是白费心血的。
    对于欢而言,这也是对昭云证明她能耐的机会。
    整整一个星期里,好不容易企画案底定,于欢在同柳虹红讨论,略作修改后,便着手进行设计稿的部分。
    而她的企画案在隔天早上被交放到展昭云的办公桌上,于欢不知道这件进军法国服装界的企画,在经过柳虹红之后,还得呈上会报。
    刚好从花莲回来的展昭云,进到办公室看到的第一个卷宗,便是于欢的企画书。
    他花了一个上午研究企画案上列明的各个细节,其中的市场分析、流行趋势、服装走向的说明让他惊奇得眸光一亮,他几乎已经可以肯定,这个企画案将会为风采在服装界又刮起一阵旋风。
    他打电话到风采的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小姐告知总经理出门,人不在公司的讯息,他思绪一转,心想,下午再过去找他老妈好了,没告诉她一声就到花莲去,他得先做好被炮轰一顿的心理准备。
    他看了看企画总监的名字,LINDA,是新进人员,他想了一下,印象中风采的设计群里没有这个名字。
    记忆里好象听老妈说过,她又从法国挖了个难得的人才回国。大概就是主攻法国市场的新任首席设计师吧!
    法国,这个母亲好几次找他一块儿游走的国度,而他却一次都没成行过。
    他在躲避什么吗?或者是不想再接续起他和她的交集?
    在她刚离开他的日子里,坦白说,他非常的不习惯,她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总在他梦境的最深处拂掠而过,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有种牵肠挂肚的担忧,为了于欢。
    是因两人打小一直从未有过分隔如此遥远的一天吧!
    在经过他自认为的“过度时期”后,他选择投入一连串的忙碌,来遗忘那些令他念念不忘的场景,那些有于欢共同参与的每一段回忆。
    直到今日,他不得不承认,她已在他心底根深柢固地深植了。
    只是,他还是不想去法国看她。
    他自问原因,却怎么也答不出来,只能说那是一种放逐的自我催眠,总有一天,他会完全习惯没有她同行的日子。
    如同他每日批示的公文,展昭云签上了他的名字,将这件企画案搁在一旁,准备当面同老妈和设计师一块儿讨论,他耩续详看其它等菩批阅的卷宗。
    夕阳的余晖让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片金光中,转瞬渐渐暗了下来,灯火相继被点燃,将夜晚中的台北变成一个闪烁耀眼的珠宝盒。
    展昭云驾着他的白色奔驰轿车来到敦化北路的“风采”,从地下停车常蝴搭乘专用电梯抵达三十五楼,心想,母亲应该还在公司。
    不过他却扑了个空,刚要下班的秘书告知他,柳虹红在五分钟前刚下班。
    他示意秘书可先行离去,绕了一圈打算也离开时,看到角落的一间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好奇的走上前,他看到樱桃木门板上挂着一个吊牌,白金底上有个烫金的名字,LINDA。是那个主攻法国市场的新任首席设计师。
    展昭云心想,她还真认真,这么晚了还留在公司,轻敲了下门,他听到一声软哝的响应。
    推开门屝,他看见一个背对他的娇小人影,正埋首在设计台面,笔杆在薄纸上迅速移动,不停勾画着,室内静悄悄地,只有绘图的沙沙声。
    她没有抬眼望看来者何人,现精会神在一张张设计稿上,一头乌黑的长发用一支红色的粉彩笔巧妙地盘在发顶上,几撮发丝凌乱的垂落肩上,她动作优雅地撩过一绺掉落在脸颊上的青丝顺往耳后,展昭雪着迷于那白瓷般的颈部,不由地出神细看。
    他慢慢地来到她的桌前,等待她发现他的存在。
    彷佛感受到他炽热的凝睇,于欢先是注意到设计台前站着一个属于男性的高大身影,职业本能的让她先盯视着那意大利手工缝制的铁灰色西服,视线逐渐往上,入目的是搭配得宜的银蓝色丝质领带,底下是雪白的衬衫,然后她看到他的面容。
    她顿时像被定住般,瞳孔放大,只能被动的看着他嘴巴开阖着,耳朵却像一时矢聪般,完全听不到他说了些什么。
    是昭云。
    七年不见,他变得更成熟稳重,一头黑发不驯地敌落额前,他的目光是惊讶多于欣喜的,她忽然想起,她是他的“天敌”,于欢因慌张而突兀地站起,不料脚背撞倒了椅子。
    展昭云看着原本专注在图稿上的女子,先是研究了他的衣服老半天,才慢慢仰起浏海覆盖的小脸,清灵秀丽的脸庞让他有一瞬间的眼熟。
    像尘封已久的记忆突然被开启般,展昭云的心重重地震了一下,他讶然地想起来——
    是于欢。
    “嗨……昭云,好久不见。”展昭云那充满威严的俊逸身影占满于欢美丽的圆眸,她用尽全部的力气,才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轻快而“客气”。
    “欢欢,怎么是妳?妳是LINDA?‘风采’的新任首席设计师?”他有些不能置信地瞪大炯亮的黑眸。
    “嗯,承蒙贵公司不嫌弃,愿意给我这个机会。”于欢世故而礼貌的说着。“LINDA是我在法国学校用的名字。”避开他灼烫的目光,她弯腰拉起被踢倒的椅子。
    “对了,我想起来了,曾听我老妈提起过,妳在法国学服装设计。”恢复了一贯的冷静,展昭云缓缓说道,犀利的目光不住地捕捉着于欢身上七年来的变化。
    她变得成熟而妩媚了,七年前的她像朵含苞待放的蓓蕾,而此刻出现在他面前,脸上带着一抹绝美笑容的于欢,则像朵完全绽放开来的娇艳玫瑰,看似可亲,但展昭云可以感觉到,她正张开着无形的花刺,疏远而淡漠。
    于欢已经不再是七年前,那个如青苹果般清新而纯真的她了,她像是戴上了一张名为长大,实为陌路的面具,甫一开口便是挑明了跟他划清界线。
    一时之间,他竟有些不能适应,他早已习惯了她对他的依赖,不再事事让他操心的于欢,令他有种失去她的感觉,两人不复以往的紧紧牵绊与相系。
    “嗯,如你所说的,我找到了‘适合自己走的人生道路’,一头栽进了服装设计的世界里,法国一待便是七年。”他搜索的目光炙热而锐不可当,她有哪儿表现得不妥吗?
    “恭喜妳,相信妳必定有相当的成绩,才能让我妈花尽心思,将妳从法国那边给挖角回来,为‘风采’效命。我记得她说过‘不是难得的人才,是进不了风采的’。”这绝对是真诚的赞颂,展昭云怎么也没想到,于欢会走上并不容易进入的服装界,这行业所需的才能和学识,可不是门简单的功夫。
    “是啊,刚开始是相当辛苦的……”想起昔日迷糊又粗心大意的自己,光是学法文就差点要放弃了,还好有小阿姨在一旁帮着她。
    “妳真的变了很多……”展昭云站近她的身旁,俯看着她仍然娇小的身子,现在的于欢已不再是昔日总爱黏着他的小女孩了,她的转变是他从未料想得到的。
    “是啊!人类真是一种变量很大的动物,我也从没想到自己会有今天。”于欢抬眼看着展昭云若黑晶石般的眼中倒映着她的身影。
    一阵因他贴近而引发的颤栗,让她不安的退开一步。
    展昭云几乎可以确定,她在避着他,这让他很不高兴,非常的不高兴。
    可是这又太矛盾了,她,于欢,是他自小躲都来不及的“天敌”呀!
    “妳的企画书我看过了,详尽而周密,欧洲市场有妳主持,我相信‘风采’必定会造成一股让西方人不容小觑的旋风。”他取出她的报告书,沉甸甸的重量是她这些时日来的心力。
    “真的吗?你真的这么认为?”他的肯定已是她最大的喜悦了,一时之间于欢也忘了要探究企画书怎么会流落到他手中,七年的时间和心血因他的称赞而变得有价值。
    “嗯,我相信以妳的才能,这个企画案必能奏捷。”他看到于欢圆溜溜的大眼因他的赞美而发亮,像个得到糖吃的小女孩般兴奋。
    “昭云,我一定会让巴黎的发表会成功的,你等着看。”为了他,于欢在心中起誓。
    “于欢……”她的改变让他有一些的不习惯。
    他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她总是依赖着他、麻烦着他的那些时光中。
    室内平和的氛围渗入了一丝骚乱,于欢凝视着昭云英俊的脸庞几乎忘我,蓦地,她才回过神全身僵住,没想到自己一时不察,竟放松了的心情,她想起自己不该占用昭云太多的时间。
    “已经很晚了,我要回去了。”斥退心中那份想同他再多说些话、聊聊这些年来两人没有彼此的日子里是如何度过的念头,于欢胡乱的收拾了一下,提起她的白色背包,准备离开工作室,同时躲开展昭云。
    “我送妳回去。”他下意识的说着。
    “不用了,我自己开车来上班的。”像仓皇出走般,她快速地跑进电梯。
    “欢欢……”展昭云望着关阖上的电梯,说不出是怎样的惆怅。
    七年前,于欢离去时,在火车上那敛去天真无邪的成熟脸庞一直萦怀不去。
    直到七年后的今天,展昭云仍能清楚地记得,她眼中那抹像洋娃娃般毫无神采的淡然。
    像是看透了所有的一切,不再执着……
    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在无心交通的状况下,还能将人车平安带回到家,于欢直到虚软的躺卧在床上,心口哽住着的情绪才如山洪爆发般,无法抑制而泪流满面。
    昭云,在她毫无心理准备下,就那么突如其来的出现在她面前。
    他还是那么的优秀,时间将他涤练得更加沉稳内敛,浑身充满王者的领导气息,她想起财经新闻里对他所作的评语——一个让人不得不臣服的商场君王。
    他称赞她,那是从未有过的。以前的她总是惹得他大吼,一点小事也能把它弄得不可收拾,而那个善后的人就是昭云,想必他一定常常在心底抱怨着她,却又不能甩掉她这个“天敌”的牵累。
    今日一见,原本她以为深深埋藏的感情,竟就这么轻易地涌现上来,霎时溢满心头,她好不容易才稳住身体里窜出的颤动和激切,不让自己摸进他的怀里,她是那么地想念他呀!
    七年了,她对昭云的爱,一点也没减少。
    但今日他见到她,只有惊讶没有重逢的喜悦,只怕他已经在愁苦着她再次的出现了。
    想必今晚的见面对两人而言都是个意外,昭云知道她在“风采”,以后大既就不会常来了,免得再碰上她这个“天敌”。于欢悲叹地想着。
    接下来的日子里,于欢全心全意地投入进驻欧洲市场的执行工作,她同柳虹红研究着时机、代理商和发表会的一切细节,不去想她和展昭云那一次的碰面,那会让她好不容易掩藏起来的感情再度溢出。
    她绝不允许自己再去烦扰到他,两人之间就这么冷淡而客气的生活下去,是最好不过的了,她暗自这么决定着。
    可是她仍不免从别人的口中、杂志上的财经消息中,不断的听闻到有关展昭云的近况,她总会不自觉地聚精会神凝听、细看,不由自主的想知道任何有关他的事。
    日子就在两人矛盾的躲避和忙碌中、一天天的过去。
    ╲千╲╱ 网雅何须大,书香不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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