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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一次,有个女孩子为他的伤那么在乎、那么担心。
    “没事啦,真的一点都不痛,你不要哭好不好?”真要说的话,他觉得她的眼泪比额头上的伤还严重。
    “你们男人啊,展现男子汉气魄时都不觉得痛,也不想想另一半看了会有多难过,你不痛她都替你痛了,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啦!”
    这老板娘和隆岳的臭婆娘一样啰嗦,要是以前他甩都不甩,男子汉流点血有什么好大惊小怪?那叫促进新陈代谢,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捐血时还能让血液保持在最新鲜的状态……
    这种屁话以前常放,现在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感觉她泪湿了肩膀,他现在只想一拳揍晕自己,并且完全同意老板娘的话,怎么可以害她哭!
    “琤琤,看我。”侧过头,早先提不起的狗胆,这一刻冲动便凑上嘴,擦过她颊畔,与偏过头来的粉唇碰个正着。
    啊,好软、好甜美!
    他吮住,厚着脸皮按祝糊脑后,牢牢贴吮。
    原来当禽兽也没那么难……
    意犹未尽再啄一下。“好了,你要不要赏我巴掌?”很贴心地帮她把手放在脸颊上,方便作业。偷香的代价就算要被砍一刀,他都觉得很值得。这招完全有效止诠了泪水,她脸儿红红,摸摸他的脸,再牢牢牵祝蝴的手。他懂了!咧开大大的笑,对老板娘说:“你说得对,是男子汉就不能让喜欢的人哭!”
    然后大大方方牵着她的手走出西药房。
    “所以现在,你算是你的男朋友对不对?”很不要脸地自己先争取。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去见你的家人?”
    “今天可不可以?啊,不行不行,太随便了,应该要先约时间。”
    “那我是不是要穿正式一点!靠!突然想起来,我衣橱里没有那种衣服,勉强算正式的也只有死鬼老爸娶我妈的那套西装……啧,好像真的要找时间去买一下……”
    他像个呆子一样晕陶陶地傻笑,一个人自问自答得好快乐,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此时的表现,十足就是平日最嫌弃的那种多话又啰嗦的菜市场阿婆……
    认识一个半月后,何必生终于要到她的手机号码。然后,他开始有事没事就传封简讯给她。
    问她吃饱了没?有没有睡好?早上做了什么?……
    此举吓坏了一帮兄弟。
    天哪、天哪!这是他们威风八面的生哥吗?他会拿着手机玩小女生的简讯游戏,还一边玩一边露出那种令人起鸡皮疙瘩的愚蠢幸福小男人的笑容……
    一群人跌破眼镜,不敢想象这么娘的行为他做得出来,幻灭得只差没学广告在地上打滚,哭喊“这不是肯德苦”……
    他一点都不在乎旁人怎么想,他是很认真、很认真想牵她的手走下去,所以他还买了一堆手语教学的书籍、录像带,每天找时间拼命学。
    虽然他没看过她在他面前使用手语,但是她不会说话,学起来绝对用得到,她应该是贴心知道他看不懂,他学起来的话,以后沟通会更方便。
    他还告诉老娘,以后她会有一个很特别的媳妇,并严正威胁,她要是露出丁点轻视和反对,他就和心爱的琤琤搬出去住,让她当孤单老人!
    他和弟弟出去喝酒,拿她的照片出来献宝,强迫他们认同他家琤琤是举世无双、霹雳无敌可爱。
    三弟不懂看人脸色,白目一句:“还好,没有特别可爱。”让他一拳揍飞出去。
    “干嘛打我?”好无辜。
    “何必问。”理由就跟他的名字一样,打得理所当然。
    再哀嚎一次,连大哥都嘲笑他。臭老妈,他要改名啦——
    还有一次,他们在每次约会的小公园,发现几只刚出生的小狗。
    没隔几天,狗妈妈断气了。
    五只初生的小狗狗仍偎在妈妈身边,呜呜咽咽的声音听起来好可怜,然后他就听见他身边的女孩也呜呜咽咽了……
    再然后,就换他头大了#蝴最见不得她难过,只要她不哭,天大的事他都肯做。他埋了狗妈妈,然后威胁利诱加拳头,总算找到两个朋友愿意各领一只回去养。
    剩下的三只还安顿在公园里,那里有个隐密的小树丛,他在纸箱上铺了旧衣服保暧,一边部还有谁可以领养。
    看她那么痛惜它们,问她要不要带一只回去养,她想了好久,摇头。
    他是不晓得原因啦,她说不行,他也没细问,但是她每天都会去看小狗,喂食它们。
    有一次下着毛毛雨,她好急地跑来,脱下薄外套撑开来替它们挡雨,自己去淋得一身湿。
    他赶来就看到这个笨蛋蹲在那里被雨淋。
    岳珊珊老是问他,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女孩子?就因为她漂亮吗?
    坦白说,这个问题太深奥了,他答不出来。一开始,是从那记清恬的笑容起了头,习惯了别人带着着异样的眼光看,就算不作奸犯科人家也不会觉得他是好人,但是她没有。她对他笑,完全没有杂质、干干净净的笑。
    他不知道自己哪一点让她相信是好人,他长得不帅,太过刚硬的脸部线条,不笑时看起来会很凶恶,连小孩都会被吓哭,但是她敢接近他,而且很真诚,没有保留地信任、依赖他。
    一次又一次,不知从哪里认定他很饿,带着食物来填饱他的胃。
    她很容易讨好,只要一朵公园的野花就能让他绽开笑靥。
    他浪荡了三十年,但是她有股沉静温柔气质,能挽祝蝴的步伐,让他想在她身边停留,看着她笑,心情平静而满足,那是一种类似家的感觉!
    她是个心肠柔软又善良的小笨蛋,对那种妻离子散的画面完全没有抵抗力,只要让她碰上了简直比当事人还难过。她太纤细,她可能是他大男人的臭沙猪心态作祟,看到就是会勾起保护欲,想要捞进怀里好好疼惜。他一直以为,他不会喜欢那种太脆弱的东西,粗枝大叶的性子总是不晓得怎么珍惜,小时候老妈给他们三兄弟买了漂亮的水晶饰品,没三天就让粗手笨脚的他给摔坏了。
    认识她时,她比水晶还脆弱,他明明知道的,却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想接近她,他告诉自己,只要小心捧好就不会摔碎。
    真的,他知道这次他会很珍惜,把她保护得好好的,只要是她想到的,他都会为她做到。
    这要不是爱情,还会是什么?
    原来,全心全意爱上一个人,真的会着了魔,全世界只看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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