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制分为:路,府,州,县。
路:想当于现在的省,全国共分十五路
府:首都、陪都及特要之地称“府”,由中央直接管理
州:路的下级区域,每个路分不同州
县:州的下级,
********************************路*****************|
*———转运司———刑狱司—提举常平司—提举学事司—|—府———州———县—
*正三———————————————————————|—牧—————————
*从三——————提点刑狱官————————————|———————————
*正四—转运使———————————————————|—府尹————————
*从四———————提刑使——常平使———学事使——|—少尹————————
*正五—副使————————————————————|——————刺史———
*从五————————副使———副使————副使——|———————————
*正六—判官————————————————————|—判官———知州———
*从六————————判——————————————|—推官————————
*正七———————————————————————|——————监县—知县
*从七—参事—————————主事————主事———|—巡检————————
*正八————————参事—————————————|—主事———判官—县丞
*从八—都事—————————主簿————主簿———|左右厢公事—参军———
*正九————————都事—————————————|—————————主簿
*从九—差遣—————————录事————录事———|—录事———巡检——尉
转运司:转运使、副使、判官掌一路财赋、又兼管监察官司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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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狱司:审查各州县案件,订立尸检,鉴证法例,刑狱官常驻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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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举常平司:提举常平茶盐公事掌常平仓及贷放钱谷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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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举学事司:掌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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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牧为虚职,无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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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刺史为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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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品级按县的大小而定,最高为京城内的县,正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