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流火,九月授衣”的老话儿对这时节的鹏城来说,那是天差地别。当北方的天气有了丝丝秋意、寒凉,而鹏城的九月一个字,热,非常的热。不过韩志谦别墅,由于三面环山,一面靠海,而且绿树成荫,比市中心要好些。
午后刚刚一场暴雨冲刷过,天空是瓦蓝、瓦蓝的。雨过后的空气,带着丝丝飘香的泥土的气息,弥漫了整个园区。绿叶刚经过大雨的洗礼,上面滚着一颗颗水珠,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是一颗颗闪闪发亮的珍珠!树叶绿得让人怜爱,小草在雨后更是青翠欲滴,迸发出勃勃的生机。一阵风吹来,树叶发出“沙沙”的声音偶尔会有一滴水珠滴在头上,感觉异常清凉舒服。
草叶上汇聚着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反射着阳光,闪亮夺目,当它落下时,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大自然的演奏的乐曲是任何音符都无法比拟的。放眼望去,这就像一幅幅巨大的画卷,那么宁静,那么安逸。
大地消除了自己的炎热,换上了一件清凉外衣,一扫刚才的暑热。植物吮吸了充分的营养,重新绽开笑脸,这时天空中架起了一组七彩的桥梁,远处池塘里的荷花瓣上的雨滴在玩滑滑梯—一滴、一滴的滑到水面上,溅起一圈圈涟漪。
方默南和胖叔两人,在雨后采摘房前的蔬菜,西红柿、黄瓜已经熟透了,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儿。
方默南摘下来,红彤彤的西红柿,甩甩上面的水滴,直接张口就咬,“嗯!味道好极了!”
“唔!”胖叔也道,“一口黄瓜的清香,能飘半条街。对味儿。”
“韩伯母,来点儿不?”方默南举手里的西红柿笑道,“绝对的纯天然。可不是超市买的能比的。”
“好啊!好啊!”韩妈提着方默南递过来的篮子。直接进到厨房冲洗了一下,又拿出来。把空篮子又递给了方默南,托着果盘放在走廊上的藤制的桌子上,她坐在藤椅上,手拿着西红柿,向方默南他们那样,直接咬着吃。
方默南看着韩妈优雅秀气的吃法。真是这种优雅简直是刻进骨子里的,随时随地都能流露出来的。
韩妈现在很开心,每天围着小孙女转,儿子、儿媳妇也孝顺,亲家更是和善,最主要的是他们活的自在。对就是在家里和家人面前的这份自在,惬意,当真让人羡慕的紧!
奔驰敞篷车,里面坐着一个俊美妖孽的男人,嘴角挂着一抹痞笑,一双摄人心魄的桃花眼满是笑意,看着正在菜地里忙碌的小人儿。他笑了笑,难为她。硬是把一身庄稼汉粗糙的衣服。嘟嘟囔囔的,穿出了一副优雅贵气的感觉。
见人情怯。也许就是他最好的心照吧!半年了,整整半年了,他拼命的把自己麻醉在工作中,像个拼命三郎似的,他以为他会忘掉,以为只是短暂的心动。没想到他也体会到了,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这半年来的变化让他兄弟都诧异,问他什么时候转性了,还以为他身体有问题了,以往是无女不欢的人,居然不找女人了。
这份心动而是被自己下意识的压抑在了心里,现在看到人就在眼前了,竟然有汹汹不可挡之势。瞬间就蔓延开来,再也不能自欺欺人,这一刻,他终于弄清楚了,自己的想法,即使这小丫头还没有真正长大,即使他还很青涩,但是,他知道,自己这次恐怕有点认真了。是真的栽了,心甘情愿的栽了。
心底一个声音清楚的告诉他,他喜欢她,想拥有她,这种迫切的念头,瞬间占满了脑海,而且这个小丫头带给她的,真不是一般的惊喜,他看着在菜园子里忙碌的小人儿,目光紧紧的跟随着她,欣赏眼光的从头到脚扫过小丫头,最后停在她脸上那抹淘气的笑容上。
这是不是上天对他的惩罚,惩罚他视女人如蔽履的后果啊!就这么远远的看着她,他的心就平静了下来。
夕阳的映衬下,她的肌肤如玉瓷似的,竞隐隐起了一层淡淡的红光。虽然在地里劳作,也遮掩不住身上那种由内散发出来的柔美宁静的气质,一颦一笑中她透出一种别样诱人的风情,成熟青涩,美丽懵懂,仿佛娇艳的玫瑰丛里,悠然绽放出一支百合花,令周围的花朵立刻沦为庸俗的凡品。
青春朝气,显现出原本自然皮肤的白皙光泽,睫毛长而卷翘,使得眼睛更加明亮有神,微微一眨眼,眸中光华流转,挺秀的俏鼻下,红润的嘴唇健康的粉红色,水润润的,更加诱人,头发只是松松垮垮地绑在脑后,梳的顺顺的,前面的刘海被偏分开来,露出光洁细致的额头,青涩的身姿微微仰着头如瀑的青丝随风飘动溢出刹那的美丽,不知不觉间那个小大人模样,严肃且一本正经的小丫头已经长成了一个娉婷少女。
而微微低头嘴角的笑容比九月的阳光更璀璨,一时间让他看痴了。
傍晚时分,天边的彩霞伴着忙碌一天回家的人们,“叭……叭……”韩志谦的车子摁着喇叭,“谁呀!把车子停在门口,正挡着路。”
韩志谦的喇叭声,惊动了房前的几人,“嗯!阿谦回来了。”方默南笑着说道,她看向黑色敞篷跑车里的人,由于刚才的暴雨,没有敞篷。这时车窗下滑,露出一张略显妖媚的男子面容。“呀!程世喜!” 程世喜穿着白色立领的衬衫,看着非常的清爽,衬衣的领子却一直开到第三颗扣子,显得既优雅整洁却又有些潇洒不羁。精致的脸庞,很英俊;眼角上挑,睫毛很长;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着,下巴的线条如刀削般汇聚到一点,硬朗中却有些妩媚;高高的鼻梁,浅粉色的薄唇,配上一双妖媚的桃花眼,是那种即便立在千万人中,当真鹤立鸡群,让人一眼就能认出。
程世喜听见她叫他的名字,心情好得不得了,随即一双桃花眼中染上点点笑意,温柔的化不开。
“阿喜!来了也不进去。”韩志谦走下车来,笑着道。“怎么来鹏城工作。”
程世喜回身,神情恢复如常,旋即顺着他的话道,“对啊!来工作,下个月阿贵不是快要结婚了,顺便参加他的婚礼。”他顿了一下接着道,“听说你弄瓦之喜,来看看我侄女。”
“进去吧!屋里说话。”韩志谦手里打了个请的姿势。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进来,方默南手里提溜着草编的篮子,从菜地里走了出来,“你们先进去,我去冲洗一下。”
方默南到院子里的水龙头下,先冲冲自己的手和脚丫子,上面沾满了泥。清理好自己,又把篮子里蔬菜,冲洗了一下。
“韩伯母好!胖叔好!”程世喜上前有礼笑着道。
胖叔笑着道,“好好!没想到在这儿也能见到你。”他认识这个俊的不像话的男人。
韩妈看着眼前让人过目难忘俊美的容颜,迟疑道,“你是……让我想想,你是程家老四,喜儿。”
“噗嗤……”方默南和胖叔抿嘴偷笑,喜儿让人想起了白毛女。
可韩妈不知道白毛女,对方默南偷笑,只以为她称呼人家太女气了。
“很高兴,伯母还记得我。”程世喜听到喜儿的称呼,嘴角直抽抽。
“你都这么大了,想当年你就漂亮的不像话,跟个小姑娘似的,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你依然俊美的让人难以忘记。”韩妈感慨道,“真是岁月如梭,一转眼你们都长大了,不知道结婚了没,有孩子了没。”韩妈现在亦如所有的升格为祖母的女人一样,见到成年的小伙子总喜欢问这些事。
“没呢!”程世喜控制着自己的眼神向方默南那边瞟。
韩妈一听没呢!“那可得抓紧点儿,我记得你比马修大对不?”
程世喜笑着道,“韩伯母好记性,我比阿贵大俩月。”年龄可真是他的硬伤,心里的一丝苦涩很快被压了下去。
方默南洗漱完毕,把洗好的蔬菜放在了桌子上,“你们聊,我去换身衣服。”话落方默南就消失在众人眼前。
等方默南在回来时,众人已经做到了客厅,方默南一身休闲服出现在众人眼前,上身是浅麻灰色的t恤,上面是个大大的憨态可掬的龙猫,是豆青色的马裤。端的是青春逼人。
程世喜道,“我先看看小宝宝行不行。”
“走走!我女儿漂亮着呢!”韩志谦只要说道宝贝女儿就乐的眼睛眯了起来。和程世喜一起去看看孩子。
他们很幸运小妮妮没有睡觉,睁着一双忽闪忽闪地大眼睛,自己玩儿的正开心呢!
程世喜从兜里掏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温柔的笑着道“这是叔叔送给小天使的礼物,可不能把小天使给看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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