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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隐私权(中)
    第四十章**权(中)
    柳下惠很满意凌然给自己办的案子,当小保安虎子找到柳下惠时,柳下惠第一时间想到了凌然,当然小保安虎子之所以成为了被告,也是因为柳下惠,因为他一时好心却给自己带来如此大的麻烦。
    胡非和李红也被法院判决离婚,李红也得到了大部分财产,并且得到损害赔偿。
    胡非对此很是气愤,胡非思前想后,感觉最终的罪魁祸首就是那盘监控视频,如果没有这个监控视频,他不会离婚,也不会失去大部分财产。
    胡非的律师朋友就是吴鹏,由胡非牵线,吴鹏做了潘金的代理律师,胡非和李红的离婚案,吴鹏也做了胡非的代理律师。两案结果都以被告败诉终结。
    胡非和吴鹏商量,既然离婚不可避免,但是这口恶气他还是想出的。胡非并没有意识到,两个家庭之所以破裂,最本质的原因就是他和潘金对各自己家庭的不忠,是他们一手造成了今天的局面。但胡非并不这样想,他把矛头指向了小保安虎子。在他眼里,是小保安虎子把他的幸福给破坏了,所以他要报复,要让虎子付出惨重的代价。
    凌然接待了虎子,虎子已经接到开庭通知书,距开庭还有一周的时间。凌然脑中快速搜索,这个案子的关键就是确认监控视频内容是否侵犯了胡非的**权?
    关于**权概念至今没有定论,法学界只是出现了众多学者的版本,一般认为:**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虎子把监控视频提供给柳下惠,这个行为算不算侵犯了胡非的**权呢?
    凌然对此也拿不定主意。凌然在网上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吮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凌然查到上面的法条,一股不祥的感觉袭上心头,虎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还真说不准。
    凌然又想到另一个问题,作为**权的客体**是指什么呢?何为**?凌然也搜索了相关内容,却也找不到肯定的答案。
    对**的界定,由于民族文化,人们生活习惯的差异,法学界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词来源于美国,即“privacy”从“privata”演化而来,意思是指与他人无关的私生活范围,在美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实质是一种范围非常广的概念,因而并没有任何一部立法或其他文件对**权作出明确而又具体的定义。
    早在1995年10月美国商务部电讯与信息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与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白皮书中认为**权至少包括以下九个方面:关于私有财产的**;②关于姓名与形象利益的**;③关于自己之事不为他人干涉之**;④关于一个组织或事业内部事务的**;⑤关于某些场合不便露面的**;⑥关于尊重他人不透露其个人信息之**;⑦关于性生活及其他私生活之**;⑧关于不被他人监之要求的**;⑨私人相对于官员的**。
    凌然思索着,胡非和潘金在电梯里激吻算不算**呢?
    根据美国商务部电讯与信息管理局的观点,第七条的内容,关于性生活及其他私生活之**。如果以此为判断依据,那么这样就可以断定监控视频内容是胡非和潘金的**。
    凌然很苦恼,搜索了半天,竟给对方找到很多有利的依据。
    正当凌然一筹莫展时,却接到法官的通知,原告胡非追加物业公司为被告。凌然看到这样一个通知,他心里很清楚,明白对方的用意,如果只告虎子,胡非他们得到赔偿的可能性太小了。但现在追加物业公司为被告,最终能获得赔偿的机会大些。
    凌然看着起诉书上刺眼的数字,胡非要求虎子和物业公司赔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这个数字对虎子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虎子来自农村,家庭条件很不好,家里指着他一个月的工资过日子,虎子一个月能拿一千五百块,即使这样他们家的日子也是捉襟见肘。
    虎子原本出于一片好心,却不想给自己惹了大麻烦。虎子在心里不禁喊冤,朴实的虎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做好事,却害了自己。
    凌然再次在网上搜索关于名誉权的内容。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可见,关于名誉权中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名誉侵权主要有侮辱,诽谤,泄露他人**几种方式。
    凌然看到泄露他人**这一种方式,感觉这个案子的最终还是落在**的认定上。法官如何认定,凌然根本无法预测。凌然心里没底,只能忐忑的等待。
    同时他也期待着开庭时间的到来,努力准备迎接这未知的挑战。
    (大家好,本人初次尝试写作,期盼大家的支持,如果能得到您的喜欢,将是我人生的一大幸事,也是我继续创作的动力,跪求支持,求收藏,求投票,求推荐,大家多提提建议和意见,在此先行谢过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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