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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美女之国
    龙霄骑着黑煞走得很远了,村庄里发生的事还在震憾着他,心中仍然还在流着血,这更加剧了他想变得强大的决心,有了超越别人的力量,有了可以主宰道义与公理的力量,他就可以帮助更多的人,可以让更多的人快快乐乐的活着。
    在这一瞬间,龙霄已将张来福的无情背叛、雪儿的忘恩负义抛之于脑后,善良与正义,热血与铁胆,毕竟是他生命的本质。
    在一望无垠的原野里飞驰两个时辰之后,龙霄已开始惊异起这个神秘美丽的桃花源的广阔来,以他对地理的了解,这里应该是中国与几个临国的交界之处,心中一直有个疑窦,如碧痕所说,要到这大明的京师应天府,其间还要穿越几个城市,那么整个桃花源的大小绝对是超乎他想像的,而这么大的一块地方,在当今的卫星、飞机等数不清的现代科技的眼皮下竟没被发觉,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甚至可以说这个机率几乎是等于零,可六百年来,这个所谓的大明王朝却真的做到了,离奇的做到了。
    龙霄是个善于思考的少年,他在否定了几种可能之后,终于肯定了唯一的一种可能。就在这里的上空存在着一个类似百慕大三角一样超级磁场,或者是另一类现代科学不能探测到的物质,才能让这里幸运的隐世数百年之久,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掉下崖后,身上带的两个指南针都莫名其妙的坏掉了的原因。
    想明白了这一点,龙霄心中更加坦然,先前的神秘感消淡了许多,这是个真实的社会,除了文明有些滞后,一切都是现实的,他必须习惯与适应这种落后的文明,他必须好好的来做一个——古代人。
    正想着,已进入一条青石铺就的大道之中,道路上马车竞驰,人物渐稠,热闹了起来。
    龙霄见路人们见到自己,都流露出一种异样的神色,知道自己一身破烂,留着一头与明朝人格格不入的短发,又骑着一匹高大神骏的无鞍黑马,显得一定是不伦不类,心中暗笑,也不去管他们,径直向前飞驰着。那些人见到黑煞的脚程,有识得货,都不禁大声喝起采来。
    不多时便到了一个城市,龙霄见高大宽厚的城门上写着“广州”的字样,想着碧痕的话,知道这里的城市都是以过去明朝的大城市命的名,也不觉得奇怪,纵马而入。
    进得城来,却见市井喧闹,人烟辏集,车马交驰,商铺如林,行人如织,其繁华之景,绝不输于外面的大城市。龙霄首先想的是:“当年惠帝带了两万多人进来,过了六百年,生子传孙,开枝散叶,想来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国策,这人口自然是不少了,不过这里还算大,居住倒也没有问题,但不知粮食够不够吃,有没有天灾什么的。”
    思索着不觉到了一个两层高的临街酒楼,上面老大一个金字挂匾,“品雅居”三个字写得绵里裹铁,行云流水。
    这些天来,龙霄肚子里的油水早就干了,口中又清又淡,闻到酒楼里飘来的菜香味,忍不住极其可怜的使劲?着口水,想到碧痕给自己的那几枚金币,心中就有了几分底气。跳下了黑煞,向店门走去。
    店门口站着一个笑容可掬的迎客伙计,一眼见到龙霄这付破烂怪异的样子,向上翘着的嘴角就拉了下来,生硬的道:“客官,有什么吩咐。”
    龙霄一见他的眼神,心中便道:“这势利眼真是天下流行,外国、中国、现代、古代,都是一般。”
    他实在讨厌这种人,再加上有那金币做靠山,便大摇大摆的道:“大爷听说你们酒楼的菜做得不错,赏脸来尝尝,还不安排个好座位。”
    那伙计听他口气托大,真是一付大爷的气派,又瞥见他身后的黑煞,倒也识得绝非凡品,怀疑是自己瞧走了眼,那笑容顿时又如魔术般的变了出来,点头哈腰的道:“是,是,还是大爷您的眼光好,咱们这里的东西,不是我吹,除了京城,没地方做得出来。”说着招呼另一名伙计来带黑煞去后院好草好料的喂着。
    那伙计来牵黑煞,却见没有缰绳可执,心中暗地称怪,无意中出手想去摸黑煞的鬓毛,黑煞忽的发出一声巨大的嘶叫,骇得这伙计一时屁滚尿流,脚下一软,坐在了地上。
    龙霄见状,连忙搂住黑煞的脖子对它好一阵宽慰与比划,黑煞极通灵性,终于肯跟着那伙计到后院而去,只是再也没人敢去摸它一下了。
    一边带着龙霄上到二楼临街的一间雅间坐下,笑道:“大爷,不知来些什么?”
    龙霄心想不能让此人的狗眼看低,但又不知该点什么菜,只好道:“把你们这里最好的菜拿两样上来。”伙计连连称是,又道:“不知大爷您要不要喝点好酒。”
    龙霄也想尝尝古代酒的滋味,便点点着道:“就来几两吧。“伙计一愣,道:”我们这里最少也是一斤一壶,客官,你喝不完可以带走。”
    龙霄摆摆手不耐烦的道:“少罗嗦,快去叫菜就是。”那伙计风风火火的去了。
    没多时,另一名伙计便端来三道香气四溢的菜肴,和一壶白瓷酒,道:“客官,这酒是本店的陈年花雕,这三道菜珍珠鸡脯、红焖牛腩、七巧鸭舌给您老下酒。”
    龙霄等伙计一走,当真是出箸如风,将几道菜都尝了一遍,只觉入口鲜香,回味无穷,不禁心中暗赞这里的人烹饪功夫还真不错,又从那壶中倒了一杯酒来,刚一沾唇,便感到清香扑鼻,喝入腹中,却无多大的酒性。
    龙霄此时这才明白,过去那些古典书籍所描述的饮酒高手,动不动就要抱着坛子喝,其实也并非完全虚构,以这酒的浓度,让现代那些啤酒大赛的得奖者来,未必就输给了他们。
    等到酒足饭饱,龙霄打着嗝慢慢站起,走到外间的柜台,见一个穿着圆领金钱绸服的胖掌柜坐在里面,掏出一枚金币道:“掌柜,算帐。”
    他见碧痕给自己的这枚金币少说也要接近一两,便等着那胖掌柜找补。
    谁知那胖掌柜拿起那枚金币也呆呆的望着他,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瞧了一会儿,那掌柜才用算盘“噼噼啪啪”打了几下道:“客官,承惠四枚官金。”
    龙霄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大声的道:“什么,这顿饭要四枚金币,你这是黑店啊。”
    胖掌柜站起身,皮笑肉不笑的道:“客官,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本店明码实价,童叟无欺,你吃的都是本店的招牌菜,骑来的马也用好料喂过了,四枚官金,可不算贵啊,不信你问本店这些老顾客。“
    龙霄环视左右,见旁边的食客都对自己露出不屑的神色,知道掌柜并没说假,但实在想不到金子在这里如此的不值钱,忍不住道:“那用银子,这一顿要多少钱。”
    胖掌柜怪笑着瞧着他道:“客官,你这是开玩笑了,这银子只听说过去的老前辈是用过的,但我们这里只有金矿,那来的银矿,这银子,古董店倒是能见到。”
    龙霄听到这么回事,一时差点晕倒,早知道这点金子买不到多少东西,他就随便点两个菜解解馋,这下可好,到应天府一路上的盘缠都成了问题。
    他掏出碧痕给的金币,正好还剩了一枚,龙霄无奈的道:“这枚金币还能买点什么干粮,我路上吃。”
    掌柜干笑道:“好罢,既然客官手紧,我就给你包二十个馒头带走,另外还加送你五个,想来无论到何处也够吃了。”
    龙霄不想在此久留,等到掌柜叫一名伙计送来老大一包馒头,一把拿起便走,刚出店门,就有人牵来了黑煞,龙霄跃上马,绝尘而去。
    一路匆匆,龙霄这才深深体会到这隐世的大明朝实是大得惊人,而且人口居住也十分的密集,村庄与村庄之间距离常常不过两箭之地,远和碧痕他们村有异。而且这里的女孩子也许是水土与习俗的关系,纵是村姑山妹,也多长得白?妩媚,身姿如柳,眉目之间藏着羞涩与娇柔,和现代的女孩子的那种自信与大方是大有不同的,不过倒也惹得男子更增怜惜之心。
    龙霄这眼中虽是秀色可餐,肚子里却吃足了苦头,馒头吃了两天,便令他难以下咽,晚上也只好在树林旁,岩洞里歇息,饱受了些风霜之扰。
    闲话少说,一路过了苏州、杭州、湖州,都是些人头簇动,商贾云集的繁盛之地,到了第五日清晨,大道愈加平坦宽阔,车马愈加穿梭不息,不时更有铁甲金盔的官兵在道路上往回巡逻,龙霄知道,是应天府到了,是这大明朝的京师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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