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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第一百四十八节 举步维艰
    第44节第一百四十八节举步维艰
    金凤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去的,那么艰难坎坷的一大段路,来时都用了九牛二虎之力,但回去时却似乎犹如一阵轻风一样地就飘回去了,丝毫没有任何的印象。
    她只记得,那个已经奄奄一息的郑天华,是被郑天贵和郑天荣给架着抬回去的,一路上还摔了好几个跟头,回到家里,就已经完全昏过去了。
    看到了自己这个小儿子的惨状,陈家容更是“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抱着郑天华怎么也舍不得放开,并连声埋怨郑天富的狠毒心冷。
    郑天富却犟着脖子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没把郑天华打死就已经算是对得起郑天华的了。
    陈家容端来了一盆清水,小心地将郑天华脸上的血污给擦拭干净,再给他换上了一套干净的衣服,这才将他平平稳稳地放在了床上。
    做这一切的时候,金凤一直都在旁边默默地帮着忙。
    陈家容却并没有任何责备金凤的意思,反而是在弄好郑天华之后停下来的时刻,轻轻地拉住了金凤的手,还将金凤脸上的泪痕给小心地抹去了。
    金凤的眼泪就更是止不住了,俯在了陈家容的腿上呜呜地哭了起来,哭得很是伤心。
    陈家容的手放在了金凤的头上,轻轻地抚慰着,眼泪也随着就流了出来。
    第二天,郑天华都还没有醒过来,只是脸色红润了一些。金凤就小心地往他的嘴里喂了几次蛋汤。
    看到郑天华这副青紫红肿的面孔,金凤就对郑天富充满了深深的恨意。这个心狠手辣的大魔鬼,对自己的亲弟弟也是如此的歹毒,他还有没有人性?如果哪天自己真的把他给惹毛了,说不定还真会把自己给打死。想到这里,金凤就感到了一阵透彻心骨的寒冷。
    金凤就感到有些纳闷了,自己昨天是偷偷地逃跑的,怎么他们就知道是沿着河边逃跑的呢?而且一追就追到了?似乎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没有逃脱过他们的眼睛。
    这一切绝不会是郑天华的告发,如果是他的话,他也不会送自己那么远了,更不会受到郑天富的毒打。那这一切又是怎么发生的呢?
    更令金凤感到吃惊的是,原来这个村里的人在追捕逃跑的媳妇的时候,竟然是如此的团结,全村的男人都出动了,在这么多人的追捕之下,那些媳妇们还怎么能够逃得掉?
    这样看来,自己想要逃离这里的念头,已经变得越来越难以实现了。
    难道自己真的就要被困在这里一辈子,这一生一世都不要再想逃出去?这又让金凤感到了深深的压抑。
    留在这里,自己能做什么?自己也只是一个没有希望,没有未来的行尸走肉,孤魂野鬼。
    金凤不由得又看了看依旧在昏迷之中的郑天华,这个为了自己而险些被打死的郑天华,现在所遭受的一切苦痛,全都是为了自己。如果不是为了自己,他会受这样的罪,吃这样的苦。他是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男人,一个为了自己可以连命都不顾的男人,这样的一个男人,自己就算是为他付出一切,那都是理所当然,情至所归。
    但是自己能够为他做些什么呢?金凤细细地想了想,他还是一个孩子,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一个连字都不会写的孩子
    连字都不会写,不会写字?金凤的眼前突然一亮,当即就做出了决定,那就是,等到这个郑天华醒来的时候,她就教他写字,首先从写字入手,再教他做算术,最后是看书写文章,凭着自己读了两年多中学的经验,一定可以让他成为一个能看书写字的人,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将来的人生之路上走得更宽更远,也才能在大城市里找到工作并生活下去。
    然而一想到这里,一个严重的困难就摆在了金凤的眼前,那就是在这个大山村里,找不到一支笔,一本书,那这字还怎么写?
    这天晚饭的时候,金凤破天荒地要求与一家人坐在堂屋的桌子上一起吃饭。当全家人知道了金凤的这个要求之后,大家的脸上都露出了欢愉的神色。
    金凤来到饭桌前,全家人都站了起来,等着金凤先坐。
    郑天富更是指着桌子说道:“金凤,难得你有这样的想法,你想坐哪边都可以。”
    金凤没有理他,只是自顾自地走到陈家容的身边坐了下来。陈家容赶忙给她盛了一碗饭放在了她的面前。
    这样,郑明云就坐在了上面,正对着郑明云的是郑天富,而郑天贵与郑天荣就与陈家容与金凤一起分坐在了桌子的两边。
    坐定之后,金凤也毫不客气地端起饭碗吃了起来。金凤记得这还是自己第一次与这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自打进入这个家之后,自己所吃的饭菜都是陈家容给送到房间里去的。今天委曲自己给他们这样大的一个恩赐是因为自己有话要说。
    郑天富依然喝着他每天必喝的烧酒,但眼睛却几乎落在了金凤的身上,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神色。
    金凤没有看他,却看了看坐在对面的郑天荣。然而郑天荣对于金凤的这一恩赐似乎不为所动,依然专心地吃着他的饭。
    郑天贵也偶尔看了看金凤,对着金凤恬淡地笑了笑。
    金凤吃了一碗饭之后,就放下碗筷不吃了,陈家容提出要给她再盛一碗,她也拒绝了。
    金凤用手巾擦了擦嘴角,然后看着郑明云,平静地说道:“我闲着也没事,郑天华也还小,我曾经读过两年中学,我想教他读书写字。”
    听到金凤这么一说,郑明云愣了一下,停住了,但很快就恢复了过来,继续吃着他的饭。
    陈家容连忙接过来惊喜地说道:“好啊好啊,这样就太好了,我们家还从来没有一个会读书写字的人呢!”
    郑天贵也连声说好。
    郑天富笑着说:“只好你喜欢,随便你做什么都可以。”
    郑天荣则依旧平静地吃着饭,似乎根本就没有听见。
    金凤接着说:“可是,家里没有书本,也没有一支笔,我怎么教他呢?”
    郑天富说:“这好办,叫老三明天去乡上买一些回来就是了。”
    陈家容也说好。
    但令金凤没有想到的是,郑天荣却表现得极为冷淡,“明天还要打谷子,玉米也还没有收完,现在正值农忙,我哪有时间到乡上去买东西。还是等过了这阵农忙再说吧。”
    郑天富有些不高兴地说道:“这就是老三的不对了,人家金凤要什么,你就给她买就是了,田里的那点活早做一天晚做一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早就听说过,买那些东西是要好多钱的,你们能够拿得出这么多的钱来吗?”郑天荣则显得更不高兴了。
    郑天荣的话顿时让所有人都沉默不语了,家里没有钱,就什么都买不成了,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金凤看了看这沉默不语的一大家人,知道自己的这个想法实在是有些幼稚可笑,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先前还认为自己的这个想法会得到强烈的反应,没有想到却是如此的冷淡。
    金凤也感到了郑天荣在这个家里的隐形权威地位,如果没有他的帮忙,自己想要在这个家里做任何事情都将难上加难。
    自己现在明显地是在对郑天华好,这样对于郑天荣来说一定已经引起了他的妒恨,他还怎么可能帮助自己呢?金凤这才感到,自己真正应该防范的不是那个粗鲁无知的郑天富,而是这个阴险精明的郑天荣。
    自从自己与郑天荣闹翻之后,这个郑天荣就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自己,丝毫没有讨好自己的意思,似乎自己已经是他的掌中之物,再也无法逃脱。难道自己的这一生就只能死心塌地地跟从他,听从他,成为他的一个任劳任怨的山里媳妇?
    而在这个家里的当家人郑天富,还对自己言听计从,将自己捧为珍宝,生怕自己了离开这里。
    金凤最怕的就是这样的结局,当自己已经不再被珍惜,不再被重视的时候,自己就如同村里的其他女人一样,甚或与他的母亲陈家容一样,已经深深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之中,已经失去了逃离这里的力量与勇气,甚至连这样的想法都没有了,变成了一个苍老土气的村野乡妇,变得连自己都不再珍惜重视自己,任由自己的生命在这里随着岁月的浸蚀而慢慢的消磨殆尽。
    但是自己如果一直与这个郑天荣作对,那自己将来在这里的日子将会是何等的艰难,就如同那次郑天荣对自己明示的,如果没有他的帮忙,自己想要逃离这里的愿望,那将永远也不可能会实现。
    金凤又感到了深深的绝望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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