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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节 第二百六十六节 恍惚迷乱
    第118节第二百六十六节恍惚迷乱
    金凤怀着无比的忐忑的心情往树林的深处走去。其实她真的不想来,她恨死了这个粗鲁狂野的赖有金,这个险些就把自己掐死在这树林里的赖有金。自己这一次进来,也不知道是否还能走得出去。
    这个赖有金真的就已经把那些书本都给自己买好了吗?他不会再像前天那样狠命地对待自己吗?他会不会是给自己下了一个套,让自己再钻进来,然后就把自己给活活弄死在这里?
    他为什么要叫自己到这么阴森清静的地方来呢?这么幽深广阔的山林,空无一人,野物众多,就算是被弄死在里面,根本不会有人知道。
    金凤也意识到自己当时为什么就鬼使神差地一个人往这么幽深的山林里走了进来,难道就不怕走失在里再也找不到出来的方向,或者是被这山里的野兽给撕碎吃掉?
    结果就被赖有金那个比野兽还狂乱的男人给了。也许,这就是自己的宿命,就如同老人们常说的,一个人的身上要发生什么大事的时候,他总会迷迷糊糊地被什么东西所吸引,然后就卷入了这件事的旋涡之中。
    自己当天就恍恍惚惚地走进了这片山林,结果就被那个男人所,也许,这一切,也都是自己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
    金凤感觉自己就是活在这样一片茫茫空寂的天地里,自己在这片天地里是多么的微不足道,自己的生与死,又能给这片天地带来什么印记呢?
    但是无论金凤对这里是多么的恐惧,她还是要冒着一去不返的生命危险,走进这里,就是为了得到那些急需的书本,教那个愿意为自己付出生命的郑天华读书写字。
    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了一个还未长大的男人就付出了自己的一切?难道是自己已经真的爱上了这个还未长大的男人?是,又或者不是!金凤想不明白,她自嘲地笑了笑,就当是对那个孩子的一些报答吧,就当是为自己找一个活着的希望与借口吧!
    一个人生活在没有希望的日子里,就如同生活在一个找不到出口的的暗黑空洞里,在这种的日子里,能够生活多久?在这深山里的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在痛苦的煎熬之中苦苦坚持着,才总算能够活下来。所以,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总要有点希望,有点寄托才能活下去,如果连这一点都没有的话,那就一天都无法坚持。
    自己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张天才就是自己的希望,张天才这个希望破灭之后,郑天荣就是自己的希望,现在,郑天荣又破灭了,那自己还有什么希望呢?就在这个没有希望的黑暗空洞生活之中,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找到另一个希望,来支撑自己在痛苦之中坚持的意义,来找到一个让自己坚强活下去的理由。
    虽然郑天华还小,还并不算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还只是一个孩子,但是,自己现在还有什么选择呢?在这个冷漠封闭的深山老村里,每一个人都对自己不怀好意,每一个人都想要把自己禁锢在这里,让自己这一辈子都只能关闭在这个暗无天日的狭小山谷里,直到死去的那一天。然而自己的未来与前途并不在这个贫困僵化的地方,而是在外面那广阔自由的繁华世界里。那里才能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与意义。
    在这种绝望无奈的情况之下,只有这个孩子却表现出为了能够将自己带出这里而不惜失去自己生命的悲壮,自己已无从选择,所以就只能选择他了,就算是自己主动找到一个让自己活下去的希望与理由。
    越往树林里走去,金凤心里的恐惧就越发加深了。这么幽深的山林,自己一个娇弱小巧的女人独自走在了这里,一阵轻风,一声鸟叫都有可能将自己吓得形神俱散,而前面正有不知多少凶险在等待着自己,任何一个不可预知的危险,都可以让自己死无葬身之地。
    前面有一个壮硕的男人,正等待着娇小的自己投入到他的怀抱,将自己狂烈地。这个男人就如同一只野兽一样,正张着血盆的大口等待着自己,自己一旦走进去,就会被它给一口吞了下去。
    在这种无法预知的凶险面前,在对那个即将出现将自己的高壮如山的男人的恍惚不安之中,金凤竟然又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期待与激动。自己一个娇弱可怜的女人,在这种无数灭顶之灾的凶险笼罩之下,显得是多么的无奈与渺小,也有多么的惨烈与凄凉。
    金凤不知道那个野兽一样的男人会将自己怎么样地折磨,自己这么娇弱的一副身子还能经得起那个壮伟的男人折腾么?昨天晚上,自己就被郑天富给弄昏过去了两次。而这个男人比郑天富还要健壮,还要狂猛,还要粗野,还要肆无忌惮。
    在这清幽静寂的山林之中,金凤都能明显都听出自己心跳的声音,她感觉自己的心都快要跳了出来。再加上踩在这些沉积多年的枯枝落叶上,每一脚都发出了令金凤胆战心惊的惊悚声响。
    不知是因为极度的恐惧,还是天气炎热的缘故,金凤只感到全身都在不停地冒出了汗来。她身上那件薄薄的纯白衬衣有些地方都已被浸湿,贴在了身上,更显得她的身子更加的玲珑剔透起来。
    她也不知道自己所走的方向是不是正确,是不是正在朝那个自己被的地方走去。想到自己正在走向被的地方,接受着那个男人再一次的,金凤就感到了一阵无地自容的羞怯,同时也感到了一阵躁动不安的莫名激动。
    都走了这么久了,一根根苍天的巨树,一丛浓密的灌木从金凤的面前缓缓而过,但却都是那么的毫无差别,由于当时的惊恐,再加上现在的慌乱,自己根本就找不出当时的印象,也找不到丝毫与当时景像的相似之处。
    为什么那个野兽要叫自己到这儿来?也许他当时就只是随口一说,而自己就当了真,就这么地冒着见险独自一个人跑到了这儿来?也许,这那个男人是不会再也现了。也许,是自己走错路了,怎么到现在,那个男人都还没有出现呢?
    就在金凤这恍惚不安茫然无措之即,突然就听到了潺潺的流水声。虽然金凤对眼前的景像一无所知,但是,她却清楚地记得,当时就在自己被的那个地方,她听到了水流的声音。
    金凤再细耳一听,觉得这个声音就是与那天的无异。于是她心里不由得好一阵激动,迅速地朝水流声响传来的地方跑了过去。
    眼前,豁然就出现了一条溪流,一股银色的清泉从一处高峭的崖壁上碎散而下,注入了下面的一个小小的水潭里,发出了悦耳的水声。接着,这股清澈的泉水就从水潭的一边,在乱石嶙峋之间,往树林深处流去。
    在这里,总算有了一处空阔的地方,太阳可以无遮无拦地照了下来,直直地射到地上。刚才在那浓密的林间,只能有星得的斑点能够透过厚实的叶丛照落到地上来。而这在这个不大的地方,终于可以看到明艳而通透的阳光了。这也令有些压抑的金凤感到透了一口气,心里也随之开朗了许多。
    虽然正是一年之中最热的时候,其实在这深幽的山林里,却是极为凉爽的。就算那炎炎炙烤的烈日,射到这处水潭里来,也收起了它那毒辣的一面,变得温柔清爽起来。
    金凤来到了水边,俯了下去,当她的手伸进水里时,一阵清凉顿时就从手指间传导了上来,迅即就流遍了她的全身。看着自己的手被这清明透澈的水里缠绕抚慰着,她的心里也似乎变得跟这溪水一样的清澈了。
    金凤捧起了一捧水,伸过脸去,将水浇到了自己的脸上,这种清凉的感觉也顿时让她恍惚不安的心情安定了许多。她一连洗了好几捧水,似乎把心里的恐惧都给清洗得干干净净了。
    接下来,金凤就坐在了一块圆润光滑的石头上,脱下凉鞋,将脚伸进了溪水里,轻柔地晃荡着。看着明艳的阳光照在这青绿的林间,照在这润滑的岩壁,照在这清透的水上,慢慢地,慢慢地,她感觉自己心里的恐惧、恍惚、悲苦、空落等等一切统统都被这清凉的溪水给清洗得干部干净净了。
    甚至感觉她的整个人都已经融化成了一汪清水,与这溪流一样清澈透明的一汪清水,随着溪流流向了密林深处,流向了远方,流向了那个自由自在的广阔天地里。
    在这个幽深的山林深处,金凤已没有了丝毫的恐惧,她只感到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清澈美好,如果自己永远都停留在这个安静的地方,就像这样地感受着这里的一切,将自己融化在这片山水之间,那就是自己此生最好的归属了。
    “你真的在这儿!”
    一阵沉闷的惊呼猛然就把金凤从那美好的梦幻之中给拉了回来,似乎突然就从绚烂艳丽的仙境里掉到了阴森暗黑的地狱一般。这种晃然之是的天差地别变化令她不由得吃了一惊,感到好不气恼,只得回过头来,突然看到赖有金正站在了自己身后的不远处。
    同时,金凤也看到,赖有金的手里正提着一个胀得鼓鼓的洁白的编织口袋。她顿时就明白过来,那个口袋里一定正是自己最需要的那些东西。
    “你走错地方了。我都跟你说了,我叫你到前天我们在一起的那个地方去,我吃了午饭就在那儿,都等了你半天了,还是没有看到你来。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我想你可能是走错地方了,如果真走错了,这里就是你最有可能来的地方,因为这里有这个响水的水潭。你真的在这儿!还让老子在那边白等了半天。”
    听了赖有金的这番述说,金凤这才意识到自己这次是真的走错了,但同时她也对眼前这个粗野的男人另眼相看起来,这个男人竟然在如此广阔幽深的地方都能把自己给找到,看来这个男人并不是那样的愚蠢。
    说话间,赖有金就提着手里的编织口袋朝金凤走了过来,站在金凤的身旁说道:“你要的书本,还有铅笔,我都给你买好了,都在这个口袋里。”
    看到高壮的赖有金气势汹汹地朝自己走了过来,金凤心里顿时就紧张了起来,再看到赖有金的眼睛正盯住自己那浸湿的胸前那副迷乱的样子,金凤就感到更是惊恐了。
    “你想要这些的东西吗?”赖有金涎笑着扬了扬手中的口袋。
    金凤只得默默地点了点头。
    “想要的话,你就把衣服脱了。”赖有金直接就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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