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囹罗屏住呼吸,再确认那是自己编的挂绳没错,腿都快软了。
一开始就是花离荒?
不对,骄阳出现时身上可是什么东西都没有。
那是什么时候开始被调包的?
想一想,骄阳就是从她睡醒之后就开始变得不大一样。这么一想,那就是那时候被调的包吗?
如果是这样,骄阳去哪儿了?
这问题也不能问花离荒啊,不然他就知道她知道他是花离荒了。
“怎么?”花离荒忽然说。
“啊,没事儿。”她用发带在他头发上绕了几圈,然后绑上。
其实细细听起来,说话的方式其实也跟之前大有不同的。
可如果现在这个人是花离荒,那么刚才吻她的人也是花离荒了。想到这个,花囹罗忍不住冒了一层冷汗。
如果是花离荒的话,那就不能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吻了,而是绝对的惩罚啊。
怎么办怎么办?
他跟着她到底是什么目的?不会又把她带回去招魂什么的吧?
那就惨了,她去哪儿给他招魂去?
只是他居然肯承认他是骄阳,这又太让人意外了。
难道他这么做是为了跟着她?
好吧,既然他就不肯承认自己是花离荒了,那她也装作不知道,就把他当骄阳好了。
花囹罗尽量保持淡定坐回了他的身边。
花离荒忽然慢慢看向她:“怎么?”
她就稍微起了一些情绪上的变化,他也能察觉出什么了啊?花囹罗笑道:“你的手没事吧?”
他的手能有什么事?
她说的是,徒手挥开那铁盖的事,这种问题他可以不屑回答的。
他却朝她伸出手来,拨开了衣袖。
一道烫红的印子留在他手肘下方,也不算什么严重,花囹罗看了他一眼,嘀咕了一声:“活该。”
花离荒没有收回自己的手的意思。
花囹罗翻找了一些备用药,捏住他的胳膊涂上:“下次你还那样。”因为是花离荒,她有点心虚了,“就不只是伤到手那么简单了。”
花离荒异常安静看着她不说话。
草草结束上药:“走了,挺冷的,我去睡了。”
看来她又得开始逃命的日子的。
可现在在她身边的可不是别人,而是大魔头啊,她要怎么才能从他身边逃走?
花离荒看她离去没动,自他启口承认自己是骄阳之后,他就觉得自己变得格外怪异。
本不想这么快离开,可晴朗的天边忽然升起一道极为诡异的乌云。
花离荒看了一会儿,起身离开平地,往破屋走去。
花囹罗听到他进来,立刻闭上眼睛假装睡觉。
然后假装着假装着,醒过来天就亮了。
身边的火堆还在燃烧着,显然一直有人在添柴。
她咕噜爬起来,花离荒不在屋子里。
她收拾了东西踏出门口,花离荒正好从山下走上来,面色肃然。
虽然他什么都没说,身上昨天那样的装束,但是她隐约感觉到,似乎周围刚经历了一场大杀戮一样。
林子安静得连鸟叫声都没有。
“骄……骄阳你去哪儿了?”
“就附近。”
“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
他说没有就没有吧,反正他那大魔头,已经习惯了被人奇袭跟追杀之类的。她也懒得管了,他又不是骄阳,她可不担心他会出什么事。
“那我们走吧。”
两人乘坐马车继续前行。
室内没有对话。
花囹罗郁闷了,虽然要当他是骄阳,但是在不知道怎么跟他交谈。
“骄阳,你有没有想起来自己是哪里人?”
“没有。”
“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没有打算。”
“既然没有打算,应该也包括没打算一直跟着我吧?”
花离荒此刻看向她须臾:“这个打算有。”
他能不以华花离荒的样子,这么正儿八经说这话吗?
“跟着我可我没钱啊,那以后是我养活你,还是你养我?”
“我养活你。”
“……”居然连想也不想就说出这个话来了?宁王你了不起啊,可你现在可是骄阳,“那你怎么养活我你说吧?你会做什么?”
“怎么都能养活你。”
说得她好像随便摘几片叶子喂就能养活似的,花囹罗挺起腰杆子:“我没那么好打发,吃的,穿的,住的,用的我都要最好最贵,而且我还要好吃懒做游手好闲……”
他看她生动的模样,应了一声:“知道了。”
花囹罗险些从座位上跌下去,他到底是真不会聊天还是太会聊天了啊?
“那如果……”花囹罗眨了眨眼,不知道能不能问,转念一想他现在是骄阳还有什么不能问的,“如果我都不需要最好最贵,我要最平凡的呢?”
花离荒脸上的表情沉下来。
“如何平凡?”
“就是……”诶,说到这个,她也没词了,“就是住在只有一间带着院子的小屋子那样的家,院子里种着花草或蔬菜,再养两个小孩在院子里嬉闹……”
花离荒眸光垂下,说:“你能生小孩?”
啊,她忘了她是一个男的……
不过他知不知道问题的重点在哪儿?她想说的是,他能像普通人一样不打打杀杀,不争权夺势,像普通人那样活着吗……
但是他现在是骄阳,也不能直接那么问。
她为什么要问这个呢?这跟她没关系。
“算了算了。”
跟他真没办法说话。
终于在马车继续行走了大半日之后,他们已经进入了邕漓省的境内,到了邕漓省,那离东越国就更近了。
此时他们走进了一个叫埠新的城。
这个城富足,但是非常空旷,虽然能看到来往的人,可却不能感受到这座城的繁华与热闹。
这里的人过于冷淡。
马车沿着城内宽阔的大道而行。
“骄阳慢点,我看看!”
车速慢下来,花囹罗看路边贴着的“比武招亲”告示。
上边写着,埠新司马堡主之女司马怜香比武招亲,招各路英雄豪杰前往司马府邸比试,胜出者与司马怜香成亲,且接管司马堡事宜。
花囹罗把头神回来。
“骄阳骄阳,比武招亲,你要不要去试一下?”
花离荒看都不看她,直接就下了车。
花囹罗跟着出去:“我说的是真的,你真可以考虑一下,然后就在这儿安家落户得了。”
“下来。”他对她的话完全没反应,揪着她下车,去投宿客栈。
客栈名字叫逢源客栈。
两层,装潢气派。
老板是个矮胖留着八字胡的中年男人,一见到他们就笑,八字胡往上扬起:“欢迎来到逢源客栈。”
有钱人呐,两颗大门牙镶金的,闪闪发光。
虽然他很热情好客,但他身后站四个大汉,不像是店小二,更像打手。
那中年人笑道:
“没事没事,我们埠新城的司马小姐招亲,招来了太多的英雄豪杰,所以各种店铺都会招揽上几个侍卫,同步一下。”
虽然老板说得很含蓄,花囹罗还是听出来了,估计是武林豪杰太多,需要找打手镇店防止打砸抢……
“两位公子,打尖还是住店?”老板笑笑呵呵又问。
“住店。”花囹罗说,“给我们两间房。”
“一间。”花离荒说。
“一间啊?”花囹罗脱口而出。
“该对你做的,都做了,怕什么?”
“你这话说的……”花囹罗道,“当然怕你再做啊。”
“再做不天经地义么?”
别说得这么基情四射的好吧……
金牙老板愣了一下,又咧嘴一笑:“我还以为两位公子也是来比武招亲的呢?看来两位不是呐……不是好啊……”他拿出了一把钥匙,“上楼第十号房。”
什么叫不是好啊?
花离荒拿了钥匙,拎着他上楼。
“你能别用拎的行嘛?”
花囹罗虽然嘴里抱怨,倒也不跟他争执。因为她知道,他会这么做,必然有原因。她说过,她心里是相信花离荒,从以前开始。
客房还挺宽敞干净,花囹罗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窗户看能看到什么。
是街道的另外分叉,两旁风格差不多的建筑,很多是客栈跟酒楼。显然这个城市应该有很多外来人员进出,不然不会开设那么多客栈。
哒哒哒
几个人骑着火云马穿梭过去。
其实火云对于苍元大陆来说,是非常珍贵的马,花囹罗有幸见过各种等级的,是因为之前身在皇族内的缘故。
普通百姓根本就买不起火云马。
国家也限制卖卖火云马,因为需要筹备成为军用马。
但是这几个人骑的火云马都是三等,在普通老百姓眼里这已经算是极少能见到了。
显然这几个人的身份不低。
几匹马呼啸而过后,穿过好几个耸立的红色牌坊。
花囹罗这才发现了一个事情,为什么她会角儿这个城气氛很喜庆,人很冷淡。是因为整条街的建筑大部分都是红色的。
看起来十分喜庆。
那几个人在路口尽头的宅邸前停下来。
宅邸的围墙高而牢固,城门漆成红色,门环上套在两个大金狮子的嘴里。
嘎嘎嘎
厚重的铁门慢慢打开,仿佛离得很远都能听到声音一样。
那就是司马堡。
几个骑着火云马的人又骑着马进去了。
纳闷了,虽然那几个人虽然是进了门,但却没看到他们是怎么进去的,就直接在门口就消失了……
花离荒走到她身后,看了一眼说:“结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