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劲生拿起放在桌上的公文包,淡淡觑了她一眼。“莫药师,还不走?”
这是自那天亲吻后,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莫朝华却连头都没有抬,只是示意他可以先走。
眉峰蹙起,深邃的眼眸沉冷得可怕,“记得把门锁好。”他很快地走出研究室,走廊里还能听到他急促的脚步声。
走那么凶干吗?
偌大的研究室只剩下莫朝华一个人,她轻轻叹息一声,都能听见自己的回音,好像在问,这是怎么了?
她也不想这样别扭,却不知道该怎么跟他和平共处。
他总是戴着一副铁石心肠的面具,自负自大,与他相处的人常常会感到低人一等。所以她一见到他,就像浑身长满了刺的刺猬,扎得他痛了,才不会为自己自卑。可是一旦收敛起锋芒,不与他针锋相对,她就可以很真实地感觉到何劲生的确是很聪明、博学多才,而他表面严厉,暗地里又有几分人情味,跟他爸爸并不那么相似。
越了解这一点,她就越讨厌何劲生,讨厌他为什么要改变,为什么不能就是当初她知道的那个何劲生。
外头淅沥沥地下着大雨,她整理好笔记,就拎着Gucci皮包下楼,打电话给扬誉,他没接,电话无情地转接到语音信箱。
天色沉沉的,乌云密布,齐压压地往地面挤来。
这个时候一辆凌志慢慢地将车倒了过来,从她身后跑出一个女人,灰色单调的裙摆进入她的眼帘,“莫药师,你没带伞?”
莫朝华认出她是一个在药房里抓药的普通合同工。为什么会记得?
那天,他们研究组去开会,她最后一个进的会议室,发现大家早已就座,而她却连一把椅子都没有。
她茫然地站在墙角边,看见何劲生冷然地觑了她一眼,又若无其事地埋头看报告。更让她难堪的是底下窃窃私语的同僚们。
她不怪谁呵。不论走到哪里,她永远都是被排挤的那一个。没有什么原因,只是她叫莫朝华。
这个时候,在会议室里置备茶水的那女人看见了,连忙到外面搬了一张椅子进来给她,用平凡的笑容腼腆地笑了笑,接着又去准备自己的分内事。
这样的女人,她怎么可能会记不住?
“你也没带吗?”她只看见她手上又丑又土还是冒牌的LV皮包。
“哦,我先生来接我。”那女人歉然地笑了笑,突然大声道,“不然……我让我先生送你一程吧。”
莫朝华往黑色的凌志看去,里面的那个男人长得普普通通,正不发一语地瞅着她们两个,再看那个女人,相貌不算漂亮,不过二十七八,身材就微微变了样。为什么她的笑容里会有那么幸福的光彩?“不了,我……我有人来接我,他马上就来了。”
说完,她咬着嘴唇,倔强地看着那个普通又善良的女人。
“是、是吗?那我先走了,再见。”那女人和善地挥挥手,用皮包挡着雨,冲向已经为她开好车门的普通男人。莫朝华看见那个男人用毛巾体贴地帮她擦去额前的雨水,两个人有说有笑地开车离去。
莫朝华还记得这个女人曾经在散会之后对她说,莫药师,我真羡慕你长得这么漂亮,我老公常常嫌弃我胖呢。
真正该羡慕的人,是她莫朝华。
扬誉太忙了,他不是要上班,就是要陪女友,哪里有时间顾及到她呢?盯着手机通讯录里的那个唯一的号码,不知是泪水或者雨水,渐渐模糊了她的视线,拇指按在删除键上,却一直没有按下去。
她只剩下扬誉这么一个朋友。连他都踢出她的生命里,她还有什么呢?
漫天的飞雨洋洋洒洒,好像永远都等不到它休止的一天,这雨期期艾艾的,也下到了她的心里。
何劲生站在三层窗户旁往外看,静默的俊眸凝着不远处一抹任性的红色,青灰色的天,浓白的雾,也抹不去她那鲜艳的存在。那一天在咖啡厅,那种怪异的感觉又浮上心头。
“莫朝华,你到底在等谁?”他喃喃自问,回应他的是淅沥的雨声,还有那娇小的红色身影。
眼角的余光瞥到桌上的那把伞,是爵生临走前留给他的,心头突然冒出一个疑问,这个世界会有人关心莫朝华吗?
也许莫朝华不是在等一个特定的谁,她只是在等,可以是爵生,可以是研究室里的任何一个人,也……也可以是他……
拿起桌上的伞,他迟疑着,要不要,该不该?爸爸的话在耳边冷冷地响起。
他蹙眉,放下伞,伞骨碰到桌面时发出的闷哼就像淤塞他心底的那口气。
他的决定太轻易,轻易到他发觉自己马上就后悔了。待再回头去看楼底时,那抹红色早就一头钻进茫茫雨色中。
她没有人来救赎,而他放弃了那个机会。
“烧38度半。”扬誉甩了甩体温计,几不可闻地叹息,“这么大了,还不懂照顾自己吗?”他替她拢了拢被子,确定她睡得很温暖。
“扬誉,要记得喂呆呆。”她昏昏沉沉地说着。
扬誉捏了捏她热乎乎的手掌心,给她温柔的保证,“我知道,你乖乖休息吧。”伸手探了探她额头的温度,不禁又心疼地叹息了一声,他拧了条毛巾铺在她的额上。
“扬誉,扬誉……”她迷迷糊糊地叫着。
“我在。”他轻轻拍打着她的肩膀,“我一直都在。”
他温柔呢喃的安抚起到了作用,她渐渐入睡,小脸红扑扑的,是因为高烧,却很可爱,完全没有平素里的妖媚。静静凝着她的娇容一会,扬誉才站起来给呆呆去准备吃的。
他跟莫朝华是在丁隽毅研究室里工作的时候认识的。那个时候,所有人都鄙夷他。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躲着他,只有莫朝华笑着向他伸出手。
只有她一个人是笑的……他也绝望过,却因为那笑容而苟延残喘了下来。他曾经以为自己不能离开莫朝华,像只狗一样忠心着主人,形影不离。
可是曾几何时,莫朝华开始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她从来都没有离去,一直都是他在离去。留下她一个人。她什么都没有改变,是他终于坚强起来,有了自己的生活,所以把她抛弃了。
在呆呆的碗里倒了些牛奶,呆呆却也病恹恹着,望了他一眼,又蜷缩了起来。物似主人,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呆呆一定是知道朝华生病了,所以才闷闷不乐。
莫朝华身边留不住人,就像诅咒一样。她一边玩着呆呆,一边笑着对他说。
他却自以为是地对她说:“我会一直留在你身边。做朋友,也可以天长地久。”
他跟那些觊觎着朝华身体的男人不一样。他喜爱她,是单纯的情分,不是露水鸳鸯,点水而过。
“呆呆,不要让朝华担心,过来吃点东西好不好?”他劝诱着,将它最爱的食物摆在呆呆的嘴边。
呆呆像是听懂了他的话,咬了几口,又不动了,蜷成一团米黄色。他无奈地叹息,摸了摸它的头,不再勉强它。
急促而短暂的门铃滴滴响了两声,他诧异地站了起来,过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英俊的男子,只是长得过分白皙,显得有些病态,在看到扬誉的时候,微微吃了一惊,“请问,莫朝华是住这里吗?”他很快地镇定了神色。
“对不起,你找错地方了。”扬誉轻柔地一笑。
俊容一闪而过疑惑,“不好意思,这是她爸爸以前的房子……我以为她会住在这里。”
扬誉合上门,轻声走进卧室,俯在床侧,贪看她不安分的睡颜,“刚才魏星来找你了。”他拂去凌乱地贴在毛巾上的刘海,柔声道,“不过我已经把他骗走了,因为你一定不想让他看见你现在这么憔悴的模样,对不对?就算他不要你,你也容不下有人伤害他,你为什么对他这么好?你对他比对我好,为什么呢?”
平时他什么都不说,不代表他不在意。他是人,会看会听会思考,被漠视了会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