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贺陪着归辛树一家喝了个伶仃大醉,也将三人忽悠的死心塌地,一定要加入天地会。
第二日清晨,吴六奇醒来,余贺并未告诉吴六奇归幸树一家刺杀他的事情,而是告诉吴六奇归幸树一家要加入天地会,让其通知总舵主陈近南的事情。
吴六奇得知这个消息,大喜过望,归幸树一家三口,那可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高手,尤其是归幸树,更是成名数十载,就是总舵主陈近南都隐约不如其名声响亮。这三位加入天地会,不仅仅可以让天地会的实力大大增加,而且能在江湖上竖起一道响亮的旗帜,你看神拳无敌都加入了我们天地会,你们还犹豫什么呢。
吴六奇与归幸树几人寒暄几句。便找来天地会的人,让手下人通知陈近南来广州,接受归幸树一家加入天地会。
余贺本想等待陈近南来广州的,不过一想现在的交通状况和消息传播的速度,余贺就熄了这个心思。自己还是先去云南。反正自己早晚要和陈近南见面的。交手也不急于一时啊。
想了想,余贺便辞别吴六奇。
吴六奇一听余贺要走,开口挽留道:“余兄怎么这么快就要走了。难道是嫌弃我招待不周。”
余贺摇摇头道:“我本来就是有事在身。来见吴兄正是顺路,现在也该赶路了。等我办完事情,在回来与吴兄痛饮一番,还有那公主也拜托吴兄将其送回北京。”
吴六奇点点头道:“既然余兄有事在身。那我也就不多留了。余贺早去早回,我吴六奇等着与余兄痛饮三百杯。”
余贺点点头。笑着离开。
离开吴六奇府上,余贺想了想,骑着马离开广州城,前往云南。
…………
数十天,余贺一路换了几匹快马,打死不少山匪路霸。终于来到了云南。
进入了云南境内,余贺才发现,比起大清朝,吴三桂也不算什么好东西。在云南做了这么多年的土皇帝。吴三桂也被金钱权利腐蚀了。
在云南境内。无数百姓的土地被吴三桂兼并,吴三桂在云南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与此同时,他还“垄盐井、金铜矿山之利”,官卖各种土特产品。放高利贷。并凭借其庞大的财富。豢养宾客,收买士人。
而且吴三桂还纵容手下士兵鱼肉百姓。就在前往昆明的一路上,余贺已经击毙了四五十名奸辱虐的官兵。
看着无数荒芜的农田。还有不少衣不蔽体的百姓,余贺心中一叹,当初与自己一同与鞑子作战的热血将军已经消失了,现在的吴三桂,只是一个一心保住自己地位权利的官员。
看来自己也不必念着什么旧情了。
不过自己先要去找一个地方。商山寺。(资料错了,应该是归化寺。错就照着错的来吧,前面也没法改了)
陈圆圆就在商山寺出家,而自己的任务目标,美刀王胡逸之就在商山寺保护陈圆圆。
问明商山寺所在之处,余贺来到江边,找了一个船家,坐着木排驶向了商山寺。
这条江叫柳江,江面清澈,不时可见一条条小鱼游过。
、看着漫天碧绿,余贺的心突然放松下来。脱下鞋子,将脚放到江水中。静静的躺在竹排上。脑中空明,不想一点事情。
竹排靠了岸。船家见余贺在休息,也就没有惊扰他,反正余贺之前已经给足了船资,够他几天的工作了。
躺在竹排上。余贺仰望着天空。什么都不想,享受着这难得的宁静时刻。
躺了一会,突然一阵喊叫声。“李自成……李自成……你缩头缩脑,躲在哪里……李自成,有没有胆子出来……李自成……”余贺平静的心灵顿时被惊扰,虽然想在进入刚刚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却不是想要得到就能得到的。
余贺恼怒的起身,抬头一看。只见一个人沿着江岸,一边飞奔,一边呼叫。余贺心中想到,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了李自成。还有李西华。
这时,江面上有个木排小屋中有人大声喝道:“谁在这里大呼小叫?”
江岸上一条黑影纵身飞跃,上了木排,长剑在日光下寒光闪烁。
排上小屋中钻出一个人来,手持禅杖,正是李自成,冷冷的道:“你活得不耐烦了,要老子送你小命,是不是?”
李西华道:“今日取你性命,就怕你死了也还是个胡涂鬼。你可知我是谁?”李自成道:“李某杀人过百万,哪能一一问姓名。上来罢。”这“上来罢”三字,宛如半空中打个霹需,在江上远远传了出去,呼喝一声,挥杖便向李西华打去。李西华侧身避开,长剑贴住杖身,跃起身来,剑尖凌空下刺。李自成挺杖向空戳去。李西华身在半空,无从闪避,左足在杖头一点,借力一个筋斗翻出,落下时单足踏在木排边上。
看着李西华的招式,余贺摇了摇头,空有花哨,基础不扎实。不过对李自成应该是还能胜的。
果然不出余贺所料,不过三十余招,李西华已经压制住了李自成。
又过一会,李自成一招不慎,被李西华一剑搁在了脖子上。
余贺笑了笑,正要上前。忽然一声霹雳。
李自成突然嗔目大喝,人人都给震得耳中嗡嗡作响,这一喝之威,直如雷震。李西华一惊”长剑竟然脱手。李自成飞起左腿,踢了他一个筋斗,禅杖杖头已顶在他胸口,登时将他压在木排之下,再也动弹不得。这一下胜败易势,只顷刻之间,眼见李自成只须禅杖舂落,李西华胸口肋骨齐断,心肺碎裂,再也活不成了。
李自成喝道:“你如服了,便饶你一命。”李西华道:“快将我杀了,我不能报杀父大仇,有何面目活在人世之间?”李自成一声长笑,说道:“很好!”双臂正要运劲将禅杖插下。
余贺开口道:“李自成。他是李岩的儿子。”
李自成一呆,手中禅杖一甩,打在了李西华的头边,只差一点点便能把他打的脑浆迸裂。
李自成望着李西华,颤抖着道:“你……你是……李兄弟……兄弟的儿子?”李西华道:“亏你还有脸称我爹爹为兄弟。”李自成身子晃了几下。左手按住自己胸膛,喃喃道:“李兄弟留下了后人?你……你是红娘子生的罢?”李西华见他禅杖提起数尺,厉声道:“快下手罢!尽说这些干么?”
李自成叹了口气,忽然噗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杀了李兄弟,是我生平做的一件大错事,李自成生平杀人,难以计数,从来不放在心上,可是杀你爹爹,我……我好生有愧。你……你若是要杀我,便来吧。”李自成禅杖放下,挺起胸膛面对着李西华。
李西华冷笑一声:“跃起身来,拾回长剑,眼见他白须上尽是斑斑点点的鲜血,长剑便刺不进去,说道:“你既内心有愧,胜于一剑将你杀了。”飞身而起,左足在系在排上的巨索上连点数下,已跃到岸上,几个起落,消失在荒野之中。
这时,一个老农模样的人来到江边,开口道:“李将军。”
李自成摆摆手,拿着禅杖,一步踏入水中。
老农一惊,飞身而上。
这老农穿着土里土气,粗布衣裤,头缠白布,腰间围一条青布阔带,足登草鞋,但是这一手轻功却俊得很。在当世还真数一流。
老农飞到竹排上,低头一看,李自成却没有自杀,而是在水底闭气步行,铁禅杖十分沉重,李自成便没有浮上来。
过了一会,李自成的脑袋和肩头渐渐从江面升起,踏着江边浅水,一步步走上了岸,拖着铁禅杖,脚步蹒跚,慢慢远去。
背影萧条婆娑,与夕阳交相辉映。
老农叹了一声,正要离开。
“美刀王既然来了,不如与在下交流一番。”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一旁传过来。
老农一惊,回头道:“你是什么人。”
老农正是美刀王胡逸之。他也算一个情痴了。他武艺高强,文采很好,英俊潇洒,号称当年的武林第一美男子。不过自从他一见陈圆圆就被迷得神魂颠倒,在平西王府中为她做园丁,给她种花拔草。她去了商山寺,便跟着去做火夫,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已心满意足,别无她求。这二十三年之中,胡逸之跟陈圆圆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而陈圆圆倒向胡逸之说过五十五句。
余贺笑道:“百胜刀王,美刀王。武林第一美男子。没想到竟然为了一个女子甘心在这穷乡僻壤之地隐居这么多年,大半辈子过去了。我余贺很少服人,你算一个。”
百胜刀王面色一禀,开口道:“阁下是何人,竟然对我的事情这么了解。莫非欺我胡逸之的刀不利。”
余贺笑着道:“在下一个江湖散人,自由自在,没想到在这见到百胜刀王。心痒难耐,想要领教一番。还请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