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就爱慕徐慕娥,当察觉慕娥有心上山拜师学艺着实紧张,后来见她暂时打消念头,不觉大松口气。
徐母从小看他长大,他的心事岂会不知道,见他这样,不禁私下里和他说:“你对慕娥的心思,明眼人都看得见,偏生当局者迷。如今咱们家只有我们三个人了,若你们能成就姻缘,你们父亲九泉之下也会高兴的。无愧啊,你的情不能只藏在心里,要说出来,说出来她才会知道,才能改变你们之间的关系。”
徐母的一番话彻底打消了方无愧仅剩的犹豫。
徐慕娥每日里都会练剑,方无愧知道她在哪儿,找人并不难。在一旁看着,等着徐慕娥收了剑,他才喊了一声:“慕娥。”
“什么事?”徐慕娥朝他走过来。
方无愧从怀里摸出珍藏许久的蝴蝶发簪,笑道:“慕娥,还记得这个吗?我本来想送给你,你却让我送给喜欢的姑娘。现在,我还是要将它送给你,我一直喜欢的姑娘就是你,慕娥,你能接受吗?”
徐慕娥完全惊住了:“我、我没想过。”
的确,在徐慕娥心里,最亲近的人除了爹娘就是无愧。他们自小一起长大,一起调皮捣蛋,无愧总是护着她,虽是两个姓,却是一家人,以至于她将她当做最好的朋友,最信赖的兄长,却独独没有想过会是托付终生的男子。
这于她的性格也有莫大关系,原本她便性格直爽,颇为英气,不喜女红,反而喜欢舞刀弄棒。长到这么大,别的姑娘们喜欢穿戴打扮,会留意俊俏男子,会偶尔考虑将来终生所归,但徐慕娥却从不想这些,一身利落穿戴潇洒的不像个女孩儿家,嫁人的事更是毫无兴趣。后来对顾相如动心,却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感情,她不争不抢,还当期红娘信使……
原本她已决定,虽因侍奉母亲之故不能上山拜师,但斩妖剑在她手中,斩妖除魔便是她的责任。要做这等事,家庭便是负累,她已决定终生不嫁。
“无愧,你知道我背负的责任,我不会嫁人的。”徐慕娥说完低下了头,总觉得因此愧对他。
方无愧却并不意外她的回答,只是说:“慕娥,你想做的事,我从来不会阻拦。我不仅不阻拦,还会支持你,因为我理解你,我喜欢你。你现在不接受我,这没有关系,我只是想将我的心意告诉你,免得你还当我是兄长。慕娥,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其他的不必担心。”
徐慕娥眼眶微微泛红,握紧了手中的斩妖剑,默然无声。
当方无愧将发簪放入她掌心,她没有再推拒。
方无愧说道:“慕娥,我等着你愿意戴上它的那一天。”
剧情告一段落,桃朔白依旧住在城里,只因叶七正在跟一位大叔学做当地有名儿的鸭血粉丝汤。
说到叶七突然起了学厨艺的心思,却是一个意外。
他二人在此居住颇有些时日,平时进来出去左邻右舍都见到了,少不得有人问起。他们对外就称是结伴出来游历的,具体的并未多说,但由于二人穿着气质的缘故,不知怎么就传成有个世家公子带着个厉害侍卫的话。
倒也不怪外人这般猜,桃朔白与叶七二人都是好相貌,好气质,言行举止便与常人不同,可是桃朔白一身白衣并无武器,叶七却是一身黑衣半披着头发,还总拿着一把剑。在世人眼里,剑不离身的人,不是劫匪游侠,最高也就是武将,所以将叶七猜成侍卫真不是毫无根据。
在两人居住的巷子口支着个饭摊儿,卖的是饼子和鸭血粉丝汤。他家的鸭血粉丝汤味道着实是好,据说也是传了两代的手艺,所以生意很好。
那日桃朔白也是一时兴起,坐在摊位上吃了一碗。
摊主是对老夫妻带着个年轻姑娘,这姑娘十七八岁,清秀爽朗,干活儿麻利。许是桃朔白这样的客人着实少见,又许是知道他住在附近可以成为长期客户,这姑娘就问他:“公子觉得这汤如何?”
“好。”简单一个字足矣。
这鸭血粉丝汤不是什么金贵东西,里头就是鸭血、鸭肝、鸭肠、鸭心、鸭胗,再添上粉丝等物,但这汤是用鸭骨架子熬出来的,另外也不知放了什么,总之汤色清雅,芳香四溢,十分有滋味儿。
姑娘颇为自豪的笑道:“吃过我们家的鸭血汤,就没有说不好吃的。”
桃朔白突然看到叶七停住筷子,奇怪道:“怎么,不合胃口?”
叶七只是看了那姑娘一眼,放下筷子道:“饱了。”
桃朔白不觉想笑,又觉得无奈,叶七的性子有时候真能忍,那些心思分明他看出来了,也叶七藏着不说,他又不好戳破。或许,是不想去戳破,这样叶七别别扭扭也别有一番可爱。
桃朔白考虑着是否要买块留影石将这难得的一幕记下来。
当然,这顿宵夜后,叶七并未立刻升起要学艺的心思,只是每常在巷口进出,姑娘都热情招呼,十回里总有一两回要坐下吃碗鸭血汤。
一次叶七就忍不住说道:“街边的东西哪里能干净,吃一回就罢了,若你想吃,我们在家吃。”
所以,叶七就开始学习做汤了。
第169章 聊斋:念秧1
叶七为着学做汤,特地去与巷口的摊主商议,毕竟各家鸭血粉丝汤乍看一样,味道却是各不相同,能让人吃后恋恋不忘的,统共也没几家。叶七虽然能悄无声息潜入,窥探摊主一家做汤的隐秘,但不知为何,这等小事上他却不愿如此为之。
摊主对于叶七的来意十分惊讶,连声问道:“你要学做汤?便是那位桃公子爱吃,不耐烦在我家摊子上坐,我们送上门去便是。再不行,您家厨子来学就好,哪里需要大爷亲自来?”
叶七直接摸出一锭黄金放在摊主面前,这黄金是他接了官府缉凶榜文得来的,到底是不能心安理得的让桃朔白养着。正因他这一举动,倒使得城中以及附近百里之内治好突然好的很,便是那些山里的妖物都不大敢出来。
“这是费用,我希望能学到全部步骤,做出的汤能和你家卖的味道一样。”叶七依旧是冰冷的脸,语气也没什么起伏,却莫名能使人感受到眼中诚意。
摊主略有为难,实话说道:“我家的鸭血粉丝汤之所以好吃,主要诀窍就在汤。想来大爷也不会做小买卖,坏不了我家生意,学了不过是吃腻了山珍海味时换换胃口,告诉大爷也不要紧。”
摊主到底在外讨生活,各层人士都打交道,这样一看就不好惹的人物,哪敢得罪。况且一番分析也合理,又有丰厚的钱财可拿,总归是不亏的。
于是,叶七就跟着这位摊主一个步骤一个步骤的学。
仅仅三天,摊主就说道:“大爷当真有天分,如今我已没什么可教了,只要多做几次,味道就差不了。”
桃朔白在厨房外看着,但见叶七那双本是拿剑的手,拿起菜刀切菜也是利落,虽有些不搭,但沉默寡言认真做事的模样十分好看。叶七已经学完了全部步骤,包括熬鸭骨架汤的时辰与火候,等汤熬好,便做了一碗鸭血粉丝汤,并没有放鸭肠,桃朔白不爱吃这个。
“尝尝。”哪怕是亲眼目睹,也绝对无法体会叶七为这碗汤做了多少。以前他何尝有过这样的心思,可是现在一场辛苦换来一碗平平常常的鸭血汤,却觉得满足,因为吃这碗汤的人是桃朔白。
“辛苦你了。”桃朔白看着面前的汤,细细品味,连汤水都喝了个干净。
“如何?”叶七见他全都吃完,心微微松了一半,另一半却是要听他的评价。
“汤水很好,鸭血煮的老了些,盐稍微多了一点。”桃朔白评的很认真,说完脸上就绽出一抹笑容:“叶七,你之前跟人学的时候只做过三回,这是出师后的第一碗汤,做的很好。”
叶七眼睛里的寒芒更亮了,嘴角也微微弯起一抹弧度。
又住了两天,又吃了两碗鸭血汤,他们便退了房子,离开金陵。
两人并没有确切的目的,不过是一路随意走着。
这日两人途径一个小村镇,见街口有个人影很眼熟,定睛一看,竟然是多日不见的宁采臣!原本宁采臣要上京,可此时却在这小村镇上支着一张破木头桌子,桌头挂着一张大纸,纸上写着四个大字:代写书信。大约是没什么生意,宁采臣捧着一卷书看得入神。
桃朔白与叶七走到摊位前,阳光正好,在宁采臣头顶罩下一片阴影。
宁采臣以为是游客上门,抬头一看,却是又惊又喜:“桃法师!叶七公子!是你们啊!”
“你怎么在这里?”桃朔白问。
宁采臣闻言有些困窘,支支吾吾的不知如何作答。
“他呀,他被个女人迷住,那女子将他的钱给骗光了!”突然你一道声音横插而来,知秋一叶从房顶落下来,瞧着似乎跑了很远的路,气喘吁吁的,身上还有一层的土,却也不在乎,从怀里摸出个馒头扔到宁采臣怀里。
宁采臣眼睛一亮,赶紧往嘴里塞,显见得是饿坏了。
可见这二人定是遇到事儿了。
桃朔白没急着追问,等着他们吃完了馒头,这才得知事情原委。
自从四人分别,宁采臣上京,知秋一叶向南,按理两个人不该遇上。知秋一叶没走多远,撞上个妖物,一路追着,竟是朝北而去,和宁采臣重逢了。
当时宁采臣就在这个小村镇勉强落脚,因为他的银子都被骗光了,无钱赶路。
原来宁采臣遇上一位面貌娇柔的女子。这女子说是从家里逃出来的,她父母为换钱给哥哥娶亲,将她卖给一个三四十岁的粗鲁鳏夫,每天起早贪黑的干活,还吃不饱饭,又要忍受婆母丈夫的虐待,后来她实在受不了了,这才逃出来。
宁采臣一介书生,见女子哭的可怜,就动了恻隐之心。只因他要赶着去京城,也不方便带个女子同行,就打算在这个小村镇上寻户本分厚道人家,许些银子,将女子安顿在此处。后来果然寻了一户张姓老夫妻,看着本本分分,待人又热情,也很愿意收容女子,甚至说想收女子做干女儿,因他们没有儿女,想找个人养老送终。
宁采臣见状,觉得双方有益,问明女子意思,就留下十两银子。
老夫妻与女子都夸他是大善人,再三恳请他住两日。
宁采臣便住了一晚,怎知第二天突然有一伙人穷凶极恶的闯进来,说宁采臣拐了他媳妇。原来为首的男人就是女子丈夫,这是带着人找过来了。宁采臣从未遇到这样的事,起初吓的不轻,后来想起女子遭遇,不免为其说几句公道话,并一再申明并非拐带。
那丈夫说:“你这书生长得俊俏,这贱人定是迷上你这个小郎君,不愿跟我吃苦。既如此,你拿五十两银子来,这贱人就是你的了。如若不然,我就告上官府,说你诱拐妇女!”
宁采臣是吃过监牢苦头的,深知官场黑暗,最怕见官了。
“五十两没有,我只有三十两,银子我可以给你,但你以后不可以再纠缠这位姑娘,要立字据写明!张大娘张大叔便是见证!”宁采臣最终决定一次了结,实在是歪缠不过,不仅怕上公堂挨板子,更是怕这些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总归银子能换得一个女子的自由与安全,倒也不算白花。
于是就像买东西一样,钱货两讫,那些人就走了。
宁采臣又在张家住了一天,女子对他感恩戴德,晚间居然自荐枕席,只是宁采臣拒绝了。原本好好儿的,谁知第二天早上醒来,屋子竟空了,不仅张姓老夫妻和女子不见了踪影,屋子里的一应物什也都不翼而飞。宁采臣惊骇不已,连忙去左邻右舍询问。
“你这后生不是昨天就走了吗?怎么还在?”倒是隔壁人家见了他吃惊,见他问张家老夫妻,便说:“那对老夫妻是外地人,租了房子在这儿住,今儿一早就走啦。你说的那位小娘子,也一起走啦。”
“可、可是……”宁采臣有些迷糊。
有个老人见了,将他招到僻静处,悄声与他说道:“你这后生是被人骗了,那对老夫妻、小娘子,和昨天来的那些人都是一伙儿的!北边这样的事多了,我们都叫他们念秧儿,被他们盯上了,几乎没有不得手的。”
又有个凑来说道:“也是你心软好骗,那女子的故事编的可不怎么样,事情又那样凑巧,偏你没起疑,还将银子都搭进去了。你若是见了真正的念秧儿,那才知道厉害。”
总归宁采臣变得身无分文,唉声叹气的,正思忖怎么弄点儿盘缠赶路,就遇见了知秋一叶。知秋一叶一听他的遭遇,气恼不已,当即要去追那些人将银子拿回来!
可是现在知秋一叶只拿出了馒头没拿银子,可见人没追到。
这个小镇本就不富裕,宁采臣的摊子支了几天也没写两封信,如今得知他们都要往北去,便厚颜同行。宁采臣本就是孤身一个,现在又身无分文,去京城的目的大家都知道,也不知前景如何。
知秋一叶就问他:“书生,如果傅青风嫁人了,那你打算怎么办?京城那可是天子脚下,你有钱都不一定能待得住,何况你一文钱也没有。”
宁采臣同样苦着脸,叹气道:“实在没办法,只能去投奔表姨。”
“你还有亲戚呀?”
“那位表姨是我娘的表妹,虽说她们未出嫁时关系很好,可我娘几年病逝,最后一次通音信也是三年了。”若非到了绝境,宁采臣是不愿意去寄人篱下求施舍的。
“有人投奔总好过没有。”知秋一叶是孤儿,自小被丢在外面,师父见他根骨不错,将他捡回昆仑山,否则他早死了。
桃朔白和叶七有马可骑,知秋一叶赶路都习惯土遁,唯有宁采臣一介书生要靠双脚去走,四人一起同行就有些麻烦。便是桃朔白愿意花钱给他们买马,那也找不到卖主。
知秋一叶说道:“我带着书生走,天黑前能赶到旅店,我们就在旅店见吧。”
“也好。”桃朔白点头。
知秋一叶根本没和宁采臣商议,一把抓住对方的肩膀,朝地上一跳就土遁而去,随着土包快速移动,还能听到宁采臣的尖叫。
只有彼此两人,叶七才开口问道:“为何要与他们同行?”
虽说彼此相识一场,但实在没什么太深的情谊,况且脚程不同,目标都不同,完全不必一起。
对此桃朔白解释说:“宁采臣此人在这个世界很特殊,我没想到会第二次遇到他,那么跟着他,应该会遇到有趣的事情。”
“有趣的事?念秧?”叶七对宁采臣受骗的事很不以为然,只因宁采臣太好骗,但凡换个人,多一点谨慎,那些人就不能得逞。毕竟这年头,谁会轻易的因为心软将身上所有的银子都交出去呢?自己又没得半分好处。
“或许吧。”桃朔白也不确定,因为铜镜中并未提示。
两人骑着马奔跑了一程,因减缓速度慢慢行一程,也是借此看看道路两旁的景色。这时有个骑驴的男子跟了上来,与他二人同行。初时男子并没搭讪,桃朔白两人一会儿快,一会儿慢,便是那男子落下了一程,总能在下一程赶上来,依旧与他们同行。
终于那男子朝他们说道:“我乃是栖霞县的衙役,受县令大人的派遣去京城一趟,鄙姓张。某见二位公子气度不凡,一路也不急着赶路,不知从何而来,如何称呼,欲往何处去?若是能与二位结伴同行,真是某的造化了。”
桃朔白只是看了他一眼,并未答言,叶七就更不会开口了。
张某讪讪,似乎觉得难堪,不敢再继续说。
等着桃朔白与叶七再度加快速度奔出去,张某便没有再赶上来。
叶七说道:“那人有些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