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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节
    卫时彦惊讶:“这是什么药粥?挺管用的。”
    子娴瞅了眼同样好奇的瞳瞳,道:“你还是别知道的好。”
    瞳瞳不解,卫时彦却是知道的,中医里有很多稀奇古怪的药材,保不住子娴用的就是什么“特殊”药材,便不再追问。
    越野车在子娴的手里开出了堪称恐怖的速度,得亏是在空旷的高原上,若是在城市里,哪怕子娴控制能力再厉害,也得出一连串的交通事故。
    这辆越野车是子娴从特清楚弄的,被特别改装过的,最高时速六百迈,子娴就真的开出了六百迈的恐怖速度。
    狂风在窗外呼啸而过,感觉自己好像随时会被撕碎,但也仅仅是感觉。改造的时候车子加了不少符文,车内很平稳,不看窗外的话一点都看不出在飙车。
    “子娴,要不我们飞过去吧?”冲着窗外呼啸而过的黄沙,卫时彦忍不住道。
    这片高原虽有雪域之称,但近代环境破坏,黄沙已然在雪域悄然蔓延,或许有一日会完全被黄沙覆盖,如今这片土地上的城市也会如西域三十六国一样变成黄沙之下的遗迹。
    子娴飙车根本不绕道,直线飙,遇到山川河流就用法术穿过去,真正意义上的穿过去。古有穿墙术,今未见,却见着了穿山术。
    虽然作弊了点,但这么一来,的确快了很多,直到子娴一头扎入茫茫大漠。
    黄沙飞扬,一个不留神,连人带车都给埋了。换个普通人,肯定死得不能再死,千百年后再被发现的时候就是一具贴有自然制造标签的木乃伊了。可开车的是子娴,车子被埋了对她而言根本不算事。
    在还是宁渊的时候,它有一段时间睡了近百万年,再醒来的时候,身上的尘埃已然重成了山岩,但它只是抖了抖身体,山石尽碎。
    沙子比山石稍微棘手一点,但仍难不倒子娴,一阵风过去,黄沙立马搬家。
    虽然生理是一点事都没有,但心理,着实慎了点,这种好像被活埋的感觉,任何正常人都不会喜欢。
    “再差六百公里就该到喜马拉雅山脉了,你让我现在下车飞?”子娴觉得不可思异。
    卫时彦无奈沉默。
    六百公里,子娴只用了两个小时就结束了这段路程,而这还是考虑了车上还带着别人特别放缓了速度。
    终于赶到,在喜马拉雅山等了不少日子特勤处西北分部组长见了越野车几近报废的模样,忍不住为随便默哀,没记错的话,这车是孙彬的心肝宝贝,被破坏成这个样子,就算修得好,有那闲工夫都能重新做一辆了。
    西北分部的负责人兼组长复姓上官,看上去四十多岁的模样,在这片雪域上已守了二十余年,很是熟悉这里的一切,包括喜马拉雅山,因此此次的挖掘工作由他主持。
    是的,发掘工作。
    最后一尊九州鼎并未被盗走,至少没完全出境。
    嗯,它就在喜马拉雅山。
    九州鼎有灵智,不过大部分时间都在长眠,太无聊了,与其睁着眼发呆还不如闭上眼好好修炼。
    九州鼎自主修炼也是个好事,九州结界也会越来越结实,但这有个bug,长眠时,九州鼎是没有知觉的,也就说,被人给偷了它也不会发现,除非偷窃的人威胁到了它的安全,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拿核弹砸九州鼎,九州鼎连皮都不会破一点。也因此,别人才能盗走三尊鼎。
    不过喜马拉雅山这一尊,子娴估摸,应该是被盗的时候灵智醒了,干脆沉入了地脉溜了,而地脉......是活动的,虽然很慢,但它并非一成不变。然后的然后就是,这最后一尊鼎现在在喜马拉雅山里睡大觉。
    雪域高原有世界屋脊之称,而这片于雪域高原毗邻的山脉也不遑多让——世界第一高山。
    要在这么一座山脉里找出一尊青铜古鼎......大海捞针的难度也就这点了。
    子娴提供了方位,但特勤处实在是找不到,正好这位祖宗旅游回来了,就请了来近距离看看,看能不能感应到什么,否则这么一寸寸的犁过去,估计要找到猴年马月去。
    子娴一瞅喜马拉雅山的范围和高度,一般般,别说跟支撑天地的不周山比,就是洪荒时代随便一座山都比喜马拉雅山高。哪怕是远古时代也一样,万米高山随处可见。
    范围和高度虽然还可以,但在一座山里找一尊不知道被埋了多少年的古鼎,子娴想想也忍不住头疼,最后还是用手里的两尊鼎做为媒介制造共鸣从而感应最后一尊鼎在哪才解决的问题。
    但,地下五百米,这个距离......真心喜人。
    一听子娴得出的结果,卫时彦都不忍心去看上官的表情了。
    子娴也没去看,她才不要去挖山,一给出位置就跑了。
    卫时彦提议:“听说西藏有座布达拉宫很宏伟,我们去看看。”
    雪域高原的环境不错,卫时彦想多转转。
    子娴对建筑物的兴趣不大,人族修建的建筑物再宏伟能宏伟过神人的神宫去?完全用上等玉砖砌成,并且每一块玉砖都雕了数不尽的阵法......每一座神宫与其说是宫室,还不如说是阵法,还是非主人邀请着,来一个死一个,来两个死一双的那种。
    但看卫时彦和瞳瞳都很兴趣的模样,子娴也就跟着赞同了。
    沿途看到了不少前往布达拉宫朝圣的信徒,一步一拜,虔诚无比,令得子娴诧异不已。“他们在发什么神经?”就算是把几千年当几天来过的神仙,也没这么浪费时间的,也折腾自己。
    卫时彦无语道:“他们是在朝圣。”
    圣人?不知道味道如何。
    子娴期待的朝信徒超拜的方向瞅了一眼,顿时大失所望,那个方向的气非常正常,没有什么大能。“哪有圣人?”
    听出子娴声音隐晦的遗憾,卫时彦顿觉无力。“不是圣人,是信仰,他们朝拜的是自己的信仰。”
    “信仰?什么东西?”
    “一种精神上的财富,有了它,精神世界会很丰满,没有的话,精神世界则一片贫瘠。”
    子娴回以懵逼的表情。
    卫时彦无语,跟一头凶兽讲信仰,真......天方夜谭也就这样了吧。“信仰对于每个人而言可能都不一样,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信仰一定是一个人最重要的东西,可能是事,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理念。人活着,如果没有信仰,会很乏味。”
    子娴闻言若有所思,道:“那么你是我的信仰。”
    嘎?
    卫时彦愣了下。“我怎么会是你的信仰?”
    “遇到你之后,我虽然倒了不少霉,干了不少傻事,但我觉得,挺精彩的。”子娴道,“比我曾经亿万年的生命加起来都要精彩。”
    毁灭比守护容易,但守护却比毁灭更令人愉悦。
    第191章 喇嘛
    拉萨。
    卫时彦很是认真的观赏布达拉宫, 敬佩于先人的创造力, 而子娴, 她跟瞳瞳将拉萨所有好吃的好玩的都给试了,连美酒都没放过。
    看着醉醺醺的瞳瞳,卫时彦被气着了。“子娴你给她一个孩子喝酒做什么?”
    “放心, 一点点而已,不会有事的。你要不要也来点, 我给你带了一瓶青稞酒。”子娴将一瓶青稞酒放到了卫时彦面前。“我跟你说, 我们今天去的酒馆叫玛吉阿米, 还听了一个关于这个名字的故事。说,几百年前,这片土地上有个仓央嘉措的活佛,背叛了教条,爱上了一个叫玛吉阿米的卖酒女子,写了很多情诗, 被誉为情圣活佛。”
    “他的诗写得很好。”卫时彦尝了一口青稞酒, 酒酿得很烈, 有点呛人, 不过喝进了肚子里又觉得很暖和,很舒服。
    仓央嘉措这位情圣活佛, 卫时彦也听说过,不过是从诗文方面了解的,情圣活佛的情诗非常出名,写得非常好。
    “是吗?可惜我不懂这些, 不过,这个故事如果是真的,那么那个活佛绝对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子娴笑倚着卫时彦道。
    卫时彦不解:“破戒爱上女子本就是他自己的错误,怎么会说是倒了血霉?难得那位叫玛吉阿米的女子是魔女?”
    “不是魔女,如果我没说错的话,她应该是佛所化的。”子娴笑吟吟道:“佛子爱上佛,你不觉得这很倒霉吗?”
    卫时彦愣住。“你怎么分析出来的?”
    “不是分析,是直觉。”子娴道:“仓央嘉措的情诗一个劲的相思,可他后来都被逐出去了,更不用守戒律了。最重要的是,梵境的那些家伙超无聊,仓央嘉措的存在挺特殊的,身边必然有佛保护他,免得他尚未完成弘扬佛法的重任就挂了。虽然没有证据,但我就是觉得仓央嘉措爱上的是佛。毕竟,他是活佛啊,眼光还是有的,普普通通的酒家女,他看得上就怪了。反倒是佛,你瞅瞅瞳瞳,披着人皮那也不是人,佛亦然。不管它扮演得多好再完美,但骨子里的东西,抹不掉。”
    这也是太古神族即便堕入轮回,不管看上去多么的平凡,但真遇到什么关键时刻,别人都很容易看出他们的异样来的原因。
    一切源于灵魂,躯壳再完美,灵魂却仍会露出尾巴。孟婆汤神效没错,但它只能洗去灵魂中的记忆,无法改变灵魂本身的性格。
    前世今生之所以截然不同,不过是因为有了别的经历,因而发生了改变,哪怕每一世都只有一点,但积少成多,最后不免面目全非。而太古神祇的灵魂,天地铸就,千锤百炼,
    若是将灵魂比作石头,轮回比作长河的话,那么,普通的灵魂就是鹅卵石,会很快被水流冲刷的面目全非,而太古神祇的灵魂,那就活生生的金刚石,想冲刷得面目全非,没个亿万年是别想。
    一句话,非人的灵魂更耐磨。
    佛的情况特殊,它还记得自己做为佛的记忆,如此,演技再好也无法改变骨子里透出的一些东西。
    虽然腹诽活佛爱上真佛的乐子比活佛被人干掉更大,但卫时彦有些疑惑:“爱上佛为什么会很倒霉?”
    “自然是因为永远求而不得啊,他这就跟桓寂看不开爱上古神一样,作死啊。神佛可都是一个比一个无情的存在,那些古老的神佛更是七情六欲都消磨得差不多了。”
    “凤凰最后还是爱上了桓寂。”
    “那也就是桓寂有韧性,连逼婚都给用上了,换了别个,不论是什么物种,都得壮烈成仁。”
    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爱你,你却不知,而是,我爱你,你知道,可你却没有爱人的能力。
    子娴颇感慨。
    卫时彦将子娴拉入怀里。“我很幸运,你有感情。”如果子娴是个没有七情六欲的,那他也得悲剧。
    子娴搂住卫时彦的脖颈。“你不是幸运,你只是够傻。”傻得让凶兽都无语,不管是四千年前坚持信义的伯益,亦或如今的卫时彦。
    这世间有几人敢与凶兽同居一屋檐下?便是子娴自己都不敢保证自己不会在觉得肚子饿的时候把人给吃了,好吧,不是不敢保证,而是有七成的把握会把人给吃了。
    无关恩怨,只是天性如此。
    卫时彦......子娴都不知道该说他什么,淡定的与自己同居一屋檐下,还发生了关系,而燕好之时,子娴都记不清自己多少次差点把人吃掉,字面意义上的吃。
    卫时彦笑笑,把子娴抱上了床。
    傻吗?他可不这么觉得,至少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不是吗?
    付出了却没得到想要的,那才叫傻。
    “想好了吗?”
    “你说那个女人是妖,那么我怎么相信你能杀死她?”
    “我也杀不死她。”
    “......你耍我?”
    “虽然我没有能力杀死她,但我有办法毒死它,你把这枚丹药给她服下,那么她的死期便会到来。”
    “她怎么可能吃我给的东西?”
    “那就是你的事了,如果你想报仇,想抢回你喜欢的男人的话。”
    足足半年,子娴与卫时彦、瞳瞳,玩遍了整个西域,玩得最嗨的当属子娴,西藏的偷猎者不少,而她正好需要吃点好的血食,干脆见着一个吃一个,一年下来,吃了个肚儿圆。
    九州鼎终于给挖出来了,不得不说,特勤处清楚还挺有效率的,那么深的地底,居然真的挖出来了,要知道中间隔着的可不是土,而是岩层、冰层,一个不慎就雪崩了。
    因为很多东西都放在拉萨,得回来收拾,在可可西里浪得正高兴的子娴只得先回拉萨。
    东西自然是卫时彦收拾,子娴带着瞳瞳先去享受拉萨美食了,快回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吃到西藏的美食,自然要在走之前吃个够,顺便买一些特产回去给卫时彦的父母当礼物。
    虽然对卫时彦这一世家人的感情和尊敬跟皋陶一家子完全不能比,但再没感觉,那也是卫时彦这一世身体的家人,演一演又何妨?
    人族朝生暮死,她只需要演一段时间而已。
    街头有一个眉目清秀的盲眼喇嘛,摆着个摸骨的小摊,瞅着很有趣,感觉有点不伦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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