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 凌烟阁月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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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荆棘王冕》
作者:沉尘浮世
文案
如何评价西奥罗德·莱希特?
“你能想象这世上有那么一种影帝,前一秒捕获了学院派所有人的爱慕与青睐,下一秒就扭头拍起了cult片?让他们又爱又恨的西奥就这么做了。”
——《纽约时报》
“他仿佛具有一种古怪的拯救烂片的魔力。你担心你的作品会拿金酸梅?没关系,找西奥罗德·莱希特就够了,说不定还能得到奥斯卡提名。”
——《洛杉矶时报》
“人们总说我是电影暴君,其实这个称号过于笼统,毕竟现在片场里还出了个莱希特。你瞧,看他的表演是一种享受,因为他拥有一种霸道的吸引力,但是看着他和其他人的对手戏,那就是一场惨不忍睹的屠杀。”
——詹姆斯·卡梅隆
“那个家伙就是一个疯子。”
“暖男,吃货,以及,心理年龄绝对是身体年龄的三四倍。”
“他是一个传奇,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四个字——享受电影。”
tips:
1重生文,慢热剧情流,男主重生前是平行世界的影帝,互攻,男主机油遍天下,请叫他西奥爷爷【∑啥】;
2苏苏苏+爽爽爽+无脑流+金大腿,精神有疾病但不会上天台,人格有裂缝但不会真分裂【∑喂】;
3电影的上映年份,获奖情况,主配角人选等有时候与现实情况不同,蠢作者并非专业人士,非大bug就当私设【∑滚】。
内容标签: 娱乐圈 业界精英 励志人生 天之骄子
主角:西奥罗德·莱希特 ┃ 配角:欧美圈众 ┃ 其它:美娱,重生,影帝,金大腿,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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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人对影帝西奥罗德·莱希特的评价总是褒贬不一,但是没有人可以否认他是当今好莱坞最耀眼的一抹异色。从混街不良起家,他的暖男外表总是让人无法想象他便是好莱坞里让所有学院派又爱又恨的传奇,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四个字——享受电影。这是一个平行世界影帝重生征服好莱坞的故事。作者成功打造了一个苏破天际却又意外真实的个性人物。全文剧情紧凑,爽点不断,让人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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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落魄者和调酒师
马歇尔·阿普顿坐在嘈杂的酒吧吧台,灌下了自己的第六杯荷式琴酒。
如同大多数商海或情场失意的男人,他穿着一件不太合身的深蓝色西服,里面的白衬衣皱皱巴巴,看起来很多天没有熨烫,脖子上松松垮垮挂着一条带着暗色花纹的领带。连领口的纽扣都因他粗暴的拉开衣领的动作而脱落到无人问津的角落。
他顶着一头好多天都没有打理的头发,就如同顶着个鸡窝,半趴在吧台上,满脸的胡渣以及大大的眼戴和黑眼圈让刚刚步入三十六岁的他看上去就像四十六岁一样。
三十六岁,正值男人事业的黄金时期,这个年龄段的男人不是事业有成就是家庭美满,而他却是一个彻彻底底大写的失败者。从二十岁起,他在这个让所有怀揣着一夜成名梦想的靓男美女趋之若鹜的地方,一路摸爬滚打到现在,依旧一无所有。
什么美国梦,梦个屁,他浪费了自己最珍贵的十六年青春,去做了场噩梦!
手下最后一名十八线明星昨天刚和他解约,今早公司就将他提出了大门,女朋友和一个富商投资人跑了,房租这个月底就到期,全身上下的家当加起来恐怕都不够他买下这第七杯荷式琴酒,除了街上的流浪汉,还有比他更惨的吗……
不,也许流浪汉都比他好,毕竟他们每天都有一点收入,而他呢?他已经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恐怕一个月后,他就得和这个街区的流浪汉打好关系,让他有个容身之所了。
也许他早该听他父母的,从澳大利亚来的农场穷小子别想挤进伟大的好莱坞。
经纪人?你能让自家那群奶牛听话就不错了,还指望管理一群被众星拱月的明星?得了吧我的傻孩子,别做梦了,安安心心去挤牛奶。
但是,现在的他就算想回去挤牛奶都不行,因为他没有钱。
哈哈,管他的……
马歇尔看着被推到眼前的第七杯,自嘲地笑了笑,二话不说,拿起酒杯一仰头,结果……
“咳咳咳咳……”他突然被那完全与荷式琴酒自然味道完全不同的辣味呛到了。他只觉得这一杯猛地下肚,从咽喉到胃一路上火辣辣如同火烧,噌的一下那张本来就有点红的脸直接红到了耳朵根,也不知道是烧的还是呛的。
这绝对不是他想要的荷式琴酒!琴酒可没有这么火辣的口感!
“哦,所以您还是有感觉的。”一个带着轻笑的声音在马歇尔咳得满脸通红的时候,突然响起。
那个声音听起来带着点苏格兰口音,让马歇尔想起了自己刚才喝的六杯荷式琴酒,辣中带甜,醇香温雅,清净自然,明明带着笑意听起来却让人讨厌不起来,话尾里还带着些许沙哑,让人回味无穷。在好莱坞混了这么多年的马歇尔当然知道这种低音炮极其难得,就算搜刮了整个娱乐圈以声音著称的男艺人,恐怕都很难找到一两个与它相比。
马歇尔抬起头,一杯水被那声音的主人推到他的面前。对方有一个非常漂亮修长的手,指骨有力。
他顺着那只手看向那人,对方只是一个调酒师,穿着很普通的黑色制服,袖子被挽起来,露出那肌肉分明的小臂线条。他的腰间系着一条半身白色围裙,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推着一杯水,这个动作十分自然,但不知为何马歇尔却偏偏觉得这家伙太过优雅。
是的,他确实长着一张十分好看也十分耐看的脸,比起西方人普遍粗犷的面部线条,他那张有些年轻的脸看上去太过精致,但依旧棱角分明。他是一个典型的金发碧眼,此时他那头金发被他整个梳在了脑后,露出光洁漂亮的额头和利落的眉,而那双湛蓝似笑非笑的眼,让马歇尔在那瞬间,如同坠入了深邃的大海。
吧台明亮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让那高挺的鼻梁在他脸上留下深刻的阴影,衬得那带着礼貌弧度的微薄双唇十分神秘。
看着这个男人,马歇尔突然想到了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那个同样精致得如同王子的男人,现在在好莱坞里吃香得很。看他这样子,肯定属于那类仗着自己有一副好皮囊就幻想着在好莱坞一夜成名的花瓶,结果没什么演技,所以只落得如今到处打工的下场。
所以,马歇尔颓废地看了他一眼,自嘲地哼了一声:“是啊,我还没有烂醉如泥到让一个调酒师任意欺负的地步。”
“抱歉,如果让你误以为我在调侃你的话,失礼了,我只是见你一个人如此失魂落魄地在这地方坐了这么久,所以想确定一下你是否会想不开。请见谅,上个月也有一位男士在这里喝了很多酒,然后直接走上天台……”
这男人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而他低音炮般磁性的嗓音可以在瞬间博得大部分人的好感,马歇尔此刻身心俱疲,也没有和他吵架找茬的心思,反倒笑了一声——
“哦,那个人肯定不是我,因为我还能回老家挤牛奶呢。”
年轻人似乎也被马歇尔的幽默逗笑了,马歇尔注意到甚至在这“人才济济”的洛杉矶,这酒保双眼一弯微微一笑的神态依旧能引起那些见惯了帅哥的美女频频侧目。
嗯,演技不行,身高也马马虎虎,但长相和身材不错啊,他可以去当平面模特,肯定赚钱。马歇尔想着,如果在他被解雇以前,他一定会想尽办法抢下这个人。
不过,说不定他已经被签下了,只是现在在兼职也说不定。
“我看你似乎一天都没有吃东西了,先生,为了挤牛奶能多点力气,我想你应该吃点什么。来份薯条怎么样?”调酒师看着他那张憔悴的脸,有些关心道。
酒吧里通常都会有点小吃,例如三明治,薯条,汉堡之类的,但是价钱可比普通的快餐店高得多,而且味道也不怎么样。
马歇尔抬头眯着眼努力瞅了瞅一旁架子上挂着的价目表,摇了摇头:“不用,孩子,不是我说,但我现在恐怕连你刚才递给我的那杯伏特加的钱都付不起。”
“没关系,那杯是我请你的。”调酒师说,转身走进酒吧背后的厨房,从里面拿出一分刚刚出锅的薯条,放在马歇尔面前,“这也是我请你的。”
“哎,我多么希望我现在是一个窈窕淑女。”马歇尔说,取下了自己手上的tissot表,这个表还是他入行后,拿着自己第一份工资咬着牙给自己买的第一块昂贵的瑞士表,一直被他精心保存,“不过,我只是一个浑身酒臭的胡渣男,听着,我可不喜欢接受别人的施舍,我不会为刚才那杯糟糕的伏特加买单,但这份薯条我会,拿着吧。顺便给我弄杯鸡尾酒,你觉得它值多少你就给我调什么酒吧。”
他说着,将表递给了调酒师。
调酒师没有假惺惺地推辞一番,这点很合马歇尔胃口,接着,他从酒架上拿出了几瓶五颜六色的酒,选取的基酒,正好是马歇尔喜欢的琴酒,当然不是他刚才喝的荷式,荷式琴酒只有喝原汁原味的,才能品味出它的独特。
这小子的观察力还不错嘛。马歇尔想着,刚刚拿起一根薯条,却因为太过烫手而掉在桌上,不禁让他心疼得半死——啊,一块瑞士表的零件就这样没了!
看一个俊美的帅哥调酒对于任何一名性取向正常的女性,以及性取向不正常的男性都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这位调酒师站在那里与别人聊天时,他严谨而考究的衣着和优雅有礼的语气如同一位拘谨的德国人,而当他双手甩起调酒壶时,又如同一位热情而浪漫的意大利人。不管他调出来的东西好不好喝,就凭这动作,也能给满分。
当他将杯子里的液体倒入三角杯时,杯子里呈现出一种混合着蓝和绿的色泽,从卖相看倒很新颖。
“所以,你的故事是什么?”他将杯子推到马歇尔面前。
“什么?”马歇尔拿着杯子的手一顿。
“你知道,调酒师很多时候都是客人的树洞,我见过很多像你一样,来酒吧不是为了泡妞而是为了借酒消愁的人,也听过很多很多故事。有时候将事情说出来,总比憋在心里一言不发好。”调酒师双手撑在桌子上,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好吧好吧,我知道调酒师还能兼职心理医生,但我没想到我也有看心理医生的这一天。”马歇尔调侃着,嘴上说着调笑,蓝色的眼睛里却带上了一分苦涩和自嘲。
“还能有什么故事呢?我叫马歇尔阿普顿,曾经是一名经纪人,对,曾经。在洛杉矶满大街的经纪人里,我毫不起眼,没什么特殊的功绩,手底下的明星来了走,走了来,却没有一个出名。然后最近我手下最后一个人和我解约,公司裁员也把我踢出去,房租月底到期,女朋友跟有钱人跑了,手上也没什么钱,连个回家的机票都买不起,要不了多久我就得和街边的乞丐称兄道弟。”
“嗯,大概就是这么多吧,你见多识广,这也不算什么,对吧?”马歇尔耸了耸肩,半阖着无神的眼,盯着酒杯里的液体。
“是的,比起那些穷尽大半生才知道自己真正想干什么,有所爱的人却要眼睁睁看着对方和其他人结婚,就算事业有成却孤独终老的人来说,也没什么两样。”调酒师安慰道。
“是啊是啊,世界上悲惨的千千万,而我不过只是其中之一。”马歇尔敷衍着。
调酒师看着他,沉默片刻后突然说:“要不这样吧,我也给你讲两个故事。”
马歇尔抬眼看了看他,然后直起身,换了个坐姿,点了点头。
“我叫威尔伯,朋友们都叫我威尔,我的父亲是一个修车工,母亲是一名超市的营业员,那家超市就在这个街的街角,所以很不幸的每当我想带女人出去的时候总会被我妈撞到。”威尔说着,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太好的东西,顿时苦着一张脸。
马歇尔见了,顿时噗嗤一声笑出声,表示理解地拍了拍他的手臂。
“早些年,就是在我还小的时候,我家还在伊利诺斯州种大豆。我父母的最大愿望就是希望我从农民变成商人,所以儿时每当我和其他孩子们在田地里光着屁股跑的时候,他们总会打我屁股,说,‘威尔,我们给你取了个该死的英国名字,就是希望你能像个该死的英国人一样,做一个有出息的该死的绅士,别和那些该死的农民孩子胡闹!’然后我就会很无辜地看着他们——嘿,我也是该死的农民孩子啊!”
威尔还学着自己爸爸的语气,粗着嗓子眉眼一抬,瞪圆了眼,嘴巴一撇,伸出手指着马歇尔,就如同那山姆大叔的招兵海报,确实有几分没多少文化的农民模样。
他的自黑让马歇尔不禁捧腹大笑:“哈哈哈哈,见鬼了,你别做出这种样子,哈哈哈……然…然后呢?”
“然后?”威尔立刻恢复了之前那优雅从容姿态,“然后,对我的礼仪格外严格的他们还真把我送走了,不过不是什么剑桥耶鲁,而是苏格兰的一家没什么名气的学校,不是我说,他们那的古怪口音,听久了还真会传染,直到现在我都改不过来。”
“哈哈哈哈,不过,你确实变成了你爸妈期望的‘绅士’。”
“也许吧。”威尔耸了耸肩,“你知道我大学学什么吗?传媒!所以我来到了洛杉矶,准备在好莱坞找个助理工作,但别人总想让我去演戏或者当模特。最终,几番辗转,我来到了这家酒吧做调酒师,心想着就算找不到心仪的工作,我也不想回去被那两老折磨啊,可谁知……”
威尔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将后面的话咽了下去。
马歇尔懂他的意思,他只好憋笑地看着他,装出一副同情样:“伙计,别担心,当你结婚了,他们就不会跟着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