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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我发誓,什么都没听到。”
    这欲盖弥彰的模样,信你才有鬼了。
    “听到什么都给我装聋作哑,若某天本王在漱玉斋的册子里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到时掉脑袋的可不止是你一人!”
    这回宋轶没立刻回答,刘煜忍不住转头看过来,满眼的威胁。宋轶扯了扯嘴角,“所以,王夫人十年埋尸荒野,被人冤枉出卖王家,无辜被人唾弃,背了数载骂名,如今终于真相大白,名正言顺找回她尸骨,却只能默默地埋在这南园小筑?”
    刘煜的眸色陡然变冷,压抑的情绪蜂拥而至,宋轶却像是没感觉到,继续说道:“所以,吴家害死王夫人不说,故意延误证据上报,让王家满门被灭,如今只是吴邕和吴于氏自尽谢罪,吴家满门却可以保全,依然享受着顶级门阀的待遇。这笔买卖似乎很划算。”
    刘煜的表情已经难看得不能看了。宋轶却突然笑得更灿烂,“豫王殿下可是如此对待王夫人,不怕豫王妃的魂魄不得……”
    声音终于在刘煜手下戛然而止,宋轶感觉到卡在喉咙的手非常紧,仿佛下一刻就会捏碎她的脖子。强烈的疼痛和窒息感让她的眼睫挂上了水珠,嘴唇憋得青紫,但她却连挣扎一下都没有。
    这严重刺激了刘煜的某根神经,双眼冒出赤红的光,下手更是狠辣,本来就感觉到窒息的宋轶终于开始翻白眼,人的求生本能让她伸出了小爪子,用力扣着钳住自己的铁爪。
    大概是这个垂死挣扎的动作取悦了刘煜,大手竟然松动了一分,宋轶当时脑子里就一个念头:这个混蛋竟然是个变态!
    “你不能杀我。”
    “理由呢?”
    “我很有用!”
    “比如?”
    “画画、爬墙,还能帮你破案!”
    “但你也好色,连本王都敢猥琐调戏!”说罢手又要收紧,宋轶赶紧嚎道:“千蝶菊!我可以帮你种千蝶菊!你这样种是会死的!”
    脖间重压蓦地一松,新鲜空气灌入肺腑,宋轶终于喘了一口气。
    一把锄头扔过来,“如果种死了你知道后果!”
    宋轶翻了他一个白眼,“你怎么不问问为什么我会?”千蝶菊的种植方法很少有人会,难道你连基本的好奇心思都葬送了吗?
    “连刻骨画像都会的变态,只是一个千蝶菊的种植方法,大概并非难事。”
    尼玛,到底谁变态啊?
    “其实,种千蝶菊的方法并不难,以豫王殿下的聪明才智,十年却没种出一株,这着实有些令人意外。”
    刘煜坐在亭子里,看过来的眼神淡得出水。
    宋轶剪去千蝶菊上多余的枝丫,包括盛开的花骨朵儿,“其实现在并非种植的季节,等花期结束再迁种更合适,那样也会长得更好。待到来年,扦插上不同的颜色或者品种,可以生出更繁多的菊花花样……”
    宋轶在那边絮絮叨叨,近两日都彻夜未眠的刘煜就像听着催眠曲,清风拂面,柔音过耳,仿佛什么都不能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宋轶看着亭中似睡着的美人,摸了摸尚在作痛的脖子,以十分平缓柔和的语气说道:“你应该没喜欢过豫王妃吧,你之所以会如此义愤,十年不娶,不过对她对王家深怀愧疚罢了……”
    刘煜猛地睁眼,径直对上花丛中人的眸子,“你,再说一遍。”
    宋轶觉得有一只无形的爪子扼住了她的喉咙,脖子火辣辣地疼。自古龙鳞逆不得,何况还是个变态的龙鳞。
    “我什么都没说,一定是你方才自个做梦了!”宋轶将一张小脸瘫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水准,她差点忘记了她与他之间的差别。豫王、司隶校尉,手握门阀世家朝廷百官的生杀大权,而她,纵使再能,也不过是个有些才能的画骨师而已。他要捏死她,易如反掌,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
    大概是刘煜真的觉得她挺有用,没再跟她计较。宋轶兢兢业业干了两个时辰苦力,水都没喝到一口,累得腰杆都抬不起来,刘煜却很悠闲地坐在亭子里,问道:“吴邕那日跟画骨先生说了些什么?”
    “我是正人君子,岂能偷听墙角?”
    那你之前在偷听什么?
    刘煜眯了眯眼:“你不是他徒弟吗?敢情这个身份真是忽悠本王的?”
    “徒弟也分门内门外,很不巧,我正是那种入不得门的弟子。但是,我帮司隶台破了案子这是事实,足够证明我的能力。”
    “不管你门内门外,代我捎句话给画骨先生,明日我会亲自拜访麒麟阁。”
    宋轶手里的锄头啪地掉在地上,“为、为什么?”
    “你知道为何会建立司隶台吗?”
    宋轶一脸懵逼,即便隔着面具都一览无遗。
    “你不是画骨先生的徒弟吗?画骨先生所做的事,其实跟司隶台的目地有异曲同工之妙。”瓦解士族专权,打破阶级固化,钳制大族爪牙。只是一个为皇权,一个为黎民,但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
    请原谅宋轶的智商,作为疑似画骨先生的存在,她竟然没听懂。
    “你、是不是高抬画骨先生了?”
    毫无意外,宋轶又遭到一翻鄙视,她深刻怀疑今天的起床方式哪里不对。
    “从这个立场上,我们是有合作余地的。你只需告诉他本王的目的即可,相信他能懂。”
    宋轶:“……”
    作者有话要说:  恢复更新,谢谢小见见的地雷,么么哒
    ☆、第二十一章 赌约
    宋轶虽然没有刘煜一样的权谋考量,但是,她知道,吴邕在临死前要求见画骨先生的举动,足够引起刘煜对画骨先生的兴趣,这是她始料未及的。
    “若是我没理解错误,合作什么的,不过是豫王殿下客气的说法,你的真实目的应该是想将画骨先生收为己用吧?”
    很警觉嘛,刘煜露出一个赞许的眼神,“不管是司隶台,还是司隶校尉,都不是随便能够招惹的。”既然你不遗余力地来撩本王,那就要做好待宰的准备。
    “画骨先生是不可能加入司隶台的!”
    “宋姑娘还不明白了,现在加不加入已经不是你们能决定的事情了。你们知道的事情太多,若是不想被杀人灭口的话,还是乖乖听话比较好。”
    这绝对是威胁,赤.裸裸的威胁。
    “豫王殿下看中画骨先生不外乎三点,一是他的声名,二是可以左右士族风评的各种传记和榜单,三才是他个人的本事。若论刻骨画像,宋轶足以帮助司隶台。”
    “看来宋姑娘是真不明白,司隶台要的,只是招揽画骨先生,至于他能帮司隶台做什么,那倒是在其次。”
    宋轶急了,“若是画骨先生真加入司隶台,那《惊华录》及众榜便会变成徒有虚名。豫王殿下不会想不到这种结果吧?”
    画骨先生之所以能够独树一帜,独领风骚,是因为他不畏强权甚至连皇权都敢违逆,坚持公正公允,正因为如此,《惊华录》人物传记乃至所有榜单才会被人认可。如果他归属司隶台,那便失去了民心这个最坚实的根基。
    “有得必有失,刚好画骨先生失去的,正好是司隶台不需要的。”
    宋轶悚然一惊,不是刘煜意识不到此番作为的结果,而是她由始至终没有明白刘煜的目的,他之所以招揽画骨先生,就是要让他沾染上司隶台的印记,而失去民心和所谓公允换来的权威。
    皇帝是王,但画骨先生却是无冕之王,试问一个连皇权都敢违逆的无冕之王又如何能够被纵容?
    冷汗沿着背脊默默地流,宋轶小脸儿瘫得愈发端正,“此事盖因宋轶觊觎豫王殿下你的美色任性妄为而起,既然如此,还请殿下允许宋轶来了结此事。”
    刘煜挑眉,“你想怎么做?”
    “我想与殿下堵一局,如果我输了,我会劝服画骨先生归顺司隶台,如果我赢了……”
    “你待如何?”
    “那豫王殿下便以身相许吧。”
    刘煜和煦如春风的脸上瞬间寒风凛冽:贼胆够大!
    “若真要赌,本王便加一条。”
    宋轶直觉不是什么好事。
    “若本王赢了,本王要宋姑娘一根舌头!”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的,尽管刘美人此刻笑得很是好看,宋轶暗自掬了一把冷汗,“那宋轶也加一条,若豫王输了,终生便只能爱宋轶一人。”
    刘煜眼睛危险地眯起来,“宋姑娘觉得赌注赢回来的感情能够发自真心?”
    宋轶不以为然:“豫王殿下芝兰玉树,被泰康城不知多少名门贵女觊觎,宋轶得不到的,却也是不想教其他人得到。”
    呵呵!果然是小色狼本色。
    “那宋姑娘想赌什么?”
    “就赌眼下的吴家案,看谁先找出杀害吴尚清的凶手!”
    ☆、第二十二章 长留王
    司隶台有徒隶一千两百名,从事史十二名,而宋轶只有自己一人,和一些专事探听消息的小乞丐。这一局,说实话,宋轶并没有必胜的信心。
    乞丐薛山说,是凌波仙救了他,与吴尚清夜游望月湖的人说,吴尚清当晚被凌波仙选中,而吴尚清最后见的人,很可能就是这个凌波仙。凌波仙是凶手的几率至少占八成。
    怎么看,这个凌波仙都很是可疑。
    但更可疑的难道不是吴尚清临时出去躲孙朝红想诈死遁,偏偏就遇上了凌波仙,还那么巧地被凌波仙挑中?
    宋轶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吴尚清早就打算好要将诈死计牵扯上凌波仙的,那么设局用的凌波仙十有八.九就不是真正的凌波仙,而是他请来的有特技在身的女子而已,甚至可能是吴府的侍卫假扮。
    但问题又来了,既然是与他一起布局诈死计的人,又怎么会对他出手?
    这里面有四种推论:一,真的凌波仙知晓了他的阴谋,作为惩罚杀了他;二,假扮凌波仙的人良心未泯甚至是个快意恩仇的侠士,发现他要以薛山之命换自己活命时,行侠仗义了一把,将他杀了;三,逼得他不得不以死遁的人发现他的计谋,干脆一不作二不休,杀了他灭口,将计就计栽赃给凌波仙;四,跟他有仇怨的人,假扮他请来的“凌波仙”,借机杀了他。
    前两种属于临时起意,而后两种却是有的放矢,从案件本质看,后两种的几率更大,但是从薛山的口述中,似乎跟第二种情况更为贴合,因为那个凌波仙不但救了他,还将吴府两个活口留给了他,因为第三种情况是绝对不会留活口的,更别说救薛山,至于第四种,却是可能与第二种做出类似选择的,因为他的目的是要惩罚吴尚清,惩罚吴家。
    那么,综合之下,某个答案呼之欲出。宋轶并没有急着去找嫌疑者,而是先找到了薛山。按照他的口述画出了那位“凌波仙”,因为是夜晚,眉眼自然不可能看得很清楚,又因其戴着面纱,而面纱上什么标记都没有,身高胖瘦也是一般,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没有辨识度的女子。
    事实上,真正的凌波仙也是靠这副装扮为人所知的,就算真的换个身材相仿的人,模仿她的行为举止怕是也没几个人看得出来,除非是跟凌波仙近距离接触过的人。但可惜得很,凌波仙的传说是从大半年前开始的,虽然每逢天晴月朗会在望月湖凌波起舞,有幸得她一见的却没几人,偏偏连这些人都不知道她到底长得怎样。
    宋轶突然忆起,“我记得你曾说过,是靠她身上的气味辨别她身份的,而非单纯靠这副装扮?”如是这般的话,救薛山的可能是真的凌波仙,那么第一种可能又增大了。
    薛山犹疑了一下,“话虽如是说,但小的也只是在望月湖她经过身畔时嗅到过一次她的气味,细细想来,其实都不能确定那是发自她身上的。”
    同在望月湖,同样凌波起舞过,难保不是在那里沾染上的什么共同气味。
    为了证实这个推论,宋轶跟着薛山又重新勘测了当时薛山被绑架差点被埋尸的地方,甚至还在湖畔绕了一圈,还划着小船沿着凌波仙凌波起舞的路线走了一遭。
    突然薛山叫了一声,“就是这个气味。”
    宋轶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那是一根横卧在湖面的柳树分枝。这棵柳树有些年头了,整个树身向湖面倾斜,有几根分枝横卧湖面,即便是分枝也有碗口粗细。临近水的分枝上生长着一些苔藓和菌菇。
    薛山所说的气味正是一种球形菌菇的气味,很淡,但汁液丰富,轻轻一捏,整个球状物便如一只水囊向四周喷射汁液,宋轶测试了一下,能喷出三四尺的距离。若是有人踩到或者无意碰到,沾染上这种气味很正常,而就像为了应证她的推测,树枝上还真有被反复摩擦的痕迹。
    “你能确定是这个气味吗?”
    薛山很肯定地点点头。
    这样说来,任何按照凌波仙轨迹起舞的人,都有可能沾染上这种气味,那么第一种的可能性便降低了一大半。虽然事情看似回到了原点,但也解决了薛山证词中的那个疑点。因为按照薛山之前所说,救他的凌波仙十有八九是真的凌波仙,这对第二种和第四种推论是一大阻挠,而现在,这种阻挠消失了,宋轶可以按照自己的推断继续查探。
    当天晚上,宋轶便夜探沁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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