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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
    孔莎迪自嘲地摇摇头。
    毕业班会那晚,两人就说好了,毕业就分手,送她回家的路上,宋子琪沉默一路,几度想开口说些什么,转头瞧瞧身边的女孩儿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跟周斯越玩久了,受了些影响,平日里的逗贫嘴都给忘了。
    孔莎迪其实觉得,异地恋算什么,就算他在南京,她在成都,相隔一千多公里又怎样,这世界上还有飞机这种交通工具啊,她气的是宋子琪在决定考飞行员时,并没有与她商量,而是在蒋沉走后,觉得好兄弟去追梦了,头脑一热,他也该去追梦了,全然忘了,他还有她。
    在成都逗留两天,丁羡买了卧铺的票回北京,俩小姑娘在火车站交换了新联系方式,依依惜别,抱了又抱。
    人生就是这样,一段又一段的旅程,在不断的启航中,遇到不同的人,开始崭新的人生。
    一路舟车劳顿,又回到这座北京城,剩下的日子,伴着叶婉娴的啰嗦,丁羡每天混吃混喝混睡终于等到清华开学。
    零七年九月,夏日炎炎,紫荆公寓一年一度迎进大批新活的血液,满校园都是拖着行李箱对学校任何一角都充满着浓烈好奇心的小学弟学妹们,而每名新生身边,都团团围着好几位家长,甚至草坪边上还支着一些前来送学家长的帐篷。
    丁羡拖着行李,从出租车上下来,环顾四周,就她一人形单影只,茕茕孑立。叶婉娴想来,被她拒绝,她深知,叶婉娴如果来,这绝对不是一个好的开头。
    迎面望去,满目葱绿,令人心旷神怡,闭眼做作地吸了两口新鲜空气。
    “同学,需要帮忙吗?”
    丁羡一愣,循着声源回头,看见一戴眼镜的男孩儿冲她礼貌的笑,五官挺周正,就是脸上有点痘,眼镜底下的黑眼圈也藏不住,作息紊乱。
    她忙笑了笑:“那谢您啊,师兄。”
    男孩儿一乐,“本地人啊。”
    丁羡想说是乡下,男孩儿拎过她的行李,已经自顾自往前走了,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聊:”哪个专业的?”
    “计算机。”
    男孩儿回头看了她一眼,“巧了,我也是。”
    “大二?”
    “嗯。零六级的,我叫元放,你叫什么?”
    “丁羡。“她低着头,跟在后头慢慢走,一边佯装好奇的问:“元放师兄,学这专业是不是特辛苦,我听说好多程序员熬夜熬得都心慌心悸了。”
    “可不就哥们儿的真实写照么?心跳都比一般人快……”元放苦笑,指了指自己汗涔涔的脑门儿:“师兄现在脑门上流的汗呐,可不就当年选专业时脑子进的水么?女孩子还是别学这个,最好大二的时候申请转个专业。”
    熬夜,心慌,心悸,黑眼圈。
    这些词在丁羡脑海里默默记下了,笑了下:”你们那届有没有特别牛的人,我听几个学长说,牛得全在你们那届了。”
    确实,他们那届刚入学就有好几个大神声名远播了,元放被夸得与有荣焉,挠挠头,答:”有啊,好几个,都是竞赛生拿国奖的,还有好几个都是当初数竞国家队的,还有个搞机器人的,也很厉害的,前阵还刚在机器人竞赛上拿了金奖。“
    金奖,应该挺厉害的吧。
    果然,他在哪儿,都应该是发光发热的人啊。
    嗯,他是周斯越啊……
    聊到一半,元放忽然停下来,低着头把行李箱还给丁羡,支支吾吾地说:“那啥,小丁学妹,师兄去解个手啊。”
    丁羡忙不迭结果,礼貌地说:“您快去吧。”
    结果,一去就没回来,丁羡等了半小时也没见人回来,可刚也没说让她一人走啊,又怕人忽然回头来找她,也不敢走,就在原地又乖乖等了一小时,终于确定对方应该不再回来之时,丁羡才离开。
    结果,刚拐过两个路口,就从后头听见一道熟悉的声音。
    “咱计算机学院帅哥真挺多的,还别不信,哥们儿隔壁宿舍就有俩又高又帅,下次带你们开黑啊。”
    元放正一手拎着一只行李箱,走在俩姑娘前头,沿路给人吹着计算机学院的帅哥那叫帅得一个惨绝人寰,元放这人逗贫,一点儿都没有理工科男的木讷和呆板,深谙撩妹套路,什么听着高兴专捡什么说,把俩姑娘哄得前和后仰直乐呵。
    “刚入学的时候,我跟我隔壁一哥们在网吧打了三宿的游戏都不带喘气的,现在吃不消那劲儿了,熬一宿代码,第二天早上起来眼前直冒星星,真不骗你们。”
    “等会你俩给哥留个号码,有什么事儿打我电话就成。”
    元放看着其中一姑娘笑,眼里的害羞劲儿,原来是跑这儿撩妹来了,虽说跟她没什么关系,丁羡这人骨子里也憋着一股坏,时间就是生命,也不能白白耗了这一小时,于是把行李箱往边上一放,人靠在一旁的树上。
    等元放带着俩姑娘经过,丁羡冲他嫣嫣一笑,若无其事地挥着手,“hi~元放师兄。”
    元放一愣,转头一瞧,哟,这姑奶奶还没走呢?
    “小丁师妹——”
    你咋还在这儿呢?
    怎么说呢,元放今个儿本来就是来先下手为强的,瞧见个丁羡觉得不还错就上去试试,再转头,看见个更好的,于是心思也就飞走了,本以为丁羡等不到他应该自己就会走了,没想到,这姑娘也忒执着了。
    丁羡靠着树,悠悠且笑吟吟地说:“没事,师兄,我纳凉呢——”
    元放心道:啊呸!
    你这是报复我呢,看来被大学这么消磨了一年,魅力仍旧不减当年啊。
    虽说这丫头不如后面这姑娘漂亮,倒也耐看啊,元放心里还想,要不先吊吊她胃口,故作冷淡地说:“那你纳凉吧,我先送她们过去。”
    丁羡面不改色:“好。”
    ——
    晚上,元放回到寝室,就听几个室友难得在聊八卦。
    “为爱考清华,想想都伟大。”
    他好奇地凑过去,“谁啊,谁为爱考清华?”
    曹文骏把手机递过去,一脸惋惜:
    “就这姑娘,看不出来吧,多文气一丫头,怎么那么想不开啊。”
    元放盯着那手机,越瞧越熟悉,越瞧越熟悉,然后跟下午某张脸对上的时候,整个人一激灵,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下去。
    “卧槽,丁羡?”
    结果门口忽然就传来一道清越又冷淡地声音:“怎么,你认识?”
    作者有话要说:
    羡羡的性格在这一年变化挺大的,我后面会说的,加一个新玩法,之后每一章开头的小怪兽日记就改成小怪兽复读日记哈哈哈。
    今天理了一天大纲,想想楔子上都写了。
    算先写个过度章。
    关于北京不刮台风这个事儿,确实,但豆腐渣这块是有实例的,有些风大点儿就直接把阳台给吹了,这个以前新闻报道过。
    有一个是bug,真的,宋子琪近视那块,我给忘了,现在年纪大了,写的时候太容易忘了。
    另外,bug欢迎指出,但是也别太考究,毕竟真的无原型,纯yy。
    元放师兄是个自恋狂,别人看他一眼,就觉得别人喜欢他的那种哈哈哈哈哈哈哈
    羡羡觉得很委屈。
    第46章
    2007年2月16日, 晴。
    母亲同意舅舅带我回上海, 跟苏柏从一起过年,听说他刚失恋, 但依旧西装笔挺笑容可掬,看上去不太难过, 我笑着拍他肩膀安慰:“没事呀,你还有钱。”
    苏柏从古怪地看了我一眼, 表情惆怅:“钱不是万能的。”
    我又说:“可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苏柏从翻了个白眼,人松松垮垮地陷进沙发里,彻底不想搭理我了。我以为他不会再搭理我了,过了一会儿,他忽然站起来给自己倒了杯酒,转过身, 杯子微微一举,告诉我:“我最穷的时候, 身上没有一分钱, 在尊皇门外捡别人的烟屁股抽,因为那里达官贵人多。”说着,他扬了扬夹在手中的烟:”捡了一个月,就有人让我去他手下做事。”
    “为什么?”
    “因为我每天都能捡到最好的烟。”
    果然, 三百六十行,行行都能出状元,我忽然有点明白,他为什么总是装出一副人模鬼样的模样, 他表面上看上去视钱如命,可又似乎对钱极其不屑。
    他把烟灭了,告诉我,“我跟了那老板,挺会做生意的,大道理一堆,最常说的,三个一。”
    “一帆风顺哪是人生,一蹴而就必有陷阱,一寸赤心寸寸金。”
    我受教了,他不有钱谁有钱。
    ——《小怪兽复读日记》
    周斯越回到座位,拉开椅子坐下,打开笔记本,目光瞥了眼趴在曹文骏身上的元放,手搭在桌上,又转回,表情很淡,像是随口一问。
    元放陷入纠结,决定如实相告。
    “刚在门口,我接的,我中途去解个手,以为这丫头应该没耐心等就走了,没想到接了第二批她还在那儿等我,等了一个多小时呢,真他妈有毅力。“
    相处一年,室友是什么人,大家都很清楚,元放的自恋平日里大家都有目共睹,平时姑娘路过的时候多往他们这边看一眼,元放就勾着哥几个肩膀说,”有戏了。”
    听到这儿,曹文骏起哄:”老元,我赌一箱子汽水,你丫当时春心荡漾了吧……是不是以为人家姑娘看上你了?”
    周斯越电脑打开,打开程序的手一顿了秒,不动声色继续。
    元放没反驳,脸红脖子粗地跟人争辩:“这要换你你能不想多?不是我想多,是这妹子太会撩了,你不知道,我当时接了另外俩姑娘去报道的时候,小丁师妹还靠在树上跟我挥手sayhi来着,本来觉得那丫头一般般,你不知道笑起来那模样,太让人……”
    “太怎样?”
    周斯越终于从程序里抬头,平淡地问。
    “误会,误会,都是美丽的误会。”
    说完,元放识趣地从门口溜了。
    半个小时前,丁羡的“望夫石”照片被曹文骏拍下发到群里,周斯越把她带到西体育馆外,绿柳成荫的操场,两人站在蓝绿色的铁纱网前。
    丁羡费劲儿地把行李箱摆到身前,收了杆,这才抬头去看他,她这一年总做梦,各种千奇百怪的人都能出现在她梦里,偏偏就从没有梦见过他,她就这个事儿,咨询过几家心理顾问,其中一人看她是高中生,一听要咨询感情问题,十分敷衍地问了几个问题。
    “发生过亲密举动吗?”
    丁羡想到那天那个吻,略一点头。
    “性行为呢?”
    她摇头。
    顾问把笔一丢,很快得出结论:“你们这样的学生我见过不少,尤其是女生,失恋的时候要死要活的,吃安眠药自杀都有,你这还是症状轻的呢,就是年纪小给闹的。你们这年纪见识少又好强,做什么事儿都容易走极端,哪懂什么是爱,就是心有不甘。”
    如今这人生生站在她面前,背光而立,看她的目光平淡许多,不再是燕三胡同里那个时常冲她吊着眉梢笑的少年了。他比以前清瘦了许多,圆润的轮廓变得棱角分明,线条冷硬,皮肤依旧很白,头发剃的简单,极好地修饰他的脸型。
    丁羡记得他以前不笑的时候嘴角也是有点微微上扬的,所以总感觉他时常带笑,眼神又亮又有光,很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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