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课并没有放松,这几天正在看往年的题目,打算写几篇文章,等去京城的时候找以前认识的同窗看一下,我许久没入学堂,也不知道现在他们都做写什么文章。”赵彩凤一听,不得了了,这考科举不知道近些年的题目走向,就跟高考没有名家猜题一样,心里那叫一个玄啊!
赵彩凤想了想,斩钉截铁道:“这样吧,过两天正好小武要去镇上,他一个人走我也不放心,我去县衙找那个梁大人,让他帮忙到县学弄一份最近禀生们常做的题目来,让你回来模拟一下,你说怎么样?”
宋明轩一听,顿时喜上眉梢,可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那么远的路,让个姑娘家去给自己跑。
“不……不用了,前两年的题目册子我还在呢,我就在这里选几道题也是一样的,无非就是史论策论,换汤不换药的东西。”宋明轩虽然说的轻巧,但他其实内心对那东西还是挺渴求的。因为没下场子之前,所有的题目都是可以查阅史料,并且可以慢慢琢磨的。这若是真的让他碰上了一题,在家里用心做出来的文章,肯定比在场子里急急忙忙写的要好上很多。
瞧着宋明轩那一脸既向往又不好意思的样子,赵彩凤也没空跟他多说了,只一锤定音道:“就这么定了吧,没什么不好意思的,邻里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宋明轩抬起头看着赵彩凤,脸上有些**辣的,这样费事的事情,她一句邻里之间互相帮助就揭过了吗?
赵彩凤回了自己家之后,许氏从房里出来,看见宋明轩还在客堂里发呆,只问道:“怎么不进去看书呢?蜡烛都买回来了,你要用功啊!”
宋明轩愣了一下,问许氏:“彩凤说过两天帮我去县学求题目册子,我有些不好意思。”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是她未来的相公,她不关心你关心谁啊!”许氏听了,笑得眉开眼笑的,“谁不想当举人老爷的夫人啊,你爹是没那脑子,如今你上进,也好歹让我当一回举人老爷的老娘吧!”
宋明轩被许氏这么一说,越发不好意思了,可看着赵彩凤这热络劲儿,难不成她是真的指望着要当举人夫人了?宋明轩越想越觉得浑身都不自在了,连身子都觉得发热了起来,只跑到后院里面,打了一盆冷水洗脸。
赵彩凤真没打算当什么举人夫人,只是她向来性格如此,身为学霸,她知道怎样才能更好的提高学习效率,怎样才能在考试中夺得好成绩。赵彩凤不会打没准备之仗,所以她认为宋明轩既然要去考科举,就必须要做百分之百的准备。毕竟科举和高考还不一样,高考每年一考,科举错过了就又是三年。
人生又有多少个三年呢?作为平均寿命只有四十岁的古代人来说,三年实在太长了。
赵彩凤拿着许氏裁剪好的衣服,坐在廊下缝衣服,这会儿天刚黑,她还能就着月光缝一会儿。
赵武正在房里哄赵彩蝶睡觉,但不一会儿就传来了两人的呼噜声了。念书是个体力活,当了学霸赵彩凤才真正了解,在人前说什么回家不看书都是假的,还不得回家偷偷卖力!毕竟这世上叫做天才的那种人太少了。
赵彩凤缝了一会儿,发现隔壁宋明轩的房里点起了蜡烛,看来他又准备挑灯夜战了。宋明轩窗口的窗户忽然咯吱响了一声,赵彩凤抬起头的时候,瞧见宋明轩拿着烛台,探出半个身子,黑亮亮的眼睛看着自己,问道:“外头天太黑了,你坐我这窗户下面借点光吧。”
宋明轩说话的声音很温柔,赵彩凤忽然就像漏了一拍心跳一样,指尖上传来一阵疼痛,她皱了皱眉头,知道自己又被针头给戳了。
“那……好吧!”赵彩凤也不忸怩,过两天这衣服就要带上,她也确实要赶一下了,而且自己这手艺在亮堂的地方做的都不一定好,更别说这黑灯瞎火的。
宋明轩说完,打开窗子,把烛台放在了窗台上,赵彩凤就搬了一个小凳子过去,坐在窗台下面。宋明轩见她坐好了,又把烛台往里边移了移,生怕被什么东西碰倒了,烫到赵彩凤。
赵彩凤抬起头,看见宋家的这个烛台是像一个小碗一样凹进去的,那点过的蜡烛油正好就蓄在了里面,便开口道:“这点过的蜡烛油可不能扔,还可以做成蜡烛继续用的。”
宋明轩倒是挺好奇,赵彩凤居然连这个也懂,眉梢稍稍带着一些笑意道:“这个我知道,上回去考试之前我也经常这么做。”
赵彩凤见他知道,也就不说什么了,拿针在发根上比了比,装出一副很会做针线一样的架势,开始缝了起来。
古代没有缝纫机,衣服全部靠手缝,这面料又粗糙,赵彩凤怕赵武穿的不舒服,缝的都是暗缝,可这样的技术很考验人的针线水平,她才刚刚开始学,所以缝的特别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宋明轩悄悄的续了两根蜡烛,赵彩凤才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伸懒腰,终于发现自己怀里的这件衣服已经是半成品了。
赵彩凤抬起头,看见烛光下宋明轩正在奋笔疾书,午夜往往是人思维最清楚的时候,所以这时候兴许能写出更好的文章来。赵彩凤悄悄降低了自己动作的声音,继续缝了起来。
夜风徐徐,一切都显得这么安静又温和,天上的月亮渐渐往西边移了过去。赵彩凤眼皮打架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了,不过幸好她做的是针线活,眼皮一打架,手指尖就遭殃了……
赵彩凤偷偷的用眼睛的余光瞄了宋明轩一眼,见他依旧神采奕奕,眼神眉梢中都带着几分欣喜,那种感觉就像是她上学时候又解出一道几何难题一样,有着难言的兴奋。
赵彩凤此时回想了一下,其实当学霸的时候,也有开心的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 这也算花前月下吧???咳咳
☆、第44章
不知道过了多久,赵彩凤手中的半成品终于快成成品了,赵彩凤抬起头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却发现方才一直有的沙沙的书写声没有了,她抬起头,慢慢站起身子,看见宋明轩已经枕着书卷睡着了。他的右手上方摆着一方砚台,这时候正有一只老鼠,在那边探头探脑的。
穷人家的老鼠,看着都分外的可怜,瘦小的身材越发显的嘴尖须长的。赵彩凤很想伸手去赶它,又怕动静太大了,把宋明轩给吵醒了。看这架势,他似乎也才睡一会儿。
烛台上的蜡烛慢慢的燃烧,蜡油顺着蜡烛滴落在地步的漏斗中,赵彩凤对着那老鼠做了半天的动作,那老鼠却半点动静也没有,还在用自己的小爪子去探索砚台里的东西。终于,它饿得再也忍不住了,一嘴巴往砚台里面凑,那老鼠接触到了里面的墨汁,吓的连连退后了两步,在桌子上蹭了几下,发现墨水似乎并没有什么危险,又靠了过去。
赵彩凤扑哧笑出了声来,却见宋明轩已经睡的香甜,他呼吸均匀,对老鼠的存在似乎并没有半点戒心。不一会儿,那老鼠悄悄的爬过去,在宋明轩的脸上嗅了一下,那满嘴的黑墨水就整个都图在了宋明轩的脸颊上。
宋明轩稍稍轻哼了一声,嘴里嘟囔道:“厨房吃去,别啃我的书……”
赵彩凤再次捂嘴笑了起来,可见这宋明轩和老鼠还是老朋友了。夜里头毕竟风大,这样开窗睡着很容易着凉,赵彩凤见烛台中还有半根蜡烛,只放下手里的衣服,小心翼翼的把烛台放到宋明轩的书桌上,打算伸手为他整理一下桌子,顺带关窗睡觉。
这老鼠也确实是胆子大的很,居然都不怕人的,赵彩凤这一连串动作下来,它还在那边不停的嗅宋明轩的脸。赵彩凤努力想了想,今晚宋明轩也没吃什么好吃的,就说许氏炒的那一个鸡蛋,他也不过只伸了一筷子而已。
赵彩凤打了一个哈欠,正想伸手过去整理书本的时候,那老鼠似乎是受到了惊吓,忽然往后面一窜,它行动灵敏,身子一下子就跳到了桌子下面,正好打翻了赵彩凤放在桌角的烛台。
烛台里面是滚热的还没有凝结的蜡油,而书桌上是宋明轩正熟睡的睡颜,这要是泼下来,宋明轩的这张脸也就毁了。
虽然不知道古代人是不是也靠脸吃饭,但若是有朝一日宋明轩高中状元,脸上却又一块大疤,这也绝对是损美的。赵彩凤一时来不起思考,伸手将那扑面而来的烛台打到地上。
滚热的蜡油洒在手背上的滋味她两世都没有尝过,烛台倒地,哐当一声,房里原有的昏黄烛光也一时间变的一片漆黑。
宋明轩忽然直起了身子,就着月光看清赵彩凤还站在窗外,赵彩凤白嫩的手背上沾着蜡油,疼得脸都变形了,只忍痛道:“没,没什么,刚有一只老鼠,打翻了烛台。”
宋明轩一听声音就觉得不对劲,只急忙就翻抽屉打找了火折子,将地上的烛台扶起来点好,这才看见赵彩凤一直藏在身后的左手。
“彩凤,你的手怎么了?”宋明轩看了一下那桌上为数不多的几点蜡烛油,抬起头问赵彩凤。
“没什么。”赵彩凤又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受了点伤就要痛哭落泪,她穿成的是个村姑,又不是宠文女主角,若是太矫情,那也就过了。
赵彩凤正打算打落牙齿和血吞的时候,宋明轩已经端着烛台从客堂里面走了出来,将烛台放在窗台上,拉住了赵彩凤的手看了一眼,
原本白皙的手背上被蜡油泼了足有铜钱大小的两块,上面沾了蜡油,只能看见红彤彤的一片,似乎已经鼓了起来。
宋明轩见了,顿时就两眼通红,就像是要哭出来一样。
“这可怎么好,烫破皮了,以后会留下疤痕的。”宋明轩红着眼睛,抓住赵彩凤手指的手也有些紧了,只忙一手端着烛台,一手拉着赵彩凤往后院的水缸那边走去,转身撂起了赵彩凤的袖子,打了一盆冷水,将她的手泡在冰凉的井水里头。
“我看书上说这样会少疼一些,明儿我再去李奶奶家问问,看看她家有没有烫伤膏之类的用一下,上头的蜡烛油不好用手抠,知道不?”宋明轩絮絮叨叨的说着,赵彩凤除了被她撸袖子把手泡进去的时候稍微挣了一下,到现在还算一切配合。
疼是疼,但是对于赵彩凤来说,这种疼痛也并不是不能忍受的,赵彩凤感受着井水将自己受伤的手浸泡着的冰凉滋味,慢慢开口道:“其实也没什么,总比泼你脸上强,不是吗?”
宋明轩正看着赵彩凤的手心疼,没想到她还有心思看玩笑,顿时就又红了脸。赵彩凤身上衣服单薄,这后院穿堂风一阵阵的,倒是让她有些冷了,宋明轩便脱下了自己的外袍,披在了赵彩凤的身上。
“彩凤,你是个好姑娘。”
宋明轩没来由就来了这么一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让赵彩凤听着便觉得心里发怵。这会儿月黑风高,她身上还披着他的衣服,虽然没有干柴也没有烈火,可西边的月亮却还是那么圆。
有句话说:都是月亮惹的祸……
赵彩凤这会儿也算是信了这月亮的威力了,无论如何,这样的月光下,也绝对是一个谈情说爱的好时节。
“你也是一个好……好人。”说好男人太肉麻,还是说好人吧。赵彩凤暗暗觉得自己已经酸倒了一排牙,才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宋明轩看着他,方才红红的眼眶中,已经化成了浓浓的泪痕,在月光下一闪一闪的,好像随时都要落下来一样。
“男人脸上受些伤,算不得什么,难道我还靠脸去考功名不成,可是你的手……”宋明轩又低头看了一眼赵彩凤的手,眉宇间的皱痕似乎更深了。
赵彩凤瞧着他那纠结的表情,有一瞬似乎可以肯定,宋明轩难道就要为了她这只手,以身相许吗?
“宋大哥,真的不碍事儿的,真的不碍事,谁没事看我的手呢,再说,也未必就会留下疤痕来。”
宋明轩却执拗的很,一本正经道:“诗经有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手上伤了,怎么会不碍事呢。”
赵彩凤一想完蛋了,你是古代要考状元的人才,我跟你比掉书袋子,那肯定得输啊!于是赵彩凤就干脆不说话了,两人之前一下子就觉得有些冷场了,赵彩凤便装作若无其事的四处看看,等她的视线再回到宋明轩脸上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拿手指在自己脸上比了比道:“宋大哥,你的脸,刚才有一只老鼠,偷吃了你的墨,然后亲了你一口。”
宋明轩此时才反应过来,只急忙拿着袖子在脸上擦了擦,这会儿墨迹早就已经干了,哪里还擦得掉,赵彩凤实在看不过眼了,只从自己袖中拿出帕子,在水盆里打湿了递给他。
宋明轩擦干净脸上的墨迹,看着东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天蒙蒙亮了起来,烛台里的蜡烛燃烧了它最后几滴蜡油,熄灭了。
宋明轩握着赵彩凤的手,迎着晨光细细的看了一遍,蜡油底下的皮肤上起了两个水泡,但是看样子还不能处理,不然伤口扩大了可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