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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李时珍
    李时珍,是真灵图自动解锁的下一个人物。
    “这是让我复刻人道发展的历程啊,我做伏羲,培养出一个神农一个轩辕来。”
    “而且文丞相这些技能,是让我死啊。”
    司马良叹了口气,“怪不得这个身体系统没给起名字,这个工具人做的最彻底。”
    司马良拖着衰弱腐朽的身体,走出了小破屋,开始布置计划中的后手。
    很快,他就看见了那几个巨兽庞大的身体。
    “摩什留在了火山群,卡纳莎直接回了她的餐厅,班纳布斯往南去了,他要和生物们交流感情。”黑鼬走上来汇报。
    司马良看着小山丘一般的金刚,苍老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三个看来是受了金刚的刺激,继续变强去了。
    他们还有变强的方式,摩什可以在火山群感悟大地脉络,卡纳莎可以通过生孩子破解基因密码,班纳布斯可以满地旅游和其他生物沟通。
    但剩下的三个,看着是力量系其实是敏捷系的爵德,吃了血兰花能力多样的巴库,加上能在吸血飞虫群里不断复活的萨瓦丝,就不知道怎么继续变强了。
    “金刚,说说什么效果。”
    金刚的肩头坐着安娜,不断安抚这个大块头,让他从世界意志的影响中摆脱出来。现在的金刚,光体型就不可同日而语。
    如果说最初的金刚只能爬上大楼打飞机,被月华之力和灵气强化之后可以和一个摩托化步兵营对战,那现在的金刚,就能直接撞倒大楼,硬抗热武器——至少这个体型,被机枪扫射也就是不同不痒了。
    “我的体重增加了不少,”金刚闷声闷气的说道,“现在有五千吨左右的重量了,还有,我能说话了。”
    “还行,现在是魔斯拉的三分之一,哥斯拉的四分之一了,其他的呢?”
    “愈合能力变强了,只要身体上有细胞的地方,我就能迅速恢复。”
    “这来自沃拉斯的特性,应该还会给你一项特殊能力吧?”
    “我站在大地上,体力是无穷的,”金刚把手腕一翻,“除非摧毁我的骨头,或是把我从大地上移开,不然没人能打败我。”
    坐在他肩膀上的安娜眉毛一挑,一阵精神波动传来,显然是在偷偷提醒金刚,别那么坦诚。
    “打败你还是很轻松的,比你力气大就行了,”司马良摇了摇头,“只不过杀不死你罢了,不过强大的能量攻击你还是扛不住,骨头烧成焦炭之后,你就丧失行动能力了。”
    “好好开发吧,”司马良环视一周,“萨瓦丝,爵德,巴库你们也别急,我会帮你们想办法的。”
    “黑鼬,你让高伯把物资给卡纳莎送过去,补偿她死掉的子嗣。”
    “哥斯拉和魔斯拉还有一年左右到这里,我回告诉班纳布斯,关注瑟拉金的动向,瑟拉金一醒,就要备战。趁着这段时间,努力变强吧!”
    我也要把人族的根基打牢,司马良默默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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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爸爸,这个是什么?”
    “这是合欢,”大壮翻着手里的一本书,“和血消肿止痛,受了伤把它捣碎,有效果哦。”
    他儿子搔了搔头,“爸爸那你拿着吧,你不是总受伤吗?”
    “好好好,”大壮一脸宠溺,把儿子手里抓着的合欢草塞进了腰间的恐龙皮袋子里。
    大壮今天休息,特意来陪儿子玩。他现在的工作已经不是花部落的狩猎队长了,而是在目前的华夏大部落做一座城市的守备队长——说守备司令更高大上一点。
    以花部落为首的几大部落融合,加上收拢来的小部落人口,司马良迅速铺出了五座城市。
    《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造出的城市叫夏都,也是华夏大部落名字的来源,教育、科技、修炼、行政等功能都在那。
    火山部落原址经过修缮,又迁回了一部分人,现在那里有沃拉斯尸体变成的腐殖质,十年之后,就是一大片黑土地。这座城,叫烈山镇,摩什驻守在那里。
    金刚部落的原址离夏都不远,作为夏城的卫星城,承担一些工坊、火窑之类的任务,名字叫陶唐城,爵德在那里练习司马良教给他的武学功法。
    博克部落还是交易的中心,原本的兽栏之类的建筑被拆除,变成了仓库和市场,此地叫做有熊市,巴库在这艰难地吸收灵气,他褪去了全身稀奇古怪的鳞片,修炼司马良从常宝国那里拿到的功法。
    迅猛龙部落原址也起了一座城,把所有的畜牧业和驯兽人员都放在了那里,天然的草场和青储窖、分区放牧等技术让这个城市,这个地方叫做牧野邑,卡纳莎驻守在这。
    而大壮,目前就是陶唐成的守备司令,要负责狩猎有威胁的巨型野兽,镇压报复社会的疯子,还要给部下教授知识,忙的狠。幸亏司马良没把酒这种东西造出来,要不然这些守备司令的压力更大。
    对了,他向司马良请求过后,大壮和他的儿子以后姓司马,算是司马良的义子,大壮就叫司马壮,他儿子呢,司马良给起了个名字叫司马舜。
    “没想到肉体年龄大还有这好处。”某个跟大壮一样年纪的人说。
    “爸爸,这个又是什么啊?”司马舜跑跑跳跳,从树皮上拿下了一样东西。
    “这是蝉蜕,”大壮看了一眼,回答道,又翻了下手中的书,“它的作用很广泛,而且有些我不明白,要回去问司马先生。”
    “爸爸,还有你不知道的东西嘛?”
    “当然了,”大壮合上了手里的《本草纲目》,“他们每个字我都认识,但是组合到一起就我就不认识了。你不要学我,要学你司马爷爷。”
    “我知道了,”司马舜点了点头,不得不说有灵气的世界里,孩子的天赋就是强。这个从巫的阴谋中幸存的小孩,在司马良的教导下,识的字跟他父亲差不多了。
    “等我学会那个【遍识本草】之后,你说我就能知道这个东西是什么用处了,可惜我还要学箭术,要学【百发百中】,”大壮对儿子说,“你要多读书,别跟你爹似的,学个技能这么费劲。”
    【遍识本草】如果你手中有《本草纲目》,则其中记载的东西在你见到之后,自动记住其用法。这是药圣李时珍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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