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和他的学生殉情自杀。学生去了天国,他去了监狱!
出狱后,离了婚的老陈带着十多岁的儿子,相依为命。
很快耐不住寂寞的老陈相处了一个小寡妇。小寡妇带着跟他儿子差不多的女儿,时常光顾他的小屋。使小屋生辉。但看不见他们有结婚厮守一辈子的迹象。
如果他们能够平静地生活,也就罢了。可是他们在一起好不到两个小时,就吵,而且特别凶。两个可怜巴巴的孩子吓得直哭。有时站在门外,不敢进屋,犹如惊弓之鸟。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给孩子的心灵造成多大的伤害!
老陈和小寡妇这对半路夫妻,太象萍的大伯、大妈了。那是一对吵了几十年的冤家。他们从床头打到田头,从年初打到年底,邻居早已习已为常,熟视无睹,除了看热闹,没有人劝架,连萍的堂兄堂姐都躲得远远的。
几十年如一日的打斗,并不影响大伯、大妈生儿育女,操持家事。现如今儿女都已经成家,他们依然一如既往,斗志与兴致都不减当年。
所不同的是,老陈和小寡妇只文斗,不武斗。不像萍的大伯、大妈,三句话说不到一块,就掰胳膊动腿,必得诉诸武力。每每披头散发,鼻青眼肿,精疲力尽才歇手。因为打架,大伯的脚趾头被咬断一只,大妈的鼻梁永远歪着。
老陈是君子。君子动口不动手。老陈和小寡妇只耍嘴皮子上的功夫。尤其是老陈,简直把吵架变成长篇演讲。
老陈和萍他们都寄居在车站修理厂闲置的厂房里。老陈靠前门,萍他们挨后门。修理厂本来很小,这样就不需要养一个闲人看门。
老陈和小寡妇吵架很会选择时间,大多在晚上和星期天休息吵。这样就让萍他们的休息时间不得安宁。他们把电视机音量调到最大,依然无法遮盖老陈宏亮的嗓门。
总之,与老陈做邻居是前世修来的缘分!
萍初来乍到之时,曾经奇怪地问表弟兴,为什么我们不去劝劝?
兴一笑,说,怎么没有,我都不知道劝过多少回了。你越劝,他们吵得越来劲!
真是和自己的大伯、大妈一模一样。问题是,萍的大妈是明媒正娶的童养媳,大伯和大妈是名正言顺的夫妻。在当时的农村,无论是面子上,还是情理上,他们都不可能分开。何况,还有一大堆儿女要抚养。老陈和小寡妇这算怎么回事?这算哪门子夫妻!过不到一块不如趁早撒伙,为什么非得在一起吵吵闹闹活受罪?没有人强迫他们,把他们捆绑在一起。俗话说,惹不起,躲得起。难道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而且他们既没有共同的孩子,又没有财产纠纷,终究不过就为了“那么回事”。难道“那么回事”就这么重要吗?!难懂。
难道真的是打是亲骂是爱么?难道天下果真没有不吵架的夫妻?莫非人世间饮食男女总有扯不清、理还乱的恩怨?他们相爱多少年,就要“战斗”多少年。
他们都是正常人,精神上看不出任何问题,为人处事,待人接物也无可挑剔,唯独在男女关系上失去理性,毫无智慧,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
也许他们吵嘴,只是为了渲泻压抑在心里的某种情绪。他们为渲泻而发泄,他们为发泄而渲泻,他们并不想达到什么目的,或得到什么,他们只是需要一个发泄的对象罢了。他们就象两只患有狂犬病的疯狗,互相撕咬。
自然劝架无济于事,后来萍他们就学乖了。只要老陈和小寡妇一开骂,他们就锁上门,从后门溜之大吉。这时候,萍他们往往会去看场电影。
等他们回来,老陈和小寡妇,也许早已偃旗息鼓——声嘶力竭,心有余兴而吵力不足,自动熄火;也许早已重打锣鼓,重开台——钻进被窝,拥在一块,干起人叠人的游戏。
常言道,夫妻无隔宿之仇,床头打架床尾和。虽然他们是半路夫妻,但这是一堆烈火干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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