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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
    如果真要联姻,沈家是她最好的选择。先不说沈家对她的助力,她和沈则言从小一起长大,知根知底,这婚姻就算没有爱情,也不算差。
    看着女人冷静又无情的表情,陈湮潇倏然轻轻笑了出来,一阵一阵的像恶魔的笑声一样,让人头皮发麻。
    他盯着付懿,舔了舔下唇,声音很轻:“姐姐,如果我死了,你会怎样?”
    同样都是死人,他能不能比得上阿姨的十分之一?
    付懿抽烟的手一顿,随后将白色的烟全都吐在他脸上,声音冰冷:“命是你自己的,死了便死了,跟其他人有什么关系?”
    她心底远不如面上这么平静,甚至气得发抖,他向来只会这招,只会拿自己的性命来威胁她。
    就真的以为她每一次都会妥协?
    “姐姐才不是别人。”陈湮潇在未散的烟雾中笑着看她,低头在她耳畔轻声道:“我的命是姐姐的啊,姐姐不想便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付懿冷得如冰锥似的目光扫向他:“你闭嘴。”
    她没有救过他的命,不存在他的命是她的说法。她只是资助了他几年,这种事情对她这样的人来说,简单得不值一提,根本不值得他如此偏执。
    偏偏少年一直深情,总让她舍不得辜负。
    陈湮潇嗤笑一声,随后缓缓收了笑容,阴沉着脸:“就一定是沈家?”
    其他人他根本不在意,因为没有任何威胁。只有沈则言,他于姐姐是不一样的,他也是真的喜欢姐姐。
    作者有话要说:  弟弟就是个醋精。
    第38章
    付懿不知道为什么这狼崽子对沈则言总有一股执着的敌意, 她看着自己面前表情偏执的陈湮潇,最终抬手摸了摸他的头,云淡风轻:“如果有比沈家更好的选择, 当然不一定是沈家。”她是一个商人,商人看中的是长远的利益。
    她手上的动作堪称温柔, 语气却丝毫没有情绪起伏。
    陈湮潇仔细看着她的眼睛,只在里面看到了一片淡漠, 才作罢。
    付懿想到这崽子明天还要拍戏, 便将手里的烟灭了,抬手拍了拍陈湮潇的脸, 声音温和:“好了,睡觉吧。”
    陈湮潇眼眸晦暗不明地看着她,想着最近金宇查到的事情,到底没有再闹她,凑过去黏黏糊糊地亲了亲付懿的唇角, 低声道:“姐姐晚安。”
    说罢,他便走下床去浴室。
    听着浴室响起哗啦啦的水声, 付懿抬手揉了揉额角, 心有无奈,每次看着少年这乖巧的模样, 她都心软得一塌糊涂。
    可让她最头疼的也是他。
    可是无论将来如何,她始终会辜负他。
    许是今天太累,又和陈湮潇折腾这么久,付懿还没等他出来, 便悠悠睡着了。
    迷迷糊糊间,好似有人在帮她擦拭身体,动作温柔又仔细,熟悉的味道凑近,让她睡得更沉。
    随后有人将她抱紧怀里,长手长脚的跟无尾熊一样将她团住。
    好像每次少年抱她都是这样完全禁锢的姿势,就像是怕她偷偷走掉。
    轻吻落在她额头贴住,少年清澈微哑的声音轻轻响起:“姐姐,我不会让你属于别人。”
    早上付懿在熟悉的怀抱中醒来,睁开眼眸入眼的便是精致的锁骨和白皙的脖颈,圆润的喉结随着呼吸间微微起伏。
    额头上温软的触感如此清晰,付懿目光落在那里,她清楚的记得每次少年在和自己云雨的时候,那处剧烈地滚动,性感得要命。
    为什么会有这么又奶又欲的一个人,乖巧的时候就像条小奶狗子,让她心都化了,和她逞凶的时候就像头没人管的野狼,完全没有招架之力。
    可无论如何,女人都爱自己钟意的人被自己吸引得失控的样子,付懿也不例外。
    她回想着和少年仅有的几次,嘴角不自觉勾起,缓缓凑过去,做出了她平生最大胆的事情。
    她碰到那十分明显的结的时候,便张口含住。
    下一刻,她便感到口中的那东西十分有存在感的滚动了一下,顿时心下不妙。
    果然,在她还没来得及松口的时候,陈湮潇的声音就在它头顶响起:“姐姐,我早就醒了。”
    少年的声音带着晨起特有暗哑,和某种难耐又张扬的情绪。
    付懿浑身一僵,赶紧松口,过了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听上去一派淡定:“嗯,那又怎么了?”
    她心下懊悔极了,她这做的是什么事儿?是还没睡醒,脑子不清醒吧。
    陈湮潇听着女人淡然的声音,垂下眸就看见了她通红的耳朵,突然就笑了。
    少年的笑声低低的,一阵一阵的,和之前病娇娇的笑声不一样,此时一听便知道他很开心,但又不敢大声笑出来的那种。
    付懿本就羞恼,他还笑,她立马伸手掐了把少年的腰,咬着牙威胁:“你笑什么?”
    一点都不好笑!
    “没。”陈湮潇被疼得倒吸一口气,连忙握住她的手,低头在耳边含笑低语:“我是想说,姐姐可以用牙齿咬的。”
    听他这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语气,付懿顿时抬头瞪他一眼,咬了咬牙,还真就凑过去恶狠狠地在少年没有遮掩的肩头咬下一口,没有丝毫保留。
    咬完,她又后悔了,自己最近是着了魔吗?怎么变得和这狼崽子一样喜欢咬人了。
    陈湮潇闷哼一声,忍着痛愉悦地笑着:“姐姐可以再用力一点。”
    付懿皱起眉,疑惑地看向他:“你不疼?”
    明明她用了那么大的力气。
    女人一副清冷的面貌,一脸认真地问他,衬着脸颊的粉红,莫名有些呆萌。
    她不自道自己在对方眼里是什么样子,她是在真诚地发问,并且带点关心。
    这一幕落在少年的眼里,使他眼眸一暗,抬手抚上她的脸,目光幽深的看着她的眼睛,轻声道:“姐姐给的,就算是疼痛,也是我的荣幸。”
    少年突如其来的深情,直让付懿头皮发麻,毫无招架之力。让她最无措的便是,少年深情至此,她不能给丝毫回应。
    像是要化解尴尬,她突然凑过去咬了一口他的喉间凸起:“还是不疼么?”
    陈湮潇浑身一顿,付懿还没来得及退开,便感到少年倏然翻身,两人的位置发生了个变化。他低下头来准备咬上她的脖子,被她猝不及防地拦住。
    付懿伸出手掌抵在他的额头上,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不是说荣幸吗?为什么还要报复我?”
    大抵也只有如此直女,会把少年的举动理解成报复了。
    陈湮潇的的目光,一直锁这那一双如平静的水面一样的眼睛。听到她的话一挑眉,突然抬手握住那纤纤手腕,缓缓用力往下拽去。
    付懿被他的深情目光所迷惑,直愣愣地看着他拽着自己的手腕,看着自己的手指划过他的额头、眉间、鼻梁,最终是柔软的双唇。
    她眼睁睁地看着少年双唇微启,就这样咬了她一口。
    指尖的刺痛瞬间拉回付懿的神思,顿时抽回手,想了想不解气又啪地一下拍向他的头,气道:“你是狗么?”
    不仅仅是气,更多是羞的,想她付懿长这么大,什么时候和男孩子这样调过情?
    陈湮潇才知道,原来他姐姐这样的女人,也是会不讲道理的。
    他顿时低下头趁付懿没有防范又咬了她一口,还先发制人委委屈屈:“明明是姐姐先咬人的。”
    付懿这会儿并不是在生意场上霸气全开的女强人,这会儿她就只是个女人,哪管什么道里。
    只知道狼崽子居然还敢咬自己,顿时就和他打闹了起来。
    夏天已经到来,白昼也变得很长,晨光也来得更早。早上的阳光从山的那头,照耀到每一个地方。路过酒店某个房间时,被死死拉住的窗帘挡住,一丝也钻不进去。
    昏暗又暧昧的房间里,两人的打闹声透着前所未有的愉悦和放松。
    就好像昨晚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两人也默契地没有去提及。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两人从打闹变成了激口勿。
    付懿不知不觉就被狼崽子将双手按在了脑侧,和他用力地一口一口地接吻。
    在狼崽无意识地靠着本能顶撞自己的时候,付懿陡然清醒过来,她偏过头:“好了,我得去公司,你也还要拍戏。”
    她也不知道自己早上醒来怎么就和他发展到了这一步,也许是因为昨晚的事情,有心纵容他。
    陈湮潇被迫停下来,眉头紧锁,一脸不情愿又幽怨地看着付懿。
    付懿最是受不了他这样可怜巴巴的眼神,她轻咳一声,抬手揉了揉把少年毛绒绒的狗头,低声哄道:“我最近很忙,改天再来看你,好吗?”
    说罢,她试探着坐起来,拿过一边的衣服。
    意外的陈湮潇没有阻止她,只是在她穿衣服的时候,凑过去黏糊糊地撒娇亲她,嗓音拖着老长:“姐姐。”
    付懿心里软得不行,面上一片冷硬,斜斜得看过去:“叫妈妈也没用。”
    陈湮潇一挑眉,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儿的一眼,兴冲冲地看她:“姐姐喜欢被叫妈妈?”
    付懿大脑宕机一秒,随后连忙摇头,抬手捂住他的嘴,瞪着他:“我不喜欢!别瞎叫!”
    生怕他下一秒就叫出了不该叫的,她可不想有这么大个儿子。
    “哦。”狼崽子跟故意似的,眼眸中划过一丝明显的遗憾。
    随即他垂眸伸出舌尖添了一下付懿的手心,付懿瞬间收回手,也不看他,继续穿衣服。
    她装得淡定,可手心却像正在被火灼烧一样,只是她今天还有重要的工作,不能再磨蹭下去了。
    而她面前的陈湮潇突然伸手到她面前,帮她穿衣服,付懿低头看着那双骨节分明又白皙的手,到底没有拒绝。
    少年垂着眸,慢条斯理地帮她扣扣子,目光落在某处,动作一顿,眉梢吊起,笑道:“姐姐是不是长大了?”
    付懿大概也是被他带歪了,竟听懂了他在说什么,冷着脸给了他手背一巴掌。
    少年顿时瘪了瘪嘴:“姐姐,疼。”
    付懿眼神斜斜地看向他,淡声道:“你的荣幸。”
    这可是他自己说的。
    陈湮潇无辜脸:“哦。”
    虽是这样说,付懿的目光还是不受控制地看向被自己打过的手背。也不知道狼崽子是怎么生的,明明出生不好,可愣是娇贵。
    她只是稍微用了点力,就给人家手打红了。
    她的目光在他左手上巡视,最终落在手腕处的那几圈佛珠,突然问道:“你什么时候喜欢戴这些东西的?”
    居然连晚上睡觉都没有摘下来。
    陈湮潇瞥了眼手腕,抬眸看向她,张口就瞎扯:“之前姐姐不要我了,我觉得在这红尘也没什么意思,就准备出家当和尚,但没想到越想忘记却越是思念,然后被师父赶了出来,留下佛珠做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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